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积极性
积极性是指人的一种自觉的、能动的心理状态,是在行为活动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主动自觉、认真负责、热烈紧张、勇敢顽强的进取精神。
公安民警(以下简称民警)工作积极性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是民警意识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内在联系的情况下,在本职工作中所表现的主动自觉、认真负责、热烈紧张、勇敢顽强的工作态度和以奉献为荣的精神境界。
县级基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一方平安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公安工作的全局。
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核心动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思想教育,提高人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从而指导人的正确行为,防止在行为上发生偏差。
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凝聚人心的工作。
通过教育,可以使广大民警保持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总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灵魂,是统帅,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动力和力量源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西方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念对我渗透的渠道和机会进一步增多,敌对势力从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意识形态出发,大肆对我进行心战、策反和渗透活动,寻找“代言人”。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更加活跃,社会上少数人为了寻求其政治、经济利益,将无所不用其极,千方百计在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中寻求“保护伞”,公安队伍中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更为尖锐复杂。
特别是基层公安民警常年处于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线”,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多,对民警的理想信念、立场观点、是非标准和价值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好“预防针”,用足“防腐剂”,提高“免疫力”,让广大民警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挫败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政治图谋,在渗透与反渗透、演变与反演变的斗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使公安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二、正确实施奖惩,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持恒动力。
现代心理学的原理表明:在社会群体中每个群体成员都有归属感,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绩效得到公正的评价。
如果评价公正,则起激励作用,如果不公正,则会使人产生苦恼不安和紧张心理,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要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就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从而使民警得到到公平的评价和回报,激发起积极性。
一是评价与奖惩要客观。
奖励是对人们的某种行为给与的肯定,如果奖励得当,可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奖励不当,名不符实,不仅会使没有受到奖励的人感到不公,挫伤其自尊心,还有可能使被奖励者感到 受之有愧,产生内疚心理。
而惩罚是对人们某种行为给与的否定,惩罚得当,既能消除行为人的不良行为,还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惩罚不当,或偏轻或偏重,不仅达不到惩罚的目的,还会导致侥幸心理或激发矛盾。
二是评价与奖惩要及时。
对民警中好的和不良行为,都要及时给与相应的评价,及时奖励或惩罚,使被奖励者或被惩罚者都感到组织上时刻都在关注着自己,使好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得到发扬光大的动力,使不良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感到压力,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民警记忆犹新之时即受到启发和激励。
如果时过境迁,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民警都容易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影响奖惩的效果。
三是评价与奖惩要公正合理。
评价要掌握好“度”。
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无限拔高,把话说死。
如有十分成绩,就说七、八分以利继续奋发努力,防止骄傲自满;对民警的缺点错误,更要注意分寸,要根据其心理承受能力,做到既指出不足和错误,又寄予期望,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逐步引导、启发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三、关心、爱护民警,坚持从优待警,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助推动力。
行为科学认为,人的行为是由动机决定的,而动机则产生于需要。
也就是说,人的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
因此,满足需要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
而在各种需要中,人们对物质生活基本条件的需要,对被尊重、被关心、被爱护等人身基本权利的需要又显得尤为迫切。
如果连上述几项基本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人的积极性是难以调动起来的。
基层公安民警常年战斗在同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犯罪分子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充满了危险性和艰苦性,随时随地面临着生与死、苦与乐、情与法、荣与辱的严峻考验。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公安工作经费又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要在政治上从优待警。
要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治环境。
二是要在工作环境上从优待警。
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把民警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对严重侵害民警及其家属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惩。
对因执行公务而负伤、遭受围攻的民警及时予以慰问和抚恤。
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是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
要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民警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
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民警的休假时间,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民警,尽量安排其补休。
要通过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民警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
尽最大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下岗、待业、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
要丰富民警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民警的精神,保持其高昂的斗志。
四、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典型引路,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引导动力。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领导者的带头示范是对民警最实际、最有力的动员和教育, 对民警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的作用。
只有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的发挥,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才能够感召民警,赢得警心,以进一步促进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爱岗敬业,遵纪守规。
要在民警中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
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民警遵守的首先带头遵守,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鼓舞、鞭策民警。
二是领导干部要知人善用,科学、合理的使用干部。
要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以实绩取人,不拘一格使用人才。
同时还要能容人之长短,知人善用,用人之长,避其之短,使民警从事与其相适应的工作,创造一种催人奋进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领导干部要作风民主,善于授权。
要做到在工作中相信和依靠民警,充分相信民警的能力,使民警感到有用武之地,能使民警产生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四是领导干部要胸襟坦荡,勇于自责。
基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而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多,工作上出现失误在所难免。
如果领导者总是把责任推给民警而不主动承担或是害怕承担任,就会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地挫伤。
反之,如果领导者有坦荡的胸襟,能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勇于承担责任,则会使民警保持或增强取得工作成功的信心,激发民警更加奋发努力地工作。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民警身边的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与单纯的理论说教相比,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排除困难以公安事业为重的风范,克服困难以奉献牺牲为荣的精神,可以把潜在的自尊心、进取心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因此,利用先进典型带动,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坚持真实可靠的原则。
在选树、宣传典型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维护典型的本来面目,不添枝加叶,刻意渲染,将典型变形走样,让广大民警感到既可亲可信又可学可鉴;二是要坚持群众性原则。
民警满意不满意、服气不服气、认可不认可,应当作为典型是否有典型意义的标准。
因此,在选树典型时,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调查研究,挖掘出广大民警公认的典型。
三是坚持对典型的关心爱护原则。
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先进典型,为它们的进一步成长创造条件,同时在学习、提职、晋级方面给予优惠条件,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武警部队徒步行军激励口号有哪些
武警部队徒步行军激励口号主要是指挥员用来调整队列步伐的。
“1”通常是左脚落地时发出,“2”在右脚落地时发出。
“121”主要是新兵训练是用的,新入伍的新兵队列走不好,容易迈错脚或跟不上节奏,发出这个口令就是提醒走错和跟不上节奏的人。
另外也是为了鼓舞士气的。
队列行进时,无论是指挥员还是队列人员,他们所喊的口号和口令还有歌曲,一是为了鼓舞,二就是为了队列行进的整齐划一。
常见的口号有:人民武警,依法执勤,保卫祖国,保卫人民。
不抛弃,不放弃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谁英雄,谁好汉,行军路上比比看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努力学习,振兴中华爱军习武,巩固国防,刻苦学习,报效中华不到长城非好汉,拉练掉队是熊兵东瓜皮,西瓜皮,你们不要耍赖皮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苦嘛是苦,累嘛是累,但我们是军人这是个和平的年代。
英雄是在锻炼中成长的我们的汗水浇涛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的精神指引着我们永往直前
为什么要加强监狱民警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是什么
1.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纯化监狱职能,完善监狱警察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监狱正在实行体制改革,多数监狱仍处在初步实施阶段,监企社合一的性质还未完全分开,在这种情况下监狱的人民警察除了承担改造罪犯的责任,还肩负着管理企业生产的职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这样监狱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企业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监狱警察没有精力去抓改造,因此,要发挥监狱的执法功能,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必须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的步伐。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是确保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保持较强战斗力的根本。
监狱人民警察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党和人民属于的职责,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完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充分发挥监狱人民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坚持以教育为本,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以查处为手段,通过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和形式,不断强化广大监狱警察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无论是罪犯还是社会群众,只要有人反映个人问题,就立即调查,查证属实的,除对全年工作、评先进行一票否决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警察队伍建设朝着高效、廉洁、公正的方向发展。
4.制定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实,强化干警工作责任心。
现行多数监狱对警察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警察的真实情况,考核成了形式化的工作。
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给警察一个真实、全面、公正的考核,配以科学的激励措施,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无疑将会得到极大提高。
用制度来引导警察扎实工作、认真学习。
确立“只认岗位不认人”的指导思想,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将监狱每个岗位的任务具体细化,科学合理的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落实的效果上看警察的执法能力。
建立警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考评标准和程序,从而在监狱警察中有效强化重工作实效和教育实效的考核导向,消除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中的一些弊端。
5.加强监狱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使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
当前,多数监狱考虑自身监狱经济利益,根本不组织单位干警去外地或其他司法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而是自我封闭,不求进步,这是影响干警队伍建设不能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监狱警察素质的提高,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分不开,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监狱干警与社会各界的交往能力,拓宽协作领域,努力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的发展服务。
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联系和交流,才能扩大监狱警察的视野,更好的掌握社会发展的现状。
6.不断提高监狱警察职业技能,开展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岗位教育培训。
如培养监狱人民警察对狱内犯罪活动的侦查和预见能力,对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应变、决策、处理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以及典型案例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加强监狱警察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干警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应付,而是要实打实的做好练兵。
通过岗位练兵,强化警体技能,熟悉警戒、枪支、戒具等常识,提高自我素质,为监狱的安全稳定起好保证作用。
如何加强新形式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人才不断涌现,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
” 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党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要使党员、干部成为“一个模范”和“四个者”。
即“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并进一步提出:“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
以上这些精辟论述阐述了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的高低则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局,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沿海经济发展强省的战略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
在监狱工作中,无论是改造也好,生产经营也好,首先要由高素质的干警来完成。
不具备高素质的干警,要完成好我们所肩负的各项任务,是不可能的。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他们之间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的竞争,是人各方面素质的竞争。
所以,监狱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
但是,面对社会复杂的环境、多元化的人际关系,面对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如何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新型的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学”字,用政治业务知识武装头脑,全面提升监狱 2 人民警察队伍综合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政治素养的高低,政治上清醒与坚定,对于能否管理好监狱,保证监狱是什么性质的监狱,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只有时刻用政治的眼光来观察、分析、处理问题,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才能永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本色。
首先,党委中心组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监狱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治监的能力和总揽工作全局的能力 监狱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
一是不断求深,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深入人心上务求实效。
党委中心组坚持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科学理论与研究现实问题相结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不断求实,努力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务实效。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深入研究重大问题。
每年中心组学习都安排不同重点的研讨专题。
这些专题,都是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相结合的角度提出的。
原则上结合中心组成员工作分工选定专题,年初有计划,学前有通知,分别准备,分组研讨,集中交流,重点发言,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心组学习体会文章。
三是不断求新,努力在改进方法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务实效。
要提高中心组学习的效果,努力探索和创新学习方法。
在一些重大的学习活动和拓宽知识面的学习中,采用封闭式学习、听专家学者的辅导报告、进行交流研讨这种“三段式”的学习方式。
座谈交流研讨,既有中心组成员之间的交流研讨,也要有中心组成员与专家学者之间的对话交流,有时还把基层单位的干警请到中心组学习会上一起参与交流研讨。
上下互动,气氛活跃,效果很好。
学习方法的改进,提 3 高了学习实效,促进了思想解放,推动了工作创新。
其次,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全员参与,构建点、线、面三层网络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注重搞好“三个结合”,即坚持把学习理论知识与监狱实务相结合,学习知识与提高能力相结合,把整体素质的提高与造就复合型人才相结合,不断提高干警创业、创造、创新能力。
一是抓点。
突出抓好干警的自学,要求他们“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每位干警每月读一本好书,写一篇不少于500 字的读书心得体会,开一次学习讨论会。
二是抓线。
着力抓好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活动,督促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开展四项以上切合部门实际,具有岗位特色的练兵活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
三是抓面。
由政治处组织好全狱性的学习活动,抓好每个阶段的学习活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特别是着力抓好“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评析、每季一讲座、半年一交流”。
在组织学习中,要始终做到紧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学;紧跟监狱改革和建设的进程学;紧跟监狱人民警察现实思想的基本走向学;紧跟个人世界观的改造需要学,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加大督导力度,以制度促学习 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的不断深入,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措施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干警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落实好“三项制度”,即,一是坚持计划安排制度,要制定好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突出学习的针对性,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质量的落实。
二是认真坚持检查考核制度,政工、纪检等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及每名干警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学习的好差与评选先进和干部提职挂起钩来。
三是认真坚持奖优罚劣制度。
干警职工政治理论素质的高低,要在改造和生产的实践中进行检验,对于那些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好的单位和个人, 4 要大力表扬;对那些理论学习不到位、理论水平没有多大长进、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好的,要给予批评,直至组织调整。
二、落实“严”字,用制度和纪律规范干警行为,全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监狱工作是刑事司法的最后环节,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监狱人民警察是司法正义的最后“守门人”,如果不能公正文明执法,则“无论法律如何完备,裁判如何公正,而刑罚宣告以后悉归无效。
”因此,“治监必先治警,治警务必从严”。
如何治警,如何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我认为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要依法管警。
只有依法管警,从严治警才有可靠的法制保障 一是要抓制度,强化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
要按照法律、党纪和规章制度去规范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行为,落实好《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就我省而言,作为政法干警,特别要坚持毫不动摇地执行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三条纪律”和“六条禁令”,执行好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而使对干警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遵,做到违法必纠,违章必罚,违规必管,使干警的执法行为时时处于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之下。
二是抓班子,队伍建设要选准“突破口”,要紧紧扭住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放松。
只有好班子才能带出好干警队伍。
监狱领导要在全狱起模范带头作用,中层领导要在基层起模范带头作用,党团员要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为此,首先要加强监狱领导班子建设监狱党委一班人在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同时,要作勤奋好学的表率、作坚持原则执行制度的表率、作扎实肯干的表率、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当好全体干警职工的“领头羊”。
二要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中层“一把手”,基层单位搞的好不好,关键看“一把手”如何,选好“一把手”一看作风上的“说与做”;二看政绩上的“实与虚”;三看发展上的“远与近”; 5 四看时空上的“内与外”;五看交友上的“亲与疏”。
三要构筑起“大政工”网络,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纪检监察及其它职能部门的组织行政作用,形成合力,扭转专职政工人员单枪匹马的被动局面;要主动出击,政工工作要延伸到警察“八小时”以外的家庭亲属、亲友之中,全方位地做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落实“一岗双责”制,营造人人抓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要重视对班子平时考察考核和监督力度,要通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坚持定期对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要加强用人机制的改革,通过建立竞争上岗制度、末位调整制度,落实好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离岗培训、待岗、备岗等措施,激活干警队伍。
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公生明,廉生威”。
清正廉洁的品行是我们监狱人民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
作为执法者,我们每人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只有为警清廉,廉洁奉公,掌权不谋权,才能在罪犯中树立良好的形象,维护执法者的尊严,维护监狱机关良好的声誉。
因此,我们在严格各项制度约束的同时,要教育广大干警职工严于律己,安于清贫,耐得寂寞,增强“免疫力”。
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诱,不为权势丧志,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其次,推行在岗考核,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监狱干警队伍 对干警和职工实行在职竞争上岗制度,即对监狱干警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位设臵需要,根据“干什么、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强化素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考核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定岗定责,竞争上岗;优上劣下,奖优罚劣;二是以“按时、按质、按量”为考核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考核;三是对事不对人,对岗不对人,因事设岗,因岗用人。
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单位实际,深化细化了活动要求,对在职干警工进行岗 6 位考核,以岗位为平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了基本技能,为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政工部门要把岗位考核和岗位练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以及每名干警的不同岗位职责,对监狱干警的职责分工统一梳理,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标准,为考核做好前期准备,以练兵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要以德育警。
只有以德育警,从严治警才有可靠的思想基础 一是要正警风。
监狱的警风是监狱人民警察所特有的工作作风,是监狱人民警察日常行为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无声的改造力量。
因此,我们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警风。
一要加强对广大干警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水平;二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容风纪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警务督察制度,坚持说服教育与督促检查并举,使广大干警自觉做到良好行为的养成;三要加强对干警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干警职工在工作圈以外的个人、家庭、社交等活动领域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堤防,树立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典型、树榜样。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营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政治氛围。
要从监狱实际出发,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围绕主旋律,唱好“地方戏”。
把争创“双十佳”、“文明窗口”、“五好家庭”、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好班子好队伍、全年无违纪干警等活动作为政治工作一项日常业务来抓。
要利用“五一”、“七一”、“十一”重大节日,组织演讲、歌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到寓教于乐。
同时,要把那些热爱监狱事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弘扬正气,进一步拓宽政治工作空间,使政治工作渗透到其它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其它工作更好地开展保好架、护好航、服好务,并提供充足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7 三、突出“实”字,采取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努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走素质强警之路,全方位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本领和组织罪犯生产劳动的技能,使他们成为业务精通、训练有素,胜任本职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首先,要有开拓创新意识 开拓才有出路,创新才有发展。
这里的开拓创新意识一方面是指作为监狱的领导者要有新观念、新举措、新办法,要打破常规,充分认识到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能否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能否实现监狱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的广大干警要有一种不满足于现状的进取精神,有为求真知、求新知而敢闯、敢试的勇气,不断探求监狱工作新局面。
监狱党委要为干警职工创造出一个“人人想创新,人人争创新,创新光荣,创新才有前途”的良好氛围,要设立“创新奖”。
唯此,才能不断开创监狱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才有生机和活力。
其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作为依法执行刑罚、管理监狱、改造罪犯的特殊群体,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问题尤为突出。
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常年工作在较为偏僻、封闭的艰苦环境下,整天与高危人群打交道,所有这些使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压力之大、心理紧张度之强,通常为其他职业所难以比拟的。
通过调查,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不容乐观。
因此,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提高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以更好地适应监狱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警队伍的专业化素质 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
一要根据监 8 狱的特点,逐步完善具有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特色的业务教育培训网络。
采取脱产培训、集中办班、分层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坚持每年对全体干警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
二要分类施教。
结合人民警察各岗位实际特点,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突出对干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加强对改造、生产、技术、财会各岗位干警的业务培训,体现业务培训的专业化,并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使教育培训向深层次拓展。
三要加强学历教育培训,要抓住监所管理专业本、专科开考的有利时机,鼓励广大干警职工积极投身到学历教育中来。
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警职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争作名符其实的学者型干警,为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贯穿一个“真”字,用满腔的热忱、带着感情做好从优待警工作,充分调动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所以,我们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从优待警,真心诚意地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好干警职工的后顾之忧。
一是政治待遇上从优。
要把从优待警提到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政治上多关心爱护我们的干警。
落实好干警的各项政治待遇,并把优惠政策向一线倾斜,政治待遇要用好、用准、用足、用到位,在干警的使用、评先、晋级提职等方面要引进激励竞争机制,要民主、要增加透明度、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挚的政治感情送到干警的心坎上。
同时在精神上不要吝啬表扬,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对优秀干警进行赞扬和表彰,使他们在干事业中自豪和心顺,要注意保护干警的自尊心和荣誉感,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为发挥每名 9 干警职工的智慧与才干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是生活待遇上从优,增加人性化感情的投入。
有时一句真切的问候胜似一堂严格的说教。
略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铜梁县法院 叶春内容提要: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对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保障作用,审判形势的发展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法警如何通过强化思想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胜任、保障有力、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
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武装力量,是法院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担负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看管人犯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重大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性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然而,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素质建设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和影响法警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基层法院法警队伍存在的问题1、执法权不明确。
随着法院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警察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宽,提押看管人犯、协助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等,但对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职权,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
表现在:司法警察地位与作用不明确。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挥下履行职权,表明法警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是辅助的性质,仅能执行指令而不能作出指令,法警工作的从属地位严重影响其发挥作用。
司法警察职权规定不明确。
《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司法警察具有8项职权,但实为8项具体工作内容而非职权。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警察队伍,在司法过程中拥有哪些警察权却无从规定,没有清楚的职权规定,致使法警在司法过程中处置事件的方法、措施、手段不明确,显得无所适从。
2、管理体制不规范。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实行编队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但不少基层法院虽然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司法警察机构,却将司法警察分别配置于审判业务庭,受所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承担相关业务庭的值庭、法律文书送达等任务,实行块块管理;有些法院虽已编队,但固定法警少,兼职法警多,使司法警察机构形同虚设,只有在法院执行全院重大任务时,司法警察才被集中起来由法院统一指挥。
司法警察队伍的这种管理状况反映出,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内设机构在法院的地位比较低,其队伍建设仍没引起足够重视。
3、人员结构不合理。
法院成立司法警察(大队、支队、总队)以来,没有司法警察录用的统一规定,各法院录用的方法不尽相同。
有的法院将审判业务技能不高的书记员、审判员转为法警,有的法院将司机、勤杂人员当法警使用,大量军队转业干部被充实到法警队伍,致使法警队伍老龄化严重。
加之缺乏基本的文化、业务素养,整体素质相对较低,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再有就是法警数量缺编严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司法警察控编数的通知》,专职司法警察按所在法院控编的12%配备,根据警力不足的实际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各级法院可在控编总数12%的基础上,增配适量聘任制司法警察,每个法院至少应配一名女法警。
按照此规定,许多基层法院警力配备不足,在押解、值庭和看管上警力匮乏,被告人脱逃、自杀、自残等事件时有发生。
4、法警素质不够高。
由于司法警察的进出口不通畅,许多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素质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警普遍体能较弱,体质较差,业务技能不高,尤其是军事素质不高。
少数法警年龄偏大,难以适应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导致战斗力不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拉不出,打不赢。
二是业务知识水平不高。
现有法警多数是法院其他部门(多数是不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转行,以及部队转业干部安排入法警队伍。
总体上文化层次较低,具备法律专业学历不多,难以适应法警队伍建设要求,致使执法活动中方法简单粗暴,动辄乱用警械、警具,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三是综合工作能力不强。
在法院内部,法警多数被视为“看家护院”的角色,忽略或不重视法警的素质提高和队伍建设,即使抓也是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做的不到位,对法警的学历、人员构成、装备配置、业务培训等重视不够,法警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难以适应职务工作需要。
5、技能训练不经常。
司法警察技能训练的根本目的是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强有力和全面的警务保障。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训练时间,每月召开一次训练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每季度组织一次单警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训练考核。
但相当多的基层法院法警技能训练因主观重视不够、受工作冲突、训练经费不到位、装备不完善等影响,难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甚至一些基层法院从未开展过技能训练。
二、法警队伍存在问题带来的危害第一、有碍于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也就是说司法警察的职责是法定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
而现有司法警察中人员身份繁杂,严格讲是有些不具备法警身份,不是司法警察职责的执法主体。
此外,相关法规对人民司法警察的职权未加以明确与限制,法警在平常的警务活动怎么开展工作、如何履行职能、责任义务的承担等都没有相关法规界定,致使司法警察开展工作有“无法无据”之嫌。
第二、有碍于法警队伍长远建设。
司法警察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干警、职工转行和军队复转人员,由于法警队伍成分复杂,结构不合理,身份不一致,日常管理中对其要求标准很难一致,造成责任高低不等,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
加之,多数法警未经系统专业岗位培训,执法过程中因业务不熟,而无法迅速开展工作。
还有就是一些没经过规范化训练的法警,修养较差,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缺乏革命理想和责任意识,难以担负起法警工作的重任,影响和制约法警队伍职业化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是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司法警察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决定了司法警察工作是服务、服从审判,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法警队伍中低人一等的思想严重,甚至一些法院领导也认为法警工作是配角,未认真解决法警的待遇(职级、津贴、补助、保险)等问题,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并造成优秀人才流失或吸收不到优秀人才进入法警队伍。
第三、有碍于规范化的科学管理。
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队伍,实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组织管理模式,但一些基层法院现将司法警察分散到庭室、由法警实际所在岗位领导管理、做法警工作范围外的事情、不参与司法警察直辖机构考核等等,这种“块块管理”的做法使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形同虚设管理混乱。
加之,基层法院法警年龄普遍偏大,素质参差不齐,在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上很难达到较高标准,有些强度大、难度高的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难以实现,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有碍于司法警察职能履行。
司法警察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从事的是“急、难、险、重”工作,特别是执行死刑、处置突发事件和采取强制措施时,危险性、机动性大,承担责任重,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就必须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严明的纪律;就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灵活适用法律法规的综合素质;就必须拥有拉得出打得赢的体能保障,然而部分司法警察业内素质低、年老体弱、对抗能力不强,制服不了暴力抗法者,保护不了法官和装备的安全,无法保证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
第五、有碍于法院改革整体推进。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法官、法警、书记员三大序列队伍管理模式。
法官队伍已经逐步向专业化、精英化方向发展,法官队伍建设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但目前的法警队伍建设明显滞后于法官队伍建设,机构不健全、进出不严谨、管理不规范、考核不落实,与法院整体队伍建设不一致。
随着当今形势发展,以及入世后对我国司法活动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执法活动更加文明规范,现有法警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法院改革形势极不相适应。
三、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法警职权明确化。
这是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根本保证。
司法警察是一支占法院干部总数12%的司法队伍,不能无视他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必须对司法警察职责、职权进一步明细化,从立法上解决法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职权问题,如司法调查取证权、执行现场中的处置权等,使司法警察职权同公安警察一样,能够具体化、明确化。
二是队伍管理规范化。
这是司法警察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
严格司法警察进出,落实司法警察的编队管理,确立规范的垂直领导体制,确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领导,形成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警队伍的警力网状布局,做到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提高法警在一个区域的整体作战能力。
完善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体制,形成自成体系的教育培训系统,解决法警长期以来没有固定的培训基地、无法得到正规、系统教育培训的问题。
三是警务活动效能化。
这是司法警察服务于审判工作的落脚点。
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服从于审判,担负着法院“急、难、险、重”工作,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只能从工作绩效上体现。
实现警务活动效能化,必须克服使用警力时随意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才能确保不贻误战机,保证当事人及法院人、财、物的绝对安全,才能充分体现司法警察这支法院的“武装力量”价值所在。
四是理论研究系统化。
这是司法警察队伍谋求发展的关键所在。
司法警察是一支年轻的具有独特功能的队伍,对其性质、地位、职能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必须不断加强理论研究,而目前法院系统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相对滞后,理论探讨与司法实践严重脱节,致使法警的工作一直囿于值庭、押解、安全保卫的圈子里。
面对新形势,必须开阔视野,紧密联系法警工作现状加快研究步伐,在理论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为新形式下法警队伍的建设拓宽道路。
四、推进法警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一)强化学习意识,用先进思想武装法警头脑,在打牢思想理论根基上下功夫。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准武装力量服务于审判工作却又相对独立于审判工作,它所执行的警务工作带有强制性和威慑作用。
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理论修养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最基本的要求。
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个法院工作主题,对全体法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法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要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司法警察敬业精神,增强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此外,尤其要克服在反腐倡廉上的糊涂思想,那种认为反腐败是法官的事,司法警察不存在腐败的土壤,不存在滋生腐败环境的思想是有害的,要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法警法律地位和职权,规范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
司法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人民法院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情况如何可以直接反映出法院的执法水平,对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司法警察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要有规范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促使其执法行为更具有规范性、合法性、严肃性。
就目前全国而言,还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法规体系,对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权限进行详细的、规范的界定。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应尽快出台一部适应形势发展和法院警务任务的规范全国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法规。
根据法警工作特点,建议在制定司法警察职责权限的规范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时(特别是在执行公判大会、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等),可享有交警、巡警、治安警等公安民警职责权限,这有利于防止因警力不足或与公安各警种发生不必要矛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严格执法。
(三)建立严格准入制度,畅通法警进出渠道,从源头治理法警素质不高的现状。
解决法警素质不高,应从源头治理。
目前没有法规和文件对法警进入及退出条件、标准进行硬性要求,各地法院标准不一,进入法警队伍的人员结构繁杂、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司法警察“先天不足”,严重影响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必须严格法警准入制度,畅通法院进出渠道,参照招录法官的办法凡进必考、择优录用,招录的范围应面向社会,面向高等院校、警官学校,招考的办法、条件、标准必须统一由最高院或省市高级法院制定,体现统一性和严肃性。
招录法警必须突出法警职业的特性,所进法警的身体条件、业务技能、学历要求应做为主要的前提条件,招录法警一律实行聘任制,严格业绩考核,推行优胜劣汰,凡不不能胜任法警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处罚的,坚决予以清出,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走专业化、正规化的建设道路。
研究制定老警退役、转岗相关制度。
为了使法警队伍能始终充满朝气,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应当对年老体弱、不易在法警岗位继续工作的同志的退警、转岗问题作出妥善安置,从制度上解除法警后顾之忧,使在岗的同志能安心工作。
(四)理顺法警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必需从贯彻《条例》入手,对司法警察进行规范的编队管理,编队过程中,上级法院要大胆纠正下级法院分散管理等不规范管理行为;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录入和退出,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要征得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垂直领导能行之有效;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司法警察的相互交流和联系,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全面掌握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状况、素质状况,充分发挥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挥、命令、调动、管理、检查、监督职权。
同时借鉴法官遴选(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优秀人才)办法,从基层法院遴选业务精、身体好、业绩显的法警,充实上级法院法警力量,激发基层司法警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将双重领导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五) 切实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法警法律和专业水平,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必由之路。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警法律理论、业务技能、军事本领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要有计划地组织司法警察学习法律知识,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重点是要学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为依法执法奠定法律理论基础。
方法上可以采取分期分批选送至警官学校或者出台政策鼓励司法警察进行法律学历教育,从而提高司法警察的法律素养。
司法警察是法院的“武装力量”,战斗力提高的根本途径就是强化业务技能及军事本领培训,要根据《训练大纲》,周密计划、科学实施、细致组织、严格要求、施行考核、斗硬奖惩,保证技能培训和军事本领训练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以此提高法警体能和熟练掌握押解、值庭、看管、警械装备使用规范等,使干警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更为干警灵活、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服务。
此外,完善警务装备也是提高法警实战能力的有力保障,要着力改善法警办公条件,逐步实现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为快速出警、全面履职奠定坚实物质基础,以提高司法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安全性和防卫能力。
如何提高民警职业认同感和满意度
试论如何提高基层民警的职业认同感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转型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公安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
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千条线一根针”的实战单位,加强队伍管理,打造一支实战化职业警队变得必需而紧迫。
但受到社会形势、经济发展、思想观念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有少数基层民警的职业认同感日趋淡化,在工作中暴露出宗旨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执行力不够、上进心不足、创新力缺乏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民警的身心健康和公安工作目标的实现。
笔者结合基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实际,谈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认同感明显下降的原因。
一是职业因素。
节奏快。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随之繁重。
业务工作与接处警、安保等重叠穿插,使民警牺牲了很多周末、节假日,补休和公休又难以全部兑现,快节奏的运转使民警的身体普遍处于亚健康偏重的状态。
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万人警力数尚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民警平均年工作量为400个工作日,远高于普通职工240个工作日的标准,其工作的强度可想而知,久而久之民警就容易产生厌烦的情绪。
压力重。
一些过高的定位和承诺使警察职责范围日趋扩大,专项活动日益频率,考核评比层层加码。
但派出所警力有限,时常出现多项工作积压、多位领导催办的情形。
此外,在队伍业务两手抓的理念下,民警还要分出精力参与到各类检查和组织上的活动,难免力不从心。
当工作无突破和起色,甚至做多错多时,民警还要面临批评和通报。
在层层压力下,民警往往提不出干劲,拿不出闯劲。
束缚多。
基层派出所民警处于执法、服务的第一线,履行职权要受到法律制约,执法工作要受到政府的干预,执法行为要顾及到民情民意,使得很多工作必须在层层请示和服从指令中开展,久而久之消磨了民警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
此外,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刚性管理,既限制了民警生活的空间,又束缚了民警个性发展的需求,使整个民警队伍千人一面,不易激发队伍的创造性.二是组织因素。
一是考核机制欠缺。
派出所对民警的考核评优,主要以条线上的量化考核为参照。
但各个岗位的可比性不强,即便是同一岗位的工作量和难度也有差异,简单、死板的量化考核往往不能全面地反映民警主观努力程度。
此外,部分民警利用规则的漏洞,只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致使在评先评优时一些扎实苦干的同志被埋没,投机取巧的得荣誉,使考核起到了反作用,引起民警的不满,造成消极怠工。
二是队伍内聚力削弱。
部分单位缺乏应有的内聚力,削弱队伍战斗力。
有些领导自身素质不过硬,缺乏威信和号召力,在布置工作时,一味地给年轻的、肯干的民警安排工作,差遣不动的则听之任之,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给年轻民警的做了不好的榜样,不利于其保持上进心;不同警种的民警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没有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常常出现“各扫自家门前雪”的情况,队伍内部的相互不认可影响到警察自身的职业认同,不利发挥整体合力。
三是福利待遇偏低。
基层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风险度高的特点没有在经济待遇中得到体现,政治待遇还比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低,晋升空间狭小。
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很多都是在岗位上埋头苦干几十年,很难得到提拔。
待遇与职责的不匹配使得不少民警产生强烈的失落感,甚至有少数民警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社会因素。
公众对警察职责存在认识偏差。
随着警务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深入人心,公众不同程度对民警职责的认识存在偏差,致使基层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不处理债务纠纷、环保问题、恶意举报等超出职责范围的警情,还极易引发投诉、信访,这些都极易挫伤警察的工作热情和警民感情。
长期以往,民警也会模糊了职责的概念,导致“该管的事没能力管,不该管的事努力管”,甚至一些民警会利用这些“额外”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滋生腐败。
其他部门职能弱化造成矛盾转嫁。
一些单位企业不顺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将一些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推卸给了公安机关,这种转嫁矛盾的做法,在构建警民和谐的道路上或多或少地添加了障碍。
如一些单位客户丢了捆绑手机要求补办,单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丢失证明,而派出所在未接到报警求助的情况下,很难辨别丢失事情的真伪;一些加油单位为了回避责任,要求散装加油的用户出具公安证明,但加油单位完全可以增设提供外送散装油的服务为断油用户解决困难。
法定职权受忽视致使民警办事难。
部分群众、单位只看到自己在法律上的权利,而忽视法律赋予警察的职权,警察在行使职权时阻力重重,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如民警在向居民采集人口信息、了解社会关系时,常被居民以隐私为由拒绝透露;在查询涉案银行账户时,银行工作人员常常以“不受理查询外省市银行账号”由拒绝查询服务;甚至在执法,遭遇群众阻挠,不实投诉,诬告陷害,甚至上访、暴力袭警,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个体因素。
1.个性的影响。
基层派出所民警经常与社会上灰色人员打交道,在接触多了社会的阴暗面,面对社会“非主流”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和冲击时容易发生价值观的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不讲奉献讲金钱,不讲工作将过场。
2.业务能力不足。
当前民警面临着现代警务模式的新挑战,少数民警的综合素质难以适应,一味地“吃老本”,不主动加强学习、补充更新知识,暴露出对法律不熟悉、对业务不精通等问题,畏难情绪凸显,就会经常感到力不从心,难以胜任,成就感大大降低,引发工作倦怠。
3.心理健康调适不够。
派出所民警不仅要承受着工作上的压力,还要承受来自家庭的压力。
民警对家庭投注的时间、精力少,常常会引发和父母关系不和、与伴侣离婚等问题,家庭关系的失调使得民警心理、情绪等方面的压力骤增。
但是部分民警缺乏心理保健知识和自我调适方法,既不通过自我调节的方式调整心态,又不寻求专业帮助及时摆脱困扰,导致心理问题积压,影响了民警对自身职业的正确认识,导致职业认同感的缺失。
二、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认同感的对策探讨:一是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占领民警精神制高点。
注重信念塑造。
过去,派出所的工作条件比现在艰苦得很多,但民警却感到自豪、光荣,这与他们的理想信念是分不开的。
因此,要坚持从理想信念塑造入手,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积极渗透。
要结合民警思想动态,有区别地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学习活动,通过道德讲堂、影视作品赏析等不加重民警工作负担的方式,让其接受到更直观的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使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得到整体增强,形成一种导向和氛围,带动个体幸福感、自豪感的提升。
注重文化引领。
坚持以警营文化为载体,密切联系党、团等各类团体,定期组织开展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在放松民警身心之余,通过竞技活动激发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民警集体荣誉感;成立警官俱乐部,开设图书室、网络阅览室、健身房、减压室等场所,用文化陶冶情操,培养民警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丰富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警营文化建设的“留人环境”。
注重典型带路。
挖掘身边的典型,强化树立、培养和宣传工作,做到典型第一时间表彰、第一时间宣传、第一时间奖励,让民警认知到典型并不是永远只出现在表彰名单、公模录、新闻报道中的,而是真实就在大家身边,通过典型崇高精神和高尚品质的“点”来推动单位争先创优的“面”,让先进民警有干头,让后进民警有学头。
二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搭建民警发展平台。
营造干事氛围,提高执行力。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警力增补、装备配置、福利待遇、职务设置等方面,适当向基层派出所予以倾斜,提高配设比例,改善职级待遇,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加大考评奖惩兑现力度,做到考评结果与“政治待遇、经济福利、评先创优”的三挂钩,切实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建立重大事项民警议事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全体民警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增强民警的 “主人翁”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
加强班子建设,凝聚向心力。
所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育严格自律、务求实效、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凡事做到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抓到底,积极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在队伍管理中要从制度管警入手,在立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上下工夫,克服“老好人”思想,对一些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敢于管理,做到一碗水端平;重视民警个人发展进步的需要,打造公平正义的选拨用人环境,将机会与舞台留给想干事的、能干事的民警。
强化业务培训,激发内驱力。
向教育培训要警力、要战斗力的能力,以强化科技应用、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质能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法律、信息化、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等培训活动,解决执法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民警的服务水平和实战能力,让民警在工作中有底气、有实效、有动力。
推行轮岗机制,保持生命力。
加强派出所内部的岗位轮换交流,让民警对自身的工作进行重新思考,促进相互之间的理解与交流,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同时,借轮岗交流之机,来消除民警因长期守在一个岗位上产生的职业倦怠,充分挖掘潜能、发挥强项,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激发工作热情,提升队伍活动。
三是做实警心工程,优化民警工作环境。
进一步在工作减负上加力。
业务大队要充分发挥实战指导作用,主动介入基层帮助解决能力范围以外的难题,避免重复基层工作和简单的数据统计;指导和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改进作风的措施,压减名目繁多的台帐、检查和通报,切实结合基层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指导派出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基层所领导要及时梳理工作中反复出现的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政府汇报,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把应该由社会经济组织和相关行政部门办理的事项从现有的警察职权中分离,为基层派出所“松绑”、“解压”,减缓民警工作压力。
进一步在权益保障上加力。
推动警力下沉,合理安排警务,提高工作效能,节省单位时间和空间的警力投入,最大限度地将工作外时间的还给民警,使民警身心得到及时的休整;对曾因违规违纪受问责的民警,要就问题谈问题,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无视民警的现时表现和长远发展,在其今后的评先评优以及提拔使用设阻;对恶意投诉、侮辱诽谤、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督察部门一经查实,要理直气壮地为民警撑腰、正名,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不法行为,坚决不让派出所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
进一步在从优待警上加力。
完善民警定期体检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保证患病的民警得到及时救治;重视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通过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热线等形式,向民警传授健康快乐知识,缓解民警精神压力,引导其培养积极健康的情感;通过开展“家属座谈会”、“警属联欢会”等形式,及时帮助民警化解家庭矛盾,消除生活和心理上的隔阂,并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及时帮助解决民警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为长期奉献在一线的民警解决后顾之忧。
进一步在警民关系建设上加力。
积极探索推进警民关系建设的新路子,深入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活动,加强警民的良性互动,向群众展示派出所及民警的真实状态,消除因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
同时,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宣传警察、介绍警察,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影响力,让群众充分了解警察的职责,理解警察的执法涵义,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基层派出所及民警营造良好宽松的社会氛围,优化警察行政和执法环境。
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机制分析与改进研究
[摘要]加强戒毒所民警队伍的激励管理,对于提高戒毒工作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文章针对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管理有关工作,首先简要介绍了戒毒所民警工作特点,并深入分析了在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完善激励机制,改进提高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工作水平,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分析。
[关键词]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机制[DOI]10.13939\\\/j.cnki.zgsc.2017.24.133近年来,各种新型毒品泛滥问题更加严重,我国吸毒人员数量不断攀升,戒毒工作形势非常严峻。
做好新形势下的戒毒工作,提高吸毒人员的教育戒治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戒毒所专业化民警队伍建设。
当前,有些戒毒所对于民警队伍激励管理不到位,一些民警面对任务繁重的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厌倦心态。
这就要求应该进一步改进完善戒毒所民警管理工作,尤其是应该加强戒毒所民警队伍激励机制建设,这不仅是适应新形势下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戒毒所民警工作现状特点分析第一,在工作环境方面,戒毒所一般在偏远地区远离城镇,基层一线的戒毒所民警直接面对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工作压力较大,而且长期带班值班,工作内容烦琐枯燥,再加上目前戒毒所民警力量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