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严禁违规宴请喝酒的规定心得体会
严规宴请、喝酒,这是规定,但叫“心得”,而是对这件事法。
什么看法呢
宴请喝酒有哪些害处——带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同时又助长了奢靡之风、享乐之风,还浪费了钱财,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上级出台了规定,制止这种行为,无疑是符合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思想的,这种认识,就是所谓的“心得体会”,准确滴说,叫个人对此的认识或看法。
公务员退休后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一、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被查处的行政处理及待题(一)对国家公务员职期间违犯,退被查处且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和标准,给予行政处分。
但考虑到他们已退出公务员队伍,不是在职国家公务员,因此,可不作处分决定,而按照其所犯错误应受到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以下办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1.应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应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个级别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
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3.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撤销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
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4.对于因违纪应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应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给予撤销三职以上职务的撤职处分,其中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给予撤销二职以下职务的处分,撤到最低职务,即办事员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
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二)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密、贪污、受贿等严重问题,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的,按照其错误程度应受到行政处分的种类,给予行政处理。
1.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均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不同比例减发基本退休金。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5%。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撤职行政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0%,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5%,并按降低三职以上职务,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查处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办理。
(二)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
医护人员公务员考试要考些什么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
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
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
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
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
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
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
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
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医务人员哪些不良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党纪律处种类 ()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除党籍
副主任医师晋升需要哪些材料
一、各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送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二)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产生的上报数据盘1个。
(三)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3份(A3纸规格)。
(四)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单表1份(A3纸规格)。
(五)各专业评审人数统计表1份。
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 (一)推荐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A3纸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外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外语(医古文)考试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
(四)破格推荐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第一册(按以下次序装订): (一)本册材料清单1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须核对原件,同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下同)1份。
(四)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五)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
(六)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七)外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八)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1份。
(九)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1份。
(十)破格推荐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十一)前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十二)晋升前下农村情况证明1份。
(十三)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十四)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第二册(按以下次序装订): (一)本册材料清单1份。
(二)代表论著、论文原件1份。
(三)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
(四)其它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各1份。
关于安检员在岗期间违纪的观后感怎么写
【法规名称】 关于印发的通知 【颁布机构】 【发 文 号】 公通字[2006]19号 【颁布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效力属性】 有效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加强拘留所正规化建设,公安部决定对拘留所实行等级化管理。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拘留所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拘留所工作,促进拘留所正规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拘留所实行等级化管理,拘留所的等级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拘留所等级评定坚持实事求是、日常检查与考核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第四条 拘留所等级分为标兵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
一级以下拘留所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标兵级拘留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
公安部评定一级拘留所,并适时从连续被评定为一级的拘留所中择优评选若干个年度标兵拘留所。
各省级评定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拘留所。
公安部负责对全国拘留所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拘留所等级依据必备条件和考核性标准评定。
必备条件是拘留所达标晋级必须具备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性标准包括九个方面的单项工作,实行计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具备三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60分以上的,评定为三级拘留所;具备二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80分以上的,评定为二级拘留所;具备一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一级拘留所。
达不到三级拘留所标准,或者不按本办法规定申报的,为不达标拘留所。
第六条 公安部适时从连续不达标的拘留所中确定若干个全国后进拘留所进行挂牌治理。
第二章 评定标准 第一节 必备条件 第七条 三级拘留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年度小型所未发生责任事故;中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1起;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特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3起。
(二)严格依法凭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员,按期解除拘留。
(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
(四)建立并严格实行被拘留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五)严格执行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监管秩序良好。
(六)对被拘留人员实行普管和严管的分级管理制度。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在所期间表现良好的被拘留人员实行普管;对有可能转为逮捕、、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其他强制措施或者处理的以及不服从管理的被拘留人员实行严管。
(七)尊重被拘留人员人格,无打骂、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员现象。
(八)无被拘留人员与其他被监管人员混关混管现象。
(九)财务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被拘留人员伙食达到规定标准。
无非法收取保证金和乱收费现象。
(十)单设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管理教育、医务、技术、财会等民警和。
合设所必须确定专职负责拘留所工作的所领导和民警。
配备女民警管理女性被拘留人员。
(十一)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协作,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十二)民警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50%以上民警熟练掌握计算机实用技术。
(十三)民警实行,建立并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十四)本年度民警在监管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中型所因发生1起一般责任事故,大型所因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特大型所因发生3起一般责任事故而使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外。
(十五)本年度民警无违反“”行为。
(十六)拘留所设置规范。
与其他监管场所合设的,必须单独设置拘留区,其中与看守所合设的,拘留区必须设置在警戒围墙以外。
中型以上拘留所单独设置。
(十七)拘留所应当设置值班室、管教室、教室、询问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会见室、医务室、浴室等功能用房。
单设所应当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劳动区。
(十八)基础设施无安全隐患。
(十九)拘室采光通风状况良好,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二十)普管拘室实行床位制。
(二十一)应当配备电话、医疗器材、监控设备、电教设备、应急照明设备、被拘留人员报告装置、应急警报装置、消防器材、工作用车、生活用车等。
(二十二)被拘留人员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十三)本级公安机关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拘留所工作;局(处)长每半年、分管局(处)长每月至少深入拘留所检查工作1次。
(二十四)所容所貌清洁整齐,环境绿化优美。
(二十五)拘留所公务费纳入所属公安机关预算统一保障。
(二十六)考核评定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八条 二级拘留所除达到第七条规定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2年被评定为三级所。
(二)本年度中型所未发生责任事故,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1起,特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
(三)所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45周岁以下民警不少于民警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本年度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
大型所因发生1起、特大型所因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而使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外。
(五)三分之二以上民警熟练掌握计算机实用技术。
(六)每周对被拘留人员集体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组织被拘留人员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七)被拘留人员每周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八)拘留区设有餐厅,除严管人员外,其余被拘留人员实行集体就餐。
设有可供被拘留人员集体训练、活动的操场。
(九)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拘留所建设标准要求。
(十)近3年受过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表彰。
第九条 一级拘留所除达到第七条、第八条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2年被评定为二级所。
(二)本年度未发生责任事故。
(三)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政绩突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警对所长工作满意率不低于80%;45周岁以下民警不少于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民警全部熟练掌握网上办公技能。
(五)拘留所计算机接入公安网,中型以上拘留所建立所内计算机局域网,对被拘留人员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
(六)注重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每年有研讨文章发表。
中型以上拘留所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七)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有可资其他拘留所借鉴的经验,并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推广。
(八)本年度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处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
(九)近3年受过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表彰。
第二节 考核性标准 第十条 安全工作(10分,每项2分) (一)严格实行拘留区出入制度。
(二)安全检查和所情分析会每周不少于1次,掌握不安全因素和被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民警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四)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形成值班、监控、周界控制系统有机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
(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执法工作(21分,每项3分) (一)按照有关规定对入所被拘留人员进行健康和人身、物品安全检查。
(二)对新入所的被拘留人员及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三)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对被拘留人员提出的检举、揭发、控告、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材料,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办理请假、出所治疗等手续齐全、规范。
(五)依法严格执行被拘留人员奖惩制度。
(六)严格执行询问制度。
(七)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武器和警械。
第十二条 管理工作(21分,每项3分) (一)对新入所的被拘留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谈话。
(二)标牌标识及物品摆放统一规范。
(三)被拘留人员举止规范,文明礼貌,精神状态良好。
(四)学习、用餐、文体活动组织良好,秩序井然。
(五)严格执行会见规定。
(六)被拘留人员档案规范,工作台账齐全。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被拘留人员财物保管制度。
第十三条 教育工作(14分,每项2分) (一)制定教育计划,教育内容以法律、道德、行为养成为重点,时间安排合理,效果明显。
(二)对被拘留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每人不少于2次。
(三)针对被拘留人员的性别、年龄、违法行为等开展分类教育。
(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被拘留人员生活。
(五)图书室资料丰富,内容健康。
(六)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借助社会力量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并有文字记录。
(七)注重所内文化建设,具有积极向上的教育转化氛围。
第十四条 队伍建设(12分,每项2分) (一)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二)所长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监管业务培训,具有相应的法律和专业知识。
(三)民警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熟悉本职工作,直接负责管理教育被拘留人员的民警不得少于民警总数的85%。
(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民警业务考试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五)民警着装上岗,佩带证件,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六)民警办公室、值班室、管教室、备勤室干净整齐、内务卫生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