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榜样争先锋做卓越少年的作文
“学进精神争当时锋”作为演讲稿 尊敬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先进精神争当时代先锋”。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青春书写着历史。
英雄人物的历史多为浓墨重彩,而普通百姓的历史一般轻描淡写。
然而英雄毕竟少数,真正推动社会前进的中坚力量更多的仍是在平凡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劳动者,文建明、吴菊芬的先进事迹就向我们展示了“伟大出于平凡,高尚源于奉献”这样一个真谛。
我们学习先进,不仅要学习他们那种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
还要学习他们在长期工作中表现出的那种勇于奉献、不求索取的优秀品质。
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老一代人民公仆坦荡的胸怀和高尚的情操,看到了他们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利益的满腔热忱,他们不仅是我们的光荣与骄傲,更是我们创建和谐社会的开拓先锋。
他们不仅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更是我们做人的楷模,他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将是我们毕身的精神财富,这种精神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感动,更是一种信念,一种启示,一种力量。
公安部一级英雄模范有哪些 他们现今情况如何 致敬
前几个月,我在电视里看了一个电影,片名记不清了,其中的一个镜头却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战争年代,一队被困在山里的革命战士开饭了,老炊事班长拿着饭勺给每个人分稀粥,有的给了两勺,有的只给一勺。
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了这个差异,当第二勺快要倒进他的碗里时,他阻拦着问道:“为什么前面两个同志只有一勺,却给我两勺?”老班长本不想作具体解释,但这个战士执意要问清原委,于是他只好如实相告:“因为缺粮问题更严重了,党支部作了决定,凡是党员只吃一勺。
”这个战士被感动了,激动地说:“我也只要一勺,我要求让我也吃一勺……”这个细节,既不像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那样英勇,也没有刑场上慷慨就义那样悲壮,为什么那样的使人难忘,因为它生动地反映了革命队伍和革命战士的高尚情操,体现了共产党人和革命战士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光荣传统。
相比之下,我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记得上次老师让我发电影票。
在回教室的路上,我翻了翻电影票,见有几张在中间,是看电影的最佳位子。
我心里暗暗打起了如意小算盘,心想:这么好的位子被别人坐了,我不就坐在靠边上了吗
再说,我身为班干部,为班级做出了不少的贡献。
平日里,中队主题会、十分钟队会都是我策划的,那么辛苦。
在享受的时候,又轮不到。
对
我先把好的电影票给自己留一张吧
想着,我趁大家不注意,用最快的速度把位子好的电影票抽出来,往口袋里一塞,若无其事地向教室走去。
看了这个镜头以后,我觉得我是那样的自私,那样的渺小。
作为一名班干部,应该起到带头作用,为同学树立好榜样,学习革命先辈吃苦在前,先人后己的光荣传统。
团结友爱协助老师把我们的集体搞好
历史人物担当的历史使命的事迹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发扬革命烈士忘我牺牲的精神,教育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性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第四条 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前款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其他人员为民政部。
第六条 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搜集、整理、陈列著名革命烈士的遗物和斗争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高尚品质。
第八条 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有关褒扬革命烈士的规定同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