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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规范化执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5-08-10 08:41

作为一名警察如何提高规范文明执法

民警 严肃纪律,行为,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公安工作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后院起火。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三强三铁的自我剖析

6月12日,赤水检察院组织召开“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议学习了袁本朴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应新作动员讲话:要求全院干警以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认识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以“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总要求,严格执行“三强三铁”相关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用“三强三铁”要求来对照自己,规范言行,把合格党员、合格检察人员的标尺立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把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做贡献、重廉洁同“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在“两学一做”中铸就“三强三铁”检察队伍,从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当中求知识,从日常工作和为人处世中求真理,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领导班子要把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统筹结合,始终坚持“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认真引导分管部门开展好活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本次“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让全院干警对“三强三铁”有了全新的认识。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以“三强三铁”精神来规范自己,警示自己、衡量自己,自觉做到忠诚、守纪、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结不妄为,用检察干警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真心拥护。

  三强三铁的意义(二)  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召开,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袁本朴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入推进过硬检察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袁本朴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检察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把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作为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引领来抓好落实,增强践行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袁本朴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践行“三强三铁”,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作贡献、重廉洁,切实把合格党员、合格检察人员的标尺立起来、先锋形象树立起来。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对忠诚可靠,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检规禁令,坚决守住底线,绝不触碰红线。

始终坚持“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用心想事、激情干事、敢于担当。

充分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加强和完善对“辛苦指数”的考核,坚决清除“庸懒散慢”等歪风邪气,凝聚创新发展正能量,努力争创检察工作“单项冠军”。

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时刻牢记“道德底线”“纪律红线”,强化“禁区”“雷区”的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袁本朴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严更实的要求把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明确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

搞好统筹结合,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注重问题导向,确保取得成效。

要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三铁的意义(三)  近日,务川自治县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以“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政法队伍”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明确了主要内容、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三强三铁心得体会  强教育主要是着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强管理主要是突出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监督主要是突出重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严格把关加强人事纪律监督、立足长远建立监督制度机制、广泛参与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打造铁一般忠诚就是要求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始终忠诚于宪法法律;打造铁一般法纪就是要求做到持续正风肃纪、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坚决执纪问责;打造铁一般担当就是要求做到敢于刚正不阿、勇于献身使命、善于破解难题。

  本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按照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两学一做”“三强三铁”活动为载体,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仡乡政法铁军。

县委班子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哪几方面?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集中体现党的优良作风。

规范司法行为是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

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把整体谋划、细节落实、重点整改、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就能有力促进从严从实秉公用权,从严从实律言律行。

大处着眼抓关键 “三严三实”体现法治精神、群众立场,为改进作风树立了新的更高标杆。

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关系法治进程、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来抓,从大处着眼,把握各个层面的关键,抓思想引领,抓班子带动,抓基层基础,增强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实思想引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行为上的不规范。

必须让每一位干警在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的自觉性,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

当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亲和司法、公信司法、规范司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顽疾。

这就要求我们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教育上持续下功夫,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抓牢班子带动。

在上者能以德化民,则民之向化,犹风吹草仆,相率从善。

领导班子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力量,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

必须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带头查摆、整改作风“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纪律的敬畏转化成管人、管事、管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约束管控,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严格办案、规范办事。

抓住基层落实。

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也大多发生在基层。

能否落实到基层,是决定专项整治工作成败的关键。

要积极倡导把规范司法行为融入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联系、述职述廉、专项巡视等工作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深入融合。

目前,福建省检察院要求每个设区市检察院确定一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院,由省检察院领导直接挂钩联系,以点带面推动落实。

小处着手抓细节 “三严三实”提倡严格约束自我,实实在在做事,抓细节、重预防是题中应有之义。

践行“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要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有章可循。

规范到人。

每一个人都规范,一个单位就会有良好形象;每一个单位都规范,整个系统就有公信。

要坚持“软约束”与“硬杠杠”相结合,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

“软约束”即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用以对照查摆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硬杠杠”即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有过错就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根除每一位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

规范到事。

一次不规范的行为或疏忽大意,就可能埋下各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司法公信。

今年,最高检通报了第一批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

从通报的情况看,很多并不复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细节错误。

这些看似不经意失范行为,不完全由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所决定,更多的是思想规范意识缺失,没有摆脱久积成诟的办事习惯。

成败在于细节,大到党组作一项决策,小到处理一份文件、接待一位律师,每一件事都应当遵循流程要求,符合行为规范,养成好的习惯,做到能干事、不出事。

规范到岗。

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编制检察人员履职规范等相关文件,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去年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在全面吸收最新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试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对检察机关各个司法岗位、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目前,正着手汇编岗位规范手册,使各项检察工作规范更为系统完整,在适用上更具操作性,让全体检察人员熟知能详、全面掌握、见诸行动。

问题导向抓整改 “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从政设定了底线、划定了红线。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入梳理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

要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通过细化重点、剖析典型、评查案件、加强督察,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福建省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等活动。

“四查四看”即:从查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和司法纪律入手,看是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坚持“六个并重”、是否存在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等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全面汇总,逐一归类,建立台账。

“百案析查”即:从近年来省内外有影响的刑事错案,以及省、市检察院2014年专项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的案件中,查找司法不规范的典型个案,深入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坚持边查摆边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对不规范司法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既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又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正风肃纪。

遵规守纪抓执行 办案、办事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应是规范司法之举。

既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制度、建章立制,还要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福建省检察机关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最大限度压缩司法不规范问题滋长空间。

比如,针对暴露出的对领导干部监督薄弱问题,制定对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10项监督措施和3种责任追究情形。

为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司法不廉问题,鲜明提出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平时谈心,善用信访提醒谈话,严格诫勉谈话,做好任职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取得好的效果。

规范,重在遵循,更在责任。

一要强化班子责任。

强化领导班子全局思维、合作意识,认真做好分工分管工作,配合承担协管工作,支持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思考全局工作,对一把手工作拾遗补缺,推动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部门责任。

强化中层干部履职责任、执行意识,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和行为动态,层层传导规范办案,敢抓敢管严明纪律,营造氛围凝聚人心,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要强化干警责任。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要求,详细阐明纪律规范,让规则铭记在每个检察人员心中。

四要强化监督问责。

推进专项巡视、案件评查常态化,部署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明察暗访,实名通报情况,严肃执纪问责。

制度建设永无止境,执行制度必须持续发力。

只有坚持不懈探索创新,在源头预防,从源头治理,以制度为保障,通过落实制度,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干警言行,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

要一份执法局的工作总结

我是**,现任xxx执法局xxx,xxx年x月从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调入后,因工作需要又兼任局监察室主任。

在全县开展百名股长考评活动中,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根据组织要求,现汇报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强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

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进入角色,才能出色完成任务。

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xxx年月份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市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

为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xxx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岗制制度等。

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

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

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

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

坚决做到严守组织秘密,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中特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以上是我在xxx年所作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工作方法简单有待改变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对此,我以这次百名股长考评为契机,认真回顾和反思这半年的工作,对一些不适宜的方法和思维加以调整和改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尽职尽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什么是公务员作风建设的关键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形成反腐整体合力,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让政治生态的天空清朗起来。

1.坚持有腐必反,全力打好“攻坚战”。

腐败问题影响恶劣、反响强烈。

惩治腐败决不能讳疾忌医、养痈遗患,必须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在惩治态度上坚持零容忍。

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

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管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再轻、数额再低,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要在惩治力度上做到满功率。

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

要在惩治方式上推进法治化。

反腐倡廉法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要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法律法规。

同时,切实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

2.坚持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要长期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连续打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

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的道路依然还很漫长。

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不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要反复抓。

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治理一下就会好转,放松一会肯定反弹,必须下大气力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

决不能一阵风刮过就停。

如果中途松口气、歇个脚,就可能反弹,甚至是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反弹。

只有一丝一毫都不放松、一时一刻都不停顿,坚持不懈地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强度,才能断绝腐败分子的从众心态、侥幸心理,以步步为营实现久久为功。

要及早抓。

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

把抓早抓小落实好,可以挽救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起到治病救人、加快治本的功效。

要着眼于未雨绸缪,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避免“温蛙”效应,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3.坚持全党动手,合力打好“整体战”。

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工作。

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总书记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承担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亮剑,承担推进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善于统筹,承担支持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办相关部门落实反腐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追究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治腐不力的责任。

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管好纪检监察队伍,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

要落实部门的协同责任。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是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具体单位。

只有每个单位的治贪网眼织牢收紧,党的反腐大网才能百密不疏、坚而不摧。

一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的分内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细做实。

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麻木不仁、明哲保身的现象,做到不护短、不纵容、不留情,以实际行动使正气充盈起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

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努力,切不可“牛栏关猫”。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必须针对权力配置、权力行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管权制度之“笼”扎紧关严。

1.强化制约,保证权力科学配置。

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要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社会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改革举措。

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权力“瘦身”、廉政“强身”的“先手棋”,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把社会力量能落实办好的交给社会,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交给地方和基层,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改革审批制度,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瘦身、放权、让利”,铲除行政审批中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依法确权。

权力的法理依据决定权力的行使边界。

要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和规范,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和责任,坚决取消无法律设定依据、部门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有据。

科学设定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固化权力运行的环节、步骤和时限,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寻租空间,努力使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流程有序。

要科学分权。

权力只有科学分解,才能实现有效制衡。

要以权力行使既廉洁又高效为目标,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和权限,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系统。

按照“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的要求,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要突出监督重点。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身居要位、责任重大、权力相对集中,管人、管钱、管物、管政策、管项目等部门腐败易发多发,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

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防止“一手遮天”。

同时,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寻租、扩张和异化。

要形成监督合力。

把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全覆盖。

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进一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

要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既是对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对权力主体的保护。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忌横眉冷对,甚至抓辫子、打棍子,真正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3.强化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度。

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完整链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落实到位。

要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

逐步推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电子监督、网上服务等平台。

疏通拓展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等主动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让阳光照彻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

要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

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是建设民主政府、法制政府,不断密切党群关系的内在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拓展群众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在作决策、定政策的时候,坚持开门纳言、集聚智慧,广泛倾听各方面声音,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使各项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

1.坚定理想信念,拧紧防变“总开关”。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

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毫不放松地加以强化。

要以学习强志。

同志曾经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

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工作状态,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

要以忠诚励志。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

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才能保持昂扬向上的状态、敢于担当的韧劲、拒腐防变的自觉。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要以行动践志。

共产主义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科学理想。

我们强调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是说要天天高喊共产主义口号,去干“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种事,而是要把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为“接力赛”中的下一棒积累一个较快的基础速度。

2.恪守为民宗旨,把正用权“方向盘”。

权力是柄“双刃剑”,为公则壮党威,为私必斩自己。

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腐败问题几乎都殊途同源,由公权私用所致。

党员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指向。

要弄清“我是谁”。

公权姓公,人民赋予,每个干部都只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

党员干部一定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坚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责任举过头顶,把私利踩在脚下,把百姓装在心中,以赤诚之心赢得一片民心。

要明确“依靠谁”。

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才能保证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的执政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与人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史观不丢,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牢记“为了谁”。

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权力指向,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献身人民作为自己的鲜明政治立场,把是否实现和发展人民福祉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获得更加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3.坚守从政底线,系牢廉洁“安全带”。

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

”这里的底线,不是最低标准,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硬性要求。

要严以修身,不失官德防线。

崇德修身对于增强自律能力具有基础性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思想就容易出错、道路就容易走偏、行为就容易失范。

要始终保持自励之心,正确认识自己,经常省察吾身,不断完善自我、修正自我。

要始终保持平和之心,正确看待职务升迁、正确看待岗位留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

要始终保持自强之心,争先进,创一流,以永不自满、永不停顿、永不懈怠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把事做实干好。

要严以用权,不越纪律红线。

“纪律是霸道”。

如果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始终做到地方和部门部署以中央精神为前提。

必须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关系,把班子集体智慧发挥好,以充分民主保证决策科学。

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为物欲所累,不为金钱所惑,管住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人,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

要严以律己,不碰法律高压线。

“畏法度者最快活

”法律是种刚性约束,只有严格守法,人生才能轻松愉快。

如果把法律当成最松弛的低压线,时不时地去触碰,就会常常寝食难安、整天提心吊胆,终会东窗事发、受到法律严惩。

所以,一定要手握戒尺、慎初慎微,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法之心,常祛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模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了哪些成绩

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

通过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上补了“钙”,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进了同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同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同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的自觉性;进一步掌握了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看到了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差距,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自己找回了群众观点,站正了群众立场,强化了宗旨意识。

许多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感到以往热衷于装门面出政绩,做一点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知道,心里“小九九”打得多,把自己看重了,把群众看轻了。

广大人民群众感到领导见得勤了,办事不卡壳了,政策能落地了,能掏心窝子的党员、干部多了。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去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我列举了“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

这次活动就以解决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对“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

从上到下、各个领域都压缩了会议、精简了文件,减少了评比达标、迎来送往活动,全面清理了超标超配公车、超标办公用房、多占住房,普遍压缩了“三公”经费、停建了楼堂馆所,狠刹了公款送月饼、贺卡、节礼和年货等行为,坚决整治了“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坚决整治了“裸官”、“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广泛查处了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高高在上、挥霍浪费、脱离群众现象明显扭转,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反“四风”治好了自己的“亚健康”,把自己从不胜其烦的应酬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考虑工作、服务群众了。

一些同志表示,这次活动教育了干部,也保护和挽救了一批干部。

三是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自我剖析触及了痛处。

上下级之间不顾忌身份、不隐瞒观点,提意见开诚布公。

领导班子成员脱去“隐身衣”,捅破“窗户纸”,相互批评不留情面。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点准了穴位,戳到了麻骨,开出了辣味,起到了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的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反映,自己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

不少同志说,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每一次修改都是一次对标、一次醒悟。

许多年轻党员、干部感慨,这次真是补了课,明白了党内政治生活是什么样、该怎么过。

四是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

这次活动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

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

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越界犯规行为减少。

不少领导干部说,过去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四风”问题不敢小视了,一人说了就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不大行得通了,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事都敢做受到节制了,头脑中在这几方面的“紧箍咒”自觉勒紧了。

五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这次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改作风改到群众心坎上。

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大为减少。

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得到初步整顿,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得以增强。

广大党员、干部从一系列部署要求中感受到了严肃,从敢于啃硬骨头、破老大难的行动中体会到了认真,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中看到了希望,在全党全社会弘扬了正气。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

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

这里,我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强调几点。

第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

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

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

也有一些人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

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第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

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

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

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

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

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

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

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

这个问题,通过这次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多方努力,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全党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

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

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

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

“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

”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

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

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第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

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

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

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

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

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

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

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

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

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

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

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

答案是否定的。

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

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

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多得很

我们一定要引为借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

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

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

反“四风”的实践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

现在,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

很多人担心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四风”问题又“涛声依旧”了。

还有一些人盼着紧绷的弦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舒服。

一些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

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

各级党委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谁以身试法就要坚决纠正和查处。

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第六,严明党的纪律。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

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

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

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

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

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第七,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

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

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

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

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

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

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第八,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

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了一些从严治党规律,这些都要继续运用好。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提出了很多新课题。

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

要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党纪严于国法是什么意思

治国必先,治党务必,从严必靠严明。

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何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国有国法,党有党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

按照党内法规把党建设好,锻造出领导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提出的建设“五大体系”的任务中,就包括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既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

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

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

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国家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晒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14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链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

现行党章于党的十八大进行了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11章53条。

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内容。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律严格执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 为何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要严“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微评◆ 国法就是“国标”,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党规是党员的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党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

◆ 作为一名党员,纪和法是两个分不开的字眼,守法应先从守纪开始。

◆ 党有党规、党员有党纪,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优势。

◆ 坚持“铁八条”、坚决反“四风”,向问题叫板,让群众叫好。

◆ 党员不能混同于老百姓,增加的是义务,减少的是权利。

三、怎样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后不管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完备的党规党纪。

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些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没有与时俱进;个别工作领域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一些法规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还不完善;部分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着分散、矛盾、冲突等问题;一些法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法规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对党内法规建设高度重视。

2012年5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被称为党内的“立法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3年11月,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这5年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抓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或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和“老化”等问题。

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要认真加以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制度。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

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规党纪也是如此。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那么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要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链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声音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李雪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只有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多重有效约束,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能够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问与答问:什么是“破窗效应”

答:“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违法违纪行为就会滋生、猖獗。

“破窗效应”用以说明,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四、党内法规为何要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近两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开展了全面筛查。

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那些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叉重复的文件,保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国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党规党纪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

为什么要强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呢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员数超过很多欧洲大国的人口数量。

在当前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

要把党建设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按照党规党纪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就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保证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符合党规要求,同时又遵循法律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是两个重要依托;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核心是提高党的依规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这是因为,我们的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同其他四个部分相协调,特别是要同国家法律相协调。

但目前还存在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如部分党纪规定与法律重复,有些党纪规定需要转化为法律法规,等等。

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合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怎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呢

必须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将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宪法规定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到党内立规实践中,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应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党规党纪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对于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规党纪,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对于立法法明确规定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应作出规定;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规党纪,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逐步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三种处理方式——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20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党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

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过五关”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

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

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三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

中央办公厅将上述三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

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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