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有哪些部门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如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
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
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
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
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
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
在经营业主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
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
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
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
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篇二: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
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
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
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
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
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
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
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三、实施范围(一)地域范围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
重点区域 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四、制定标准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
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
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
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
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
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五、组织实施(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
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
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
根据试点情况,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
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机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
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
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
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
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
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
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
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
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篇三: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XX〕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
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
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
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
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
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
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仓库保管员做什么的
仓库保管员按规定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帐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
随时掌握库存状态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因公司、单位经营、规模不同,仓库保管员有不同工作安排。
一、仓库保管员主要如下: 1、服从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3、根据实际工作状况,积极提出经营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4、按仓库规定收发料; 5、物料进仓入库,仓位的筹划与正确的摆放; 6、仓库的安全工作和物料保管防护工作; 7、作业单据的正确开制、确认与交接; 8、每日物料明细账目的登记; 9、盘点工作的具体安排执行与监督;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的。
二、仓库保管员岗位要求如下: 1、熟悉仓库货品的进、出货管理流程,货品出、入库的电脑开单及录入记帐工作; 2、熟悉仓储进、销存帐务、统计等作业,熟练电脑文书处理及ERP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缩写,中文意思: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操作; 3、每月库存盘点,单据的整理及归档; 4、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勤快有条理,能吃苦,能承受加班; 5、熟悉仓库货品的进、出货管理流程,货品出、入库的电脑开单及录入记帐工作。
城管考试的内容
标准答案: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好的,你考试通过了,我们城管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 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 考官:靠~ ,你今晚就上班 情景模拟类1. 如果你是执法人员,在一次执法中,一个卖茶叶蛋的老婆婆看到你就跑,不小心摔倒了,你赶紧把她扶起来,她却大声说是你把她推倒的,旁边很多围观的人没有一个帮你说话,这时候你该怎么办? 对于这样的突发事件,我首先对老婆婆表示理解,这里面一定存在这误会。
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进行文明执法活动。
老婆婆沿街贩卖茶叶蛋已经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希望她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做好工作。
遇到围观群众过多,会影响交通情况,做好疏散群众,留住老婆婆, 如果老婆婆固执,并且不愿意配合我们的工作,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会因为她是老人而置法律法规与不顾. 要点在于老太婆跌到了, 要先询问察看老太婆有没有跌伤了,毕竟人命关天, 你对她的关心,也是下一步为自己平反的突破口。
对群众关心也体现出你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高素质的体现。
相信其他人看到了事情的过程也会为你说话的。
还有执法时一般不会是你一个人单独执法的,其次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都会有录像的,老太婆想诬赖你是不会得逞的。
如果老太婆摔伤了,要及时送医院, 并尽可能通知其家人, 并且在确定自己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人道主义补偿。
如果老太婆没有摔伤,要及时的向其表明你的立场, 并向在场的群众作出说明。
以免不明真相的群众借机闹事,并且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汇报 。
万一事态扩大,就要请公安部门出面维持秩序,并积极的公布事情真相和证据平息事态。
事后要向领导汇报事件的全过程 避免领导对你有负面看法 从而影响你以后的工作。
2. 作为城管人员,看到一些无证人员经营,不处罚有损城市形象,处罚来他们生活也很可怜,你作为城管人员,你会怎么做? 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作为城管人员,首先不是对这些人员进行处罚,而是教育,让他们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让他们自觉遵守。
其次,对那些屡教不改的无证人员,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最后,结合无证经营人员的难处,制定解决方法,向上级部门汇报。
从根本上解决无证经营。
构建城管和无证经营人员的和谐关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
3. 若你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你会如何应对
首先,如若遇到暴力甚至群暴抗法的突发事件,我会先稳定自己的情绪,稳定工作战友的情绪。
首要目标是从这种不利的很难控制的事件中全身而退。
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和工作对象的暴力冲突,安全撤离。
其次,认真分析出现暴力事件的原因。
找到病根,才能正确看待和合适地处理暴力抗法事件。
再次,落实责任,如果是由于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突发暴力事件,那么,要处罚相关责任人,给群众一个交代,抚平群众的情绪,以利将来的工作。
如果,是由于极个别别有用心的坏分子的煽动而起,就应该严厉惩处相关人员。
最后,汲取此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做好以后的工作。
城管看法类1. 有的城市城管和小商贩有矛盾,有城管指责说:小商贩是刁民,不理解不配合城管执法。
商贩骂城管:野蛮粗暴,吃着皇粮,不体谅百姓的生计。
二者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甚至出现流血事件,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城管和小贩的矛盾由来已久,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觉得造成这个现象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从城管的角度来看,他的工作就是维护市容市貌,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对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和无卫生许可证的小贩进行驱赶也是他们的工作之一。
不过有些城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没有体谅到商贩的心情,在言语和行动上有些粗暴,这就造成了商贩所说的,野蛮粗暴,吃着皇粮,不体谅百姓的生计。
其次,对于小贩而言,很多小贩都是下岗职工或者进城务工农民,他们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下,为了糊口,才摆摊经营。
由于所受教育和环境的原因,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知道,对于城管的工作也不理解,有些小贩在城管进行驱逐时,对城管出言辱骂。
第三,解决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城管自身素质的建设,增强其文明执法的意识。
二是社会上加大对于市容市貌和合法经营相关法规的宣传。
三是政府应该多关注下这部分人群的利益,帮助他们寻找其它就业机会,或者引导他们从事正当的商品买卖。
最后,从这个现象,我们还应该学习到,在日常生活中,除了要注意沟通交流之外,还要学会换位思考,多为他人着想。
这样才能增进与他人之间的互相理解,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人际交往类1. 在实际工作中,若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有时候容易得罪一些人。
若撇开原则,徇情枉法,必然为法纪所不容。
请你谈谈如何处理原则和私情的矛盾【答题时间】:约4分钟。
【出题思路】:正确处理原则与私情的矛盾。
【测评要素】:理论素养;应变能力。
【参考答案】: (1)处理原则与私情矛盾的基本原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不忘旧情。
(2)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是;做事以事论,私交以私交论,做事论理论法、私交论情。
(3)一个领导者坚持党性原则,并非可以不讲私人感情,二者相矛盾的时候,则应做到大公无私,同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自己的亲友、师长、同学等能够理解。
如果思想工作做不通,那就不怕得罪人,因为得罪的是少数人,坚持的是真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4)负责指挥、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使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能;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受理跨区案件。
(5)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各区(街)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7)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8)负责城市绿化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9)协调市规划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协调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1)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2)协调市城乡建委,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筑工地管理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学生自我保护的知识
小学生自我保护知识 日常生活篇 )当你独自在家的时候 1坚决不给陌生人开门 2“狼外婆”的花招 3不给不速之客开门 4机智应对陌生人 5与陌生人斗争要巧妙 6有事拨打报警电话“110” 7室内活动讲安全 8不随意拨打信息台电话 (二)如何避免食物中毒
1不吃腐败变质的食品 2小心蔬菜中的毒素 3不吃霉变食品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怎样确保出行安全
1在人行道上行走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不能翻越栏杆、隔离墩 4不能横穿猛跑过马路 5横过马路时看两头 6不往红灯枪口撞 7不在路上玩笑打闹突变行走路线 8雨雪天行走多加小心 9警惕无盖下水道 10不骑快车不猛拐 11骑车时双手扶把不玩闹 12骑车不带人 13不足年岁不骑车 14乘车时不向外探头伸手 15乘车时要扶紧车拉手 16车上慎用锐利物品 17车停稳后再下车 18上下车时注意来往车辆 19不在道口铁路边玩耍 20过铁道口要严守规则 21车祸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四)突然生病了怎么办
1病不容缓大意不得 2拨打救护电话“120” 3有些病需要看急诊 4做到安全用药 5掌握常见病症处理法 6学会几种急救法 (五)谨防看不见的杀手 1小心死亡杀手——煤气 2警惕健康杀手——电子辐射 3消除智能杀手——噪音 4避开沉默杀手——光污染 (六)文体娱乐活动中隐藏哪些意外伤害
1看电视要讲科学性 2运动时要避免损伤 3不迷恋电子游戏机 4选择适当的娱乐项目 5游乐园里讲安全 (七)野外郊游应注意什么
1备足必用品 2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 3食用卫生食品 4在安全地点歇息 5玩时不做危险事 6集体出游守纪律 7行程安排量力而行 8出游不带危险品 9野外遇险救生方法 (八)不可忽视的心理安全 1强化心理承受力 2克服心理异常 3增强自我心理调控能力 4打开封闭的心灵 5珍爱生命 (九)怎样摆脱父母离异的阴影
1不盲目自卑 2保持上升的姿势 3把住情感的航向 4用法律维护自我权益 5努力拥有完整的爱 二社会生活篇 孩子们纯真善良,涉世未深,往往对 人生航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惊涛骇浪准 备不足他们可能觉得对以强凌弱的不良 风气无能为力,也常常对伸向自己的社会犯罪魔爪缺乏警觉,更不易识破某些披着羊皮的“狼”的险恶面目,但他们终将在与邪恶的搏杀中练就一双像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他们将越来越犀利地识破 具有千般变化万重伪装的“妖魔鬼怪”。
他们的茁壮成长,势不可挡 (一)如何防范被拐骗、绑架
1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打交道 2不要轻信熟人(包括亲戚) 3不炫耀不露富不谈论家庭情况 4注意把自己融入到集体当中 5寻求帮助时要找可*的人 6不请不可*的人当家教 7有异样情况及时向家长老师汇报 8拐骗绑架案的自我营救 (二)受到坏孩子欺负怎么办
1勇敢面对现实不怯懦不胆颤 2惹不起躲得起 3及时告诉自己家长或老师 4设法告诉对方家长或老师 5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保护 6奋勇反击给他们点厉害看看 (三)遭遇歹徒千万要智斗 1巧妙、及时报警 2设法逃跑甩掉“尾巴 3尽量避免直接与歹徒搏斗 4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四)拒绝黄色的诱惑 1切忌对各类色情、淫秽等黄色物品好奇 2自我监督从严要求 3断然抵制不惜牺牲友情 4一朝染黄毒警钟当长鸣 (五)不要对赌博好奇 1赌博绝不是“好玩” 2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 3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六)孩子远离毒品 1主动接受防毒教育 2不能好奇以身试毒 3不与吸毒的人交朋友 4不要以为吸毒“时髦 5不要轻信吸毒可以减肥 6不要轻信吸毒可以治病的鬼话 7不要以为吸一两次不要紧不会上瘾 8坚决抵制一切毒品的侵害 (七)乐于助人要分场合 1陌生人的“忙”不能帮 2地上的钱物不能捡 3对行乞的人不要滥施同情心 4不能乱动摔倒的老人 (八)少女如何自护自卫
1圣洁的身体不容侵犯 2敢于拒绝防范为先 3外出活动要结伴而行 4多交几个好朋友 5有些地方女孩子不宜去 6有些事坚决不能做 7衣着要得体举止要沉稳 8随身带有哨子或其他微型“秘密武器 9女生宿舍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 10遭遇歹徒强暴的紧急对策 三自然生活篇 奇幻无穷的大自然是我们生命的源 泉,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学会与大 自然对话,但我们要明白,人类的认识还 很有限,不仅仅是孩子,整个人类在大自 然面前都很藐小(一)水中潜藏着哪些危险
1切莫在天然水域嬉戏 2游泳要上游泳池 3游泳前务必准备充分 4水中自助自救的基本法则 5水中救人要冷静 6溺水者现场急救法 (二)发生火灾怎么办
1小火及早扑灭 2立即拨打“119报警 3尽快逃离火场 4烧灼烫伤的简要急救法 5树立安全防火意识 (三)风暴袭来的时候 1最好不外出 2尽量和大人在一起 3寻找安全的避风场所 4异物入眼的紧急处理法 (四)雷雨天应注意什么
1关闭一切家用电器 2尽量不做户外活动 3远离高耸的物体 4不要贸然涉水过河 5下冰雹时要注意护头 (五)如何做到安全用电
1不随便移动家中各类电器 2严格按说明书或家长指导使用电器 3不能擅自擦洗家用电器 4电器坏了不要自己修 5突然停电时要关闭一切电器 6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7远离一切户外电线和电力设备 8触电急救首先断电 (六)怎样从地震中逃生
1熟悉了解所处的环境 2做好必要的心理及思想准备 3备齐一些必要的抗震物资 4发生地震时切忌跳楼 5尽快撤到空旷安全处 6就地紧急躲避 7注意发生余震 8顽强求生一定获救 (转载)小学生自我保护十二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十二法- - 1、 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 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
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 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 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 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
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
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 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
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 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
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 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
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 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 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 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小学生自我保护知识介绍(转载)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发生,如何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一个安全的教育氛围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
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
”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
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
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
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 有人拉拢你去偷盗怎么办
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能参与。
当有人拉拢你参与偷盗时,你应该用以下办法来处理。
1)严辞拒绝。
“偷盗是违法的,伤天害理。
你别想让我跟着你们去干。
” 2)好言相劝。
3)借故推辞。
“真不巧,我家(学校)有急事,我必须马上去办。
”故意躲开拉拢你去干坏事的人。
4)及时报告。
偷别人或公家财物,迟早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为了真正挽救对方,要将其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参与人员等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
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您。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
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
(2)设法劝阻。
(3)及时报告
酒店营业部的总监只要做些什么
一、酒店营业部的总监岗位职责台下: 1、负责部门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的申报工作; 2、负责编制、报审部门年(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计划执行的检查工作,撰写、申报部门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部门规范化文件的拟稿与上报工作,贯彻执行已公布的规范化文件,并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4、负责部门上报总经室的文件及业务往来的各类工作表单的签认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联系函的签发工作; 5、负责安排部门员工的工作,检查、指导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 6、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聘用、转正、任免、奖惩及晋、降职(级)、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薪资变动、解聘等提出建议。
负责部门员工辞职申请报告的审核工作; 7、负责督导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部门员工的公共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9、负责审批部门员工的请(休)假、排班及加班申报工作,检查监督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签认考勤计资表和考勤异常情况表; 10、负责直属下级排班的编制及直属下级调班申请的审批; 11、负责主持部门会议,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周例会和各项专题会议精神; 12、负责部门员工合理化建议与意见的收集上报工作,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 13、负责受理部门员工对其直属上级和同事的投诉,以及其他部门员工或外协单位对部门员工的投诉(对本人的投诉除外); 14、负责部门年度管理费用的预算及控制工作; 15、负责组织酒店年度营销计划的编制、申报和调整工作; 16、负责组织酒店营销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调整、实施监督和效果评估工作; 17、负责组织海悦卡客户回馈方案的编制、申报、调整、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工作; 18、负责《营销周报》、《营销月报》、《销售预测分析报告》、《宾客意见反馈情况分析》及各类市场调查报告的统筹撰写和审核上报工作; 19、负责统筹酒店网站、触摸屏、电梯电视等的信息发布工作; 20、负责主持酒店营销专员会议,协调各营业部门的营销工作; 21、负责统筹部门的市场调研工作; 22、负责统筹、督导销售人员的对客接待、拜访和业务商洽工作,负责对重要客户的接待、拜访和业务商洽工作; 23、负责统筹大型团队、VIP客户的预订、接待工作; 24、负责客户意见、建议、投诉及其处理结果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重要客户投诉的受理; 25、负责督导海悦卡客户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健全工作; 26、负责《累积住房优惠协议》、《累积租用会议室优惠协议》、《长住房协议》、《签单挂帐协议》等合约(协议)的审核、申报工作; 27、负责督导酒店分销渠道的比选、申报和效果评估工作; 28、负责督导酒店各类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发布及效果评估工作; 29、负责统筹酒店重大节假日的装饰布置方案的制订、申报、调整和组织实施工作; 30、负责督导酒店广告(宣传)外协单位及广告发布媒介的比选工作; 31、协助酒店制服的定板工作; 32、负责部门物资申购单、领物单的初审,部门使用、管理资产报废(损)的申报工作; 33、负责检查监督部门各种设施(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及维修申报工作; 34、负责部门消防、安全、卫生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35、遇特殊天气(高温、暴雨、台风等),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员工开展防暑、防暴雨、防台风工作。
遇火情时,参与人员疏散、初期扑救、物资抢险、救助的组织指挥工作; 36、负责与酒店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7、完成总经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酒店营业部的总监岗位要求如下: 1、要求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上; 2、金融、投资、市场营销、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为人正直诚实,3年以上星级酒店管理经验; 4、熟悉餐饮包房、大型宴会运营管理; 5、善于与酒店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 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7、有较强的进取心、责任感、业务拓展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在我国,人大在监督权的行使方面存在哪些主要不足
完善人大监督程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2007年09月30日13:22 [我来说两句] [字号:大中小]来源:人民网人大监督程序就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实施监督行为的过程、方式和关系,是人大监督行为在时空中展现的过程。
程序是实体权力得以行使的保障。
没有程序,法律上的权利可能是一纸空文。
任何法律的实现,都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
{{被屏蔽广告]在一定程度上说,法制社会是由一套程序规则支撑的权利体系,没有程序,就没有权利的实现。
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监督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完善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
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程序,不仅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监督实效的进一步增强,需要以监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为支撑。
一、监督工作之所以难以到位,与监督程序不够完善不无关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大监督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特色。
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但是成效并不明显,原因之一就是现行的人大监督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即人大监督程序的缺失。
人大监督程序是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
人大监督权要付诸实施,就必须要有明确的监督程序。
只有明确的监督程序,人大监督工作才可以开展,人大监督制度才可以运转。
人大监督程序的缺失,造成人大监督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人大监督制度虚设,或者带来人大监督工作的随意性。
长期以来,人大监督权行使中的程序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程序松散,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程序的规定总是以假想事情的发生为前提,当遇到什么情况发生时,总能根据情况的发生来一步步加以应对。
从程序制定的出发点来说,是为了保证在实际中得以有效应用。
程序规定得越深越细,在实际中就越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督程序则相对比较松散,对事情发生的假想还不够严密。
在监督程序的提起环节,虽然也设置了一些前提条件,如罢免案、质询案的提出,必须是规定的团体或一定数量的人大组成人员,但缺少实质性的前置条件,即究竟在怎样的条件下,针对怎样的情况启动罢免案、质询案,法律没有规定,监督程序的目的性不强。
在监督程序的调查环节,由于缺少听证程序的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调查容易流于形式,难以深入。
在监督程序的审议环节,缺少辩论(充分讨论)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只是进行一般性的讨论。
一件重要的监督案,如果不进行辩论,那么对其表决结果是否公正就是个问题。
在监督程序的处置环节,一般只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监督程序的四个环节相互连接不紧密,每个环节也都存在缺陷,因而难以对监督职权的行使发挥实质性作用。
(二)对监督对象的了解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持。
如县级人大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进行初审的工作主要由财经工作委员会承担,而财经工作委员会一般只有1-2人,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足够的财政、审计、税收专业知识;况且审计机构又设在政府,人大缺乏专业化、科学化的辅助机构去充分了解预算执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结果是政府怎么报,人大就怎么批,预算监督不能不流于形式化。
(三)监督程序难于启动。
按照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越权、违反上位法或规定不适当的规章应予以改变或撤销;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审查程序由谁来启动,通过什么方式来启动。
最有积极性启动程序的是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相关政府规章决定命令损害的公民、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但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这类行政相对人有向地方人大提出审查建议的权利。
因此,尽管越权、违反上位法或规定不适当的规章和违法的红头文件不是没有,但罕有被地方人大撤销的。
又如,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向常委会提出质询案,但通过什么方式、什么具体工作机构交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法律没有规定。
于是,在议程较满、时间较短的常委会会议期间,提质询案的可能性实际上很小。
(四)时间要素没有保证。
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报告必须于常委会会议召开的半个月或一星期前报送人大常委会,以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情况或开展调研,但由于这一规定缺乏法律权威性,实践中大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委员有时甚至是到了会场才看到报告,审议质量和效果可想而知。
(五)处置、惩戒程序缺位。
法律对不监督或不服从监督行为没有明确规定追究责任,比如审查、审议工作报告通不过,怎么办
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都没有规定,以致监督主体不愿或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监督对象借口法律依据不足抵制或消极对待人大监督。
二、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人大监督工作在程序上提出了新要求,在监督实效上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从《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组织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无论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监督,还是对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都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是监督的程序不够完善,而各个地方在探索中的做法又不尽一致,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使监督权的行使规范化、程序化。
监督法把人大常委会一些职权作了程序性的规定,也把过去一些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加以肯定,对人大常委会的权利有一定程度的程序化、具体化、规范化。
监督法第2条第2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可见,监督法主要是从程序方面,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进行规范;监督法还从第二章到第八章,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监督形式和适用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行使的程序。
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程序,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构成的过程。
监督权行使的程序具有独立的法律价值,它不仅是监督权正确行使、合法运作的程序保障,同时,也是法治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体现。
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不仅要做到主体合法、对象合法、形式合法,还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这样,监督权行使才能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从程序完善的角度来看,这次监督法主要有四个亮点:第一,规定了监督反馈制度。
一项法律制度能否发挥应有的功效,关键在于实施,法律不实施等于没有法。
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曾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说明法律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法律的制定还要重要。
如何保证人大的监督职权落到实处呢
监督法在规定了人大监督职权的同时,还规定监督反馈制度,这样就能让监督职权的行使落到实处。
如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方面,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一方面监督法明确规定了本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另一方面,对于人大“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不能置之不理,必须向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再如在执法检查方面,监督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必要时,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常务委员会组织跟踪检查;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跟踪检查。
”从“交由”“研究处理”,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组织跟踪检查”等关键词可以看出,监督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执法检查的实效。
第二,规定了监督公开制度。
《监督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
”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要向社会公开。
这次监督法之所以规定了监督公开制度,是由我国宪法确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同时规定,人民参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人民的利益和人民主体地位,按照人民的意志决定问题,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从这个意义上看,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应当将监督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使人民能够熟悉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情况。
实行监督公开,对于促进国家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具有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这样,监督法多处规定了监督公开制度。
主要有5处体现:(1)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法》第8条第2款);(2)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法》第14条第2款);(3)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法》第23条第1款);(4)常务委员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法》第23条第1款);(5)常务委员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法》第27条第2款)。
第三,对监督的时限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监督的有关程序从时间上进行规定,一是为了提高监督的效率,二是为了保证监督质量。
如计划预算监督方面,监督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一个月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又如在备案审查方面,监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再如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职权的一项重要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部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如有的临时增加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程,有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审议前没有充分征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有的在常委会上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组成人员像学生临考一样匆匆忙忙读完一遍报告,然后立即进行审议,其审议效果难免有走过场之嫌。
监督法第12规定:常委会议20天前,专项工作报告应送交到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报告修改后,常委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常委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
监督法作出这样的规定,能够从时间上保证常委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议,从而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
第四,对有关监督内容在程序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
计划和预算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务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面,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
《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和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人大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职权。
监督法在总结各级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监督实践的基础上,将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进一步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了以监督法第三章为主要内容的计划和预算监督制度。
在计划监督方面,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等形式;在预算监督方面,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等6个方面的情况。
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了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而对依法享有一定立法权限的主体的立法进行的监督,也称“立法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一个重要内容。
宪法和相关法律对人大的这一职权予以了规定。
监督法设专章对这“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了规范,这是在立法法基础上为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而对立法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再如在听取工作报告与组织调研方面。
以往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很少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专项报告有关内容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除了部分人员了解专项工作报告内容外,有的只能凭印象说几句,有的因为对情况不熟悉只能保持沉默。
监督法第10条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
”这样就能从制度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的工作情况掌握比较充分,提高审议质量。
三、在我国现有政治体制下,监督实效的增强需要以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程序为支撑毫无疑问,监督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开拓性的里程碑意义。
尽管如此,世界是复杂的,是变化的,任何法律都不可能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进行完善。
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下,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程序。
(一)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
一是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监督法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全社会都要深入学习监督法,切实把握监督法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是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职权。
比如说,在监督公开方面,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公开的设计几乎是全程公开,从年度计划、报告内容,到审议意见,再到审议意见的处理等,都应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向社会完全公开。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依法应向社会公布而没有公布,就是失职。
各级人大常务会应以主动的姿态,把法定的义务性的要求转化为积极公开的动力。
再如监督法关于监督时限上的一些规定,也要严格执行。
常委会听取工作报告,要按照时间规定提前把报告稿送给代表、委员,不能临会才发。
这样才能保证审议质量。
(二)制定与实施监督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监督法第4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制定和实施监督法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而要使这部重要法律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得到贯彻实施,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监督法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这将使人大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监督的渠道更加畅通,程序更加规范,使人大依法监督的作用更能得到发挥。
制定实施监督法的地方性法规,应在依据监督法并突出“结合本地实际”的这一基点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具体程序予以规定。
监督法第二十九条授权地方人大常委会参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撤销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审查的依据。
从目前的实际来看,无论是宪法、地方组织法,还是监督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都缺乏全面系统的具体运行程序的规定,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做法不一,备案审查工作随意性很大,甚至流于形式。
此外,还存在备案审查范围不明确、受理和审查机构不统一、审查标准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具体等突出问题。
必须对备案审查范围、备案审查程序和机构、审查启动程序、审查标准、反馈机制和纠正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从而保证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本地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这方面的实际内容。
监督法第8条、第15条规定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
但究竟哪些问题属于这方面的问题,需要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实践证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三农”问题、义务教育问题、环境问题、生产安全、医疗卫生、拆迁补偿等社会问题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告状难、执行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纠、司法不公等进行监督,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突出“审议和决定撤职案具体程序”方面的实际内容。
监督法第45条规定撤职案“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监督法的地方性法规时,为突出“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的具体程序”这方面的实际内容,就有必要把监督法规定的“今后”的模糊时间尽可能具体化,使之更有利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操作和实行。
(三)积极探索与监督法规定相一致的人大监督形式。
探索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具备不断探索的精神。
监督法是从整体上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部法律,在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框架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人大监督职权,还是有很多地方仍然值得探索。
如监督公开原则是监督法关于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原则,监督法中有5处明确规定人大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应“向社会公布”的情况。
但公开只是原则上的要求,具体如何公开,公开什么内容,向谁公开,选择什么方式公开,监督法没有规定,这就给我们留下了进一步进行探索的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健全了新闻发布制度,明确了全国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厅3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及其产生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考虑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到常态性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事项随时向社会公布。
报刊、电视、电台、网站是公民获取国家政治领域信息的主要渠道,监督法中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合理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开,将几种媒体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在监督信息公开中发挥各自功能,让人大监督真正走向阳光监督。
同时,要加强载体建设,通过创办人大信息专刊和网站,建立信息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