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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展销招商广告词

时间:2014-12-30 03:20

求农产品交易中心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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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品怎么推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市场内经营者均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第四条市场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五条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一)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四)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五)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实施食品准入的市场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场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

  第八条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条市场内经营者应与本市场签定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十条市场内经营者应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第十一条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货台帐。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对所出售的食品质量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消费者有要求的,经营者在出售的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十三条市场内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全国各省市大型农副批发市场有哪些

具有什么特点

人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市场处处长王珏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马增俊 北京商业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保京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顾兆学 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常务副总经理贾增华 现状 记者:在目前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要网点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

现在的“农批”经营状况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层面上

马增俊:80年代中期,国家和地方政府摒弃了定产包销的流通机制,采用开放的政策和民间资本有效融合,从而推动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了三层金字塔结构:上层期货市场,中间层批发市场,底层是大量的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

其中,期货市场有3家,分布在上海、郑州和大连,向全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辐射;农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产地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成为连接农民和消费者、农副产品和菜篮子的中枢,向上游联系种植、养殖、加工、检疫、运输等环节,向下游联系采购、配送、零售、消费等环节,构成完整的流通产业链;大小农贸中心在全国有2.6万个,分布在广阔的农村地区,连锁超市分布在城市中心地区,全国的超市总量不下5万家。

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有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000多个,年总成交额12410.2亿元,相当于全国各类商品市场成交总额24949.4亿元的50%,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95.2亿元的33%。

大中城市消费鲜活农副产品的50%-70%是批发市场提供的。

我们在承担北京市商委组织的改造流通体系调研中发现,北京农批的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到少的变化,基本上是沿着国营菜站粮店、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由大的批发商配送)这个顺序发展的。

杨保京:目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是调节城市居民菜篮子的主要手段,是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事物。

首先,它综合成本低,投入的人工费用也低。

国家用较少的投资,或是在当地企业自发的组织下,就能运作起来。

滚动发展是农批的主要途径,目前北京的农批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力量,从小到大建立起来的。

顾兆学:新发地市场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产儿。

从1988年建场起就严格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统计口径的规定,由一座15亩地、15个人、15万元资金的小型农贸市场发展为拥有占地480亩、资产1亿元的农业部、(原)内贸局定点的国家级批发市场。

新发地经营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十几大类3000多个品种。

商品辐射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蔬菜交易量已占到全北京市蔬菜交易总量的65%,水果交易量连续两年占北京市交易量的35%。

2003年的成交量达到了41.5亿公斤。

成为了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农产品集散中心。

贾增华:“锦绣大地”是新兴的市场。

2003年4月才开始建立。

主要商户来源于原来北京大钟寺市场。

现代化的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的崭新理念、高标准的经营起点是这个市场最大的特色。

现在占地350亩,15个交易大厅,固定商户2000多家。

经营农副产品及厨具百货等12大类商品。

王珏:供销合作社系统是在1995年后发展批发市场的,目前已经发展到6000多家,其中专业市场占绝对优势,大约占40%左右。

交易量相对是稳定的,单个市场的平均交易量也在增加。

提升 记者:和过去的农贸市场相比,现在的“农批”更多的融入了现代化管理的理念,服务功能在不断延伸,社会职能在逐步提升,不再是简单的农副产品交易。

那么除了批发交易量整合以外,还有什么新的特色

马增俊:随着“农批”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市场不断加强软件、硬件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

它们不仅加强交易场地的管理,还逐步开展农副产品包装、贮藏、运输以及信息传递、代理结算等配套服务。

有的还建立了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配送中心,开办连锁经营网点,真正实现产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管理运作;有的建立了全国范围的信息网络,搜集农副产品信息,指导物流供应;有的引入国外拍卖交易的方式,采用经纪人制度,使价格机制更加灵活高效。

我国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仅占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0.2%,而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又只占全国所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17%。

从总体上看,绝大部分批发市场还处在交易量小、管理和设施不完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的初级发展阶段。

贾增华:锦绣大地集团公司总裁于洋提出市场服务的概念,为商户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是人性化管理的一部分,要一丝不苟的执行,这才会构成企业声誉。

我们市场的商务办公系统配有农产品检测中心、银行、邮电、餐饮等设施。

同时配有4万平方米的客户公寓和4万平方米的仓储区。

我们提出的全过程服务还包括为客户准备的托儿所、小学、小医院,这些都将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

顾兆学:我们一开始就提出“以道德经济发展市场”,其中人性化地为商户服务是我们要做好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市场内设有邮电所、信用社、招待所、停车场、加油站、地磅、广播站以及水等设施。

投资70多万元的电子监控中心,为客户创造了安全、宽松的交易环境。

“新发地市场农产品信息网”除把市场内的交易情况及时向外界发布外,还及时向市场经营户传递农副产品的价格动态、市场分析、政策法规等情况,向周边农户推介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导农民种什么、怎么种,目前又加强了与政府部门联网工作,给进场农民和贩运专业户提供可靠的参考。

记者:农药残留检测关乎食品安全大计,而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大多仍处于单户生产的阶段,生产标准化很难做到,农产品安全检测的难度可想而知,现在这方面工作进行得如何

王珏:批发市场在农残检测方面的投入是很大的。

农业部调查结果显示,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农业部定点市场中,98%的市场开展了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比如河北青县部分市场注册了蔬菜商标,“青青”、“春阳”等品牌蔬菜均由市场出具无公害检测报告;长沙马王堆、常德甘露寺等市场每天24小时对蔬菜进行抽检。

南昌、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中心每天抽检50个样品,每片农残检测试纸2元,仅此一项市场每年就支出约4万元,加上农残检测人员的工资,市场每年支出1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投入。

杨保京:“农批”是抓食品安全的结点,它既可以堵截,也可以引导标准化生产。

目前,北京市21个鲜肉批发市场和378个零售市场全部实现了“场厂、场地挂钩”或“批零挂钩”,90%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了“索证索票”等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准入已从猪肉、蔬菜扩大到粮食、食用油、桶装水等40类食品,并对47876个食品种类进行了备案。

今后外埠进入北京的农产品都要经过一级批发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监管一级批发市场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控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顾兆学:北京市已将新发地确定为两个特大型一级批发市场之一。

我们于2001年6月,联合六家市级定点屠宰厂,成立了以市场方、定点屠宰厂、政府监管方为主的全市首家跨区、县猪肉产销联合体。

市场作为经营户的监督方,要求每一个经营户必须向消费者出具“购物信誉单”,购物单上面写明经营户姓名、摊位号、销售日期等。

同时市场通过统一的结算方式,每天建立经营户和厂家业务员的台账,上面清楚地记载着什么时间从哪个摊位进了哪个厂家业务员销售的多少斤肉,并将业务员的胸牌号刻成章印在猪肉上。

这样一来,一旦消费者买到盖有“新发地市场鲜肉复检章”的猪肉出现了问题,就可以将责任一查到底。

在这个基础上,又成立了“熟肉制品、豆制品产销联合体”,从源头上保证了肉类食品的安全供应。

从2002年7月起,新发地市场与河北、山东、海南等蔬菜生产大省的217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了“场地挂钩”协议书。

如果协议基地的蔬菜在抽测中发现问题,市场将函告产地政府,多次出现问题将解除协议。

同时,在丰台工商分局的监管下,市场又和市内一些大型零售超市签订了“蔬菜批零挂钩”协议书,形成了无公害蔬菜从产地到餐桌一条龙式的专用绿色服务通道。

市场在配送中心设置检测设备,对配送出的水果、蔬菜进行检测,不合格的绝不让其流入消费领域。

贾增华: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我们集团拿出120万元作为基金,作为检测费的补贴,保证市场商品的达标。

这笔钱没有直接利润,但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是用价钱可以抵消的。

我们自己的高科技园区出品的蔬菜都有一份检测报告。

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好的企业不知道社会责任就不知道发展。

应该说我们的投入是长期行为,是经过考证的,也应该是有回报的。

规范的市场行为,可以赢得消费者,市场的牌子树起来了,就会得到更多商户的信任。

记者:农副产品通过配送中心,最终在超市销售的呼声越来越高,“农批”如何实现与超市、配送中心对接

王珏:农业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展销暨超市采购洽谈会上,江苏省供销社系统9大超市抛出了价值38亿元的农副产品大订单,引得急欲杀进超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垂涎欲滴。

要想进超市,前提是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这是最起码的条件。

企业或基地只有亮出权威的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认证,才能得到超市的信任。

比如,“无公害食品”要进超市,得出示《无公害食品证书》,“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也一样。

应该说超市门槛高,主要是对消费者负责。

作为新型零售业态,大型连锁超市对商品具有大量采购、均衡供应、常年销售的显著特点,这与目前小规模生产、易受季节和气候等因素影响的农产品来说,是一对矛盾。

因此,农产品要想进超市,企业或基地必须具备规模化生产和长年供应的实力。

超市靠规模化经营树立价格优势、赢得利润,所以十分重视供应链的建设,特别希望农产品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有较大的规模和产量,供货稳定。

事实证明,规模偏小的农产品企业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履约程度则相对较低,等于自己为产品进入超市设置了“门槛”。

江苏省供销社办的苏果超市今后将用企业、基地取代大户和经纪人。

对于被选中的生鲜类产品,超市将不收一分钱进场费。

马增俊: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物流企业将抢滩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将瓜分走一部分农副产品物流市场的蛋糕。

另一方面随着农副产品商品化的完善,农副产品流通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连锁超市这一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最接近消费者的环节,将因其庞大的连锁网点,受到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的青睐,最终不经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直接向连锁超市配送商品。

在美国,农副产品的流通模式就是如此。

顾兆学: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有限公司配送分公司在试营业的2个多月时间里,已签约4家大型快餐配送公司和宾馆酒店等,每天送货量达2000多公斤,其中蔬菜比例占2/3,肉类占1/3。

全国政协宾馆后勤部的负责人说,他们就是相信新发地市场的配送分公司。

因为他们对蔬菜和肉类的无公害要求很高,并要求进货及时。

而在这些方面,新发地市场的配送分公司做得很好。

我们与华联超市以及宏辉、首钢等40多个配送中心合建的大型菜果加工、配送中心,将研究扩大菜果配送范围,把市场的蔬菜、水果送往京城各大超市、饭店、菜店、社区。

记者: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外部竞争的压力也逐渐增大。

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有什么样的解决办法

顾兆学:15年来,我们没用国家投资和贷款,自力更生,滚动发展,年年把部分收入作投入,年年扩大场地,年年增加设施。

现在我们市场升级改造资金估算约需8.95亿元。

资金来源主要由市场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制筹集和企业自筹等方式解决。

除了资金问题外,我们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用地不足。

如果年交易量达到 670万吨时,约需占地1200亩。

尽管前几年北京市为了支持新发地建设批准用地1152亩,扣除房地产开发、市政占地、绿化隔离带、中央批发市场等用地,现新发地市场可规划用地只有几百亩。

马增俊:当前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从总量上来说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但大多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简单,更谈不上具有自己的服务品牌。

有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软件设施不配套,加之部分管理人员素质比较低,管理松散,重收费,轻管理,造成卫生条件差,严重的还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政府方面也存在多个部委对“农批”都有一定的管理职能,但彼此却无法协调配合的问题。

杨保京:“农批”的升级改造,需要有规划、标准和一定的步骤。

这是个公益事业,属于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该从实际上支持批发市场的建设,包括长期规划中的批发市场用地、资金和贷款上的扶持力度。

目前,北京商业投资服务中心就可以采取投资入股的方式,给批发市场注入资金。

趋势 记者:去年,北京市商委按照全市推进流通现代化工作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提出要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符合国际大都市要求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体系。

这个方针会加快促成北京“农批”升级改造。

那么就现在各市场的状况来看,应该向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王珏:过去的批发市场布局主要是在销地,现在国家的政策同时在引导产地市场。

由于目前农民生产规模比较小,产品主要靠中间商营销,农民无法得到及时的种植信息,使得其劳作方向也是滞后的。

产地批发市场的建立可以让农民直接进入市场,获得最及时的种养信息。

对销地市场,随着城市的规划建设变化,也要改变脏乱的环境,向现代化交易方式发展。

采取统一结算、建立快速检测中心等方式。

贾增华:批发市场的方向就是专业化、大规模化,也就是批零分开。

农副产品先集中到“农批”再向超市、社区流通。

交易方式甚至都可以发展到远期交易。

最后其配送的产品就是净菜和配菜。

这就要求硬件(大棚、密封、冷藏、道路规划、场地、外部环境、排污)、管理(结算、规范化、税收、制度、信誉提升)都要升级。

质量上升后,价格将不再是批发市场惟一的竞争力。

锦绣大地没有走以前农贸市场的路,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规范管理形式,每一步,甚至投入广告,都经过严格的测算和缜密的策划,做到小投入、大产出。

我们从一开始在市场的投入上就是超前的、高标准的,因为我们认为,3到5年后“农批”一定会面临超市化,硬件条件会被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如果到时候再改造,就预示着商户的大量流失。

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应对国外零售企业,占领国内市场,在2年时间内,向外拓展,在一些地区的中心城镇,以连锁、独资、垄断、投资经营等多种方式输出管理理念。

顾兆学:北京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正式启动“食品放心工程”,重点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从流通环节上严格把关。

新发地市场不在交易方式、管理手段、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提档升级,就无法找到食品安全治本之策。

我们将大力推进市场现代化企业制度,并使之逐步具备投融资功能,最终成为上市公司。

升级改造后要从露天交易改为室内交易;绿化面积要达到24万平方米,综合绿化率达30%;将建成6万吨的低温库和4万吨的恒温库;提升的市场功能还包括:实施入场商户资格审定制度,落实市场交易产品的“三化标准”,建立全程可追溯制度,改进交易方式、结算方式,建立稳定的经纪人队伍。

马增俊: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业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都曾经出现过,近几年,发达国家的批发业形态发生了如下的变化:批发业在流通领域的主导权易位;批发商分化的步伐加快;规模化、大型化、连锁化已成为世界批发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批发商向零售延伸的步伐加快。

在美国,农副产品市场体系的特点是:农副产品流通以直销为主要模式;粮食类期货市场发达,果蔬类产地直销占80%以上,经由批发市场渠道销售的不到20%。

在欧盟地区,随着零售业和连锁经营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大型连锁集团,并建立了统一的购货配送中心,使农副产品直销比例不断增大。

但由于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高,批发市场的发展比较稳定。

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是以批发市场为主渠道,以拍卖制为特征的农副产品市场体系。

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特点是,人多地少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生产;主要粮食流通实行政府控制、统一管理;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产品实行自由流通,批发市场是鲜活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

在日本,果蔬类商品60%由批发市场销售;畜产品、禽、蛋、奶等的流通由农副产品加工业垄断资本控制,加工程度高。

在日本,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必须是地方政府或公共团体,不允许企业或私人以营利为目的开办市场。

从国际农副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直销模式已成为主流。

今后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成为国际物流的中心,农副产品国际采购的窗口。

我们现有的差距,无疑正迫切地要求我们尽快地寻求批发市场大发展的途径。

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以省市为单位,合理布局产地中央批发市场和销地中央批发市场,利用当地的交通条件,向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和销地专业批发市场辐射。

设立基金,扶植农副产品生产发达、交通比较方便、但缺少资金建设批发市场的地区建设设施完整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我国应尽快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法》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

借鉴国外法律法规,对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制度、软硬件设施管理以及违规处罚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各个“农批”也要下大力量完善信息、结算和价格形成功能,建立现代的电子报价、电子信息发布和电子统一结算的网络。

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延伸,因地制宜地发展农副产品生产;通过信息网络向连锁超市延伸,结合资本运作,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有了对各地消费者需求的了解,就可以面向全国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开展“订单农业”。

从国际同类行业发展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产业化升级包括:交易的时间从商品的即时交易向期货交易升级,交易的地点从批发市场向虚拟升级,交易的方式从面对面对手交易向拍卖交易升级,交易结算的形式从现金和支票向电子货市升级,交易的管理从有人向无人升级。

网上拍卖交易方式在发达国家的批发市场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它可以有效地规范批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交易的安全性;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不受地域交通的限制。

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充分地采用多种交易方式经营,大力推行拍卖制,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探索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模式。

结束语:据记者了解,针对检测费用高、处罚难度大等问题,2004年农业部将会同各省厅,继续跟踪检查各定点市场的检测情况,为定点市场中经营蔬菜的市场配置检测仪器,并争取资金为市场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农业部还计划选择一部分农产品,制定市场流通方面的分级标准,为农产品分级分类销售、实现优质优价,提升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基础。

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的发展,农业部将及时跟踪和总结在这方面的经验,并提出有关的政策措施。

对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建设会实行“三个转变”,这将代表着“农批”在近期内的发展方向。

也就是说,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重点由“外延扩张”向“内强素质”转变,即由注重数量扩张向增强功能、提高市场主体的营销促销能力转变;二是市场调节方式由“自发型”向“市场+调控型”转变,即从过去依赖市场的自发调节向既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又重视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功能转变;三是市场运行目的由“重量”向“重质”转变,即由重在关注农产品的数量供给同关注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转变,把好市场准入关。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 张弛 刘一新

公文的主题词

首先跟您说一句:节日快乐

我们所知道的公文主题词通常有下列几种:  1. 文件标题摘录。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即从文件标题中的“事由”部分摘录关键性词语,构成主题词。

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主题词为:“预算 管理”。

??  2. 文件正文提取。

在文件的标题文字或过少难以提取,或过多需要概括的条件下,则可从正文内选取恰切的单词、词组作主题词。

例如,《国务院关于清理和整顿“小钱柜”的通知》主题词为“纪检 财务”。

  3. 题文结合撮要。

此法为前两种方法的结合,即将文件标题和正文中的关键性词语结合而成主题词。

例如,《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膨胀的通知〉的通知》主题词则为:“组织机构 人事 法制”。

  4. 批发文件择重。

凡批转、转发性文件,凡发布法规、条例的文件,重点都在被批转、被发布的文件上,其主题词只能从重点文件内选择。

例如,《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主题词即为:“语言文字”。

  5. 标注文种不一。

分析主题词同文种的关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法规类文件标注文种,凡决定、规定、条例性文件,主题词的最后一个单词均为文种,例如,《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主题词为“交通 水运 安全 管理 条例”;《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横向经济技术联合兴办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的主题词则为“横向经济 技术联合 规定”;二是,通知类文体一般不标文种,通常性的通知文体,主题词内多不注文种,以上多例均可印证此点。

可是极少数重要件也可标注,如《国务院关于做好放开名烟名酒价格 提高部分烟酒价格的通知》,主题词即为:“商品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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