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毕业论文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医学毕业论文格式:医学论文命题医学论文题目应是文章内容的集中概括。
作者写论文,一是传播科技经验,二是为晋升需要,因此,论文好坏与标题有很大关系。
由于论文题目首先映入读(编)者的眼帘,读(编)者浏览文章,多先看题目,然后才决是是否阅读(取舍)全文。
所以,要求命题既能概括全文内容,又能引人注目,便于记忆和引用,做到恰当、确切、简短、鲜明,起到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以引起读(编)者的注意与兴趣。
我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学术论文以及其它类似文件编写格式》提出:“题名应力求简短,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
”应以20个字左右为宜,越简短(确切)越好。
美国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在稿约中规定“文题必要时给目录写一个限在75个字母空间之内的短题。
”文题应与文章内容相符,一忌泛,二忌繁,同时还应具备可检索性、专指性、信息性,必要时可加副题,要给人一种“非看一下不可”的魅力。
一般先定题目再写论文,但亦可先写论文再定题,也可将要写的内容列出提纲,根据提纲再定标题,文题贵新,切忌老生常谈。
别人用过的题目不要再用。
从来稿情况看,多为回顾性与前瞻性两大类。
回顾性的稿件容易走进前人形成的模式,格局大体相同,多半是多少病例的临床分析,经过几次试验、观察结论与前一致,这样说明的问题很有限。
如果能在回顾中找出经验教训;阐明需要注意的间题;论证你的某个新观点;或修正前人的某种错误,这样文章就有了新意,在设备、文献、实验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以写综述、讲座、学术论文、病案讨论之类;条件差的单位或初学写稿者,结合不同的具体情况,可先从写临床报道、误诊教训、技术改进、心得体会等入手。
尽量结合自己熟悉的内容,日常从事的工作。
否则难免在症状、体征的描述上无中心、不准确、矛盾大、漏洞多,而且不了解进展,不熟悉近况,甚至只是道听途说,这样就很难成功。
总之,题目是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以最恰当、最鲜明的词语组合,好的命题可以使读(编)者看过题目后,能够得知论文中的梗概和主要特点,能够吸引读(编)者使之产生阅理全文的兴趣,反复引用,经久不忘。
医学论文署名医学论文署名要用真名(学术论文)而不用笔名,并写明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和供读者咨询。
本刊编排顺序为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而后是作者。
集体创作应在文末署上执笔人或整理者的姓名,以明责任,便于查考。
署名不可过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参加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参加本文章撰写,对文章内容负责并能进行答辨的人。
署名次序应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起主要作用的人列在前面。
署名太多也无意义,一般3-5人即可。
指导者、协作者或列在姓名中,或在文末致谢中写出。
不要出现一篇短文或临床报道出现十余作者的情况。
署名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科学性很强的事,但作者的署名也无例外的出现了一些问题:①署名过多;②署名过乱;③带名;④挂名。
论文第一作者必须对全文负责,不能无原则的乱署名,尤其不能将与本文章无关的人员署上。
决不能以署名做为替人晋升创 [造条件的手段。
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是正文的高度浓缩,是医学论文内容不加注释的评论和简短陈述。
便于读(编)者了解全文的要点,便于做文摘和检索。
因此,摘要应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为200字左右,如是特殊情况字数可以略多。
摘要可以独立使用,不过简亦不过繁,不要一般的套套空活,但也不要照搬图表、公式,不可用非沿用编写符号。
有的期刊要求列出关键词,即选出3-5个代表论文主要内容的单词或术语,另起一行列于摘要后。
医学论文关键词的选用应尽可能的用《医学主题词表》中的术语。
讲座、综述、病案讨论、误诊教训、临床报道可以不使用。
医学论文正文医学论文由前言(引言)、临床资料(资料与方法)、 [结果]、讨论等组成。
各部分应妥善安排,即明确分工,避免重复,又互相配合,防止遗漏。
正文内的小标题层次分配国内各刊使用不一,本刊要求为1,1.1、1.1.1、(1)、①,可以跳档使用。
也即为四个段式的格式。
相当一部分 医学论文都有参考文献,其附在全文结束后,顺序应以右上角码的形式标注在文内相印处(即引用文献处)。
医学论文要求医学论文写作多是有感而发,多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熟悉工作。
怎样写医学论文呢?基本要求应是客观地、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内部的规律性。
要完成这样一项工作,就必须以严肃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严谨的学风去认真对待。
医学论文虽然都源于临床,但决不是临床工作的平铺直叙,应是从中取其精华,内容必须有材料、有概念、有判断、有观点,合乎逻辑,顺理成章,且材料确实(经得起考证)、概念明确、判断恰当,观点正确,不含水分。
即应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独创性)、可读性等内容。
1.1 实用性: 1.11 科学发展迅速,知识不断更新。
临床医学文要做到为医学科学的发展积累资料,又要指导临床实践,就得密切注视信息,才能使医学论文兼具实用性和先进性。
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除了少量纯理论研究,绝大多数医学论文应结合临床、预防的实际,也即是对临床工作有无实际的指导作用,实际指导作用越好,实用性越强,价值越大。
前人多次观察、论证的数据可直接引用,但要结合自己的观察,从中找出变化的规律,从而在疾病和预防、治疗、转归上起到实际的指导作用。
既可普及,又利于提高,既看得懂,又用得上,既有社会效益,又有推广价值。
1.2 科学性、真实性 1.21 从医学论文的命题起就一定要符合科学性的原则。
取材可靠、客观真实,有计划、有设计、有对照,并通过计算,对象选择、分组处理,评定应是双盲、随机、客观。
这样的结果有说服力,科学性强。
1.22 科学本身不能想当然,也不能凭主观愿望,更不能臆想或编造。
因此,从选题、设计、观察研究到结论,每一步都要有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和严密的方法。
选题要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设计要有充分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必要的随机性,观察研究要真实、准确和全面,强调推理的逻辑性和结论的严谨性。
结果应忠于事实和原始资料,讨论的内容不夸张、不失实。
即数据准确、引文准确、用词准确,内容观点正确无误。
避免概念不清、论据不足、自相矛盾、层次不合理、观点不明确。
不任意取舍,不摒弃偶然现象。
1.3 新颖性、先进性(也称创新性) 1.31 科学的生命在于创新,没有创造就没有发展,一篇医学论文要有新意,有新内容、新观点、新方法、新经验等等。
这样对别人(阅读者)才会有所启发,有所收获。
所以要求论著的学术内容有别于过去已发表过的文献,应有所独创、有所发现或发明。
例如在基础研究方面,选题新、方法先进,有新发现,新观点;在临床研究方面,病例更多,观察更深,诊断治疗方法有创新,效果更好,提出新见解等等。
这样的论著才有刊出的价值。
许多文稿投寄期刊后未被来纳,主要就因为它们只是重复了过去的文献或教科书的内容,缺乏新意或创见。
1.32 创,多指前人没做过或没发表过的,即“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凡达到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即符合创造性。
新,指非公知公用,非模仿抄袭。
如果是模仿和重复已有的,要仿中有创,推陈出新,即从新的角度阐明新的问题(如老药新用、古方今用)。
有水平的医学论文必须是先进的经验或有新的见解。
这样的论文投寄后被采用的机会就大的多。
1.4 可读性 1.41 言不在多,而在于精。
文字表达准确、简练、通顺,论点鲜明、论据充足、逻辑性强、术语规范、格式合适、结论可靠切题,并有一定的生动性,使读(编)者以最少的精力,获得最多的收获,且爱不释手。
切不可因某种原因,文稿仓促求成,内容不多,于是表格加图,再加文字叙述,反复叠罗汉,使之看而生厌,投寄期刊后多被退稿,于人无益,于己无用,无功而返,造成无谓的劳动。
医学论文格式1 引言(前言)是医学论文开篇的一段短文,主要介绍本文的背景、理论依据、论文的范围目的与工作的收获、结果、意义等。
可根据论文的需要或长或短。
要求言简意 [赅,点明主题。
如“我院内科1992年2月至1995年10月应用盐酸纳络酮治疗镇静催眠药急性中毒48例,与同期未用纳络酮治疗的42例对照比较,疗效满意,报告如下。
”不可言过其实,尤其是诸如国内外罕见,未见报道,无先例,属最新水平之类,必须有充分证据,否则一般不用。
1.2 临床资料(资料与方法)是论著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对象、器具、采用什么方法、多少病例(男多少、女多少)、如何分组、诊断手断、依据、治疗方法(用药)、疗效标准、观察及随访时间等等。
应说明资料来源的时限、年龄、性别、职业的可比性。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说明疗效或某种方法时需设对照组,条件同等、随机分组、用药或检测采用双盲法对照。
共同的是使读者具体了解该研究的具体内容,一方面便于理解和评价,另方面便于验证和仿行。
任何科学成果,必须能够在方法同样条件下重复出同样结果,方能得到公认。
[因此,描述材料和方法以使读者能进行重复为度,过分简略固然不行,过分详尽也无必要。
资料中如数字较多可用统计图表表示。
统计表应有表题和序号(一个表不用序号,列为附表)。
统计表应按统计学原则制作,表格两端开口,不用纵线,只用一条纵线说明主语与谓语,表格左上角不用斜线。
表格内避免繁杂,更不能与正文重复。
1.3 结果医学论文的中心部分。
即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分析观察、调查的各种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归纳,经必要的统计学处理后所得的结果。
这是决定论著质量是否严谨,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要求高度真实和准确,实事求是的撰写。
失败就是失败,成功就是成功,不要人为地夸大成功率,且要消灭统计方面的误差。
1.4 讨论即将所得结论或研究结果,从理论上进一步认真分析。
科学的推论和评价,证实所得结果的可靠性,阐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从而取得大家的公认。
通常讨论的问题有:阐述该文研究的原理与机制;说明该文材料与方法的特点及其得失;分析该文结果与他人的异同及优缺点;根据该文结果提出新假设、新观点;对各种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和评价;提出今后探索的方向等等。
[当然,一篇文章通常只讨论其中的某些方面,不可能面面俱到。
重要的是,讨论必须紧紧扣住该文的研究结果,突出自己的新发现与新认识。
有的医学]论文讨论部分只是重复过去的文献,甚至抄袭某些专著和教科书的内容,这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
讨论的深浅、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握文献的多少和分析能力。
因此,必须了解本专业的近况及动向,才能比较客观的得出正确的结论。
1.5 医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只限于自己阅读过并引用的文献(必须是公开发行的刊物),按文内引用顺序排列写在文后,文内按1.2.3……顺序在引用处标出右上角码,如在右上角标注[1]或[1-3]或[1,4]最好是着重引用(3-5年)期刊文献。
医学论文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多采用温 [哥华式。
刊物:作者(两位作者可一并列上,中间加逗号;三位作者或以上,可只写第一作者,后加逗号及等),文题列于作者后(有的刊物略去文题),然后顺序列出刊物名称、年份、卷(期):起迄页。
例 杨亚辉.国内外胸心血管外科进展临床医学1995;15(6):36书籍:依次顺序为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年份:起页~迄页例 张学礼主编,怎样撰写医学论文第一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0:82-90外文资料西文只用姓,不用全称,其它顺序同期刊。
参考文献不宜过多,论著8条、综述20条以内为宜。
引用的文献必须具有价值,引用的论点必须准确无误。
取其精华,引用部分要恰到好处,宁少勿滥。
在校大学生不文明行为及改正方法1000字
一、的必要性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
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加强,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
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
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
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
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
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
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
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
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二)加强,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
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
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
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
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诈骗、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
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
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
有的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
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
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
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
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
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
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
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
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受骗。
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骗或威逼利诱。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
二是缺乏。
一些大学生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
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
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
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
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抓好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
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网络安全教育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相对淡薄。
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
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
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
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
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
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三)消防安全教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
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
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四)防盗窃教育 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
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
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
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
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
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
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
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
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
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
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
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
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
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
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
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
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
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
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心理安全教育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
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
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
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
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
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八)自我保护教育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
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
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
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
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
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
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
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
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
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
(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
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
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
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
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
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
(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
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
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
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
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
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
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
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
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
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三)编写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材,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目前,全国高校至今还没有一门较完整的综合性的安全教育课程,更没有合适的教材适合于安全教育。
近年来,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渠道是报纸、电视、广播、安全知识讲座以及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等。
当然,这些教育是很重要的,也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其深度和系统性也受到限制。
因此,为了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轨道,首先要编写集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安全教育教材,这是对于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备条件。
如果没有统一编写安全教育教材,而是授课人信口讲授,那么,这样的安全教育既缺乏教育的系统性,又缺乏教育的严密逻辑性。
因此,必须尽快地编写出具有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法制教育为依据,典型案例为衬托,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教材,以提高授课的系统性、条理性和逻辑性。
其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管理中,列入教学计划,保证一定的授课时间。
但应指出的是,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时间不能局限于新生进校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每年适当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使安全教育始终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
网络对青少年的好处
网络对中学生的好处1)可以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2)因特网信息量大,信息交流速度快,中学生可以根据学习的需要,快速的查阅相关信息,并能及时了解世界新闻信息、科技动态,不受时空限制,这给中学生的生活、学习带来了很大的便利;(3)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中学生在网上与其他人交谈时,不受时空的限制,方便的与其他人交流看法、心得,可以把平时不便于说的话说出来。
从某一方面来讲,教师、学生家长可以在网上更好的了解学生的意见、建议,以及思想情况;(4)可以促进中学生的学业。
在网上查阅信息非常方便,学生可以根据学习的需要,找到合适的学习资料,甚至是合适的老师。
这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效率。
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对于防止学生落入“网络陷阱”、防止他们“网络成瘾”、克服网络依赖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办网页设计大赛,创办网上电子读物等,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主动适应网络发展的能力。
另一方面,针对那些想通过上网来逃避现实的学生,学校可以组织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校园业余文化生活,使他们从虚拟世界脱离出来,勇敢地面对现实,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从而维护和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1000字的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决定从2005年9月中旬开始到2005年11月底,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中广泛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为了确保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进行,根据团省委《甘肃省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西北师范大学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部署和要求,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紧扣“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的总体目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同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专职团干部和党员大学生的表率作用,团委机关干部为基层专职团干部做出表率,全体专职团干部为党员大学生做出表率,党员大学生为全体团员青年做出表率。
树立基层第一思想,贴近青年学生,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校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全面激活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活力,理顺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组织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我校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能力。
二、指导思想 西北师范大学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十五大和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导,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使我校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团员意识,促进支部工作,加强组织建设,使我校各级团组织更富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更好地实现学校育人目标做出共青团应有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
认真学习、借鉴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学校各级党政的支持与重视,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中,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2、坚持理论学习贯穿始终。
把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环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团情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认识,引导和帮助团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坚持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
努力把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团员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切实发扬“主人翁”精神,确保教育活动有效覆盖到全校每一个团支部,使每一个团员都能够参加活动、接受教育。
4、坚持以主题活动为载体。
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和活动组织的特长,广泛开展各种团员青年喜闻乐见、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活动内容,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共青团员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5、坚持尊重基层的创造性。
坚持灵活、务实、创新的原则,广泛调动和发挥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大力激发创造精神和创新勇气,鼓励和支持学校各级团组织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探索我校团员教育的有效途径。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根据专兼职团干部、本科生团员、研究生团员、继续教育类学生团员、中学生团员的特点,分别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加强活动指导,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目标任务 1、增强团员意识,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强大精神支柱,使广大团员更加深刻地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努力成为党执政的坚实的青年群众基础。
进一步明确团员义务,不断强化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引导教育团员青年按照团章要求和团员标准,模范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文明修身承诺书》的要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切实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使全校团员青年成为刻苦学习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
2、强化团干部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教育团干部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全体团干部努力达到“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目标要求。
进一步强化团干部的服务意识,树立基层第一思想,贴近青年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健全团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增强创造活力。
坚持党建带团建,进一步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分团委、团支部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不断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创建活动,完善“三级联创”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年级团总支—班级团支部(活动团支部)—团小组”的五级组织运行机制,强化二级学院分团委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发挥年级团总支的职责和作用,继续加强宿舍、社团、网络等活动团支部建设,全面激发团支部工作活力。
4、全面活跃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团的能力建设。
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任务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全面实施,注重传统项目的深化与创新工作的有机结合,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以《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为依托,发挥共青团文化育人的优势,统筹协调,构建“大型活动届次化、精品化;中型活动学院化、特色化;小型活动社团化、经常化;品牌活动班级化、普及化”的校园文化活动格局,全面活跃共青团工作,着力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校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推动共青团工作职能化建设,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才。
五、范围对象 全校范围内的全体团员(包括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和各级专、兼职团干部。
六、方法步骤 我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于2005年9月中旬至11月底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9月13日至9月28日) 1、制定实施方案。
校团委全面贯彻落实团省委的工作部署,在校党委的指导下,制定适合我校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定专兼职团干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联系点,建立活动的督导机制。
各分团委(团总支)结合本学院、本单位具体情况,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并向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提交切实可行的学院实施方案。
2、团员状况调查。
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西师团发[2005]10号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团籍复审和新生团员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2005年团员团籍复审工作,对基层组织和团员基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找准团的组织建设、团的工作开展和团员、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初步的对策和解决的办法,并向校团委提交专门的书面报告。
完成2005级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和其他班级团支部的换届工作。
对个别班子不健全、工作不力的团支部,要先进行清理、调整,然后再开展教育活动。
3、思想发动。
9月中旬,学校召开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主题教育活动做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明确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程序。
学校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分团委(团总支)在学校教育活动总体部署下,召开本学院、本单位动员大会,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要进行动员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4、舆论宣传。
各级团组织发挥共青团宣传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电视台、广播站、报刊、校园网等新闻媒体,通过编发消息、通讯,编印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简报,开通教育活动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学习教育氛围。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9月29日至11月13日) 1、骨干培训。
依托团校第十八期团干部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研讨等方式,对各级团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校团委继续坚持专职团干部集体学习制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青年工作理论和团的业务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学习型组织,创造一流业绩;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能力”的“三学三创三提高”主题活动。
抓好团干部和学生党员、团员骨干的学习教育活动,落实我校专职团干部“五个一”的工作要求,从而带动全校团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2、组织学习。
以“学理论知团情”主题学习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团组织生活的作用,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上团课、个人自学等方式,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网络论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和以《团章》为主要内容的团史团情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素质。
各级团组织通过组织广大团员学习有关重要文献和讲话精神,以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读本》、《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问答》、《大学共青城》等辅导材料,使广大团员青年不断深化对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团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明确新时期共青团员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
做好2005级新生团员轮训工作,组织广大团员深入学习《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手册》,教育团员青年带头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学习《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学术科研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北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条例(试行)》等规定,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
3、开展讨论。
围绕新时期共青团员的时代特征、素质能力、作用发挥等专题,以“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为载体,围绕如何增强团员意识,广泛开展讨论活动,对照《团章》,结合《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文明修身承诺书》履行情况,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对大学生团员的基本要求。
强化团员意识,在学习生活中发挥好团员的主体作用。
团干部要按照校团委提出的“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忠党报国,爱团敬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乐于服务;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党员团干部48字标准,深入进行讨论,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4、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结合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要求。
组织开展好“2005年团支部风采展演大赛”,要求和落实团员在团的重大场合“戴团徽、唱团歌、举团旗”。
围绕“我为团旗添光彩”的主题开展团日活动,着力实施“爱校教育行动”、“就业见习行动”、“心理健康行动”、“网络净化行动”、“社区关爱行动”、“文明修身行动”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升华思想道德境界,使团员在活动中深化学习,在服务中提高认识,在过程中增强意识。
组织开展好“青春献祖国——九月放歌”大型主题团日活动、“爱校周”、从师技能大赛等特色活动,使团员青年在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中增强意识,全面拓展素质。
5、民主评议。
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内民主生活会,展开团员民主评议。
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根源。
团员之间要进行诚恳的谈心活动,加深了解,增进团结。
每一名团员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围绕在学习教育阶段的收获,并结合思想认识,撰写心得体会。
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团委(团总支)本阶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团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抽查。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每一名团员达到上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写一篇学习心得,参加一次讨论活动,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六个一”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在各方面发挥好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4日至11月30日) 1、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团员青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着手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着力改进团的工作。
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身体上有困难的团员青年进行定点帮扶,解决团员青年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做好基层换届。
各分团委(团总支)结合我校第十八次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召开分团委(团总支)团员代表大会,按照《团章》的要求,做好基层换届工作,健全分团委(团总支)领导班子。
3、建立长效机制。
修订完善《西北师范大学分团委、团支部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西北师范大学分团委、团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西北师范大学团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试行)》等原有的组织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西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调研奖评选办法》、《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
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根据本学院、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细则,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
4、总结表彰。
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结束后,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及时向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挖掘在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
学校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交流工作,并对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团委书记为组长,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专职秘书长为副组长、团委常委、团委各部部长、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督查调研组三个工作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校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成立相应以书记为组长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2、联系基层,加强指导。
各级团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团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试行)》,确定相应的联系点,校团委机关干部联系分团委(团总支),分团委(团总支)专职团干部联系年级团总支或团支部,学生团干部联系班级团支部,带头参加、以身作则,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专职团干部要深入支部、深入实际,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在点上突破,从面上推进,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3、提高质量,加强督导。
按照建立领导责任制、团干部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和团员监督评价制度“四项制度”的要求,各分团委(团总支)要结合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深入班级团支部,实行量化考核。
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调研组将定期对各分团委(团总支)检查指导,同时还将组织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相互检查,全面督察了解,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4、 统筹安排,加强交流。
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突出“三个结合”。
教育活动要加强工作信息通报,建立活动进度周报制度,在活动期间一周一报。
学校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编发全校教育活动简报,反映全校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推广各基层团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
5、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新时期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做好全过程、多方位的宣传工作,为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为什么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回答范文600字
大学生安全教文————论大学生安全意形成与成才 个人:本文论述可大学安全教育,从个人集体,人身和思想,理论和实际多个方面论述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理论和实际,前者结合了新世纪,新中国的特点,后者则以农大本身为例。
分析了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所应该注意的种种安全问题。
[关键词] 安全意识,大学生的成才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
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 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
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
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
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
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
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
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
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
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
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
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
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
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诈骗、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
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
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
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
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
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
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
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
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
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
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
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受骗。
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骗或威逼利诱。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
二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一些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
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
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
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
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
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网络安全教育 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
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
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
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
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
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
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三)消防安全教育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
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
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 “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四)防盗窃教育 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
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
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
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
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
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
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
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 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
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
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
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
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
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
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
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
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
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
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
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心理安全教育 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
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
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
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
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
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八)自我保护教育 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
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
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
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
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
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
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 “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
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
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
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
(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
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
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
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
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
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
(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
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
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
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
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
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
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
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
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
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关于网络利弊的调查报告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
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
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
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
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
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
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
“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
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
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
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
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
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
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
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
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
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
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
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
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谈xxxx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
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
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
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
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
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
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
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
不可以。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
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
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
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
有总则,有分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
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
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
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
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
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
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
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
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
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
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
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
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