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份警卫战士个人总结……
2010年转眼间过去,在这一年的工作和生活中,到底应如何做一个自我评价和自我总结呢
这个问题有一定的难度。
自己评价自己,自己总结自己,必须力求客观,避免成一家之言,要全面、立体地解剖自己。
看清优势,寻找问题,借总结之机,欲上层楼。
故此,回首半年来的履迹,罗列如下:首先,在日常工作中的思想有问题。
由于在平时工作中,受不纯正目的驱使,干工作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一旦没有得到荣誉或赞誉,就有情绪,消极怠工,使自己受缚于功利之中,难以解脱,万分苦恼。
某夜,月明星稀,豁然开朗。
人的一生固然希望自己多姿多彩,光芒四射。
然而,淡泊名利,只求永恒光辉,遥挂天边的群星却更是绚丽。
天边的北极星虽然没有月亮般地娇美,但却鲜明地向人们指点方向,不求任何回报。
顿时,我为自己如此丑陋的人性感到羞愧,对那些生性淡泊的朋友和战友,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意。
干工作如果以虚荣为动力,即使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犹如粪土,不堪入目。
幸好,我已开始纠正自己了。
其次,我在工作中形式主义的作风严重,花大量的时间,而做无用的事。
不求实际结果怎么样,只向别人证明我干了。
这种不求实际的工作做法是很不可取的。
同志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也就是说,一切要以遵循客观实际为原则,不能陷入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怪圈。
就连恩格斯也说过:“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方法。
”制订的工作原则,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应用,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在工作中存在的方法问题。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规律性,必须要认清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掌握工作方法。
在工作中,我也想干好,可因为种种原因,总是不得要领。
如果别人告诉我1+2=3,下次要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也许可以答出来。
可要是问我2+1等于几的话,我也许就百思不得其解了。
有个楚国人,他家的桌子腿坏了,妻子让他去树林里砍根合适的树杈,来做桌子腿。
那个人背着斧子在树林里转了大半天,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
妻子问他:“你砍的树杈呢
”他丧气地说;“我在树林里转了大半天,没有象桌子腿那样向下长的树杈。
”也许我们会笑那个楚国人,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也常犯和那个楚国人同样愚蠢的错误吗
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要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对世界万物给予持久的注视,培养强烈的好奇心。
威廉·莎士比亚说:“天地间未知事物之多,远超出我们的哲思冥想。
”亚历山大·贝尔将其新发明物——电话,热情洋溢地向马克·吐温说明,并邀请他参与投资。
马克·吐温说:“用一跟电线和几里外的朋友说话,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我或许是个傻瓜,但绝不是大傻瓜。
”马克·吐温用他的笔为他赚了数百万美元。
然而,他却失去了他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机会。
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要不断地学习。
世界万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世界是运动的,静止只是相对的。
所以,我们必须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任何事物,理论都具有时空性。
比如,封建思想在两千五百年前是进步的,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对人类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可两千五百年后,封建思想就落伍了,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对人类社会起了消极的作用。
因此,不断的学习,才能避免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另外,在平时的生活中,应注意谦虚,防止骄傲自满
在电子厂做警卫写工作总结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党员干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全面完成,把思想认识摆在第一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当前的重要会议精神,时刻同党保持思想一致,不断向党组织看齐。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部队安全教育整顿过程中,我更是发挥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系统发展观的相关理论和重要观点,发挥自身的优势,把科学发展观同学习实践相结合,科学合理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刻牢记党的章程,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拓展,为文化站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工作方面 1.恪尽职守,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七月份工作以来,我始终用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从点滴入手,认真向好的战友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去; 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在自己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积极配合站里的各项工作,努力完善自我,多次参加文化系统组织的培训活动,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努力,踏实学习。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才能快速融入影视调配工作。
意识调配工作任务繁琐,需要工作细致、耐心,通过学习影视调配干事职责,自己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有了明显转变。
3.严格遵守部队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军人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自从参军入伍之后,经过强化训练,军人意识和养成有所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细节方面把握不够好。
来到单位以后,在站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战友的热情帮助下,我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同时也作了深刻反省,严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良习气,遵守部队条令条例,从根本上发生质的转变,,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为部队文化事业发展作奉献。
(三)生活方面 团结战友,共同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来到单位后,我很快便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战友们对我也特别关心,不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经常关心我提醒我,帮助我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们共同工作共同娱乐,让我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工作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不够紧张,对自身的要求不够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上业务还有不太熟悉的地方,需要进一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生活作风方面,对自身要求标准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没有突出表现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用优秀警官的标准要求自己。
(二)努力文化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加强和战友之间的沟通,增进战友感情。
(四)严格要求自己,凡事要起先锋带头作用。
以上是我2011年的个人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检查员。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领导和战友能及时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让我能够不断改进自己,使自己能更好地为本站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可靠心得体会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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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供你参考: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中心。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
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
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我也在找,我到处搜都搜不到,太痛苦了
帮帮忙呀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约束军人行为的准绳,通过 “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们更快的实现从一个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何谈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新同志来说。
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回答者: 124.31.104.* 2010-6-2 11:12 痛苦寻觅中…… 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这句话说给谁听的,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的税金不为人民的安全护航,要你又有何用,我还不如花钱请保镖,你可能觉得有委屈,但比起那些平民百姓又算什么么,你起马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平民怎么办,一方面花钱买安全买不到,花钱请的保安——“人民警察”还处处为难咱,“为难”一词已经很客气了……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