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词“新加坡旁碧桂园”,我还以为真的在新加坡呢,原来是在马来西亚
广告词“新加坡旁碧桂园”,具有误导讯息,以言词表面来说,是指碧桂园在新加坡邻近旁边,但确实是在马来西亚柔佛州境内新山城市海边,不属于新加坡地方。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官方语言是什么
新加坡那土生土长的都是年轻一代的较多,其他年长些的好多也是马来西亚人过去的啊。
而且马来西亚人过去新加坡工作或亲戚来往的还是挺多。
、可是马来西亚人不想过去新加坡还是一些原因的:1. 钱币兑换率问题。
马来西亚的钱相比之下小了一倍多,所以过去的话消费会比较大,负担较重。
2. 这是我个人的体会,没有讽刺意思。
新加坡人比较现实些,自我为中心主义在那较重,所以人情味也就少了些。
因此马来西亚人大多会心理压力大,觉得不太舒服,有点被轻视了的感觉。
3. 如楼上所说,英文在新加坡是通用语,因此大马人会觉得有语言障碍等等,所以才不愿过去。
目前个人想到的也就这么多,或许还有别的地理原因吧。
为什么新加坡,马来西亚要坚持“鞭刑”
新加坡、马来西亚乃继承英国的法律体制。
其鞭刑制度,亦源于英国。
英国在1861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制度仅限于十六岁以下的犯人,同时英国兴起废止死刑的讨论,连带地也对于鞭刑的人道性质进行讨论。
除了对于青少年犯保留鞭刑制度外,英国国会也在个别的法案中,对于某些犯罪施以鞭刑,例如:1898年通过的「取缔流氓法修正案」(Vagrancy Act Amendment Act),对于藉剥削娼妓为生者,以及1912年通过的「白奴贩卖法」(White Slave Traffic Bill)对于贩卖人口者,都处以鞭刑。
不过,实际上实施的甚少。
反倒是在青少年犯的鞭刑甚多,从1858至1860年,每年平均590名;1893年达2900名;到1900年则高达3400名,以后每年降至2000名左右。
直到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48),将青少年犯改移送感化院取代鞭刑,英国才正式废止鞭刑制度 。
新加坡的独立(1959)是在英国废止了鞭刑之后,但仍继续实施鞭刑。
不独新加坡,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 ,但在东南亚国家中,只有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二国采行而已。
新加坡在1966年通过一个以维护市容为目的,也就是著名的「破坏法」(Vandalism Act),来以重罚处罚涂鸦及破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之前,新加坡鞭刑仅限于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伤害的罪嫌,包括:重伤害、抢劫、强暴及猥亵等罪。
新加坡独立前,殖民地政府因为母国英国早已废止鞭刑,因此对于鞭刑的态度极为保守。
例如1953年判决Cim Thian Hen & Others v. Regina案,首席大法官Murray-Aynsley就认为单纯的犯抢劫罪也许已侵犯人身,但还不算太残暴,所以不必给予鞭刑。
但在独立后,情况就大幅改变;例如:1959年的Yong Pak Yong v.P.P. (Public Prosecutor),首席大法官Wee Chong Jin便认为恐吓罪已属可处鞭刑之罪,1963年的Anwar v. P.P.,一案,法院认为在种族冲突时期,不尊敬其它宗教的话,亦属可处鞭刑之罪。
关于鞭刑处罚,新加坡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第231条规定,鞭刑的对象仅限于五十岁以下的男性;第229条规定,成年犯可处罚至多不能超过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则最多以十鞭为限;新加坡对于儿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会所不可容忍者。
此外,对于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
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更小。
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也强调杀鸡儆猴的功效,在执行时,虽然没有采行公开行刑的方式,但每次执行时以三鞭为限,待伤势复元后——至少三个月,才继续执行。
并且行刑前须经医生做健康检查,行刑过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时,也会中止鞭刑。
同时,如果医生认定犯人的身体再也无法承受鞭刑时,可以申请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这些制度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罚,但是在犯罪心理学上,无疑是一个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执行鞭刑,每次疗伤三个月,期间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体行刑的时间甚长,同时,鞭刑后的疤痕,将终生留在身上,形成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烙印。
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处以鞭刑的鞭数虽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终生受到震吓的作用。
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于对于鞭刑的恐惧。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坏法」后,便将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进一步作为维持社会治安的工具。
按理说,在政府公共建筑物上张贴广告、标语或喷漆,既不会妨害公共卫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国家多半处以罚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坏法」却对这种行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这种严厉的处罚,为世界各民主国家所罕见。
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主因是在1994年发生了一件麦可费事件(Micheal Fay),才将世人对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现象,转变到认知新加坡之所以达到此外观,却是采行了极为严苛的鞭刑手段。
所以,麦可费事件可说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范。
呐、、考不上新加坡的学校,家人就想去马来西亚,那的费用都很低的,那的学校好进吗
有什么好的专业
我是马来西亚人
嗯,我想还是要看你来这里是要读什么科系。
建议到私立学院\\\/私立大学就读,比较有名的就是“双威”,“泰勒”,或“林国荣 ”学院\\\/大学吧。
学费还OK,水准也在中上。
这里的学院\\\/大学大多数以英文作为媒介语,上课和考试都用英语。
很多学校都备有双联文凭,所以不必担心在马来西亚考的文凭没价值。
中国人来马来西亚应该不太会有语言上的困难,毕竟私立的学院或大学都是以华人为主。
其他异族同胞通常都会选择政府大学。
不过凭良心讲,马来西亚确实不比新加坡好啦。
最后就祝你留学顺利啦
新加坡人都说什么语言
新加坡主要是英语和中文。
大多数新加坡人都能用中文和人沟通。
而英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新加坡的文件都是用英语来制定的。
所以英语一定要好,而普通话一定要标准哦。
新加坡有77%的人口是华人,也就意味着汉语应该是新加坡的第一大语言,虽然汉语和英语,马来语,一同被列为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事实上,在新加坡以汉语为母语的家庭越来越少,有一次,新加坡某商团来中国访问,看到的都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的中国人,甚至名字都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名字,但张嘴都是流利的英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不重视母语教育。
政府和各大企业都以使用英语为主。
人们为了谋出路,当然重英语,轻母语了。
新加坡的“国语”是马来语,新加坡的国歌只有一个版本,那就是“国语”——马来语版本。
马来语,英语,华语(汉语普通话)和被一同列为官方语言。
但是很有意思的是,国家对“国语”和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国民的母语汉语都不重视,而采取种种手段和措施实行英语教育,使英语一家独大。
在新加坡,只懂汉语的人只能在日常生活中进行交流,无法进入上层社会,而只会“国语”马来语的人则连在这个以马来语为国语的国家中连日常生活交流恐怕都会很成问题了(因为战新加坡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基本不懂新加坡的“国语”马来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