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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纪检干部心得体会

时间:2017-01-18 15:02

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3篇

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3篇  纪检干部的工作是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良好形象,下面是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纪检干部培训学习心得  11月1日至3日,我参加了市纪委、监察局于举办的全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

此次培训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洗脑和充电,通过听取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使我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

通过北大法学院教授周旺生绘声绘色的讲授,对自己深受启发,学习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对今后开展本职工作受益匪浅。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学习,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纪检监察工作是推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职责、重要手段,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始终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学习,使自己更加坚定投身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行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要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三篇

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年结三篇篇一20XX年,在组织的培养和领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能始终和党中央、XXX党委保持一致,做到政治坚定;工作上勤勤恳恳,取得了一定成绩;生活上平淡知足,家庭幸福美满。

现就20XX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一、思想学习方面一年来,我始终注重加强自己的思想作风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XX纪检监察干部。

在大是大非问题前能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

尤其是在XXX发生“6——26”等一些列暴恐案件后,自己能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和XXX党委关于维护XX社会稳定的各种文件、讲话,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XXX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了政治上坚强。

在业务学习上,除了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外,自己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自学。

特别是自今年5月到XXX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后,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大量中央、XXX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讲话、材料,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我感到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思想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和促进,眼界得到了开阔,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在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2二、三是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大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组组长、室主任的业务培训,完成好新任

讲话稿:纪委书记在在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会议上的讲话

纪委书记在在新任纪察领导干部谈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县委、县纪委从全市反廉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将各位提拔、转任到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大家表示祝贺和欢迎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进行任前谈话。

主要是想和大家共同探讨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尽快转换角色,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

刚才,胡XX、张XX、牛XX三位同志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奋发有为,不断进步。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尽快转换工作角色,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干部岗位的调整不仅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也是工作的需要。

无论是新提拔的还是交流的干部,都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过程。

希望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尽快熟悉工作,转换角色,继续发扬在以往工作中形成的好作风、好做法、好经验,创造新业绩。

一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全面履行职能。

《党章》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同时,还规定了“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这“三项主要任务”和“

对新形势下如何当好纪委书记的思考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部分乡镇纪委在职能作用发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

部分乡、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

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股室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

同时,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

村级即使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

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

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

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不健全,人力不足。

当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还分管(联系)计生、安全等工作,同时多数乡镇实行包村工作制,乡镇纪委书记将大部分工作时间放在了包村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

目前,由于人员身份、年龄等限制,部分乡镇仍未配齐专职纪委副书记,即使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的乡镇,由于同时兼任乡党政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仍投入到乡党政办,不能专职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

乡镇纪委人力明显不足,基本没有人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

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四)能力不够强,业务不精。

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够高,有的乡镇纪检干部连乡镇纪委基本职能都不清楚。

目前我县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本届换届或届中新任的,大多数都是新手,尤其是乡纪委专职副书记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务,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

而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停滞不前,理论水平弱,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三、的建议和思考(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

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

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

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

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

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探索推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各室业务骨干下基层协助纪委工作形成制度,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

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建议以县级纪委为主,尝试改变以前检查考评纪委工作同党委政府其他工作合并的做法,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又列单项由纪委专业室进行考核,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

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

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

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

二要落实制度。

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

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

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

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

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六项纪律一、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及特征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一)政治上的迷茫性。

一是政治方向偏向。

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

二是政治立场偏移。

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

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

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

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

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

三是政治言辞偏激。

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

一是于己无关论。

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

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

二是民主自由论。

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

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

三是自以为是论。

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

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

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

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

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

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

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

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

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

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

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

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

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

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

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

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

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

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

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

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

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

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

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

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

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

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

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

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

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

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

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

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

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

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

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

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

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

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

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

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组织纪律(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

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

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

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

学习教育搞形式。

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

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

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有谁知道新任干部,关于廉政方面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越多越具体越好

关于廉政谈话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育,根据《共产党党内监督(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领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应当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第四条 每年年底,区委对全区各单位担任现职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五条 区纪委每年根据干部调整情况,组织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第六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教育谈话:(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

第八条 谈话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也可委托或指定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

(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

无特殊需要不记录谈话内容。

(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当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举报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

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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