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警教育清理整顿活动个人总结
从四个抓好公安队伍建设,严谨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队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
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
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
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责任,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道路交通安全总结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确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校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对活动作如下总结: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职责明确,既分工又合作。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各班主任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形成全体教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2.一次动员:全体教师利用第一周教师例会时间,有校长组织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状。
3\\\/9月2日,利用升旗仪式,举行“学生教育周”启动仪式,并由校长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4.一场视频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实录”宣传片,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学生将铭记于心。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车祸的危险地段、时段,发动学生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车祸事故的发生。
6.一期宣传:各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教育黑板报。
大队部通过宣传板块展示安全常识,以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校师生都来了解、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7.一张手抄报:举行一次以“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手抄报比赛。
8.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学习贯彻遵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10年4月21日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在掀起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学习、贯彻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体会如下: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这“四大条令”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和形象、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方方面面。
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没有自由裁量幅度,具有前所未有的严厉性和高度权威性。
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认真研读条令全文,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对《纪律条令》的创新性、刚性、全面性和权威性认识。
二、确保“四个到位”,打牢思想基础,加强自律意识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队伍建设最好的防腐剂。
队伍建设最有效的保证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引领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从政治上,组织上,执法,执勤,内务等方面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是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是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
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公安民警管理和监督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设定的处分规定是高压线,一旦触犯将面临记过、撤职甚至开除的严厉处分。
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熟读熟记《纪律条令》全文,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将条令规定贯穿于我们各项工作中,时刻谨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充分到位,行动中规范遵守;要以《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将队伍建设交给制度,将制度交给监督,将监督交给群众,大力推进警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
广大公安民警要对照《纪律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尽快熟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纪律条令》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使《纪律条令》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条令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下,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历史使命,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进公安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
2010年5月,又一起无辜群众在刑讯逼供下“被杀人”的案件震惊全国,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被无端关押十一年。
河南赵作海杀人案,被媒体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件,赵作海被错误的审判、关押十一年后,在被害人神奇出现后无罪释放,公安机关由此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批判的风口浪尖,赵作海出狱后直指办案民警刑讯逼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枪、酒、赌、车、刑讯逼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又严厉的规定,广大民警要认真学习《纪律条令》,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
铁的纪律是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只有从制度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不会再出现赵作海第二,佘祥林第三。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今年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自觉履行职责,在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同时对照自身查摆、整改问题,努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纪律条令》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立保障《纪律条令》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执行《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严以律己、认真履责、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全新的公安队伍。
司法部关于监所安全管理六个一律
“六个一律”: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一经查实,警的开除,是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此类案件一律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附有管理、检查、督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
如何三互活动
“”活动是部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的有展对部队的科学发展起着不代的作用,然而一些小组却没有真正发出它的效能,致使“三互”活动停留在形式的层面。
在部队深入开展“三互”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官兵“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部队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保证“两个性”工作更加及时有效,进一步密切内部关系,促进官兵共同进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和各项边防管理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三互”活动在部队生根、开花、结果,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工作: 一是要注重通过思想发动、氛围触动、典型推动,教育引导广大官兵自觉参与、主动作为。
深入动员、持续引导,掀起群众性参与热潮。
紧紧围绕开展“三互”活动为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开展思想大讨论,使广大官兵提高了思想认识,熟悉了基本内容,掌握了基本方法,明确了基本要求,变“要我抓”为“我要抓”。
将“三互”活动编成顺口溜、做成标语牌、设成电脑屏保等,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官兵处处受熏陶、时时受教育、常常促自觉。
二是要合理搭配、科学编组,打牢常态化开展基础。
根据部队实际,着眼搭建官兵心贴心交流、手把手帮教、肩并肩进步平台,探索总结出编组“十原则”。
一是全员参与。
从领导、干部、士官、义务兵都按3—5人要求编为一个小组,目前,小组实现了全员覆盖。
二是官兵混编。
每个小组既编干部、又编战士,既编党员、又编群众,注重选齐配强个别人所在小组干部骨干,为做好教育转化和管理控制工作创造条件。
三是立足建制。
原则上基层以班排、机关以三处为单位编组,不打乱建制、便于活动开展。
四是同籍分开。
坚持“五湖四海”,同一地域士兵尽量不编入同一小组,促进官兵广泛交流。
五是新老结合。
把老兵与新兵、士官与义务兵交叉编组,以老带新、优势互补。
六是强弱搭配。
把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军事素质等好的与弱的结合起来编组,以强带弱、共同提高。
七是性格互补。
把活泼开朗与内向自闭、办事稳妥与性格急躁、爱好广泛与特长单一的官兵编在一起,使之相互影响、共同进步。
八是及时调整。
根据老兵复退、新兵补入、人员调动、任务转换等实际,及时对“三互”小组作出调整,确保组织不散、活动不断。
三是要丰富内容、创新方法,发挥渗透性融入功效。
坚持明确细化内容、创新方法路子、结合渗透并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拓展内容求“细”。
把“互学”细化为学、学军事技能、学专业勤务、学现代管理、学科学文化的“五学”;把“互帮”细化为帮解思想困惑、帮排心头苦闷、帮渡挫折打击、帮化纠纷矛盾、帮除实际困难的“五帮”;把“互教”细化为教思想、教行为、教工作、教技术、教管理的“五教”活动。
二配合活动抓“小”。
组织开展以小谈心、小辩论、小互助、小演讲、小演唱、小革新、小创造、小竞赛、小讲评、小奖励为主要内容的“十小”配合活动,增强了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是延伸渗透重“效”。
注重向政治教育延伸,坚持小组成员之间学习互查笔记、讨论互谈体会、课余互考要点,思想上携手进步;注重向军事业务延伸,大力开展“组内比,组外赛”、“台上比着干,台下帮着练”、“场上是对手,场外是帮手”等活动,共同练就打赢本领;注重向完成重大任务延伸,坚持活动围着任务转、任务牵引活动搞,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注重向“两个经常”延伸,倡导在遵守条令条例、落实规章制度等点滴方面相互提醒、互相监督,共创和谐稳定局面,增强了活动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四是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使每个官兵充分认识开展“三互”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活动内涵,全面把握活动特点,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活动中。
注重发挥“三互”活动的结合渗透功能。
“三互”活动的基本运行方式是结合渗透到部队日常工作生活的时时处处、方方面面,开展活动,在实践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做到哪里有官兵,哪里就有“三互”活动,哪里有任务,活动就开展到哪里,使“三互”小组真正成为思想上的互助小组、执法执勤中的战斗小组、训练中的帮教小组、教育中的讨论小组、管理中的监督小组、育才中的学习小组。
“三互”活动要与以执法执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融为一体,特别是要着重抓好干部、零散人员、“个别人”以及营区之外、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使每个官兵时时刻刻都生活在“三互”活动之中,事事处处都受益于“三互”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实现教育管理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目标。
五要坚持长久。
“三互”活动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所谓“经常”就是经久长远之意,这就是说“三互”活动这个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将贯穿于部队建设的始终。
大多数基层官兵认为“三互”活动是一项临时性政治教育,存在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思想。
所以,要使“三互”活动坚持长久,就要健全政策制度,将“三互”活动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把它当作“基本功”来练,促进“三互”活动健康发展。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我也在找,我到处搜都搜不到,太痛苦了
帮帮忙呀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约束军人行为的准绳,通过 “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们更快的实现从一个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何谈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新同志来说。
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回答者: 124.31.104.* 2010-6-2 11:12 痛苦寻觅中…… 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这句话说给谁听的,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的税金不为人民的安全护航,要你又有何用,我还不如花钱请保镖,你可能觉得有委屈,但比起那些平民百姓又算什么么,你起马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平民怎么办,一方面花钱买安全买不到,花钱请的保安——“人民警察”还处处为难咱,“为难”一词已经很客气了……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