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生信仰心得体会怎么写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在党小组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与小组同志交流讨论学习体会。
同时,专心听取了市委党校专家辅导讲座,实地参观了樊城区施营社区居委会、太平店朱坡福利院、襄阳区鲁花花生油有限公司等科学发展示范区,收获很大,深受启发。
根据小组安排,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民政部门是做人的工作的,是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直接为困难群众服务的部门。
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首先以困难群众为本,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尊严。
第一,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
我市每年大约有40万人因灾需要政府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是通过制度保。
在落实救助制度时,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因人而宜,分类施救。
二是通过临时救助保。
针对群众受灾情况,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给他们施以援手,以解燃眉之急。
三是通过社会扶助保。
广泛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发动社会结对帮扶,给困难群众实实在在的帮助,逐步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
第二,落实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
除基本生活外,民政部门承担着包括困难群众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利保障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民政部门有的是牵头推动,有的是直接参与其中,有的是配合其他部门去做,有的是拾遗补缺,有的是组织协调。
无论是协调、配合,还是主抓,我们都要发挥职能作用,把事关困难群众权利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落到实处。
第三,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尊严。
在实践工作中,以人为本、以困难群众为本,还要注意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尊严。
一是要注意转变思想观念。
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特别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我们民政部门应做的工作,也是困难群众应该享有的权利。
二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特别是在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时,要让他们感到有尊严。
二、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我们要深刻把握这个基本要求、全力实现这个基本要求,推动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全面发展。
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具有社会性、多元性、群众性的特点,工作头绪多,涉及范围广,与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工作的全面发展。
比如,救灾工作以前主要讲如何“抗灾救灾”,现在我们将“防灾减灾”也摆到了重要的位置。
今年的5月12日,是我国首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是协调发展。
民政工作要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协调。
比如我们要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就是根据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救灾资金支出,让灾区群众也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是可持续发展。
民政工作尤其是民生保障工作,与其它工作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政策只能进不能退,保障的范围只能扩大不能缩小,保障的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可持续,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得到提升,民政业务领域得到拓展。
比如,民政工作已从过去主要为传统民政对象服务,向为城乡困难群体为主的广大群众服务拓展;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拓展;从过去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重拓展等。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发展城乡、统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统筹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开阔视野,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
四、抓住发展这个主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立足发展,围绕发展。
具体讲,就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工作上台阶,与推进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结合起来。
具体到救灾救济工作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完善以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为基本内容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应对不断增多极端气候,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实现 “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最终目的。
对学习党的心得体会。
在:在平素工作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刻能出危难之中能够豁出来。
如下有争先恐后的工作姿态;要有永当先锋的精神状态;要有先人后己的品德;要有吃苦在先的风格;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要有高涨的热情;要有崇高的思想道德;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要不断加强学习等,总之,党员应当争做排头兵,既要有积极向上的热情,又要有开拓创新的本领。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以党的一员而自豪,要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党,像珍爱自己的眼睛一样珍爱党,做到有损党的形象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坚决不做,对损害党的事业的言行作坚决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
要在解决难题中积累经验,在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中增长才干,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磨练,不断提高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之间进行上情和下情的传递,使自己成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保护作用,发挥表率,必须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宽广胸怀,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使自己成为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快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
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
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
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
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
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
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
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
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
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
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
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
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
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
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
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
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
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
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
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
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
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
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
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
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
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
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
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
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
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
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
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
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
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
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
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
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
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
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
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
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
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
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
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
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
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
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
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
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
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
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
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
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
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
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
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
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
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
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
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
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
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
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
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
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
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
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
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
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
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
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
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
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
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
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
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
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
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
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
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
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
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
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
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
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
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
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
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演越烈,每天都有为数不少的公司企业关门歇业,也有无数的人下岗待业……这种环境,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一种挑战。
严峻的现实在提醒我们每个人,时代进步的同时也上演了一段“优胜劣汰”的进化过程。
一个人要想有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就必须让自己在职场竞争之中成为一名优胜者,在同仁之中成为一名优秀人才,最终成为企业公司倾注的卓越员工。
与此同时,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必须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团队,拥有一批具备高效企业员工素质的员工。
这里所说的卓越员工与优秀员工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 优秀员工所获得的薪水与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往往成正比,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卓越员工是企业的竞争核心,是企业走向成功、迈向卓越的源动力。
卓越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守信,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能够主动而出色地完成任务,注重细节,精益求精,不找借口找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时刻为企业提供好的建议,永远维护企业形象,与企业共生存…… 要让自己成为一名卓越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就得要求自己超越平庸,选择完美,在自己原来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新的标准,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工作全力以赴。
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修炼自己的专业技能、随时随地学习,做到在工作中游刃有余。
敢于挑战自我,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体现自的我生存价值,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做出自己应做的贡献。
心理学家有说:“与我们应有的表现相比,我们只发挥一半的潜能。
”这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应仅是把工作当成是一份获得薪水的职业,而应是把工作当成是生命中应该去做的事情,自动自发,全力以赴,开发出自身拥有的无限潜能,从而获得自己满意的成绩,实现超越平庸的目的,成为一名卓越员工。
作为万厦的一名员工,有责任也有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以不断加强我们这个团队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使这个团队变得更加优秀、更具活力和竞争力。
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起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和谐关系,也就是这种和谐关系是愉快地进行共同奋斗的桥梁和纽带。
高效企业为卓越员工提供平台,卓越员工是高效企业的根基。
从优秀走向卓越,真正实现企业员工的双赢发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3000千字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展观,是同马列主义、毛思想、理论和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充分阐明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继承性和与时俱进的发展性,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肩负历史新使命 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于青年大学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当代大学生去奋斗,作为大学生要认清自己的历史使命,明确成才的目标,确立为国家,为民族奋斗的志向,努力成长为党和国家,对人民有所贡献的人才,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要努力做到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不畏困难。
第二,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历史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也是大学生确立的成才目标,最后,要理想远大,热爱祖国,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要践行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贯彻科学发展观,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提高属于发展的一过程,发展对一个人来说,是指在现实与环境有效的互动过程中,通过积极的调节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保持与环境和谐统一的过程状态,道德与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
二者共同服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德在青年人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同时,健康的体魄是大学生为祖国人民服务的基本条件,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过程,大学生应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遵纪守法观念为基础,同时,要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促进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三、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要践行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核心,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以人为本,这里所说的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一切拥护祖国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个人,集团和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以人为本的关键是“以人为本”。
所谓人才为本,是指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队伍是先进生产力第一要素,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就会高度重视人才,积极培养人才科学实用人才,关心爱护人才。
同时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才对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当代大学生将会成为科技人才当中的主力军。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又是一种价值要求,更是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以人为本强调的是以广大的人民利益“为本”作为一种方法论,“以人为本”强调的是在抓工作学习中,要关注“人”这个主体,要盯着人做工作,作为一名大学生,要用真心,真情,为同学们服务,要用诚信和爱心牵系同学们的关系,架起与同学之间理解与信任的桥梁。
要充分体现助人之美,爱人之心,和容人之量。
要努力做到营造校园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牢固树立“一人为本”的至高理念。
四、践行科学发展观,确保大学生素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关键是要消除大学生素质中的薄弱环节,构建长期保持的方法,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改正,并在纠正中发展,在发展中纠正,最后获得较好的整体素质,以保持长久性巩固和发展。
最终,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有机会更有能力为祖国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第二篇科学发展观业已成为党的执政理念,政府的治国策略,社会的发展模式,以其思想的先进性和适用的广泛性,使其成为统领全局,指导各业的理念,高校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主阵地。
当代大学生理所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
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生应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表现: 一、德育为先,身正为范。
大学之道在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恭、宽、信、敏、慧、仁、义、礼、至、信是儒家的品德教育,成才先成人。
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以“德”为帅统“才”,保证“才”的正当发挥。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秉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践实社会主义荣辱观。
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
力求做好思想先进、政治合格、理想高远、士气高昂、行为规范。
足以展示大学生的卓识与形象。
二、学高为师,学有所长。
身处知识经济时代。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
社会亟需业务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加快。
这是我们的大好时机。
但同时高等教育大众化,知识谱及加快。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凸显。
面对机遇与挑战。
唯有适者生存。
我们改变不了客观形势。
但我们可以提升自我。
珍惜时间,利用好学校资源,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勤于学习,善于思考。
既要学识渊博,又要学有专长。
增加知识储备,提高学习能力,学会合作学习,终身学习。
古人所训: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大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实现个人抱负,为国家建设做贡献,必须用实力说话,用本领扣门。
三、体质优良,心理健康。
拥有良好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是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基础保障和必备素质。
现代社会,时不待我,竞争激烈,以致出现了许多白领精英心理问题,大学生心理适应障碍。
未来高强度的工作,高压力的环境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竞技体育水平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又一次提高,接受了国际标准检阅。
在大中小院校已普遍开展“阳光体育”进校园这项活动。
我们大学生务必响应号召并转化为自觉行动,每天锻炼1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同时,学会控制情绪、调节心理,适应各种环境。
四、注重仪表,追求美善。
奥运会既是体育赛事,又是对中国人文明礼仪的检阅。
追求美是现代人的普遍心理,大众行为。
大学生不仅要有美的仪范,更要有美的心灵。
明辨是非美丑。
抵制不良习俗,抵制不良思想文化腐蚀,追求真善,行为优雅。
五、热爱劳动,甘于奉献。
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社会的科学发展,同样适于人。
个人属于社会的一分子,个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终将推动整个社会的科学发展。
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包括劳育在内的多方面。
热爱劳动、创造价值、甘于奉献又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真实反映和一种实践。
大学生在校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社团、学工助理、勤工俭学等部门。
在劳动中磨炼意志,砥砺品格。
了解社会,品味人生。
走进社会,做兼职、做调查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都是社会实践的有效形式。
学以致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技能是高技能。
能够在社会中生存并发展的人才是优秀的人才。
大学生堪称国家资源。
高校是引领社会进步的前沿。
任时代风云变幻,执着追求,远行道路未变。
科学发展观是一盏明灯。
当代大学生不能辜负国家重望,不能有负人民重托。
眼下时机大好,前景光明,有良知的大学生请再长征,爱国的80后一代请别跨掉。
学习马克思主义心得体会论文
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心日,我们小组组织大家学习阅读多有关马克思主义的及书籍,我们都各有各的理解,我们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我们自己的心得体会。
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大学生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价值观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
大学时代是大学生价值观形成、修正以致成为一个人的信仰的阶段,这段时光也被叫做最有潜力的时光,无论是从好坏、真假、善恶等方面来说。
大学生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发展中国家的作用不言而喻,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思想、道德的养成是否良好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大学生就是关键时期的建设者。
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深刻认识,是从哲学上对人所作的最高层次的思考,它既为我们科学的认识人、教育人提供了正确的研究视域,也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和重要的依据。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恩格斯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的要求,在批判的继承和改造以往哲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的,其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大厦,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精神的升华。
马克思主义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目的和活动的认识和评价。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生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归根到底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
我们大学生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的影响和毒害,
改进作风怎么办心得体会
一、对照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力度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司法为民的工作,最终是通过法院干警的工作达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每个干警明确为谁工作、为谁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学习,只有学习方能让人在工作中、生活上,不断提高,适应“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信念。
认真做好政治学习,勤于记录,勤于思考,勇于解剖自己,不护短,向理论学,向身边同志学,向实践学,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
1、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首要政治学习内容。
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
通过学习,作为法院干警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政治信仰,忠于宪法和法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已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2、要通过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
而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是通过不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来实现的。
法官队伍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专业知识化的队伍,因此此中的“学习”,要立足于自身的需求、专业的定位,换言之就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法官有专业的知识还不够,还需要向党的要求学,向人民群众的需求学,向社会实际学,向社会风俗学,向历史学,向经济领域学,向更宽广的领域学,这是知识化;在岗位上能运用法律办案还不够,还需要向法律的某一领域有更进一步的观点、更深层次的思考,这就需要向理论学,在学习方法上学,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这就是专业化。
这种专业化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有常远规划和学习目标,要有成长为刑事类、民商事类、执行类、调解类、诉讼类、实体法类的专业性法官的职业规划和定位,这实际解决的是学什么的问题,常远如何学的问题。
最终达到这样的案件审判效果,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要做到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句话,努力使干警自身在理论上得到提高,于工作中心怀“司法为民”的信念,公正司法的能力就能得到不断上升,这就需要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上要举措,在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上求提高。
二、对照群众的需求做调查研究,向群众的需求看齐自己的工作,群众有什么的需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能力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是做人民群众的工作,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对人民群众感情上升到“公平正义”的高度,需要在对人民群众感情上加大理解与工作。
在工作点滴中,小节中要求自己,不因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情绪影响对群众工作的要求。
增强群众感情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执法办案都要从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求自己。
法院干警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就像地里的麦穗,身子越低,分量就越重。
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哪里来
从调查研究中来。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
”总书记近日在湖北调研时指出,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让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发挥现代功用,使调查研究真正成为搞论证、做决策、体民情、察民意的得力手段,必须和转作风结合起来。
不但要有正确的态度,也要有正确的方式方法。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也是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
汽车时代、信息社会,信息渠道的方便快捷,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但也由此造就了一批“悬浮干部”。
他们有的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基层调研只是走形式做样子;有的为调研而调研,在对象选择上就近避远、就富避穷、就优避差。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形式主义的风气一级传染一级,让一些调研变成了上下配合的“约研”,事先打好招呼、约好时间,甚至做好彩排,调研跟着脚本走;座谈会变成了“座读会”,与会者按流程读一遍事先备好的讲稿就算完事。
这样的调研,又怎么会有实际意义
而扎实的调研态度要求各级干部踏踏实实沉下去,采取形式多样和不同层次的调研,进得了群众的屋,吃得了百姓的饭;能上百姓的炕头聊天,也能下农民的地头问苦。
群众感受不到官架子,才能打开话匣子,反映真实的情况。
一句话,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对照司法作风的要求,在工作中,严于要求,不断提升,在司法作风上作实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六项措施”,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6起工作作风不正的典型案例》,照镜子,消除存在着的分析重视度不够、消极应付心理、等待观望状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等思想动态,需要干警在司法作风上做实。
司法作风要求司法作风体现在两纪的好坏上,体现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上,表现于勤俭节约的生活细节中。
正是这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小节细节,说明了司法作风的状态,所以提高司法作风,要从小节、细节入手,克服小事不为心理、不敢为先的从众心理、好人主义的好人心理,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六项措施”,作为行动尺子,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
要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改进司法作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项不断发展向上的事业,是一项全体干警集体作为的事情,要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需要个个参与、个个作为、个个提高,有总体作为,更需个体改进,因此部门领导更要起到带领、示范作用,正如周强院长在最高院党组传达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所要求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努力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