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20句经典的广告词,急啊~~~~大家帮帮忙吧
1 德纵享丝滑2腾讯:不负好时光3优酷:这世界很酷4李宁切皆有可能5安踏:keep moving 6阿迪达斯:impossible is nothing7戴比尔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8黄山:一品黄山,天高云淡9白沙:鹤舞白沙,我心飞翔10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11麦斯威尔:滴滴香浓,意犹未尽12可口可乐(2009):Open Happiness13可口可乐(2016):Taste the Feeling14雪碧:透心凉 心飞扬15农夫山泉: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16依云(evian):live young17佳能:感动常在18奥利奥: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19麦当劳:我就喜欢20华硕:华硕品质,坚如磐石
用成语谐音做广告词利弊
我认为,谐音广告对汉字不仅仅是一种侮辱,而且还是对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
对青少年不仅有影响,还是中华民族的糟粕和污点
请问选用歌词做广告词合法吗
商业广告未经歌曲作者同意,算侵权;公益广告不算,因为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歌词是诗歌的一种,入乐的叫歌,不入乐的叫诗(或词)。
入乐的歌在感情抒发、形象塑造上和诗没有任何区别,但在结构上、节奏上要受音乐的制约,在韵律上要照顾演唱的方便,在遣词炼字上要考虑听觉艺术的特点,因为它要入乐歌唱。
歌词与诗的分别,主要是诗不一定要入乐(合乐),歌词是要合乐的。
歌词一般是配合曲子旋律一同出现的,歌词是歌曲的本意所在。
现代一般是配合音乐,便于哼唱的语句。
广告词“只吃”这两个字有没有违背广告法,这样可以做广告吗
单看这两个字是不违法广告法的。
具体也要看怎么用,前后关联要表达的意思也需要考量。
综合考量,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是贬低同行都属于违反广告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些词是明确规定不能用的,比如第一品牌,国际品牌等等绝对化的用语,只吃没有明确限制。
一流两字能做广告词吗
应该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