
民俗传统的传承与保护应如何进行
非物质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奇葩,它承载着历史记忆续着文化血脉。
而非遗不是的历史,需要活态传承,如今成都举办国际非物化遗产节,正是活态传承的体现,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展示和弘扬,更在于促使非遗“长生不老”的活下去。
如一杯陈酿,历久而弥香。
四川非遗作为我国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四川先民的聪明才智,折射出巴蜀儿女的文化底蕴。
在这次非遗节我们看到:一件件精美的传统手工艺品,闪烁着四川儿女的灵慧之光;一段段古老民俗的表演,流淌着巴山蜀水的文化血脉。
在天府这片人杰地灵的热土,非遗构筑起一座璀璨夺目的文化宝库。
今天,我们举办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就是让四川非遗集中亮相,向世界展示中国“绝活”,向民众揭开神秘“面纱”,进而通过交流、互动、传播,打造一场中国特色、四川元素的非遗“盛宴”。
展示非遗是我们的荣光,保护非遗是我们的责任。
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中国、在四川、在成都,还能看到如此鲜活的非遗展示,就是因为我们的保护工作卓有成效,而面对未来,非遗保护任重道远,正如原国家文化部部长孙家政所说“这是守望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是记住我们民族自己回家的路”。
对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真正树立起“断痕即消亡”的警觉意识,以刻不容缓的态度,积极开展保护传承,绝不能让文化遗产变成“文化遗憾”。
曾经应有不等于永久留存,现在“活着”不等于“长生不老”。
对于非遗的保护,我们要树立一种活态传承的理念,因为非遗不是不可移动的文物,不是放进博物馆保护起来就够了,而应是一种“活态流变”的延续。
在这方面,四川的做法可圈可点,他们通过培养传承人、建立保护基地和协会、组织非遗下乡演出等形式,使非遗得以有效挖掘、整理和传承,而此次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选在成都,也充分说明世界非遗组织对四川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认可。
回归生活是最好的保护,接轨现代是最好的传承。
非遗源于生活,只有与时俱进地融入现代社会,才能“活”得更滋润。
我们注意到本届非遗节就聚焦“现代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这一时代课题,探索“互联网+非遗”“文化+双创”的融合发展路径,体现了非遗传承与时俱进的态势。
对此,我们要积极适应,在不破坏非遗的纯粹性与原真性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再利用。
比如:有的非遗项目可以开发别具特色的旅游或服务项目,走向市场,创造经济效益,使其由“输血”变“造血”,以“产”养“遗”。
有的非遗项目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动漫技术把非遗原汁原味地“复制”下来,并借助互联网进行裂变式传播,吸引民众关注,从而在社会上培育更多的非遗“粉丝”。
世界非遗聚焦中国,中国非遗聚焦四川。
国际非遗节选在成都,无疑使四川非遗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而此次盛会作为世界最高级别的非遗论坛,必将引领着非遗保护传承的未来走向。
我们相信,四川能够乘此东风,通过活态传承让非遗“保值”甚至“增值”,进而在世界非遗名录中永绽光彩。
“遇见非遗,传承非遗,保护非遗”让非遗走进日常生活,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建议可以在景点附近举办一些小小的文化活动,这样能够吸引人,更能增加传播广度。
非遗文化如何传承与发扬
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音乐,舞蹈,神话,礼仪惯以及与这些有关的实物、场所等等非遗传承和发扬,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首先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层面做好支持和保障。
目前,我国现在实现国家 + 省 + 市 + 县共4级保护体系,国务院和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相继筛选出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列入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级保护名录。
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享受到了相应级别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这是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和基础保障。
其次,要明确每一项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并对传承人给予大力扶持措施。
我国在确立非遗保护制度同时,实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代表性的传承人物,从政策,资金,荣誉等多方面,对被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这是最好非遗传承和发扬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就是要大胆尝试和鼓励非遗项目走向市场,对传统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做大文化产业,实现非遗自身良性循环发展。
第四,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强化非遗项目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非遗保护的社会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论文可以从哪些角度写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