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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政处罚汇编处罚心得体会

时间:2016-04-14 10:46

银行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施工企业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实用手册详细目第一篇 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论第一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基础知识第二章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与分类管理第三章 事故处理方法与思路第四章 安全事故评价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第六章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的法律保障第二篇 事故调查处理与持续整改措施第一章 事故统计与分类的基本知识第二章 事故调查的原则与程序第三章 事故调查的组织第四章 事故调查取证业务流程第五章 事故的原因分析第六章 事故调查处理技术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预测与管理第一章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研究和分析方法的问题与差距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与特点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方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事故指数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指标第六章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第七章 事故的预测理论、方法及应用第八章 我国未来小康社会建设期间的事故预测第九章 安全生产事故致因理论第十章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第四篇 事故调查与根源分析技术第一章 事故调查和根源分析基础第二章 事故报告和制定整改方案与措施第三章 事故调查与根源分析技术指南第五篇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与行政执法实务第一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概述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第四章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第六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第六篇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三章 《刑法》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责任追究认定处理第四章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 矿山安全法第七章 劳动法第八章 职业病防治法第九章 消防法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章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六章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七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实例第一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基础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第三章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第四章 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第五章 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第八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二章 化工与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三章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四章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五章 其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第九篇 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第十篇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法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汇编

法制办是干什么的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继续加强干部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是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打造廉洁、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推动和制度建设,防范税务部门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两权运行风险的重要保证。

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在履职、执法、廉政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

  1.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以考核促规范。

严格按照的要求,科学规范的设置部门科室,重点围绕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部门、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中,视每一个岗位为一个廉政风险岗,每一个岗位所持有的每一项执法权或管理权为一个廉政风险点,量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分值,采取定期考核。

坚持预警预防为先,各部门设置有兼职预警信息采集员,负责对部门成员进行相关执法风险事前提醒,对有价值的预警信息进行比对;纪检部门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有效奖罚。

  2.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好干部工作。

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

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组织开展 “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活动等举措,让干部树立知足常乐的情怀和依法治税为国聚财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力发挥的作用,可通过制作电脑廉政警句提醒、公开廉政防控承诺、利用走廊、楼体墙体精心制作廉政图集等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3.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

结合地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入手,以税收“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在税收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个节点”创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在各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狠抓警醒、监控、制约、惩戒,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了警戒预防工作。

  4.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增强整体监督合力。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

对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违法处罚等税收执法权的每一个环节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使税收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积极推行、、税务公开,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效能监督员、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形式,让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是引导家庭监督。

把“两权”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各部门各司其责,认真梳理部门及各岗位权力事项,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按照“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三个方面并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帐,明确风险点所处的风险层面、风险点可能面临的法纪责任分析等。

四是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查摆的潜在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有力结合。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探索源头防腐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

要建立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补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决不给腐败分子机会可趁。

首先,要重视制度的修订。

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

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整体效能。

要将目前推行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等,形成制度化,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实现制度为管理服务。

要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把干部廉政行为纳入考核,列为一票否决,凡查出干部有不廉行为者,视情节半年或一年不予考核,同时,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定要承担一定,激励和迫使干部自觉,突出了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

  6.实施有效检查和考核,规范执法,依法履责。

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内,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手段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对外,通过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预警信息的采集、预测和评估,让税收执法权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绩效考核及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税前扣除项目审核、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杜绝越级、越权执法可能导致的渎职、失职及以税谋私问题。

四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合理规避风险,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卖盗版书怎么举报

拨打12318向文化市场综法部门投诉,也可以地的工商局、文化局、派出所进行,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盗版书即翻版书,指非经原作者或原出版商出版的未经授权的书。

盗版书一般封面色彩鲜艳,字迹混浊,封面用纸较薄,胶印的胶水外溢。

盗版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判断,盗版书的危害众多。

  对制作、销售盗版图书的处罚有三种法律责任:行政、民事、刑事。

行政处罚只是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一种法律责任,该处理由版权管理部门查处,由于文化体制改革,该部门职能主要并入副省级以下城市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行政处罚依据为:《著作权法》(20100226)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0301)第三十六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工商金堂处字〔2010〕68号  2010年10月8日,成都市金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未年检企业的清理中,发现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涉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

2010年10月8日经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2009年7月1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成都商报》发布了限期(限期年检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年检公告,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逾期仍未按规定接受 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有以下主要证据予以证明:  一、现场笔录176份,证明:在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65户企业核准登记的经营地址无法查找到上述企业,还有金堂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等11户企业在核准登记的经营地址未从事经营活动。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9年7月1日在《成都商报》上发布的限期年检公告,证明: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09年7月1日在《成都商报》上对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发布了限期年检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的限期年检公告。

  三、成都市金堂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园区工商所、淮口工商所、福兴工商所、竹篙工商所、土桥工商所关于对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未年检企业清理的情况汇报,证明: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限期年检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的限期年检公告以后,至本局立案调查之日止未到本局参加企业年检。

  本局认为:当事人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并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等文件,接受年度检验。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

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的规定。

  2010年12月10日,本局通过公告、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成工商金堂听告字〔2010〕44号《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收到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年度检验;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的规定,本局决定对成都市金堂县家政服务中心等176户企业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金堂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金堂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业务会与市长办公会有何区别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职责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5.1.5.1 安全生产职责;5.1.5.2 到位标准;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

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

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5.6.1 安全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6.2 《安全绩效考核表》6.3 《培训记录》6.4 《文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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