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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警队建设心得体会女民警

时间:2015-07-16 12:11

公安局面试问题的回答

1为我从小就梦想到公安局工作,也很想为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主要是我,所以我非常想报考公安局。

2、如果被录取了,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为人民做好服务

我一定会认真的对待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尽量把每个任务都做到完美。

如果说我没有被录取,就说明我做的还不够好,我会给自己的失败做个总结,然后会更加努力的学习,然后下次继续来

不会放弃的

3、如果事态紧急,我会公私分明的

如果家里出现很严重的事情,我会向我的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由上级领导给我安排,我会无条件的听从领导的指示。

4、如果是同事和我发生矛盾,我首先会思考我是不是做错了

首先找出自己的错误,然后会马上纠正自己的错误,在向同事认错。

如果说是同事有错误,我会给他耐心的解释清楚并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哪,然后帮助他纠正错误。

就是这样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警违纪违法事件心得体会怎么写

公律永恒价值追求廉洁执者基本职业操守公廉洁执维护社公平义公安工作命线党民公安队伍永恒要求随着社主义市场经济断发展完善社主义政治文明、依治略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公安民警队伍执严、执公、执廉问题发严重影响整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发展何进步提高执水平保证执公廉洁摆各级公安机关广公安民警面前项十重要紧迫任务笔者认要保证公廉洁执应着重抓几面工作:   、牢固树立公廉洁意识保证公廉洁执关键   前影响公安机关公廉洁执重要原相些公安民警脑要公廉洁意识淡漠要没牢固树立确公廉洁观念要没充认识公性、廉洁性公安执重要性严峻性切实保障提高公安机关确履行职责维护执公必须断强化巩固广公安民警公廉洁意识确公廉洁意识效指导执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机力   牢固树立公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公廉洁观念深刻内涵重价值习、理解增强公廉洁观念重要性认识通深入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民警充认识维护公公安工作总要求认识维护公公安机关立警公执民要求具体体现认识维护公党政府及民群众公安机关执根本要求强烈盼望认识维护公加强社主义民主、建设社主义政治文明、营建谐社、推进依治略实施重推作用要通公廉洁观念习、理解维护公廉洁意识深深铭刻每公安民警脑体现执实践公廉洁执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每执环节断增强广公安民警公廉洁执自觉性、主性   其要增强公安民警律至观念努力提高依行政、依办案自觉性广公安民警必须树立律至观念必须民利益重坚持律负责与党负责、民负责致性规范执行强化执监督提高执质量坚决杜绝发伤害群众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行要基本环节细微作起切实作所公安工作执行充体现公平义坚持律面前平等畏权贵、刚阿秉公执、廉洁奉公权力、名利美色所努力做枉纵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能消极作努力维护律权威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意识程序何完实体内容步骤、、形式、间、顺序等规定两者缺我公安机关及广民警期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根深蒂固执程忽视程序、违反程序问题普遍存种情况公安机关要做公执仅要做实体内容处理公更重要于强化程序意识通确保程序公实现执公   第四要切实体现民群众要求要关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意愿办事民群众满意满意作衡量公安工作根本要求各项执要始终民群众呼声作第信号民群众需要作第选择民群众利益作第考虑民群众满意作第标准带着民群众深厚情执坚决维护民群众合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便民利民措施让民群众切实受公安机关实事求公   二、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实现公廉洁执必要求   自由裁量权指定特定情况依照职权适公式做行权力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权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刑事侦查工作根据律规赋予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目公合理原则作或作具体行权力   三、强化完善执监督实现公廉洁执保障   近公安工作接受、政协、社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同断加强内部执监督设立少机构起定作用仍难适应新月异形式变化发展需要社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步加强公安机关公执监督必须力气强化监督意识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察机制充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制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公促公公促工作   四、提高广民警业务素质执水平实现公廉洁执重重   公安民警公安执主体其律规、业务知识执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执各级公安机关着重加强民警律规、公安业务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习教育培训条龙格局通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规测试、集习、自、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岗等效措施断提高其律业务水平知识才能更服务于公执才能做公执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制度建设实现公执廉洁治本策   依行政依治、建设社主义治家重要基矗进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执必须加强相关执制度建设贯彻公、公、便民、利民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质量检查制、执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执保证机制制度并使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维护家安全、社稳定、打击犯罪重要专政机构通全位、角度效改善才能效保障公执县域经济发展建设康社提供良谐、安全环境才能使建设康社宏伟目标早实现   【篇二】秉公执体   通近期展秉公执教育使我觉自思想认识定程度提高同决今工作牢固树立全全意民服务公仆意识立足本职、执民宗旨断努力、断进取取业务思想双提高努力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习结合自工作实际情况谈谈自体   、规范执行执员提基本要求 规范执执员提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依、必依、执必严、违必究制建设基本针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严格执才能纠违行保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才能体现律尊严严格执至少两面意义面要求执员必须秉公执严肃执严格按照律规定程序办案真做事实依据律准绳徇私枉钱权交易办关系案、情案甚至执犯、贪赃枉都与我工作要求格格入另面要求我执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工作质量高低于取决于执员各项素质所我要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政治素质   二、公执我执员基本要求公执我社主义制基本要求我执员基本要求通习使我认识公执严格按照律规定行使定职权公民律面前平等执者能超越定职权执公执要求执员必须尽职尽责任何偏离律规定行都错误我肩负着执重任我必须让让党民放要公执必须忠于党忠于民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要牢记手权利民赋予必须民服务   三、秉公执社精神文明体现我执整体素质体现秉公执社文明缩影社文明进步表现我认秉公执指执员本依照律规定职权程序运用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秉公执执讲文明要求礼先举止端庄教育疏导理服既执员文明素养展示行政执缺少必要程序执工作我往往特权思想威严主忽略本秉公执应既要严格执、依行政要维护执象合权益   我作名交通行政执员要刻牢记全全意民服务宗旨工作具体体现立公执民思想树立确权力观价值观观通秉公执教育要进步解决自执程存些问题断提高自各项素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定要规范执行促进秉公

如何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科学发展观是引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根本指导思想。

公安队伍建设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素质为“内核”的战斗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履行职责使命的要求。

这是一个学习和实践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把握的重大课题。

  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辩证分析和正确认识当前公安队伍素质建设的现状  公安队伍素质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贯彻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和从严治警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大练兵”、“苦练基本功”及专题教育活动,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都有很大发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许多的不适应。

第一,队伍素质建设观念调整不到位。

在队伍素质建设上,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一是多年来,许多单位衡量队伍的素质往往只看业务素质的高低;二是素质评判上往往以是否胜任工作为标准;三是忽略管理工作。

目前,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还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面上,对于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理念和方式还比较欠缺。

第二,部分民警能力素质不太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是由于新成份的比例大,不会单兵作战的民警为数不少,与“三懂四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部分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网上执法办案水平欠缺,工作方法相对滞后;三是敌情意识、实战意识淡薄,实战技能不佳。

第三,公安机关一些明显的变化不容忽视:一是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下降,事业心责任感下降;二是警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民警心理健康状况堪忧;四是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辩证看待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一种是畏难情绪。

有的虽然口头上也讲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一接触到具体问题就感到困难重重,不克服惧怕困难的情绪,克难攻坚、顽强拼搏的思想就无由树立。

再一种是埋怨情绪。

上下级之间互相埋怨,这些情绪如引不起重视和得不到纠正,就会削弱斗志,动摇决心。

  正确看待当前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现状,必须端正思想方法。

首先,要透过表象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

多年来,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有很大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使命特别是在执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觉悟、顽强的战斗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

第二,要确立起与时代发展同步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

先进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可以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

当前队伍素质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机遇和挑战并存。

用老眼光看新问题,就会把积极因素当作消极因素。

比如,青年民警大多是独生子女,家境比较优越,但他们所承受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是以前任何时期都无可比拟的,就本质上讲这是很了不起的进步。

必须确立与时代同步的观念,才能明辨是非。

第三,要把素质建设置于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背景下进行考量。

当前,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大大加快,公安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

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对公共权力监督制约的呼声越来越高,社会高度关注公权力,这对公安队伍整体和个体素质都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清醒认识,积极应对。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探索和把握公安队伍素质建设的特点规律  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仍然习惯于用旧观念、老办法指导和实施教育训练工作,必然会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只有自觉把握新形势下公安队伍素质提升的特点规律,才能适应变化,迎接挑战。

  素质建设必须着眼于民警自身的全面发展。

在公安队伍素质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促进民警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既要培养民警服从命令听指挥,也要培养、开发民警的创新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把民警培养成各具特色和特长的新人。

  素质建设主体往往具有崇尚个性的特性,必须坚持“因人施训、不能搞“一刀切”。

在培训工作中要坚持因人施训,要分析培训对象的需求,根据参训对象的特点,分层次、分级别、分类别地举办培训班。

因人而训,因材而教,有的放矢,求得实效。

  素质建设必须注重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

一位教育家说:“真正有效的教育都是潜移默化的。

”潜移默化教育是一种“人性化教育模式”,能够满足人的高层次需要。

这就需要积极创新民警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营造时时、处处、事事对民警具有积极影响和熏陶作用的软环境,形成强大的“磁场”效应,进行人性化引导和柔性化劝导,在耳濡目染中培养和提升民警的核心价值观。

  素质建设依赖于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一方面,要加强思想引导,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要完善机制,把训练成绩与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创造一个人人有机会、人人有作为的良好环境。

在激烈的竞争状态下,人的潜能、优势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务实性,必须坚持练为战、演为战、考为战,全面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训练模式。

另外素质建设是循序渐进的,必须重视打牢教育训练工作的基础,不能有短期行为。

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立足长远打算,打牢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的基础。

  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研究破解制约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和战斗力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  统筹兼顾的方法,深刻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

抓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必须善于统筹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认真负责的精神,研究破解制约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

  核心价值理念,是公安队伍发展壮大的根本。

解决民警职业认同的问题,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特点,必须坚持常抓不懈。

一要靠教育引导,二要靠有效的激励,三要靠纪律养成。

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有效缓解基层民警压力过大的问题。

一要贯彻“以警为本”的思想,多措并举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加大科技手段运用,提高警务服务效能;二要惜警爱警科学用警;三要让警务活动回归本职;四要切实保障民警权益,为民警执行公务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五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

  解决民警身心健康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因公安保卫任务繁重,患病人员增加,大部分民警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加强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推广“民警健康医生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二是加强组织关爱;三是设立公安民警身体心理健康维护基金,切实为民警身心健康提高物质保障。

  解决警务装备保障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警用装备配备法规体系,按照“实用、精良、齐备”的原则,科学制定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二是加大装备保障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对民警使用枪支的法律保障。

  积极创新新形势下有利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升的体制机制  逐步建立符合警务实战需要的体制机制,切实为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供科学性与价值性、现实性与长效性相统一的制度保证。

  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系统规范的民警训练工作体系。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拓宽知识结构,提高判断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好基层民警的教育训练,开展案例教学和摸拟情景教学,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民警培训模式。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训练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学分制”训练管理,充分调动民警“学”的积极性。

二是实行“菜单式”教学。

民警根据工作和自身素质提升需要,进行“自助餐”式申请选训。

三是推进“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

着眼于提高民警适应形势任务特点的全面素质,制定学习规划。

  打造教育训练一体化信息平台。

大量推进教育训练信息化建设,将训练工作信息化作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用集多功能于一身的教育训练平台,将网上学习训练作为集中培训的有益补充。

平台的建设应当充分采取文字、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民警愿意接收,主动投入网上学习训练。

  探索推行民警岗位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对于不同专业岗位的上岗或换岗,改变传统的“先上岗、再培训”的做法,坚持先培训,取得拟到岗位资格证后再上岗。

提高素质的积极性,真正实行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积极改革现行职业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工资津贴制度和优抚保障政策,健全公安机关职业保障体系,积极想办法,努力解决民警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民警工资福利制度;加大抚恤和优抚工作力度,特别是建立特困民警的帮扶制度,努力消除民警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安工作中。

广东警察工资排位,讨论一下?

警工资,已经明显高于全国警察的工资。

在广东而言,同行公务员相,也明显高于其它的公务员,这是因为警察套用警街加薪工资,有别于其它行业。

随着国家实力的进一步加大,警察的工资还会增加,将会略低于部队,高于其它地方行业公务员的工资。

法律链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略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铜梁县法院 叶春内容提要: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对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保障作用,审判形势的发展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法警如何通过强化思想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胜任、保障有力、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

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武装力量,是法院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担负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看管人犯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重大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性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然而,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素质建设等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和影响法警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基层法院法警队伍存在的问题1、执法权不明确。

随着法院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警察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宽,提押看管人犯、协助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等,但对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职权,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

表现在:司法警察地位与作用不明确。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挥下履行职权,表明法警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是辅助的性质,仅能执行指令而不能作出指令,法警工作的从属地位严重影响其发挥作用。

司法警察职权规定不明确。

《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司法警察具有8项职权,但实为8项具体工作内容而非职权。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警察队伍,在司法过程中拥有哪些警察权却无从规定,没有清楚的职权规定,致使法警在司法过程中处置事件的方法、措施、手段不明确,显得无所适从。

2、管理体制不规范。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实行编队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但不少基层法院虽然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司法警察机构,却将司法警察分别配置于审判业务庭,受所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承担相关业务庭的值庭、法律文书送达等任务,实行块块管理;有些法院虽已编队,但固定法警少,兼职法警多,使司法警察机构形同虚设,只有在法院执行全院重大任务时,司法警察才被集中起来由法院统一指挥。

司法警察队伍的这种管理状况反映出,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内设机构在法院的地位比较低,其队伍建设仍没引起足够重视。

3、人员结构不合理。

法院成立司法警察(大队、支队、总队)以来,没有司法警察录用的统一规定,各法院录用的方法不尽相同。

有的法院将审判业务技能不高的书记员、审判员转为法警,有的法院将司机、勤杂人员当法警使用,大量军队转业干部被充实到法警队伍,致使法警队伍老龄化严重。

加之缺乏基本的文化、业务素养,整体素质相对较低,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再有就是法警数量缺编严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司法警察控编数的通知》,专职司法警察按所在法院控编的12%配备,根据警力不足的实际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各级法院可在控编总数12%的基础上,增配适量聘任制司法警察,每个法院至少应配一名女法警。

按照此规定,许多基层法院警力配备不足,在押解、值庭和看管上警力匮乏,被告人脱逃、自杀、自残等事件时有发生。

4、法警素质不够高。

由于司法警察的进出口不通畅,许多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素质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警普遍体能较弱,体质较差,业务技能不高,尤其是军事素质不高。

少数法警年龄偏大,难以适应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导致战斗力不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拉不出,打不赢。

二是业务知识水平不高。

现有法警多数是法院其他部门(多数是不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转行,以及部队转业干部安排入法警队伍。

总体上文化层次较低,具备法律专业学历不多,难以适应法警队伍建设要求,致使执法活动中方法简单粗暴,动辄乱用警械、警具,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三是综合工作能力不强。

在法院内部,法警多数被视为“看家护院”的角色,忽略或不重视法警的素质提高和队伍建设,即使抓也是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做的不到位,对法警的学历、人员构成、装备配置、业务培训等重视不够,法警队伍综合能力不强,难以适应职务工作需要。

5、技能训练不经常。

司法警察技能训练的根本目的是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强有力和全面的警务保障。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训练时间,每月召开一次训练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每季度组织一次单警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训练考核。

但相当多的基层法院法警技能训练因主观重视不够、受工作冲突、训练经费不到位、装备不完善等影响,难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甚至一些基层法院从未开展过技能训练。

二、法警队伍存在问题带来的危害第一、有碍于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也就是说司法警察的职责是法定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

而现有司法警察中人员身份繁杂,严格讲是有些不具备法警身份,不是司法警察职责的执法主体。

此外,相关法规对人民司法警察的职权未加以明确与限制,法警在平常的警务活动怎么开展工作、如何履行职能、责任义务的承担等都没有相关法规界定,致使司法警察开展工作有“无法无据”之嫌。

第二、有碍于法警队伍长远建设。

司法警察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干警、职工转行和军队复转人员,由于法警队伍成分复杂,结构不合理,身份不一致,日常管理中对其要求标准很难一致,造成责任高低不等,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

加之,多数法警未经系统专业岗位培训,执法过程中因业务不熟,而无法迅速开展工作。

还有就是一些没经过规范化训练的法警,修养较差,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缺乏革命理想和责任意识,难以担负起法警工作的重任,影响和制约法警队伍职业化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是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司法警察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决定了司法警察工作是服务、服从审判,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法警队伍中低人一等的思想严重,甚至一些法院领导也认为法警工作是配角,未认真解决法警的待遇(职级、津贴、补助、保险)等问题,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并造成优秀人才流失或吸收不到优秀人才进入法警队伍。

第三、有碍于规范化的科学管理。

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队伍,实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组织管理模式,但一些基层法院现将司法警察分散到庭室、由法警实际所在岗位领导管理、做法警工作范围外的事情、不参与司法警察直辖机构考核等等,这种“块块管理”的做法使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形同虚设管理混乱。

加之,基层法院法警年龄普遍偏大,素质参差不齐,在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上很难达到较高标准,有些强度大、难度高的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难以实现,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有碍于司法警察职能履行。

司法警察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从事的是“急、难、险、重”工作,特别是执行死刑、处置突发事件和采取强制措施时,危险性、机动性大,承担责任重,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就必须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严明的纪律;就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灵活适用法律法规的综合素质;就必须拥有拉得出打得赢的体能保障,然而部分司法警察业内素质低、年老体弱、对抗能力不强,制服不了暴力抗法者,保护不了法官和装备的安全,无法保证法警职能作用的发挥。

第五、有碍于法院改革整体推进。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法官、法警、书记员三大序列队伍管理模式。

法官队伍已经逐步向专业化、精英化方向发展,法官队伍建设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但目前的法警队伍建设明显滞后于法官队伍建设,机构不健全、进出不严谨、管理不规范、考核不落实,与法院整体队伍建设不一致。

随着当今形势发展,以及入世后对我国司法活动的要求标准越来越高,执法活动更加文明规范,现有法警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法院改革形势极不相适应。

三、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法警职权明确化。

这是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根本保证。

司法警察是一支占法院干部总数12%的司法队伍,不能无视他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必须对司法警察职责、职权进一步明细化,从立法上解决法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职权问题,如司法调查取证权、执行现场中的处置权等,使司法警察职权同公安警察一样,能够具体化、明确化。

二是队伍管理规范化。

这是司法警察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

严格司法警察进出,落实司法警察的编队管理,确立规范的垂直领导体制,确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领导,形成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警队伍的警力网状布局,做到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提高法警在一个区域的整体作战能力。

完善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体制,形成自成体系的教育培训系统,解决法警长期以来没有固定的培训基地、无法得到正规、系统教育培训的问题。

三是警务活动效能化。

这是司法警察服务于审判工作的落脚点。

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服从于审判,担负着法院“急、难、险、重”工作,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只能从工作绩效上体现。

实现警务活动效能化,必须克服使用警力时随意性,才能真正做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才能确保不贻误战机,保证当事人及法院人、财、物的绝对安全,才能充分体现司法警察这支法院的“武装力量”价值所在。

四是理论研究系统化。

这是司法警察队伍谋求发展的关键所在。

司法警察是一支年轻的具有独特功能的队伍,对其性质、地位、职能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必须不断加强理论研究,而目前法院系统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相对滞后,理论探讨与司法实践严重脱节,致使法警的工作一直囿于值庭、押解、安全保卫的圈子里。

面对新形势,必须开阔视野,紧密联系法警工作现状加快研究步伐,在理论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为新形式下法警队伍的建设拓宽道路。

四、推进法警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一)强化学习意识,用先进思想武装法警头脑,在打牢思想理论根基上下功夫。

司法警察作为一支准武装力量服务于审判工作却又相对独立于审判工作,它所执行的警务工作带有强制性和威慑作用。

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政治理论修养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最基本的要求。

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个法院工作主题,对全体法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法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要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司法警察敬业精神,增强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此外,尤其要克服在反腐倡廉上的糊涂思想,那种认为反腐败是法官的事,司法警察不存在腐败的土壤,不存在滋生腐败环境的思想是有害的,要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法警法律地位和职权,规范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

司法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人民法院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情况如何可以直接反映出法院的执法水平,对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司法警察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要有规范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促使其执法行为更具有规范性、合法性、严肃性。

就目前全国而言,还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法规体系,对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权限进行详细的、规范的界定。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应尽快出台一部适应形势发展和法院警务任务的规范全国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法规。

根据法警工作特点,建议在制定司法警察职责权限的规范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时(特别是在执行公判大会、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等),可享有交警、巡警、治安警等公安民警职责权限,这有利于防止因警力不足或与公安各警种发生不必要矛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严格执法。

(三)建立严格准入制度,畅通法警进出渠道,从源头治理法警素质不高的现状。

解决法警素质不高,应从源头治理。

目前没有法规和文件对法警进入及退出条件、标准进行硬性要求,各地法院标准不一,进入法警队伍的人员结构繁杂、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司法警察“先天不足”,严重影响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必须严格法警准入制度,畅通法院进出渠道,参照招录法官的办法凡进必考、择优录用,招录的范围应面向社会,面向高等院校、警官学校,招考的办法、条件、标准必须统一由最高院或省市高级法院制定,体现统一性和严肃性。

招录法警必须突出法警职业的特性,所进法警的身体条件、业务技能、学历要求应做为主要的前提条件,招录法警一律实行聘任制,严格业绩考核,推行优胜劣汰,凡不不能胜任法警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处罚的,坚决予以清出,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走专业化、正规化的建设道路。

研究制定老警退役、转岗相关制度。

为了使法警队伍能始终充满朝气,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应当对年老体弱、不易在法警岗位继续工作的同志的退警、转岗问题作出妥善安置,从制度上解除法警后顾之忧,使在岗的同志能安心工作。

(四)理顺法警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必需从贯彻《条例》入手,对司法警察进行规范的编队管理,编队过程中,上级法院要大胆纠正下级法院分散管理等不规范管理行为;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录入和退出,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要征得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垂直领导能行之有效;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司法警察的相互交流和联系,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全面掌握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状况、素质状况,充分发挥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挥、命令、调动、管理、检查、监督职权。

同时借鉴法官遴选(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优秀人才)办法,从基层法院遴选业务精、身体好、业绩显的法警,充实上级法院法警力量,激发基层司法警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将双重领导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五) 切实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法警法律和专业水平,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必由之路。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警法律理论、业务技能、军事本领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要有计划地组织司法警察学习法律知识,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重点是要学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为依法执法奠定法律理论基础。

方法上可以采取分期分批选送至警官学校或者出台政策鼓励司法警察进行法律学历教育,从而提高司法警察的法律素养。

司法警察是法院的“武装力量”,战斗力提高的根本途径就是强化业务技能及军事本领培训,要根据《训练大纲》,周密计划、科学实施、细致组织、严格要求、施行考核、斗硬奖惩,保证技能培训和军事本领训练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以此提高法警体能和熟练掌握押解、值庭、看管、警械装备使用规范等,使干警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更为干警灵活、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服务。

此外,完善警务装备也是提高法警实战能力的有力保障,要着力改善法警办公条件,逐步实现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为快速出警、全面履职奠定坚实物质基础,以提高司法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安全性和防卫能力。

杭州有那些警察学校

浙江警察学院(即原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高考考上后,去该校读三年或四年,回原籍公安局工作。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即原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和司法警校),高考考上去读三年(都需要本科分数线了),在毕业招聘时会有监狱、劳教所、安康医院、公安局等单位去招聘,不一定回原籍。

地位是警察学院较高,两个学校的学生毕业时都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比社会的简单些)。

通过才具有公务员身份。

否则照样自己找工作。

如何提高治安管理警察的素质和能力

一、公安民警职业素质的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民警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担负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职责,其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民警职业素质有其自身特点:1.政治素质是前提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必备的首要素质,是警察素质的核心。

政治素质指警察的政治态度、政治倾向、政治觉悟与政治信念的总和。

人民警察作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力量,其政治性是十分重要的。

人民警察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人民警察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不动摇,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

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政治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的。

人民警察应当坚决拥护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措施,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

2.业务素质是基础业务素质是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根本,合格的素质有助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具有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

在21世纪,我国将与国际接轨,形成“信息化社会”模式,公安民警必须具备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以及与社会同步的知识更新能力。

信息化社会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必然要建立起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公安民警必须掌握利用在网络上完成收集、储存、使用、交流社会治安信息的技能,进而能够在网络上完成多项治安管理工作任务。

由此可见,公安民警应当掌握运用公安信息网络的技能,还应熟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网络,并对易受侵害的网络系统采取监控和保护措施。

(2)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

民警一般应掌握包括宪法知识、法学理论知识、刑事法律知识、民事法律知识,行政法一般原理及相关知识。

掌握上述法律的一般原理,精通有关法律规定,并熟悉各法律部门的有机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这是民警执法为民能力的基础。

现在违法者的知识技能比以前有所增强,其犯罪的隐蔽性、技能性与危害性将使执法工作更加艰巨。

现代警察必须具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惕性与敏锐性,运用法律的合理性与准确性,执法行为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以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最重要工具,也是检验素质水平的最直接标准。

警察工作时常要面对群众,在为群众解决问题时,如何正确运用语言,使人民群众能够满意、接受,是十分重要的。

民警说话时要讲究技巧,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使用适当的语言。

对群众讲话时要使用温和的语言、说理的语气,需要群众配合办案时,要使用法律、专业性语言并采用劝告的方式;在需要群众帮助时,态度要诚恳,说明办事目的;面对群众请求办事时,不要把话说的太肯定、太绝对,要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4)涉外警务能力。

中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的交流日益深化。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涉外案件越来越多,为了应对这种趋势,警察必须具备处理涉外事件的能力,需要学习第二语言,了解基本的外国文化,具有较强的对外实际应用能力,掌握公安学和治安学等理论知识和公安实践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武警边防检查机构、涉外警务部门从事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联合国维和警务、边防检查、涉外案件处置、跨国罪犯追捕与遣返、国际执法联络、国际警务合作、司法协助、中国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工作以及从事涉外警务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处理对外事物或涉外案件时才能够得心应手。

3.心理素质是支柱心理素质在警察素质中具有重要地位。

警察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健康、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基本心理素质等方面。

警察是一个“社会刺激多元化”的职业,随着现代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治安任务的日益繁重、警务工作的超负荷、工作对象的危险性,工作时间的不稳定性,使警察处于极度疲劳和高度紧张的高压环境之中。

这对民警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因而,公安民警除了应具备一般人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心理素质,如不怕流血牺牲、自信、勇敢、宽容、顽强等。

同时要有调节和控制自身情绪的能力,而且要学会用自己的镇定情绪去感染他人,从而缓和紧张的局面。

自信是成功的源泉,有自信才能充满活力地进行工作,合理有效的运用自信,不仅能正确引导警察的自我发展,使警察树立正确的自信心,而且能有效地调动全警的积极性。

作为一名警察,你可以没有优雅的气质,也可以不具备完美的性格,但是,你不能没有坚定的生活信念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因为它们是你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冲破心理障碍的永不折断的翅膀。

4.身体素质是关键民警的身体素质与执法工作紧密相连,是执行警务活动的基本保障,需要长期自觉刻苦地锻炼。

作为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这样才能不断增强体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特别是新形势下,对警察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连续工作的耐力、体力等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倘若一名民警身体素质差,“说不赢、打不过、追不上”,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那就更谈不上打击犯罪、保卫人民了。

因此要求人民警察具有一副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要提倡“终身体育”,不断地提高民警身体素质。

以上的这些是作为人民警察的职业素质特点,突出表现了人民警察的特殊性,是人民警察特有的素质基础。

二、当前民警职业素质的现状人民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职业素质有其独特表现形式。

当前民警职业素质现状:1.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广大公安民警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法律,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等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与此同时,每一位民警都处于社会巨变的洪流中,受到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强烈冲击,社会文化向多元化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警察队伍不时产生着一系列影响,个别信念不强的民警的心态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一些传统的美德、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也在这些思潮的冲击下表现为个别民警宗旨意识淡薄,往往把自己摆在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待群众冷漠、生硬、蛮横、耍特权,警民关系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

2.一些民警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公安机关,大多数民警都勤勤恳恳,认真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这一方面是好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些基层单位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据抽样调查,个别单位存在“三分之一能干,三分之一跟着干,三分之一不能干”(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0.459.)的现象;处置复杂或突发事件能力不强,某些民警调查访问案件线索,遇到困难时总是抱怨群众不配合,却不知从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上找问题。

目前我国民警的来源主要包括公安院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普通大学选调生等。

对于非正规院校毕业出来的民警由于其原来所学专业与公安业务无关,所以从事公安工作时,运用专业知识的自如程度,以及处理具体公安业务的方法比不上正规公安院校的毕业生。

另外,专业知识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少部分在职民警不能紧跟公安工作的动态发展趋势,不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新,有跟不上公安工作需要的现象。

3.个别民警心理素质不稳定我国大多数民警的心理素质都是合格的,通过选拔才能从事公安工作的。

但也有一些民警心理因素不稳定,随着新的犯罪类型和罪种出现,治安形势严峻、复杂。

警力虽有所增加,但适应不了犯罪持续增长的需要,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民警压力增大,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有的民警不安全感增加。

对突如其来的一些恶性案件缺乏精神上的准备,不知所措。

有的民警由于惯性思维作怪,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过高估计自己,以为只要表明身份,亮出武器,犯罪分子就会俯首就擒,结果失去先发制人的大好时机。

有的警察自我意识与社会期望矛盾,往往群众对警察的期望过高,认为什么事情都可以找警察,觉得警察就是应该有求必应,如果警察不能完成其期许,就觉得警察办事不力,这对警察心理造成不利影响,打击了工作积极性。

有的警察认为艰苦的工作与福利待遇不相称,产生一些失落感,觉得自己干的多拿的却没有别人多。

加之少数民警流动少,长期固守一地一岗,素质逐渐退化。

4.部分民警体能锻炼重视不够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动公安民警“大练兵”的形势下,大部分的民警能够投入到训练当中,积极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但仍有部分民警,疏于锻炼,身体素质较差,跑不动,跳不高。

有时,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跑不过犯罪嫌疑人,甚至有的警察由于体力不支反遭罪犯迫害。

再加上公安工作繁忙,遇到重要的任务或是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向上级立军令状,部分警察不愿、不会抓紧时间休息,只想着在保证的时间内破案,反而影响了身体又不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公安民警的健康及身体素质状况确实令人担忧。

据调查,影响民警身体健康的主要有四种病症:高血压、高血脂、心脏异常和脂肪肝。

形成的原因是工作劳累、身心疲惫、生活规律紊乱、饮食结构不合理等。

三、提高民警职业素质的途径在当前形势下,必须找到提高民警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使人民警察真正成为一支保卫祖国和人民的有力力量。

提高民警素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民警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是人们的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有了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

良好的精神状态又是理想信念在工作生活中的体现。

民警工作十分辛苦,有时还不被人理解,能不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对民警政治素质的现实考验。

因此,首先要教育民警筑牢坚强的精神支柱。

一个人失去精神支柱,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正确对待深化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增强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自觉性。

其次,要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追求,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知足常乐”为借口而贪图享受,得过且过,失去奋发进取的精神,要始终把自己看成人民的勤务员,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崇高的人生的追求,把本职工作作为干事业的平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2.重视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民警业务能力要求警察广泛阅读有关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要学习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整套公开、秘密的专门知识和方法。

巧妙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来武装头脑。

(1)重视对民警进行现代信息技术使用的教育,提高民警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的技能。

在把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公安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民警掌握该技术的培训,充分发挥和利用新技术的优势。

其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加强民警运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当前公安工作正走向信息化和网络化,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和处理都依赖于计算机,如何较好的掌握和利用计算机技术决定了公安工作的效率。

作为现代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因此,加强在岗人民警察计算机运用能力的培训势在必行。

(2)抓好民警法律知识的教育。

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人民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公安部决定2007年至2008年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通过法律素质教育,增强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法律武器,提高执法水平,为有效地行使警察职能打下良好的基础。

3.开展生理心理素质的训练,提高民警的综合执法能力提高人民警察生理心理的素质,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家庭成员关系、亲密的同事关系和部门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提高综合执法能力的重要条件。

首先,注意生理健康,加强身体的锻炼,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或组织集体旅游等,对工作艰苦、任务繁重的治安、刑侦等部门的民警,有助于缓解精神和体力上的疲劳,增强体质。

其次,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提高应急能力,在选拔新警时应增加心理测试,选拔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才入警,并且根据各自的心理素质特点,分配到不同的警种中。

另外,让民警了解心理素质的重要性,从内心出发,自觉锻炼心理素质。

第三,把心理医生的咨询和治疗作为补充,靠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在情感层面上、态度层面上,甚至行为训练上,与他们沟通情感,矫正行为,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当然,提高民警的生理心理素质不仅要从外力着手,还要调动民警在提高生理心理素质方面的自觉性。

4.完善培训体系,提高民警队伍培训力度发挥警察院校的作用,培养公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意识。

运用“gengral education”的教育理念,“全面培养人,培养全面人”。

矫正教育体制中的弊端,积极培养学员的创造性思维,为可持续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

公安院校在保证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较高素质人才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教学资源优势,注重对在职警察的素质培训。

比如建立所长、队长、局长学校等;在培训内容方面,在加强民警理论教育的同时,要注重警体素质训练,包括:擒拿格斗技术技能培养、枪类射击技术技能培养、车辆驾驶技术技能培养、警械具使用技术技能的培养、智救人质实战技能的培养等;在培训方式上,可以采用虚拟教学法、综合演练法和网上教学法等。

建立现代电子训练系统,建设模拟城市电子对抗系统、侦查组织与指挥对抗训练系统、大型实战指挥与监控能力训练系统、大型保卫指挥能力训练等。

5.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警察队伍领导素质公安机关领导的素质,直接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大量调查表明,一个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决策能力、工作作风都属上乘的领导班子,一定能够带出一支素质优良的公安队伍。

领导的作风、好恶、直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领导干部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组织内部关系,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

领导者一定要自尊、自爱、自重、要把握自己,廉洁公正,坚持任人唯贤,在组织中展开有效的沟通,了解民警的需要,指明工作方向,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以此带动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要强化公安队伍的监督机制,民警应时刻警惕,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纪律、遵守法律纪律、严整警容风纪。

要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未来社会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

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面对现代化的犯罪,要求公安民警掌握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来应对、打击犯罪。

这就迫切地要求提高民警的素质,寻找有效途径,从可持续发展观点出发,提高民警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相信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民警一定能够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在新时期发挥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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