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本次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力求做到监管到位,标准统一。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改进了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进一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为了更加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撑腰鼓劲,为那些新时期的好干部打开广阔的成长空间。
《条例》充分贯彻和体现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强调对提拔任用人员“德行”考虑,着眼拓展精准识人的手段、突出科学用人的重点,抓住公正看人的关键,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全面考察其德、能、绩、勤、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让选拔标准变的更加精细化,更是为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画了像,定了调,立了规矩。
贯彻落实条例,要精准科学运用好严管和厚爱两种手段,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要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选人用人的基本规范,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二是抓住新《条例》关键点。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融合了2条。
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再次给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纪律警戒线、高压线,同时把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
《条例》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步调一致发挥着重要任用。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
修订《条例》本身就再次宣示了中央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心怀畏惧,行有所止。
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新《条例》,一定要有强烈的底线思维,旗帜鲜明地激浊扬清、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守住不可逾越的红线,决不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个试行办法心得体会
学习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中共中央最近印发《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重要文件,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市委组织部发文要求学习,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10日下午,在局2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集体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制度。
会后,我又进行了详细学习。
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学习认识 1、《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依据,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
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做到“八个禁止、52条不准”,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勤政廉政。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上都要规规矩矩办事,老老实实做人。
要注重操守,两袖清风,树立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的名利观、荣辱观、道德观。
2、中央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二、学习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 1、《廉政准则》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遵循的基本原则,虽提纲挈领,然涵盖面广,具有时代特性,是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必学的反腐“经文”。
作为一名粮食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真正触动内心,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而对我来说,更需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 “挤”出更多时间来自觉地投入到学习当中,通过学习去强化了自我教育,从而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自律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
决不能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当作是一项活动、一阵风,风过则止,要把准则刻在心上。
2、“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纳入其中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在干部的提名、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会议讨论、决定任免、公示、监督考核考评、回避(\\\\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流程方面的规定,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做到选拔任用公平公正。
二、查摆自身 1、对照《廉政准则》,我认真对自己进行了认真查摆。
不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腥味;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各种问题。
但存在放松自身廉政学习,没有严格做到“同城不吃饭”、在招待上级领导方面,有超标准现象、有接受烟酒和土特产礼品(\\\\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现象。
2、“四项监督制度”方面。
在选拔任用上,随未有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但存在放松监督,简化流程(\\\\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问题。
四、改正提高^方案范-文库_为您搜集整理^% 1、要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
要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坚持慎微、慎初,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要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
同时,学习联系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2、“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市委书记毛万春如是说。
“四项监督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
所以,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要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 迎您采,集局党委,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如何学习好新干部任用条例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关作用。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也必须坚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主动牵头干部任用工作,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干部队伍组成结构,形成梯度合理、时间合理、差异合理的选人周期。
同时要做好严格的把关工作。
既要对党自身从严把关,更要对选拔和监督干部严把关。
只有坚持好党的领导把关,才能确保干部选拔公平公正的底线,所选干部思想政治素养的底线。
二、凸显民主的话语权地位。
在一个强调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及时的今天,在一个网际网络发达、消息光速传递的今天,在一个民族思想解放浪潮一波波袭来的今天,民主话语权地位愈 发重要。
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也传递出了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的信号。
领导一句话拍板用人的时代已过去。
凸显民意,正成为干部任用最强音。
三、深化考察工作的全面性。
墨子曾说过“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
”在任用干部考察期间不能只听少数人的一面之词,眼球也别慌着聚焦拟提拔者的成绩数据。
多去实地看看,来点“微服私访”的考察,多听听旁观者意见,出点“德考”选择题做一做。
要用全面细致的考察工作换取好干部的脱颖而出。
全方位的了解一名干部,是干部任用前的最后防线,理应高度重视。
如何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3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仅供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一: 近日单位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就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措施。
党的制度建设是根据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随时间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
目前,国家法规制度建设大踏步前进,市场经济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公民道德建设制度的出台,也要求共产党处罚条例也有相应量纪标准和措施,通过党纪处分条例的实施,使党组织、党员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纪律建设起表率作用,通过条例的实施,及时清除不合格党员、腐败分子,纯洁党的组织,使党的队伍保持先进性。
《中
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干准。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
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
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
特别是新增此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
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
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
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
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
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
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
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
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
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如何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认真坚持选人用人新导向。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提出了选人用人的新导向,,要认真坚持好新导向,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
一要坚持好干部标准。
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鲜明地写进总则。
贯彻好干部标准,要突出信念坚定这个第一位要求,突出敢于担当这个必备素质,大胆起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引导干部始终做到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
二要坚持五湖四海。
同志曾经多次强调要坚持五湖四海的干部政策,反对“山头主义”和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现在中央重申这条原则,就是体现选人用人要拓宽视野,不局限于某些地区、系统、单位,不搞封闭小圈子。
也是提醒和警告,决不允许任何人搞违背组织原则的不正当竞争活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要搞好团结,不要以人划线。
要正大光明,不要搞小动作。
三要坚持重视基层。
选人用人中多关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就会引导更多的干部与官僚主义划清界限,奔赴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多关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奉献的干部,就会激励更多的干部不耽于安逸与舒适,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在克服困难中锐意进取,在解决矛盾中增长才干。
多关注那些心系群众、埋头苦干、不拉关系、不走门子的老实人正派人,就会鼓励更多的干部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工作平庸和投机者才会减少。
选出的干部组织才放心、群众才满意。
四要坚持“四不唯”。
破除唯GDP、唯票、唯分、唯年龄等选人用人错误倾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注重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能力素质,注重日常考核和分类分层考核,注重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准确把握选人用人新要求。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从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以及纪律等各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落实这些要求,必须从严把好程序关、纪律关、监督关。
要进一步把好程序关。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大环节,这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流程,其中“动议”是新规定的流程。
对于每个流程应该如何操作,包括责任主体、参加对象、具体步骤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这一流程更加简洁、清晰、科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落实,不省略程序、不违反程序、不变通程序。
要进一步把好纪律关。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明确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泄露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情况,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在干部身份、“三龄两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这些纪律规定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必须严格遵守。
要进一步把好监督关。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措施,为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
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重点流程、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办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本单位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落实选人用人新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抓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
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来推进,作为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来落实。
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强宣传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用氛围。
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
要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组工人事干部为重点,举办集中学习培训班,促使全市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
要对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相对照,不符合的要尽快修改完善,符合的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
对已提出明确方向但未做出明确规定的,要努力探索配套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尽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体系。
三是落实选任责任。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强化了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当中的责任,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好把关作用。
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推荐责任,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材料负责,同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出现“带病提拔”等问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