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特警宣誓词是什么
我们是特警队员,是一个钢铁的战斗集体。
你是我的战友,我与你生死相依。
我绝对地相信你,就像你信任我一样。
在未来的战斗中,我会用我的全部生命,为你提供掩护和配合。
我们一起战斗,一起前进,永不放弃,永不抛弃,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这是一位全国特警实战专家给我们讲座时,送给我们的《特警队员誓词》,当时场面很震撼
特警就是一种责任,特警就是一种信仰
宣誓被视为承诺遵从规则坚守信仰这体现的是什么品质
宣誓体现的是一种诚实、守信的品质。
宣誓,古代也叫起誓,是用最郑重的形式,在誓言接受者面前表明自己,并请接受誓言者监督,在起誓的那件事上把对自己的监督和处置全权交给誓言接受者。
比如在缔结婚姻时对神发誓,就是请神见证和监督自己的婚姻,如果背弃誓言,就是在婚姻问题上欺骗了神。
在作证言之前对法庭发誓,就是对法庭宣布自己证言的诚实,如果说谎,甘愿接受来自法律的相应惩罚。
在加入党派及其附属组织时宣誓,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党派及其附属组织监督和处理。
因誓言的郑重属性,对人来说,只有针对人生中真正的大事、重大问题才会起誓。
无关紧要的、或者不够重大的事,不宜采用宣誓这种形式,否则有戏耍和不敬之嫌,容易受到相应的报应。
宣誓在古代可以起到约束人心自觉守法的作用,同时也是民事诉讼审判中的重要证据。
这是誓言的本质决定的。
在文明古国中,对证人宣誓最为重视的要数罗马帝国,法律还将宣誓分为任意宣誓、强制宣誓和请求宣誓。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誓言’在罗马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
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困难的。
”
求一篇宣誓词
入党誓文 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产党,拥护纲领,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宗旨、性质 党徽: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注意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党员标准四、党与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注意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
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五、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理解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推荐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判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
美业人的使命宣言
我们要组建一个成熟、稳定、强大、卓越的一分钟百万富翁团队,这个团队的使命是将教育和商业相结合打造一所没有围墙的网络大学,把健康和财务自由一同带给千家万户, 为决心成为开明富翁的人士提供强大的系统支持(我们的系统),协助他们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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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有信仰吗+居然还向宪法宣誓
中原传统的三大信仰是儒、道、佛。
向宪法立誓属于工业文明的信仰哦——以法为尊,算是外来的信仰
我国什么人要参与宪法宣誓.宪法宣誓有什么意义
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宪法宣誓的誓词,统一为65个字:“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虽然宪法宣誓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追求依宪治国内容和实质,建设法治国家的一种必要形式。
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可以彰显宪法权威,强化官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首先,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彰显了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八大至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始终贯穿其中。
总书记出席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时,发表讲话重申宪法高于一切。
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体现了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决心。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增强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
宪法宣誓制度将通过这种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使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效忠宪法的宣誓,接过人民授予的权力,强化了人民主权的理念。
一切权力归于人民,是中国宪法的显著特点之一。
权为民所附,权为民所用,曾说,“领导就是服务”,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掌权只是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用权就是要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
面对宪法宣誓,意味着宣誓主体的每项职务行为都要受到宪法约束,所谓“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拥有监督权,限制公权力,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再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组织以及组织之间互动的章程。
宪法宣誓的制度化,使每个公民享有更广泛的监督权,这本身有利于增强国民的法制意识。
同时,该制度必将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意识。
只有“上至高官”下至“黎民百姓”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在整个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