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
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 警示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下面是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篇一: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当我穿过层层铁门踏进看守所监舍的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铁窗的冰冷,是法律的威严,是从服刑人员眼中直射出的对自由的渴望。
在看守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厅里,我们观看了看守所的宣传教育片,听取了两名受贿罪服刑人员的忏悔发言。
看着两名服刑人员憔悴的面容,听着他们发自肺腑的忏悔,我的心霎时间波澜起伏、思绪万千......,他们曾身处要职,经历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考验,为社会作出过许多有益贡献,只因没有把握好人生的坐标,被金钱私欲、灯红酒绿冲昏了头脑,一时间沦为阶下囚;他们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深陷囹圄、丧失自由;曾经家庭和睦、妻贤子孝,而今高墙相隔、亲人戚痛。
如此大的反差生活、判若天堂地狱的两个世界,他们内心的失落,他们痛彻心扉的悔意,从他们的一言一语中表露无遗,他们的惨痛教训旨在告诉我们自由的可贵。
对他们而言,今天的路已无可回头,但对于今天来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的我们,是最好的借鉴。
平淡的生活最可贵。
这是其中一位服刑人员发言中的一句话,平时这句话也经常听到,但今天在这特殊的场合,这句话听来尤为震撼。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贫富差距仍在不断拉大的现
参观拘留所的心得体会
参观拘留所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
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
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
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
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
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
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
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
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
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党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
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
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
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
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
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
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一生最好的见证。
看守所辅警从警感想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出于监管安全的考虑,看守所不设辅警。
法学学生参观中级人民检察院心得体会2000字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其日常工作、警力配备、在押人员等信息,出于监所管理的需要,一律不予公开。
更不允许参观
银行员工警示教育观后感
让我既充识到了肩负的使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了面临的。
对照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我决心在今后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绩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坚持公道正派,提高五种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争做一名优秀统计干部。
一、不断提高品质上的感染力。
品质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
统计干部必须要有好的人品。
首先,要讲政治。
政治上要清醒和坚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区委保持一致,与局班子领导保持一致。
其次,要讲诚信。
时刻对党忠诚,对人民的事业忠诚,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行使权力要正,为人处事要守信用,为公立业要诚实。
第三,心胸要豁达。
统计干部要襟怀坦白,宽厚待人,做到容得下人,听得进不同意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四,要讲情理。
要以人民为父母,视同志为兄弟,关心人、理解人、体贴人,即使批评同志也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用真情感染人。
第五,要讲公心。
工作中行得端、做得正,讲党性、顾大局,言忠信、行笃敬。
在统计法的路线上,不为权势所惧,不为钱财所动,不为酒色所惑,秉公办事,刚正不阿。
二、不断提高学习上的坚毅力。
学习是固本之举。
一要勤学习。
这几年局里的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
勤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党的建设和统计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善总结。
近年来,统计局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新方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系统地总结。
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完善措施、提升工作,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推进工作。
三要勇于创新。
创新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创新的能力来源于勤奋不倦的学习。
统计干部要从陈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情中抓住主要矛盾,创新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载体、途径和方法。
三、不断提高作风上的影响力。
统计干部要用好的作风影响人,就是要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
一要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中。
我们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经常带着浓厚感情,出现在田头、街头,深入在乡间、车间,把基层的客观环境掌握准,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判断准,把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准,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
二要真抓实干。
不能摆盘景,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统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三要务求实效。
要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恪尽职守,一心为公,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大力发扬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不畏艰险、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身体力行,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做到苦累面前多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特别在干部工作上,要坚持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彻底放下私心,忘却私情,公道正派。
四、不断提高廉洁上的自控力。
统计干部尤其要注意廉洁自律。
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组织工作的要求,是否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公道办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不做跑风漏气的泄密者,不做封官许愿的讨好者,敢于坚持真理,扶正祛邪,主持公道,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三要严格自律。
统计干部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和群众。
日常生活中要慎微、慎独、慎欲、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管住自己的腿,不到不该去的地方,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要清正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守得住清苦,耐得往寂寞”,“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争做一个统计系统的好干部。
五、不断提高服务上的亲和力。
统计部门被誉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统计干部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工作对象要做到三句话:第一句话,真心尊重,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吸引人。
自己作为一名统计的领导干部,要态度热情、行为端正,衣着整洁、谈吐文雅,做到心里装着职员,心里装着干部。
凡事想着职责,给工作对象以亲切感。
第二句话,真情交往,以随和的交往方式对待人。
做任何事都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而不是以权制人,以势压人。
要把别人“高看一等”化作对工作“更高一筹”的动力,自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为人处事谦恭、随和,善于和服务对象交朋友。
第三句话,真诚服务,以满腔的热情帮助人。
要想工作对象所想、急工作对象所急,倾注真情帮助他们。
工作上要雷厉风行,能办的马上就办,需要一定时间的列出办结计划,跟踪督查落实,做到扎实认真、效果出色,使工作对象满意,时刻维护统计干部队伍公道正派、工作高效的良好形象。
统计干部塑造特有的人格魅力,需要坚持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工作实践的磨炼,需要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改造,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使公道正派的理念深深地根植于心中。
市看守所现场警示教育论文
(1)联系工作实际选题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特别是自身工作实际),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建议立足于本地甚至是本单位的工作进行选题。
选题时可以考虑选些与自己工作有关的论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上升为理论,或者以自己通过大学学习所掌握到的理论去分析和解决一些引起实际工作问题。
(2)选题适当所谓选题要适当,就是指如何掌握好论题的广度与深度。
选题要适当包括有两层意思:一是题目的大小要适当。
题目的大小,也就是论题涉及内容的广度。
确定题目的大小,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
如果题目过大,为了论证好选题,需要组织的内容多,重点不易把握,论述难以深入,加上写作时间有限,最后会因力不胜任,难以完成,导致中途流产或者失败。
相反,题目太小了,轻而易举,不费功夫,这样又往往反映不出学员通过几年大学阶段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水平,也失去从中锻炼和提高写作能力的机会,同时由于题目较小,难以展开论述,在字数上很难达到规定字数要求。
此外,论文题目过小也不利于论文写作,结果为了凑字数,结尾部分东拼西凑,结构十分混乱。
二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当。
题目的难易程度,也就是论题涉及的深度。
确定题目的难易,也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量力而为。
题目难度过大,学员除了知识结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外,资料搜集方面也有局限。
这样,就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致使论文写了一半就写不下去了,中途要求另选题目。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既不要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去选一些自己不可能写好的论题;又不能贪图轻便,降低要求,去写一些随手可得的论题。
(3)选题要新意所谓要有新意,就是要从自己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出发,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善于发现新问题,敢于提出前人没有提出过的,或者虽已提出来,但尚未得到定论或者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只要自己的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材料真实充分,论证深刻有力,也可能填补我国理论界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空白,或者对以前有关学说的不足进行补充、深化和修正。
这样,也就使论文具有新意,具有独创性。
我朋友被判三年,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多,之后判缓刑出来了一年多,缓刑期间没犯事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