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提供两句关于民政局的公益广告词谢谢
以民为本 心系人民 为民服务 为民解困
公益广告的概念
公益广告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它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仅仅是从经营中获利,而是过问和参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一意图的广告,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
它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点。
公益广告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做,广告公司和部分企业也参与了公益广告的资助,或完全由它们办理。
它们在做公益广告的同时也借此提高了企业的形象,向社会展示了企业的理念。
这些都是由公益广告的社会性所决定的,使公益广告能很好的成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渠道之一。
公益广告隶属非商业性广告,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最重要部分,与其它广告相比它具有相当特别的社会性。
这决定了企业愿意做公益广告的一个因素。
公益广告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其主题内容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取材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
并运用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艺术制作等广告手段用不可更改的方式,鲜明的立场及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
公益广告的诉求对象又是最广泛的,它是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
例如在提倡戒烟、戒毒的公益广告中直观看仅仅是针对吸烟、吸毒者,但是烟、毒的危害已经伤及到环境中的其他人和其后代了,无论是直接受众还是间接受众,它是社会性的,是整个人类的。
所以说,公益广告拥有最广泛的广告受众。
从内容上来看大都是我们的社会性题材,从而导致它解决的基本是我们的社会问题,这就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共鸣。
因此,公益广告容易深入人心。
我们企业通过做这样的广告就更容易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如何做好传统节日公益广告宣传
每个城市标准都不同的,判定标准就看你跟官方的关系如何,你把钱交够了没有,社会是很现实的,中国官就是见钱眼开,骗人的广告到处都是也没见哪个说是非法的
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5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地、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招牌等广告;(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的广告。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等从事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户外广告活动。
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绿化、风景名胜和交通、消防安全。
第五条 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规划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确定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审核重要地区、重要路段和5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户外广告。
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5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审核和对张挂、张贴户外广告审核管理。
并对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城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第二章 发布规划第七条 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 户外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商标、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影响道路畅通、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五)利用电力杆、电讯杆、电车杆、路灯杆的;(六)利用违章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七)利用人行道、城市广场(商业街、步行街除外)、绿化带等公共场地设置招牌广告的(包括企业名称指示牌);(八)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设置烟草广告的;(九)非商业区内的建筑外墙、裙楼、楼顶、栏杆及围墙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十条 严格控制在市区道路上设置路牌广告。
在商业街道、步行街占道设置路牌广告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在本市中山路、环市路、北京路、上九路、下九路、长堤路、农林下路、署前路、环市路、江南大道、天河路、洪德路等重点商业街区设置户外广告的,鼓励用霓虹灯形式。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在下列地段和场所占道设置户外广告的数量:(一)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机场;(二)海珠广场、天河体育中心、珠江新城;(三)东风路、解放路、流花路;(四)收费站、桥梁、高架桥、桥墩、人行天桥(广告集资的除外)。
在上述地方设置长期固定性户外广告的,应当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脑画等形式。
第十二条 人行天桥的户外广告设置必须以通透、霓虹灯形式,占用面积不得超过桥体本身。
第十三条 装饰性灯饰用于经营性户外广告的,纳入户外广告管理。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广告牌距离10千伏高压导线净距不得小于1.5米;(二)广告牌距离低压导线或电话线净距不得小于0.5米;(三)广告牌外沿距离建(构)筑物的立面不得超出1.8米;(四)广告牌距离地面不得低于4.5米,设在有上盖的人行道上方的,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8米;(五)市区内街消防通道上空4.5米以下,宽3.5米以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六)户外广告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广州地区电气设置装置规程》的规定和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七)横额、标语的张挂不能横跨马路;张挂期限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责任。
单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应当办理安全保险。
第十六条 企业招牌广告,应与企业注册登记名称相一致。
企业招牌广告的设置,在同一条道路应做到协调、整齐。
经营专卖商品的企业可在招牌部门版面发布专营的商品广告,但其面积不得超过招牌版面的1/2,不得发布非专卖商品的广告。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在其右下角标明《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号和经营者名称(霓虹灯广告除外)。
第三章 规划设置与审批登记管理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重要地区的户外广告牌位的设置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市容环卫、公安、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制订。
具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城市重要地区和5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应先征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其中,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的设置,还应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同意。
横额标语设置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其它地区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单板或拼装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九条 凡经营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证照,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条 广州地区以外的广告经营者和外商广告企业如需在本市经营户外广告,必须委托本市具有相应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广告经营者承办,不得自行在本市从事户外广告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者联系到广告牌设置场地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广告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二)户外广告的设置,其场地涉及交通、道路、市政设施的,或在机场净空控制区内建筑物顶部设置广告牌位的,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同意;(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由其直接审批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需送规划、市容环卫或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四)经审查合格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二十二条 举办有企业赞助的文化、体育、公益等活动,如需设置不超过两个月临时户外广告的,必须委托户外广告经营者承办,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
第二十三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四条 已经批准,但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发布。
第二十五条 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城市临时构筑物,除广告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定程序变动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拆除、遮盖或损坏。
凡经批准的户外广告是城市临时构筑物,因城市建设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户外广告的,应先行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户外广告设置者自行拆除。
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
如合同期满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应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
第二十六条 户外广告场地占用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在自有场所(包括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对外设置内容与营业执照登记项目相一致的招牌广告,须将广告样稿及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受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招牌广告登记证》后,方可设置。
第二十八条 公共广告栏的设置,由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并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需要在公共广告栏张贴各类经济、文化、社会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张贴地的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认定的广告公司统一张贴。
禁止在公共广告栏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线杆等公共设施上张贴广告。
第三十条 《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需继续设置的,应在有效期届满15日之前向原审批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由登记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部门注销其登记证。
第三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置在建(构)筑物或其它载体上的,由发布者负责维修、维护、更换、拆除。
独立设置的,由设置者负责;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户外广告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经常检查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型、脱色、肮脏等情况,应立即予以恢复或拆除。
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应及时拆除。
第三十三条 户外广告经营者和出租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户外广告登记管理部门缴纳广告管理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及出租场地单位或个人拖欠广告管理费的,每拖欠一天按应缴纳金额的3%缴交滞纳金;(四)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按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处罚。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由城市规划或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广告发布者承担。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责令恢复或拆除而逾期不履行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强制拆除。
所需费用由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任者承担,并依法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乱张贴广告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处罚。
第三十八条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本市制定的其它有关广告规章内容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捐赠支出,用于计入什么科目
单位类哪些机关型法人、社团型法人、型法人有事业单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类般有:1.国有企业2.国有控股企业3.外资企业4.合资企业5.私营企业(又称民营企业)6.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等国家公益性单位,这些单位基本自己盈利国家扶持)7.国家行政机关(包括税务局,民政局,环保局等,这些属于国家行政机关)8.政府(这个就是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政府)赞同单位经济类型怎么写?推荐答案接受单位性质有如下几类党政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等、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艰苦行业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艰苦行业企业其他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单位经济类型地方基层项目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他灵活就业升学出国、出境其他看看你的企业注册类型就知道了,主要分为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有哪些经济类型及特点
我国经济类型
社会上公益奉献精神作文
1、社会公益活动策划 内容:中国人素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当灾情到来之际,企业能够适时地组织此项公关活动,就会极大地触动社会公众的情感心弦,使社会公众产生共鸣。
科龙集团对革命老区江西采取的千万元扶贫力行动,筹建“科龙村”,既扶持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又扩大了企业的社会影响; 资助社会福利事业。
企业选择对各种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进行赞助,比较容易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好感。
金利来、康佳、健力宝等企业,在这方面均有出色表现; 赞助文化教育事业。
文化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中国人素来对资助文化教育事业的人和事迹称赞为“尊师重教,功泽三秦”。
企业通过资助“希望工程”,设立教师或教学奖励基金等各种赞助活动,可以塑造企业形象中的民族大义和社会责任感。
这类公益性活动不是肤浅的,稍纵即逝的,它对企业的影响是深厚的。
2、社会公益活动的运作技巧 虽然上述各种公益活动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利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还是要运用各种有效的公共关系技巧,来扩大公益活动在社会上的影响: 举办隆重的赞助仪式;新闻发布会;传播传奇故事;邀请社会名流给予评价;设计社会公益项目。
康佳通过一系列活动的目的在于,向内外公众树立优良企业形象:康佳不仅生产销售高品质的彩电,而且奉献一种优质的服务,展示一个大型企业振兴民族经济及回报社会的高层次文化度,使消费者广泛认同,最终使之感受到拥有康佳,不仅仅是领略清晰的画面、悦耳的声音等高科技,同时享有品牌文化附加值所带来的满足和自豪。
总之,企业在开始社会公益活动运作时,可以采取各种技巧和方式,大造公益活动声势,以此震撼社会公众,从而使社会公益活动形象生动。
事业的定义 1、包含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2、实质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
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
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
事业 1、公益事业概述 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
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影视文化系统等。
2、公益事业影响 直接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各个方面产生间接影响,既获得社会效益,又取得经济效益。
同时,在接受境外社会公益的同时,还要防止境外不法分子通过公益事业向我国宣传不良信息
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
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象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
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社会公益事业也就是包括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
不但造福他人,也造福自己。
3、公益事业的特点 外在性。
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社会性。
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共享性。
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 无形性。
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福利性。
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公益事业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私人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并从中实现资本的周转获得一定利润的纯营业性质的公益事业,如电力的生产和供应等;由国家投资、建设,并交给私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共交通公司等。
这类公益事业的投资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并且带有一定成分的福利性质;由政府投资、建设,并由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园、游泳池、中小学校等。
这类公益事业福利性成分比较低。
英国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及对我国有启示。
我国公益事业基金会立法的历史演变 1、立法 1988年,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关于基金会的立法——《基金会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法人团体。
该管理办法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基金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
198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再次确认了基金会作为社会团体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
1999年以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上述两项法规,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实际上是把基金会视为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
2、立法的作用 十多年来,《基金会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基金会的行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但是,这个办法对基金会的组织形式、内部决策程序、财务会计制度、资产使用管理、社会监管机制等许多环节未作规定,其它一些规定内容也都打上了当时经济体制的烙印,不完全符合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具有的法律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基金会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基金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与此同时,基金会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
199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参与对基金会的管理,基金会的登记管理统一归口民政部门。
《基金会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金会的管理体制不再予以适用,民政部门不能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继续登记注册基金会。
基于以上原因,从2000年开始,民政部开始对《基金会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多次召开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经过反复论证,借鉴和吸取其他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几易其稿。
经过一系列的充分准备,《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于2004年6月正式颁布实施。
公益组织及非营利组织含义的理解 1、社会公益组织 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
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
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
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2、NPO 非营利组织或非牟利机构(Non-ProfitOrganization,NPO)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
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从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
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
然而,某些专家认为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区分开来的最主要差异是:非营利组织受到法律或道德约束,不能将盈余分配给拥有者或股东。
因此,今日社会中,非营利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界的私部门(第二部门),形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
3、NGO 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缩写NGO)是一个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政府。
现在该名词的使用一般与联合国或由联合国指派的权威NGO相关。
而大多数非政府组织(NGO)都会是非牟利(非营利)组织(NPO-Non-profitOrganization)。
公益活动 社会公益事业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众多取得丰裕经济收益的成功企业家中,逐渐涌现出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道德心的人。
他们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重新定义企业使命。
他们以企业家的才能去做慈善家,以公民的责任去做公益活动家,由此参与社会的自我治理,从而复兴和深化民间公益传统。
他们身体力行“经世济民,以人为本,义利兼顾”的经营之道,因而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在他们的眼中,公益,是每个企业必尽的责任;公益,是每个企业家应有的良知。
1、公益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的目的,有两方面: 显示爱心,为本组织树立起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良好形象;一次比商业广告更具说服力的宣传机会,有利于提高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因此,开展公益活动得到了有经济实力组织的普遍重视。
2、公益活动-作用 公益活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赢得良好声誉: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了组织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和关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公众留下可以信任的美好印象,从而赢得公众的赞美和良好的声誉。
融洽社会关系: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多数是对社区公益事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赞助,能够密切与社区有关公众的联系,融洽社会关系。
如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轿车在印度尼西亚不受欢迎,常常在雅加达街头遭到焚烧。
日本人在印度尼西亚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如赞助慈善事业,从而改变了在印度尼西亚的贸易环境,到20世纪80年代初,印度尼西亚的轿车大多数都是日本货。
扩大社会影响: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可以配合公共关系广告攻势,通过新闻媒介,扩大组织影响。
增加经济效益: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提高了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了与公众之间的感情,融洽了社会关系,会给公众下深刻的印象,公众会从对组织的良好印象,联想到组织产品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组织经济效益的增加。
如广东“健力宝”集团,它的前身是一个小酒厂,产值仅为130万元。
1984年7月生产健力宝饮料,1984年9月,为时隔多年重新参加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专用饮料。
在这届奥运会上,中国体育健儿取得了15块金牌的好成绩。
通过赞助活动使“健力宝”在海外名声大噪。
在中国人心中更具有功不可没的地位,为企业树立起一个令人交口称赞的形象,经济效益大大提高,成为国内知名的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