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物料储存对温湿度的要求是多少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应职责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 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八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九条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第十条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 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第十二条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四条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
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十五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
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第十七条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第十八条 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第十九条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条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第二十一条 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并装有独立的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
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包装和储存应使用专用的、安全的设备,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排气中应避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国家关于幅射防护的要求与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
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及灌装应彼此分开。
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第二十三条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中药材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操作应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温设施。
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第二十四条 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第二十五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
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仓储区可设原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和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并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
第二十八条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微生物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
第二十九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第三十条 实验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设 备 第三十一条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第三十二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第三十四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
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
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
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 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第三十六条 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
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十七条 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第五章 物 料 第三十八条 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第四十条 药品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一条 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
第四十二条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要严格管理。
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状态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第四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储存、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菌毒种的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复验。
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第四十六条 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标签、使用说明书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第四十七条 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 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第六章 卫 生 第四十八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四十九条 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第五十条 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
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十二条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适应,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
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
工作服洗涤、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
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周期。
第五十三条 洁净室(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五十四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第五十五条 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
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
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五十六条 药品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第七章 验 证 第五十七条 药品生产验证应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
第五十八条 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第五十九条 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六十条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
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第八章 文 件 第六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1、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2、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3、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 4、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5、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
第六十二条 产品生产管理文件主要有: 1、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 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处方,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
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体、产品质量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
2、批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
第六十三条 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1、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2、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3、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4、批检验记录。
第六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分发、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文本。
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六十五条 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1、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 3、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 4、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 5、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六十六条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
如需更改时,应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第六十七条 每批产品应按产量和数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
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第六十八条 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辩认。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十九条 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
每批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
第七十条 为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生产操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 2、应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3、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设施; 4、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5、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6、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
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宜露天干燥。
药材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
直接入药的药材粉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
第七十一条 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
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检验有记录。
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
第七十二条 产品应有批包装记录。
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1、 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 2、 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 3、 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 4、 已包装产品的数量; 5、 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 6、 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 7、 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
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
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
第十章 质量管理 第七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第七十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2、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 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 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 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第七十六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七十七条 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
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
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第七十八条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销售记录应保存三年。
第七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
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第十二章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八十条 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
第八十一条 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和调查处理。
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十二条 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章 自 检 第八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
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员、厂房、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
第八十四条 自检应有记录。
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
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待验: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物料平衡: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并适当考虑可允许的正常偏差。
标准操作规程: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
生产工艺规程: 规定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起始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
工艺用水: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纯化水: 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
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什么是药品生产企业
物料和辅料各指的是什么
药品生产企业,简单解释:可以合法生产药品的企业。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十五项,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第四十项,原辅料:指除包装材料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药厂各物料怎样管理
物料必须按批或批次验收。
原辅验收要点:原辅料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
供货单位是质管部门列的“物料供户名单”中的单位。
外包装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鼠咬、虫蛀的痕迹。
固体原辅料必须是双层包装,封口严密。
每件包装上应贴上(标上)明显标志,注明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 商标等,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液体原辅料的容器封口严密,无启封迹象,无渗出或漏液,贴上或标上明显标志,注明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标及产品合格证。
毒、麻、精及贵重药原料要双人逐件验收。
中药材验收要求中药材运输工具应为封闭货车或用苫布将药材覆盖严密的货车。
中药材必须有包装,不能使用竹箩、草席包及有毒材料制成的包装袋。
每件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标明品名、数量、规格、来源、产地及采收(加工)日期。
品名、数量、规格、产地及来源必须与送货凭单和订货合同一致。
供货单位是质量管理部门所列的“物料供户名单”中的单位。
验收员应对整批次的药材进行真伪、优劣的检查,检查含水量,有无掺杂、有无霉变、虫蛀、走油变质、异味、昆虫、虫卵及昆虫尸体等。
必要时,质量管理部门的中药检验员参加验收。
贵细中药材必须双人逐件验收。
药材的外包装应无破损、受潮、水渍、霉变、虫蛀、鼠咬等。
不经过前处理,直接用于生产的中药或饮片,需用双层包装,内外包装应密封,无破损、无泄漏。
鲜活药材应色泽鲜明,无异味、不干枯,在规定保鲜期内。
其运输应采用有低温设施的运输工具。
麻、毒、易燃易爆药材应双人逐件验收;包装上应分别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我要一篇关于药品物料如何管理的计划书
我不知道你这个药品物料是指原材料还是成品我们公司一般对物料管理就是登记1是按照时间2是按照产品种类进行分类然后自己做个表,谁在什么时间拿走什么东西就签字,这样财务什么的比较好管理。
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这个,还是只是书面文件
如何看待药品管理法对仓库物料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因为药品是要进入人体的,所以《药品管理法》对于仓库物料的管理要求会越来越高,它主要是为了防止物料被污染。
如何规范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管理
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重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规范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操作,确保产品各个生产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产过程及生产前后的质量监控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1生产前监控首先在生产硬件上,生产环境要符合规定,操作间温度、湿度、压差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区定期进行了监测且符合要求。
各岗位操作规程为现行版本,准备生产的产品批记录及设备使用记录齐全。
如一般区生产环境要求厂房、设备、容器、器具、工用具、地面、门、窗及其它表面应干净、无灰尘、厂房内无老鼠、苍蝇、昆虫及其它啮齿动物。
洁净区生产环境除有一般区生产环境的要求,还应洁净区级别符合相应药品要求,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压差大于5帕,每班记录。
空气洁净级别要求高的洁净室(区)对相邻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低洁净室(区)要求呈相对正压,每班记录。
在人员要求上生产人员要求合格上岗,着装、个人卫生和操作行为符合要求。
以口服制剂为例,洁净区工作人员手要用75%乙醇消毒,洁净区工作服、口罩清洗干净后消毒灭菌(100℃,40分钟烘干灭菌),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洁净区地漏每天清洁干净,地漏在清洁后加入消毒液,地漏内消毒液的存放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工艺用水符合工艺条件,监控结果符合要求。
如口服制剂用的纯化水要求每两小时检测一次纯化水的酸碱度、电导率(电导率≤5μs\\\/cm)、氨、氯化物,检测结果应符合纯化水质量标准,每月取纯化水样品送质量部门做项目全检。
停产三天以上,必须下罐清洗;纯化水贮罐至少每3个月必须下罐清洗一次。
清洗时,先用0.5%碳酸钠清洗擦洗,再用饮用水、纯化水对贮罐进行彻底冲洗,检测最后一次清洁水的酸碱度、氨、氯化物、电导率应符合纯化水质量标准。
纯化水贮罐和管道系统消毒可每周巴氏消毒一次,水温控制在80℃以上,循环两小时。
生产前,生产现场应按照清场相关管理规程进行了清场,有清场合格证且在清洁有效期内;现场应不得留有与即将生产的产品无关的物料、文件、工器具等;状态标识齐全、正确、清晰。
各工序生产人员按照批记录中各工序生产前检查表进行检查,双人复核,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准许进入生产阶段。
2生产过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对生产现场、环境、物料、生产设备、工艺参数、人员操作等进行监控。
要求生产设备处于已清洁状态并在清洁有效期内,设备是在确认或校验有效期内的正常状态,以确保生产条件始终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称量、配料、投料均应有独立复核人复核,物料标签及时填写、粘贴,能正确指示物料信息,数量正确。
如物料领料时,车间生产主管根据批生产指令,通知车间材料员向库房领取检验合格的原料、辅料。
车间材料员逐一对库房来料进行核对,无误后接收物料,并将物料交配制操作人。
配制操作前,操作人员根据产品工艺卡和批生产指令逐一核对原辅料名称、批号、检验报告,检查原辅料外观质量,并计算、复核投料量,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再对其进行复核。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要检查房间、设备等状态标识应与操作间正在进行操作的产品是否一致,批记录内容与现场内容是否一致。
生产操作过程、参数控制是否符合工艺规程,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批记录及岗位操作规范程序的要求,生产人员是否及时正确填写批记录及其他记录,填写符合要求。
物料、中间产品进出暂存间流程要求正确,交接手续齐全,领发料数量正确,应双人复核;物料标签及状态应标识齐全、正确,摆放整齐有序。
3生产结束监控生产过程结束后,各工序应按照清场程序对生产现场及设备及时进行清场。
清场后由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检查清场效果,合格后在“清场合格证”正本和副本规定位置签名。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工序生产结束后应对物料平衡及收得率进行检查,结果应在规定限度内,要求物料、中间产品进出暂存间流程正确,交接手续齐全,数量正确,有双人复核。
物料标签及状态标识齐全、正确,摆放整齐有序。
批次生产结束后任何打印过批号而未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在物料平衡后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并记录;不合格品或剩余工序产品及时标识并按规定保管或销毁;生产废弃物应及时按程序清理出生产区。
4公共生产区域监控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还应定期对公共生产区域监控,包括洁具间、容器暂存间、模具存放间等地方检查。
模具存放间主要检查模具的发放、收回记录是否及时填写,模具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油是否符合相应规范,各类软管是否清洁并按规定保存。
洁具间主要检查待使用的有效期规定的洁具是否在有效期内,洁具间内存放的其他洁具是否清洁,洁具间内存放的消毒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5外包装生产监控包装材料使用前的检查,根据批包装记录逐一核对包装材料的物料代号、品名、批号及数量等,对于有印刷文字的包装材料还应检查包装材料文字内容、图案、规格尺寸是否清晰、正确。
在更换新的批号的包装材料时,应重新核对以上内容,各工序生产人员按照批包装记录中各工序生产前检查表进行检查,双人复核,包装组长和现场质量确认合格后在批记录上签名准许进入生产阶段。
纸箱、瓶签和钢刀盒的打印,操作人员按要求打印出合格样品,交包装组长复核无误后,通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首检,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在批记录上签字后开始生产。
总之,做好药品生产过程中关键的项目监控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操作,可以确保药品各个生产环节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产品质量。
仓库管理员工作心得
仓库管理实习报告--制度管理是根本 今个学期我们专业开设了《生产与运作管理》课,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管理学科,我们的授课老师曾教授从一开始就不断向我们灌输实践在生产运作管理中的重要性的思想。
甚至将企业实践作为我们课程学习必须完成的任务。
不否认,刚开始听到时确实很反感老师布置的这个任务,在那时看来,就我们所学的这丁点理论到企业去实践可以体会出什么呢
老师真会为难人。
反感归反感,任务还是得完成,后来经同学介绍有机会到中国移动的仓库与移动的内部人员一起清点库存物品,也算是一次实践吧。
虽然我们这次清点的顺德移动的仓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产仓库库存,主要是用来存放礼品之类的。
但在做完了一天的清点工作之后,仍让人不由地想起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经典名言。
从这一天的经历我体会到了管理好一个仓库库存并不像之前想的那么简单,与自己家里那种小型仓库的管理真的很不相同。
这次的实践让我有机会直接接触正规企业内部的生产管理,让我有更直观地了解了企业的生产运作,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更应该提早走进企业、认识企业、适应企业,从而更好地了解社会。
以前一直认为仓库库存管理只要将物品进出仓记录这一关键一步做好了就差不多了,其他的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但原来仓库内部的管理同样也很重要。
在与同去的几位同学讨论之后,我觉得顺德中移的仓库存在着这么几个问题: 一、物品的分类,如果物品没有进行很好的分类,整个仓库的物品存放将会很凌乱,给生产运作或物品清点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生产绩效,浪费人力物力。
我们那天清点时就是因为之前物品的分类并不是很清楚,礼品与清单等又杂乱地堆放在一起,搞得我们头晕脑胀的。
二、降低库存,如前面所提到的我们这次清点的仓库主要是用来存放礼品之类的,但我觉得在生产运营课上所讲到的降低库存的基本策略也可以适用于这里,企业总是不断地想寻求降低库存的方法,但我们在顺德移动见到的并不是这样的。
可能他们觉得自己是“大公司”,无所谓吧
他们很多的物品存放都已经很久了,在与他们公司内部人员的交流中我们了解到这些都是之前并没有做好需求预测工作造成的,在订货时也没有做到尽量接近需求时间以及接近需求量,因而经常造成大量物品剩余,之后也不作及时的清理,造成库存量大。
三、仓库利用率,如附图所示,顺德中移共有五个仓库,有三个正式仓库、一个临时仓库和一个备用仓库。
但他们对仓库的使用并没有依照仓库分类那样,经常混合使用;另外产品的无序堆放占用了许多无谓的空间,造成仓库的利用率非常的低。
四、物品记录,这是我之前所没有想到的,在中国移动这么正规的公司的仓库中竟然也会出现这种记录不规范的现象。
在我们清点的过程中发现物品的库存量与存货记录出现严重不符的情况,很多物品的进出仓都没有作准确的记录。
我认为就顺德中移存放礼品的仓库出现的这些问题可以从这几方面来说: 首先,强化仓库的制度管理。
所谓“无规距不成方圆”,仓库管理应坚持原则性,合理的仓库制度有助于保证公司生产的秩序,提高仓库运作的科学性,实现生产效益。
只有对仓库实行规范化管理,才不会出现令人吃惊的物品记录严重不准确的问题。
其次,物料保管。
按物品品种、规格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这样既有利于对物品的快速提取,也有利于改善因不合理存放造成的空间浪费的情况,提高仓库利用率。
仓管人员应努力减少库存消耗,降低库存成本,使仓库管理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
再者,提高员工素质。
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从员工对待物品存放的态度可以看出仓库管理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不高,为公司服务的意识不强,并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
同时,好的制度同样也需要有高素质的员工,那样才能真正将合理的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四、仓库盘存。
定期作好仓库的盘存工作,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各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作及时处理。
但从根本上说,我觉得主要还公司制度问题。
公司内部制度不够健全,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还不够强。
虽然中国移动在国内是一间比较有规模的公司,但仍存在着不少简单粗放式的管理。
一个企业要生存发展,一套科学、合理、适合本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
只有一套健全的企业制度才能规范员工的行为,才能使企业更规范地运行。
规范的企业制度也包括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以企业文化的方式来提高员工思想素质,提高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意识及服务水平。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也已经好几年了,根据加入世贸时签定的协议,我国的电信市场很快将会对外开放,所以说到时中国移动面临的将是更多更强的国外的竞争对手,面对这种形势,中国移动应该不断探索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内部组织体系的高效化,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
商场如战场,当强大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他们决不会跟你讲人情,不会因为你是东道国的公司对你手软,更不会因为你之前的工作作得不够好、竞争力还不强而放慢脚步等你,他们来中国就是冲着利润来的,他们会毫不客气地像狼一样蚕食你的市场,那时就真如大家以前所说的“狼来了”。
因此,我们的企业必须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强化公司的制度管理,决不能用人治代替法治,就算是生产运作的一些小环节小事情,也要严格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使企业的运作有序化,最大程度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和资源的潜能【用的到的你就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