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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时间:2014-02-22 04:51

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的职业是教师与育人。

顺应时代潮流,跟紧社会步伐与时俱进,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条件,所以终身学习是必须的,无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统领行动,所以理论学习必不可少。

本年度市委市政府号召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学校在周一的例会中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郭艳彬校长主持并召开了“和安里小学深入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师德大讨论的通知,学习了相关文件的同时。

又组织安排老师们重新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重申教师终身学习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更新观念,努力用正思维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习法律法规中,提示老师们正视教学工作的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证不逾越红线,不以身试险,踩踏红线,正确理解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教师禁忌和责任。

教师教学中容易犯的错误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除了补课办班外,最多的莫过于教师的体罚学生现象。

教师体罚学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师和学生,本身是一对矛盾体,在共同的学习中,同时成长。

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体,在共同创造学习中,

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6篇

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6篇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6篇》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对网友有用。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一)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教师法》。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思想汇报专题,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

教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长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宋斌昌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规范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

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一、通过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育法律法规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他是学生们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

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1  作为教师,不光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而且还要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之后,我心里颇受震动,真正的好教师不是把学生教好管好就行了,而是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不断的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学以致用结合自身情况,善于总结反思自己的不足,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

一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

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这时认真学习  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篇一】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

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

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

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

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

如何做好学生德育工作

班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一、加强班理,注重素质培养。

学生的主要场所是班级,班级是学校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培养学生的重要阵地。

学生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快慢,所以要把班级管理的重心放在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全员参与班级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在班级管理中,充分运用校纪班规这一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更有利于良好班风的形成,而且对提高学生的思想品质,为学生将来步入社会做好铺垫。

二、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尤其是后进生的心理成长处在新世纪的当代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树立竞争意识,学会生存是社会和未来对他们的基本要求。

为中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教师的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 只有真正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情况等,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才能因材施教,做到有教无类。

2、发扬闪光点,及时鼓励表扬学生 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有句名言:“人性最深刻的原则就是希望别人对自己加以赏识”。

作为科学任课老师,在平时生活中我细心地观察,捕捉其身上的闪光点,及时地肯定表扬,即使是小小的进步,也要及时鼓励,以此激发孩子的内驱力。

3、耐心,检查反复抓 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一步步来,不能操之过急。

而且如果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反而会让他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打击,到时候老师再想进行帮助就真的是难上加难了。

所以作为老师,要有足够的耐心,根据他自身的特点,在不同的阶段,提出不同的要求,使他们“跳一跳,摸得着”,经过努力能逐步达到,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慢慢恢复他们的自信心。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全警示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班级学生规定体罚学生可以吗

当然不行,提示:原网站已由百度转码,以便在移动设备上查看。

河池日报版面导航网站首页浅谈教师体罚学生的危害及对策□南丹县罗富乡中心小学 罗凤益由于长期受到传统“师道尊严”封建思想、“应试教育”观念和“评价方式”、教师的心理健康、综合素质低和不良的教育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仍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其成因和危害性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研究和思考。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1、学生身心受到严重影响。

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心理发育时期,无论以何种手段进行体罚,学生的身心健康都受到严重影响。

一位女教师因一男生上课睡觉不认真听课,竟然从学生课桌上拿起一大半瓶墨水,当着全班同学倒在该男生的头上,墨水流进眼睛影响了视力,使该生从此对这位女教师产生了极大的怨恨。

从此该生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复仇和心理封闭等性格,学习上有困难和问题不敢向老师请教。

2、导致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关系紧张。

平等、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家校联系是教育好学生的重要保证,教师必须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基础和根本。

而现实中,有的却因为体罚学生而引起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产生敌对矛盾,有的被学生和家长威胁,有的因体罚行为恶劣被教育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法院起诉赔款或承担法律责任。

3、损坏教师形象和威信,工作失去信心。

一旦有体罚学生行为,教师相继被学生怨恨,同行的另眼看待,家长的刁难,群从的议论,家人的责备,领导的批评,行政的处分,法律的诉讼,费用的赔付,网上的炒作等,教师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时刻都惦记着何时才能消除负面影响,无精力抓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对生活和工作失去了自信和信心,甚至有的走向极端。

4、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效果。

教学活动是一个师生互动交流和沟通的教与学的过程,体罚事件发生后,给原本活跃、轻松、平等、和谐的课堂教学蒙上了浓重的阴影。

学生因担心遭受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有问题不敢举手,有见解不敢发表,有个性不敢表现。

课堂外,学生对教师更是避而远之,不敢与教师谈心聊天、游戏活动,教师也不主动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生活、学习、家庭等情况。

导致教学任务难以完成,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和目标。

二、预防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对策1、加强师德培训,使教师知法守法。

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教师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经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使教师知道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和责任,知道违规违法后所负的法律责任,明确学法、知法、守法的重大意义。

2、进行师德评议,设置师德意见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德评议活动,向学生、家长和群众了解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情况,只要存在一点体罚学生的苗头,及时与教师反馈、交流和沟通,向教师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教师按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师德意见和建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

3、定期开展“以案说法”师德教育活动、警示教师不能体罚学生。

通过教师队伍中体罚学生的案例,使教师深刻地领会体罚学生的危害性、产生的严重后果和给自己一身所带来的影响,达到自我反省的目的,防止体罚学生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

4、举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使教师以健康的心态投入工作。

教育教师要有爱心,要宽宏大度,要学会包容,要多改变自己,少指责埋怨学生,学会自我批评和反省,以和谐、健康和快乐的心态完成好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

5、教育过程中,若教师发生轻微的体罚学生行为,学校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交流沟通,做好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调解工作,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和冲突。

教育主管负责人要及时与当事教师进行诫勉谈话,教师一旦发生性质恶劣体罚学生行为,经教育不改的,坚决按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给予当事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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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教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

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

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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