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工企业烫伤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时间很快,一个的化全 知识学习 即将结束了,一个学期给我带来了许多感让我感受到了任何企业成于安全 ,败于事故。
无论我们在哪一个岗位,都应该认真学习 安全知识。
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让大家知道若责任心不到位就会酿成事故,正确认识到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上下关联、人人互保、的链,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回顾近期我厂事故,一次次提醒大家安全的重要性,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还是那么的脆弱
“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较真儿;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
一线岗位和死角多,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应付检查,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员工在每日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杜绝,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 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让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因为,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就会变成违法。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 生活。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安全生产是我们油田企业管理的重点,是我们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就是效益。
假如我是一名安全员,我会把这种观点跟植于每个人(包括我自己)的心中。
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违章,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较真儿;第三,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
履行好安全员职责,做好总结,向上级多提合理化建议;最后,从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穿好工作服,开好作业票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小抓起,做起,持之以恒。
一线工人是安全生产主力军,没有工人参与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很难搞好。
人人当一次安全监督员,并不只要求在当安全员那天才记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才去按章办事,还要求地关注安全,即使并不是安全监督员,也要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拥有这样的境界,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
作为一名安全员,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周到的服务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从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 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
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 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经过报告
不交通事故只会找责任方 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时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进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如在夜间,需开示宽灯、尾灯。
若在高速公路上,需按规定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迅速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
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
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能随意挪动位置。
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在警察到来之前,当事人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及时抢救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
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但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的之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
应妥善保管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防止被盗被抢。
防火防爆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火灾隐患,现场禁止吸烟。
如果是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告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采取防范措施。
协助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处理。
已参加保险的车辆和人员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企业隐瞒死亡事故应受什么处罚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由此可见,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负有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法定义务,否则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可见,出了工程事故是必须上报的。
实践中很多企业都是“花钱消灾”。
这样做,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不利于和谐稳定。
应予以严惩。
望采纳。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当
瞒报和不报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瞒报是指对于事故中个别细节或者问题予以隐瞒,但是对于事故整体情况还是会报告的;不报则是对整个事故进行隐瞒,不透露任何信息。
相比之下,不报比瞒报违纪情形要更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