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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转岗刚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4-01-08 20:03

幼师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来到贵学校快一年了,试用期已满,根据贵学校的规章制度,我现申请转为贵学校正式教师。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学校,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学校领导和其他老师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精神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幼儿教师的转变。

在岗位实习期间,我先后从打扫卫生的基础工作学起到接送孩子。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能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

我深深的知道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相差较大;但是各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学校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学校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学校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学校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工作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几个月努力,我现在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整理各种资料,掌握幼儿心理活动,协助学校各项工作分析,从整体上把握每个工作日的流程。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学校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幼儿教师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学校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

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学校创造价值,同学校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幼儿教师转正式教师申请书 不知道你能不能用上。

小学老师评副高要什么条件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高级教师职称一定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赛课一等奖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正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要求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要求1.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一级教师条件第十九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要求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二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二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三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和省职改负责解释。

高级教师职称一定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赛课一等奖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正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要求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要求1.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一级教师条件第十九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要求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二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二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三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和省职改负责解释。

幼儿老师个人成长感悟

当今社会,要当一名幼儿教师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尤其要当好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那更是难上加难。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几十年来我已习惯在那块熟悉的阵地上耕耘与收获。

但由于工作需要2011年我被调入童话般的园地―――精河县第一幼儿园。

说实话,我面对新的起点有点茫然不知所措。

我只有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摸索,在摸索中行进。

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在教育对象和教育性质等方面是截然不同的。

一名优秀的小学教师不一定就会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隔行如隔山”,幼儿教育事业对我们小学的转岗教师来说,是新的一“行”。

我刚转岗到幼儿园,不知道要怎么教

我教小学生,一走进教室,只要把教案夹往桌上一放,学生全部安静了,到了幼儿园,什么都不是,我站到班上好几分钟了,喊也喊了,哄也哄了,琴也弹了,就是没人理我。

还有的说:在小学,老师是老师,学生是学生,老师的威信很高,而在幼儿园,老师是朋友、是父母、是长辈,还要有耐心。

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到幼儿园就不能疏忽,所以要很用心地照看他们,做到四心(爱心、细心、耐心、信心),用我们灿烂的笑容,给孩子一个有爱有梦的童年。

所以让我感受到一定要转变对待小学生那种态度,对她们呵护倍致,让孩子们感受到温暖,爱上幼儿园。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里的杨国荣小朋友把张琪俊小朋友打的流鼻血了,当时我很生气本想去责备他,可冷静一想,事情肯定是双方面引起的。

于是我向周围小朋友打听情况,也问了他们俩事情的经过,后来才知道是杨国荣小朋友不对在先,才会造成这件事情的发生。

在我的耐心引导下两个孩子都知道错了,也相互道了歉,最后还是开开心心的成为了好朋友。

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点,要看全面,当我发现这个孩子很调皮而不喜欢他,我就试着去发现他的优点而喜欢他。

要知道孩子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当他发现老师放弃他的时候,他就会也放弃自己,所以作为一个老师,你对待他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的心灵。

幼儿园是孩子踏进学习的第一道门槛,重点就是要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

而且由于幼儿年龄小又好动,在幼儿园要规规矩矩的学习和生活,会让孩子害怕上学。

因此我们教师要给幼儿营造一个轻松、温馨的学习环境。

比如:全班孩子一起鼓掌表扬他、奖励一个笑脸。

让孩子知道你对他的肯定,这样会激起幼儿学习的兴趣。

老师教幼儿学习本领时,不管是生活中的还是学习上的,教师应采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这样不但能够激起幼儿的兴趣,同时也帮助幼儿能够更好地掌握方法,也容易记忆深刻,让幼儿发现学习也不是很难,只要肯动脑筋就都能学会。

幼儿之间都是存在差异的,作为老师不能要求每一位幼儿都如你想的那样。

当孩子犯了错误、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要以正确的方式去引导他们,以至于幼儿不会因此而害怕老师,跟你产生距离感,也不会有推脱自己责任的想法。

“知错能改”就还是好孩子。

从我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在生活上对幼儿的照顾是比较到位的,往往这也是家长最为关心的。

可对于幼儿心灵上的关怀是有疏忽的,这也是家长们忽视的地方。

可能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幼儿生活的那么无忧无虑,思想也都是单纯天真的,不存在心理上的问题。

可如果你仔细观察每个孩子,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比较孤僻的小孩,他们的内心是非常脆弱的,你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可能就会影响到他一天的心情,而你却没有在意。

这是值得我们老师和家长都要引起重视的事情,最好就是主动和家里人沟通,家园配合做好对孩子心灵的安抚。

每学期我都要了解自己班里每个孩子的性格特点,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引导,尽量不要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

因此,我认为幼儿园教师要从心理上接受他们,尊重他们。

让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学习。

“要感受变化,与时俱进,并积极发现变化,认同变化。

“如今学前教育大发展,尤其是近两年国家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给予更大的关注与支持,而且针对城乡差别这一现象,特别对农村学前教育倾注了更多的精力,加大了投资。

社会在进步,人在进步,学前教育的理念也必须更新。

作为一名转岗教师必须要做一个勤学、好学的求学者。

1、加强业务指导,以教研促教学。

为了尽快提高业务能力,要多看、多听、多想、多做,从不断跟班学习到自我实践、自我提高。

特别是保育方面,幼儿园上课时间很短,小学40分钟一节课,上完课就走人。

幼儿园不一样,有时下课比上课更累,你的眼睛时时刻刻得盯着孩子们,不能有丝毫大意。

安全最重要,孩子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很差,所以你必须不厌其烦地提醒他们注意这个,注意那个。

如吃东西前要洗手,先小便再洗手,排好队,一个跟着一个,不推也不挤,眼睛看老师,耳朵注意听等。

幼儿注意力不集中,你经常要停下来组织活动,或着用眼神、用肢体语言提醒他们注意,边边角角每个角落你也不能放过,你不能坐在班上不去管外面的孩子。

俗话说:“有孩子的地方必须有老师”,你必须尽可能的关注每一个孩子。

2、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作为一个幼儿教师不光要做好班主任的工作,还要备好课、上好课。

而且你要是全方面发展的,各个科目,每个领域你都要懂一些。

语言、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社会、健康,这些科目都要你来教。

所以我认为对一个幼儿教师来说确实很不容易。

平时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一些知识,业余爱好也要广泛,唱歌跳舞、打球跑步、绘画折纸……样样都要懂个一二。

所以我们幼儿教师在外人看来永远是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这也是职业需求啊。

3、给自己多报一些学习班,为的就是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多学必有益,如:学历进修、技能进修等,这些都是可以帮助你提高自己专业水平的方法。

“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的时候,你才能教育别人。

”在学前教育不断更新发展的新时代,我将一如既往的积极探索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新思路、新策略,在与幼儿同生共长的过程中,使我的教学实践焕发新的生命力。

幼师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来到贵学校快一年了,试用期已满,根据贵学校的规章制度,我现申请转为贵学校正式教师。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学校,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学校领导和其他老师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精神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幼儿教师的转变。

在岗位实习期间,我先后从打扫卫生的基础工作学起到接送孩子。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能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

我深深的知道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相差较大;但是各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学校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学校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学校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学校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工作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几个月努力,我现在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整理各种资料,掌握幼儿心理活动,协助学校各项工作分析,从整体上把握每个工作日的流程。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学校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幼儿教师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学校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

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学校创造价值,同学校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幼儿教师转正式教师申请书 不知道你能不能用上。

哪些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助,在职人员怎么享受技能培训补助

国家对需助的农业人口拨付技能培持资金,各地都有,找一下劳动政部门,就能得到准确的消息。

以北京为例,昌平地区每人每年拨付800多元的培训费用,帮助农村失去土地的人口掌握劳动技能,有昌平区农委统一掌握,拨付给各个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提供技能培训,并且推荐上岗,这一政策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我想四川也不会没有,问题下有关部门就能知道了。

理论上各地都有,差别就是那个部门在操作。

哪些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助,在职人员怎么享受技能培训补助

国家对需助的农业人口拨付技能培持资金,各地都有,找一下劳动政部门,就能得到准确的消息。

以北京为例,昌平地区每人每年拨付800多元的培训费用,帮助农村失去土地的人口掌握劳动技能,有昌平区农委统一掌握,拨付给各个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提供技能培训,并且推荐上岗,这一政策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我想四川也不会没有,问题下有关部门就能知道了。

理论上各地都有,差别就是那个部门在操作。

小学老师评副高要什么条件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幼儿老师个人成长感悟

当今社会,要当一名幼儿教师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尤其要当好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那更是难上加难。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几十年来我已习惯在那块熟悉的阵地上耕耘与收获。

但由于工作需要2011年我被调入童话般的园地―――精河县第一幼儿园。

说实话,我面对新的起点有点茫然不知所措。

我只有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摸索,在摸索中行进。

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在教育对象和教育性质等方面是截然不同的。

一名优秀的小学教师不一定就会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隔行如隔山”,幼儿教育事业对我们小学的转岗教师来说,是新的一“行”。

我刚转岗到幼儿园,不知道要怎么教

我教小学生,一走进教室,只要把教案夹往桌上一放,学生全部安静了,到了幼儿园,什么都不是,我站到班上好几分钟了,喊也喊了,哄也哄了,琴也弹了,就是没人理我。

还有的说:在小学,老师是老师,学生是学生,老师的威信很高,而在幼儿园,老师是朋友、是父母、是长辈,还要有耐心。

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到幼儿园就不能疏忽,所以要很用心地照看他们,做到四心(爱心、细心、耐心、信心),用我们灿烂的笑容,给孩子一个有爱有梦的童年。

所以让我感受到一定要转变对待小学生那种态度,对她们呵护倍致,让孩子们感受到温暖,爱上幼儿园。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里的杨国荣小朋友把张琪俊小朋友打的流鼻血了,当时我很生气本想去责备他,可冷静一想,事情肯定是双方面引起的。

于是我向周围小朋友打听情况,也问了他们俩事情的经过,后来才知道是杨国荣小朋友不对在先,才会造成这件事情的发生。

在我的耐心引导下两个孩子都知道错了,也相互道了歉,最后还是开开心心的成为了好朋友。

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点,要看全面,当我发现这个孩子很调皮而不喜欢他,我就试着去发现他的优点而喜欢他。

要知道孩子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当他发现老师放弃他的时候,他就会也放弃自己,所以作为一个老师,你对待他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的心灵。

幼儿园是孩子踏进学习的第一道门槛,重点就是要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

而且由于幼儿年龄小又好动,在幼儿园要规规矩矩的学习和生活,会让孩子害怕上学。

因此我们教师要给幼儿营造一个轻松、温馨的学习环境。

比如:全班孩子一起鼓掌表扬他、奖励一个笑脸。

让孩子知道你对他的肯定,这样会激起幼儿学习的兴趣。

老师教幼儿学习本领时,不管是生活中的还是学习上的,教师应采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这样不但能够激起幼儿的兴趣,同时也帮助幼儿能够更好地掌握方法,也容易记忆深刻,让幼儿发现学习也不是很难,只要肯动脑筋就都能学会。

幼儿之间都是存在差异的,作为老师不能要求每一位幼儿都如你想的那样。

当孩子犯了错误、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要以正确的方式去引导他们,以至于幼儿不会因此而害怕老师,跟你产生距离感,也不会有推脱自己责任的想法。

“知错能改”就还是好孩子。

从我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在生活上对幼儿的照顾是比较到位的,往往这也是家长最为关心的。

可对于幼儿心灵上的关怀是有疏忽的,这也是家长们忽视的地方。

可能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幼儿生活的那么无忧无虑,思想也都是单纯天真的,不存在心理上的问题。

可如果你仔细观察每个孩子,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比较孤僻的小孩,他们的内心是非常脆弱的,你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可能就会影响到他一天的心情,而你却没有在意。

这是值得我们老师和家长都要引起重视的事情,最好就是主动和家里人沟通,家园配合做好对孩子心灵的安抚。

每学期我都要了解自己班里每个孩子的性格特点,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引导,尽量不要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

因此,我认为幼儿园教师要从心理上接受他们,尊重他们。

让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学习。

“要感受变化,与时俱进,并积极发现变化,认同变化。

“如今学前教育大发展,尤其是近两年国家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给予更大的关注与支持,而且针对城乡差别这一现象,特别对农村学前教育倾注了更多的精力,加大了投资。

社会在进步,人在进步,学前教育的理念也必须更新。

作为一名转岗教师必须要做一个勤学、好学的求学者。

1、加强业务指导,以教研促教学。

为了尽快提高业务能力,要多看、多听、多想、多做,从不断跟班学习到自我实践、自我提高。

特别是保育方面,幼儿园上课时间很短,小学40分钟一节课,上完课就走人。

幼儿园不一样,有时下课比上课更累,你的眼睛时时刻刻得盯着孩子们,不能有丝毫大意。

安全最重要,孩子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很差,所以你必须不厌其烦地提醒他们注意这个,注意那个。

如吃东西前要洗手,先小便再洗手,排好队,一个跟着一个,不推也不挤,眼睛看老师,耳朵注意听等。

幼儿注意力不集中,你经常要停下来组织活动,或着用眼神、用肢体语言提醒他们注意,边边角角每个角落你也不能放过,你不能坐在班上不去管外面的孩子。

俗话说:“有孩子的地方必须有老师”,你必须尽可能的关注每一个孩子。

2、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作为一个幼儿教师不光要做好班主任的工作,还要备好课、上好课。

而且你要是全方面发展的,各个科目,每个领域你都要懂一些。

语言、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社会、健康,这些科目都要你来教。

所以我认为对一个幼儿教师来说确实很不容易。

平时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一些知识,业余爱好也要广泛,唱歌跳舞、打球跑步、绘画折纸……样样都要懂个一二。

所以我们幼儿教师在外人看来永远是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这也是职业需求啊。

3、给自己多报一些学习班,为的就是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多学必有益,如:学历进修、技能进修等,这些都是可以帮助你提高自己专业水平的方法。

“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的时候,你才能教育别人。

”在学前教育不断更新发展的新时代,我将一如既往的积极探索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新思路、新策略,在与幼儿同生共长的过程中,使我的教学实践焕发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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