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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部五查五整顿心得体会

时间:2014-03-28 23:42

为什么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心得体会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自觉遵守,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线索和作风突出问题的应怎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形成了47份巡视反馈情况报告。

  巡视是一把惩治腐败的“利剑”,也是一面审视当前反腐形势的“镜子”。

细读这些“巡视清单”,有利于“把脉”当前反腐形势,为下一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找准着力点。

  锁定“高发区域”  翻开“巡视清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科研经费、民生资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几乎涉及所有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堪称当前腐败问题的“高发区”“重灾区”。

  因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被中央巡视组点名的地方和单位占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六成以上,反映了当前这一问题的普遍性。

  巡视发现,近10个省份在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而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部门、单位和高校。

  民生资金本来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但在一些地方却成了腐败分子的“唐僧肉”。

巡视发现,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虽不普遍,但性质恶劣,是当地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此外,一些地方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环保科技、组织人事、政法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也相对比较集中,其中有的地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有的地方腐败案件呈现增多趋势,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窝案”。

  瞄准“重点人群”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频频涉及违纪违法问题,是这四轮中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早在去年第一轮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就发现,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信念动摇、思想滑坡、道德失范。

在此后的几轮巡视中,同样的问题屡屡被提及: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危害大;有的地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有的地方对省直机关和地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党政“一把手”连续发案……  容易滑向腐败深渊的,不仅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一把手”,还有许多基层领导干部。

由于“天高皇帝远”、缺乏有效监管,这些人“苍蝇胃口大、官轻贪腐重”,其违纪违法问题往往直接触及群众利益,影响更坏。

  巡视发现,存在“小官贪腐”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占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比例超过了四分之一,其中有的地方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的地方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有的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巡视组在最近一轮巡视时提出了“能人腐败”的问题,直指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任领导干部时重才不重德,加之日常监督缺位,给予所谓“能人”权力寻租机会多、空间大,使之极易出现腐败问题。

  斩断“腐败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并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与“党风廉政建设”一道列为中央巡视组关注的主要问题。

  四轮巡视过后,官商勾结、拉帮结派、跑官要官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这些通向腐败的路径,必须予以彻底斩断。

  一些官员与商人过从甚密,勾肩搭背、不分彼此,有的直接插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有的通过“身边人”输送利益。

  一些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山头主义”,不仅涣散了组织,而且滋生了腐败,往往造成“窝案”“串案”“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对提升我区公众安全感的建议意见

近几年,在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考评标准中,增加了一项内容,这项内容的分值从刚开始的十分,逐渐增加到今年的二十分。

这项内容就是公众安全感测评。

对于公众安全感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指数的,每低10%就要扣减一定的分值,直至扣完该项目的总分值为止。

对于公众安全感指数位列全省后五位的县市区,实行黄牌警告,取消省市综治评先资格,戴上重点管理的帽子。

在**市,**县就曾经戴过这顶帽子。

    公众安全感测评方法,就是省综治办委托省统计局下属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电信部门提取居民家庭固定电话号码,按照号段不同,对全省每个县区随机抽取100个电话,打电话进行调查。

    由于我区区位特殊,流动人口众多,人员情况复杂,再加上城市小区化管理程度不高,公众安全感指数一直提升不上来,排名在全省、全市偏后。

20xx年,我区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公众对安全感的满意率)为83.1%,列全省99个县区中第89位、全市9个县区中第8位;20xx年,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为87%,列全省94位、全市第9位;20xx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为91.4%,列全市第9位。

这几年,公众安全感已成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的制约因素。

    如何提高我区公众安全感,当然,强化防范措施,降低发案数量尤其是人命案、侵财型案件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数量,同时加快破案速度、提高破案率等方面是不必可少的,但是,我在这里所提几点看法是从上述几个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基本要素之外来考虑的。

    一、加大宣传力度    这里所指的宣传,是指上门宣传,上辖区居民每家每户的门。

上门宣传可以做以下几件事:    第一件事:宣传我们的工作。

让居民知道,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为提高公众安全感,我们做了些什么,是怎么做的,下一步还要做些什么。

    第二件事:征求居民对我们的工作、对提高公众安全感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

    第三件事:指导居民开展自我防范。

比如说,要安防盗门、装防盗锁;房屋出租要登记,房客走了要换锁;陌生人进村多询问,可疑人来小区多警惕;尽量避免深夜外出,僻静小巷结伴行等等。

    第四件事:登记居民住宅电话。

    通过上门宣传,我认为可以起到这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让群众知道为提高公众安全感,我们一直在努力,以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二是释放居民的情绪,排泄群众的不满;三是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四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为建立我区自己的测评体系打下基础。

    二、用好和谐平安服务队    自20xx年初我区组建全省首支和谐平安服务队以来,和谐平安服务队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并逐渐成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又一新品牌。

    和谐平安服务队,由区里统一招聘组建,区政法委进行业务指导。

全部队员下派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使用、管理。

    据了解,这批队员绝大部分都很敬业、都很努力,为我区的和谐平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他们有的在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的在协助管片民警维护辖区治安,有的在村、社区协助治保主任调解纠纷、整理完善工作台账。

但是还有少量的经常见不到人。

虽然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一个月只有五、六百元,但也不能因此对他们疏于管理,更不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

    如何用好管好这支队伍,我的看法是,将和谐平安服务队与专职治安巡防队整合起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

将他们专门用于治安巡逻工作,而且是徒步在小街小巷、村庄内、社区里巡逻。

这两支队伍加起来有四百多号人(和谐平安服务队185人、专职治安巡防队230人),虽然不能做到辖区全覆盖,起码也能控制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

我们在社会上也是一个普通居民,想想看,如果自己晚归时看到有人在街巷巡逻、睡觉时知道有人在外巡护,走夜路就不再会提心吊胆了,睡觉时也会更安稳些。

当然适当增加和谐平安服务队员的工资待遇也是不必可少的。

    三、建立我区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    省里的公众安全感一年测评两次,上半年测评结果在全省通报,下半年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我总觉得省里的测评有两个局限性:一是测评结果来得慢;二是由于电话号码号段划分不是很明晰,其结果就有一定的误差。

    我上面在上门宣传中提到的登记居民电话号码,就是此意。

一是可以把我们收集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确保公众安全感测评结果的准确性;二是利用收集来的电话号码建立我区自己的测评体系。

    我们可以一个季度测评一次,一次在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二个村或社区,或一次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百户。

通过测评及时掌握群众的动态与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一些工作。

比如说,知道哪些居民对安全感不满后,通过分析其原因,再组织有关人员上门工作或者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宣传解释,征求意见,释放情绪,排解不满。

建立自己测评体系的目的就是增加工作的针对性。

    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很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否固然是主要因素,但绝不是全部因素。

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问题、基层干部的粗暴工作作风等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后都会集中在公众安全感上体现出来。

因此,提高公众安全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集思广益,需要群策群力,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努力。

这里我所提的三点,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为深入推进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公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共同治理、依法治理“四治理”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社会管理水平、司法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提高公众安全感,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护航“三快三先”工作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从现在开始,利用九、十、十一,三个月的时间,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全力提升我区公众安全感,确保实现全区公众安全感达到省考核目标值,高于省公众安全感平均水平,力争进入省先进位次,继续保持全市领先。

三、工作措施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压降刑事案件政法各部门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进一步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主要包括:打黑除恶、治爆缉抢、看守所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等违法犯罪、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盗窃破坏“三电”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打击防范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反恐怖等工作,刑事案件破案率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分别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和其他恶性刑事案件。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2、加强实有人口的管理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按照集宿区700:1,社会面300-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大中型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70%,年内实现流动人口“一证通”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综合服务基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校生违法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

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救治管控,做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落实对严重性格缺陷、由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发生上述人员实施的有影响的恶性案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3、提升科技防范水平深入实施全区技防监控二期建设。

要按照每个行政村6-8个探头,高清、标清各一半的比例,补齐监控盲点。

要在警务室建设三级监控中心,将辖区监控点全部整合进警务室。

要在派出所建设二级监控中心,实现对辖区全部监控点的整合,有效组织开展网上巡逻。

扎实推进技防单位、技防小区、技防村、技防一条街、技防入户工程建设,达到上级规定进度要求,沿街商铺、城镇居民、农村家庭技防入户率分别达到100%、80%、80%。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办事处)4、加强专职保安队员、红袖标人员巡逻防范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充分整合交警、巡警、中心警务室保安队员等警力资源,加大对社会面的巡防力度和频率,群众见警率达到90%以上;要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确保辖区内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同期比例;要加快农村中心警务室的提档升级建设力度,提高技防水平,加强对保安队员的管理,每月2次利用平安联动网对保安巡逻情况进行定位抽查,及时通报,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千方百计地稳定保安队伍。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综治办)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红袖标人员、党员、村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科学制定巡逻路线,每天晚上利用巡防手电、小喇叭大张旗鼓地进行巡逻防范,形成声势。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各镇、办事处)5、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作会议纪要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组织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进村(社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全面掌握本地区涉及民生类、经济社会发展类、历史遗留类的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分级、建档,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

各镇、村的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镇、办事处)6、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按照《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点》要求,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挂牌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入室盗窃、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生产及盗窃家禽家畜、机动车、电动车等治安案件整治力度,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办事处);开展城镇集贸市场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商部门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公安机关要组织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到集市巡逻,维护市场秩序,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确保集贸市场井然有序。

要重点查处违法宣传、诈骗、扒窃、欺行霸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和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不正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区市容局)。

7、加强信访问题化解要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力争将重信重访案件尽快消化解决好。

要妥善解决好当前我区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和涉军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严格兑现到位,不打折扣,切实把矛盾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区信访局要加大督促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访形势有明显好转。

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凡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予受理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失职、渎职和不作为,引发重大越级集体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8、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牵头制定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区相关部门配合,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对不符合安全整改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违规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坚决禁止使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安监局、卫生局、市容局、各镇、办事处)9、提高公众对公正司法满意率坚持以规范促公正,抓好法治问题建档分析、案件评查、政法干警执法业绩档案、旁听评议庭审等制度的深化落实,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新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案必查,对确有瑕疵或执法问题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评查及处理结果记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大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力度,减少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行为瑕疵。

坚持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面实行警务、审务、检务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充分保障司法救助资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生活实际困难。

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让有诉求的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及时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满意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10、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加以整改。

政法服务窗口(如:户籍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立案庭等)要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并依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

同时,要切实关注民生,真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生活,妥善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其真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1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着重做到十点:①召开一次动员会,精心部署,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②在全区重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高炮宣传(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③利用群众文化广场LED屏幕进行滚动宣传(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④制作印发5万份警民联系卡发放到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⑤在每期贾汪报上刊登综治和平安创建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⑥利用手机发送综治和平安建设、治安防范等小知识短信(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⑦在区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文广新体局)。

⑧在车站、公交站台张贴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⑨企事业单位、商场、旅馆、店铺或悬挂条幅或利用LED屏幕滚动宣传(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容局)。

⑩各镇(办事处)每天出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

各个村(居)利用广播宣传,每晚组织村干部、老党员、“红袖标”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巡逻宣传(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

12、实施公众安全感测评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形式,于11月底前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综治年终考核,分值为15分。

(1)电话调查。

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委托市统计局调查队组织电话调查人员,进行全区公众安全感电话调查,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全区社会安全状况的总体评价,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综治办)(2)实地调查。

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村、企业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全区社会治安状况和法治建设的整体评价,对标找差,落实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做到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实现全区公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二)督导检查、确保实效。

区综治办将于10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总结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全区公众安全感指标要高于省市平均值,进入先进行列,各地、各有关部门指标均必须高于区平均值,进入先进行列,对公众安全感未达到区平均值的镇(办事处)、部门将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9 舆论引导、落地查控等多种手段,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五、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是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教育引导干部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并狠抓工作落实,彰显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全面提升。

3、督导检查、确保实效。

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定期认真总结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政法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专项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电话调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照方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4、考核评比、严格奖惩。

公众安全感提升工作将纳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重点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县综治委将以乡镇为单位,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公众安全感测评,对测评结果中安全感指数低10 于97%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对安全感指数低于96.5%的乡镇给予“黄牌警告”处分。

附件:1、XX县政法干警排查重点固定电话用户表; 2、XX县综治干部排查重点固定电话用户登记表; 3、宣传标语。

附表一11 XX县综治干部排查重点固定电话用户登记表乡镇(盖章):年月(存根)序号姓名电话住址反映问题综治干部签字:乡镇领导签字:每月6日、16日、26日报县综治办说明:1、收集历年来发生过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2、收集历年来受到过各级行政部门执法处理的固定用户信息并登记。

3、收集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存在意见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4、收集对社会各项事业存在不满、上访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5、收集存在其他问题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县综治办,一份本单位存底备查。

12 附表二XX县政法干部排查重点固定电话用户登记表政法部门(盖章):年月(存根)序号姓名电话住址反映问题走访干警签字:单位领导签字:每月6日、16日、26日报县综治办说明:1、收集历年来发生过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2、收集历年来受到过各级行政部门执法处理的固定用户信息并登记。

3、收集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存在意见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4、收集对社会各项事业存在不满、上访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5、收集存在其他问题的固定电话用户信息并登记。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县综治办,一份本单位存底备查。

13 附近三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创建平安XX 2、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实现治安持续稳定 3、深化综合治理创建平安XX 4、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5、创建平安XX 构建和谐社会 6、化解矛盾保平安维护稳定促发展 7、全面开展平安创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稳定才能发展平安才能和谐9、平安建设各级抓和谐社会全民建 10、我为人人勤防范人人为我保平安 11、手牵手共创平安XX 心连心共建和谐校园 12、平安XX人人出力 XX平安家家受益 13、平安连着你我他平安建设靠大家 14、平安XX全民共建平安XX全民共享 15、创建平安XX人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16、美丽XX是我家 XX平安靠大家 17、平安是福千家盼社会和谐万民乐 18、家家拥有平安人人共享和谐 19、畅行万里平安路一路平安行万里 20、警民携手共创平安邻里协作共建家园 21、警民携手保平安维护稳定促发展 22、群策群力共创平安XX 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23、安居乐业千家富XX平安百业兴 24、社区住着你我他平安建设靠大家 25、创建平安XX 实现和谐发展 2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27、全党动员全民动手齐抓共管共创平安 28、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29、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0、维护社会治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1、用今天的平安托起明天的幸福 32、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打造平安社区 33、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打

浅谈怎样加强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

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狱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司法部和省监狱管理局统一部署,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全狱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

  一、排查整治活动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监狱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监狱规范化管理,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四无”,即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狱内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确保不发生群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媒体炒作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活动重点  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狱内案件(预谋案件)和各类事故教训,紧紧抓住监狱工作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一)安全警戒设施方面  1、排查监狱围墙、大门、隔离网墙等是否达标,监狱大门、围墙、会见室、禁闭室、警察值班室、劳动现场、学习生活现场、监舍走廊等所需要监控的部位是否已经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是否有盲区,警察值班执勤部位是否已经安装触发式报警装置。

  2、排查监狱电网是否存在间隙过大现象,特别是电网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是否会断电、短路。

  3、排查监狱大门是否按要求分设行车通道和行人通道并安装相关警戒、安检设施。

监狱大门是否设置AB门且功能完备。

  4、排查是否按照《河南省监狱人民警察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要求,为执勤警察配备单警装备,执勤警察是否都配备了无线报警器。

  5、排查罪犯接触、使用的电脑是否接入互联网或者安装无线上网设备,防止罪犯通过网络与外界联系。

  6、排查防洪排涝设施是否通畅、坚固,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二)监管安全制度方面  1、排查监狱大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警察值班、安检、车辆检查、人员及物品检查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监狱AB门是否由监狱警察值守,是否按要求查验出入人员、车辆。

  2、排查警察直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警察将监管罪犯职权交于他人行使现象,是否存在警察使用罪犯代行管理职权、代办管理事务现象。

罪犯会见前谈话、会见监听、录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排查狱内侦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监狱是否设立专门狱内侦查机构,配备专职侦查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狱侦技术装备,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使用耳目,是否落实对有功耳目的奖励,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线索是否能够及时掌握并迅速破案。

  4、排查违禁品清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监区是否坚持对罪犯实行日常搜身检查,是否对学习、劳动、生活现场定期进行清查,是否有罪犯私藏手机、毒品、现金、便服、绳索、假发、军警制服、具有无线通讯和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等违禁品。

  5、排查监区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清查对攀高物、绝缘物、麻醉品、生产原材料、锐器、钝器等可能作为脱逃工具、凶器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物品是否设立专库,由警察或工人直接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领用、回收、清点、登记制度。

  6、排查监区是否科学安排夜间值班备勤警力并集中住宿,夜间警察三人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监狱值班领导是否对各值班岗位进行巡查。

  7、排查罪犯出监就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罪犯出监就医是否按照省局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批,诊疗场所是否配备监控、报警等设施。

承担住院罪犯监管任务的警察是否在岗履职,警力是否符合要求。

  8、排查监狱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制度情况,在办理减刑、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刑满释放是否做到“无缝对接”,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移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在安排劳动工种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排查监区是否存在滥用戒具、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唆使罪犯殴打虐待其他罪犯、干警职工是否非法收受罪犯及其亲属钱物等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现象。

  9、排查狱情分析研判制度和管教例会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监狱每月召开1-2次狱情分析会,每周召开一次管教例会,对分析研判出的问题是否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10、排查教育改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警察是否落实个别教育规定,是否掌握分管的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情况等。

检查监狱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使罪犯在有得于身心健康、矫治恶习的氛围中得到改造。

  (三)重点人员管理方面  1、监区对顽危犯、被限制或没有机会减刑的罪犯是否严格落实重点包夹和管控措施,对职务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和首要分子以及在本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罪犯是否严格按照《“三类罪犯”管理教育办法》(XX狱监管[XXXX]XX号)进行排查认定、严格管控。

  2、对排查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罪犯是否落实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①入监前有军队、警察等特殊经历和特殊技能的;  ②具有暴力倾向、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异常的;  ③顽固坚持犯罪立场,散布抗劳、抗改议论的;  ④曾有脱逃、行凶、袭警、自杀等倾向和行为的;  ⑤“三假”人员;  ⑥因家庭情况、改造环境、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受到各种处理(如加刑、禁闭或警告处分)后情绪反常的;  ⑦因对日常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不满而产生思想、行为变化的;  ⑧有意打听监狱周边地形、交通及监狱内监控报警情况的;  ⑨私藏违禁品、危险品的;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排查生产劳动项目管理隐患,检查监狱是否存在不适宜罪犯改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罪犯身心危害严重等生产项目。

  2、排查整治监狱是否存在组织罪犯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检查监狱是否落实了“5+1+1”制度,是否落实罪犯加班劳动逐级审批规定(白天加班由监狱长审批,夜间加班由监狱局局长审批)。

  3、排查整治劳动现场管理隐患,检查监狱是否组织罪犯在规定区域和指定岗位劳动并设置相应标识,劳动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排查整治职业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隐患,重点检查对职业危害风险较大的岗位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为罪犯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他们按要求佩戴使用。

  5、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对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检查监狱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劳动结束时是否能够做到及时断电、清理现场,并做到“半小时回头看”。

  6、排查是否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包括监狱对外出租、承包车间、土地、生产项目等)。

  7、排查特殊劳动岗位罪犯是否持证上岗。

  (五)生活卫生工作方面  1、排查监狱是否严格落实罪犯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是否建立了生活费动态增长机制。

  2、排查监狱食品采购责任制、食品留样备检制、伙房罪犯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监狱是否严格落实罪犯卫生保健、防暑降温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防疫等相关制度,是否建立罪犯健康档案,患病罪犯是否得到及时治疗。

  4、排查对患有特殊疾病的罪犯是否采取了相应管理和治疗措施。

  (六)队伍管理方面  1、排查干警工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是否有清醒认识,是否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现象,监狱是否在干警队伍中开展了警示教育。

  2、排查监狱、监区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了解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班子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对干警队伍是否能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排查监狱警力配备情况,检查监区一线警囚比例是否达到8%要求。

监狱是否将直接承担执法、管理和教育改造职能的科室设置在监管区内,监狱值班、备勤警力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4、排查警察职工是否在值班时脱岗、睡觉、值班执勤时间饮酒,带手机及其它违禁品进监狱等问题。

  5、排查警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了解在警察职工中是否存在矛盾问题,是否有非正常上访苗头,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了教育管理措施。

  6、排查信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排查化解工作,是否落实领导承包制度,是否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是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七)应急管理及舆情处置方面  1、排查监狱是否制定完备的应对脱逃、暴力冲监、劫持人质、袭击干警、安全生产事故、火灾、重大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案是否通过开展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救灾物资,米、面、油、蔬菜、衣被等罪犯生活物资)是否充足。

  2、排查干警工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情况,检查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保障建设情况,与武警、公安等部门建立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情况。

  3、排查监狱是否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工作机制和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对涉狱舆情能否快速反应、快速消除影响。

  三、排查整治活动要求  排查整治活动要按照《监狱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司发通[2009]179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对管理、执法、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警戒设施、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班子建设等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活动要采取各单位自查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边排查边整治,排查出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

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隐患不解决绝不放过。

  四、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活动为期100天,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到XXXX年XX月XX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干警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活动方案和要求,对排查内容进行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认真填写《河南省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后),并深刻剖析造成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要做到整治内容、标准、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六落实”,能够立即整治的要立即落实;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要明确整治期限、措施、责任人;需要长期整治的,要做出规划,分步实施。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上报监狱活动办,监狱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记录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变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及负责督查的机关科室。

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制度缺陷的要修订、完善或建立相关制度,对没有排查安全隐患或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整治解决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排查到位,并得到彻底整治和消除,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安全隐患长效机制是否得到完善等内容,并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监狱活动办。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监狱成立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监狱长XXX任组长,政委XX任副组长,监狱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简称“活动办”),活动办设在办公室,监狱办公室、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劳动改造科、财务科、狱政设施科、安全生产科、政治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办成员。

有关责任科室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具体指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监狱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监狱长为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科长、监区长为科室和监区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活动各项具体任务分解到每名干警工,确保责任到人。

同时,要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奖优罚劣。

  (三)注重统筹兼顾。

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

监狱督查组将结合“迎接党的十八大,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活动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对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分管的领导要包干督办,深入现场督导,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五)加强请示汇报。

各单位《XX监狱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别于XX月XX日上报监狱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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