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法》或者有关的条例中,关于工厂的仓库是不是一定要设置安全通道的规定,对于通道有什么要求
仓库防火1 目的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
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
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防止的发生。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
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
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
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
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
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燃材料隔开。
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4、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5、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六、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储运作的流程
仓储运作,简单地说就是进库、出库和库存的管理过程。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仓储运作,一切其它的流程都是在上述三个基本管理过程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不同的仓库,基于其设计、建造和使用的目的,其重点流程会有所不同。
仓库的种类:配送仓库(进口分拨和出口集拼、零担和小件的配送中心)、储存库(食品冷冻库、生产和制造和流通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储存仓库)等等。
一般来说,仓储运作的流程应包括:1. 入库流程-主流程、入库单制作和下发和系统录入、道口作业安排、单证交接、货物检验和签收、货损处理和退货、等等;2. 库存管理-主流程、库存盘点和报告、关键商品库存低位报警、缺货登记、周转率统计、等等;3. 出库流程-主流程、出库单制作和下发和系统录入、道口作业安排、单证交接、出库检验和签字和车辆信息录入、等等;4. 其它辅助流程-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和演习、灯光和声响和通信和安保系统和装卸平台和装卸作业车辆和机械、电瓶和备件、作业人员证照管理、等等
制冷库房的建筑规范和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ld storeGB 50072-2001主编部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1年6月1日1 总则1.0.1 为满足冷库设计中食品冷藏的技术要求和卫生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称体积为500m3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以氨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的食品冷库。
不适用于夹芯隔热板冷库、气调库、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
1.0.3 冷库设计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生产流程合理,节约能源,操作、维修方便。
1.0.4 冷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术语、符号(略)3 基本规定3.0.1 冷库的设计规模应以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体积为计算标准。
公称体积应按冷藏间或冰库的净面积(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乘以房间净高确定。
3.0.2 冷库计算吨位可按下式计算。
3.0.3 冷藏间体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值。
3.0.4 冰库体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4的规定值。
3.0.5 食品计算密度应按表3.0.5的规定采用。
3.0.6 冷库设计的室外气象参数除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库房围护结构热流量计算的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日平均温度。
计算库房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时的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最热月月平均相对湿度。
2 开门热流量和冷间通风换气热流量计算的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室外相对湿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3.0.7 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根据各类食品冷藏工艺要求确定。
可按本规范附录A规定选用。
4.1 库址选择4.1.1 冷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库址不宜选在居住区集中的地区。
经当地城市规划、环保部门批准,可建在城镇适当地点;2 库址应选择在城市居住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 库址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必须避开和远离有害气体、灰沙烟雾、粉尘及其他有污染源的地段;4 库址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5 库址必须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6 库址宜选在地势较高,干燥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7 肉类、水产等加工厂内的冷库库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其厂址选择要求。
4.2 总平面4.2.1 冷库厂区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1 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运输和设备管线布置合理等综合要求。
2 应沿铁路专用线或靠近水运码头布置。
3 肉类、水产类等加工厂的冷库应布置在厂内牲畜、家禽、水产等原料区和锅炉房、煤场、污物、污水处理场地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 总平面布置应做到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兼顾今后扩建的可能。
对于设有铁路专用线或水运码头的新建冷库,其扩建冷库位置宜预留在铁路专用线的两侧或水运码头附近。
4.2.2 冷库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规定。
4.2.3 氨压缩机房的位置应靠近冷负荷最大的冷间,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
4.2.4 变配电间应布置在氨压缩机间的附近。
4.2.5 冷库场区的主要道路和进入场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路面应平坦,不积水,场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2.6 厂区绿化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要求。
4.3 库房的要求4.3.1 库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运输线路要短,避免迂回和交叉;2 冷藏间平面柱网尺寸和层高应根据贮藏货物的包装规格、托盘大小、堆码方式以及堆码高度等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综合考虑建筑模数及结构选型的合理;3 冷间应按不同的设计温度分区、分层布置;4 冷间建筑的设计应尽量减少其隔热围护结构的外表面积。
4.3.2 每座库房中冷间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4.3.2的要求。
冷间建筑内防火墙应将外墙、屋面、楼面和地面的可燃隔热材料截断。
4.3.3 冷藏间的分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贮藏食品的特性及冷藏温度等要求分间;2 有异味的贮藏食品应设单间。
4.3.4 库房应设穿堂,其温度应根据需要确定。
4.3.5 库房的公路站台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公称体积大于4500m3的冷库,其站台宽度为6~8m;公称体积小于4500m3的冷库,其站台宽度为4~6m。
2 站台边缘顶面高出站台下地面0.9~1.4m,根据需要可设高度调节板。
3 站台边缘顶侧面应涂有明显的黄、黑相间防撞标示色带。
4 站台上应设罩棚,靠站台边缘一侧如有结构柱时,柱的边缘距站台边缘净距不得小于0.6m;罩棚顶板应挑出站台边缘的部分不得小于0.75m,罩棚净高应适应运输车辆的高度,且应设有组织排水。
5 根据需要可设封闭站台,封闭站台宜与冷库穿堂合并布置6 封闭站台的宽度及其内的温度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其外围护结构应满足相适应的保温要求。
7 封闭站台的门洞尺寸及数量应与货物吞吐量相适应。
4.3.6 库房的铁路站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站台宽度7~12m;2 站台边缘顶面应高出轨顶1.1m,边缘距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1.75m;3 站台长度一般为220m,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应少于128m;4 站台上应设罩棚,其柱边与站台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m,其檐高和挑出长度应符合铁路专用线的限界规定。
4.3.7 库房的电梯宜设置在常温环境内。
电梯轿厢的选择应充分利用电梯的起重能力。
4.3.8 库房设置电梯的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3t型电梯运载能力,按每小时20t计;2t型电梯按每小时13t计;2 以铁路进出货为主的冷库及港口中转冷库应按进出货吨位和装卸允许时间确定设置电梯的数量;3 在以铁路、水运进出货确定电梯设置的情况下,其位置应兼顾日常生产和汽车装卸货使用的需要,不宜再为其另设电梯。
4.3.9 多层库房的楼梯应设置在靠穿堂处,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如只设一个楼梯时,不得采用螺旋扇步形式。
首层楼梯出口应靠近通向室外门。
4.3.10 带水作业的加工间和温度高、湿度大的房间不应与冻结物冷藏间毗连,生产流程必须毗连时,应考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4.3.11 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冷藏间应至少设两个门。
面积在1000m2以下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门。
4.3.12 库房的过磅设备应根据进出货操作流程短捷的原则和需要进行布置。
4.3.13 库房工作人员需要的办公室、烘衣室、更衣室、休息室及卫生间等辅助房间宜布置于穿堂附近,多层库宜设置在首层、卫生间内应设自动冲洗的大小便器和洗手盆。
4.4 库房的隔热4.4.1 隔热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热导率小;2 不散发有毒或异味等对食品有污染的物质;3 难燃或不燃烧,且不易变质;4 块状材料应温度变形系数小,易于在施工现场分割加工,且便于与基层粘结;5 地面、楼面采用的隔热材料,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5MPa;4.4.2 围护结构隔热材料的厚度应按下式计算:4.4.3 冷库隔热材料设计采用的热导率值应按下式计算确定:4.4.4 隔热材料热导率的修正系数b值可按表4.4.4规定采用。
4.4.5 围护结构总热阻R0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确定。
4.4.6 库房围护结构外表面和内表面传热系数(αw、αn)和热阻(Rw、Rn)可按表4.4.6规定采用。
4.4.7 围护结构的总热阻必须大于下式计算出的最小总热阻。
4.4.8 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可按下式计算。
4.4.9 相邻同温冻结物冷藏间的隔墙可不设隔热层。
上下相邻两层均为同温冻结物冷藏间时,其两层间的楼板也可不设隔热层。
4.4.10 冷库底层冷间设计温度低于0℃时,地面应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
注:地面下为岩层或砂砾层,旦地下水位较低时可不作处理。
4.4.11 冷库底层冷间设计温度等于或高于0℃时,地面虽可不采取防冻胀措施,但应设置隔热层。
此时在空气冷却器基座下部及周围1m范围内的地面总热阻(R0)应采用3.18m2·℃\\\/W。
4.4.12 冷间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不大于4时,其隔热层外侧宜设通风层。
4.4.13 库房屋面及外墙外侧宜涂白色或浅色。
4.5 库房的隔汽和防潮4.5.1 围护结构两侧设计温差等于或大于5℃时,应在温度较高的一侧设置隔汽层。
4.5.2 围护结构蒸汽渗透阻可按下式验算:4.5.3 库房隔汽层和防潮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砖外墙外侧应抹面;2 外墙的隔汽层应与地面隔热层上下的隔汽层或防潮层搭接;3 冷却间或冻结间隔墙的隔热层两侧均宜设置防潮层;4 隔墙隔热层底部应设防潮层;5 楼面、地面的隔热层上、下、四周应作防潮层或隔汽层。
4.6 构造要求4.6.1 库房屋面上应设置通风间层及隔热层。
4.6.2 库房顶层隔热层采用块状隔热材料时,不宜再做阁楼层。
4.6.3 仅用作铺设松散隔热材料的阁楼,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阁楼楼面不应留有缝隙,若采用预制构件时,其构件之间的缝隙必须填实;2 松散隔热材料的设计采用厚度应比计算厚度增加50%;3 阁楼柱应自阁楼楼面起包1.2m高度的块状隔热材料,其厚度应使其热阻不小于1.38m2·℃\\\/W,其外侧应设置隔汽层,隔汽层外面不应再抹灰。
4.6.4 库房下列部位易形成冷桥:1 由于承重结构需要连续,使隔热层断开的部位,如墙体、楼面与梁、板、柱的连接处;2 门洞和设备管道穿墙、楼板四周部位;3 门洞外面局部地面和楼面。
凡存在冷桥的部位,均应采取适当增铺隔热层的构造措施,以减少其部位的热交换,避免结露或结霜。
4.6.5 严禁采用含水粘结材料粘结块状隔热材料。
4.6.6 带水作业的冷间应有保护墙面、楼面和地面的防水措施。
4.6.7 冰库的围护墙和柱应有防止冰块冲撞的保护设施。
4.6.8 库房屋面排水宜设置外天沟和墙外明装雨水管。
4.6.9 冷间建筑的地下室或地面架空层应防止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浸入,并应设排水设施。
4.6.10 外墙与阁楼楼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热材料时,其相交处应设防火带。
4.6.11 多层冷库库房外墙与檐口及穿堂与库房连接部分的变形缝部位应做好防漏水的构造处理。
4.7 氨压缩机房、变配电室和控制室4.7.1 氨压缩机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I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
4.7.2 氨压缩机房净高应根据设备高度和采暖通风的要求确定,不宜高于6m。
4.7.3 氨压缩机房的屋面应设通风间层及隔热层。
4.7.4 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封观察窗。
4.7.5 机器间内的墙裙、地面和设备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
4.7.6 变配电室与氨压缩机房毗连时,共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只允许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其孔洞周围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堵塞。
4.7.7 氨压缩机房和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
4.7.8 配电室如通过走廊或套间与氨压缩机房相通时,走廊或套间门的材料应为难燃烧体,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配电室与氨压缩机房共用的隔墙上不宜开窗,如必须开窗时,应用难燃烧的密封固定窗。
其他专业略。
仓库上半年工作总结
仓库工作总结仓库工作总结范文本人于XX年8月入职##公司,任仓库主管一职。
在过去的4个月工作中,我逐渐熟悉了公司概况,产品特点及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在这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写下工作小结,总结过去并展望XX年,力争在XX年做得更好。
一、保证仓库各项工作流程的顺利开展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仓库全体人员做好如下工作:1.产品入库会把好验收关,对产品的数量、质量、包装进行验收,如发现本次入库产品不符,仓库人员会迅速反映给产,采取相应措施。
2.产品出库会把好复核关,对于出库产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凭证发货,对客户要所发货逐项复核,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定好,标志清楚,并向送货员(司机)移清交货,以免造成客户收到货物不相符的问题出现。
3.根据当地市场的情况,合理化利用备货计划、进出库计划、编制客户畅销产品的储存计划,保证客户第一时间里拿到货物,有个满意的服务发货工作。
4.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库房,货物有必要的道路和产品适当的墙距、垛距、分层。
产品出库按照先进库的先出,有效期在前的先出的原则办理。
5.对于客户的退货产品回仓,以对应的采购退货单为收据收货,仓库核对货单无误后开具标准的退货单,注明原采购单号,并经办事处主管审核生效后返回总部调换或退货,保持客户能在第一时间里收到新的产品。
6.仓库会根据产品性质和仓储条件,对储存的产品安排适宜的场所,合理堆码,妥善苫垫
如何管理仓库
1、餐饮物品原料对贮存管理的总体要求 (1)对食品贮藏区域要求 餐饮原料的仓库又称原料贮藏室,每天要接收存贮和分发大量的食品等原料。
但是,不少饭店、餐厅对贮藏室的设计工作却不太重视,如允许其他部门占用贮藏室面积,或各个食品贮藏室相隔很远,甚至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楼面,因而影响仓储控制工作。
贮藏室设计人中和企业经管人员在贮藏室设计工作中需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 贮藏室的位置 从理论上看,贮藏室应尽可能性位于验收处与厨房之间,以便于将食品原料从验收处运入贮藏室及从贮藏室送至厨房。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建筑而已的限制,往往不易做到这一点。
如果一家饭店有几个厨房,且位于不同的楼层,则应将贮藏室安排在验收处附近,以便方便、及时已验收的食品原料送到贮藏室,这样可以减少原料被“顺手牵羊”的可能性。
一般而论,食品贮藏室被设计在底楼或地下室内。
②贮藏室的面积 确定贮藏室面积时,应考虑到企业的类别、规模、菜单、销量、原料市场的供应情况等因素。
菜单经常变化的企业,贮藏室面积就应大些。
有些企业远离市场,进货周转较长,这类企业的贮藏室就要比每天都能进货的企业的贮藏室大一些。
有些企业经管人员喜欢一次性大批量进货,这些企业就必须有较大面积的贮藏场地。
贮藏室面积既不能过大,也不应过小。
面积过大,不仅增加资本支出,而且会增加能源费用和维修保养费用;此外,人们往往喜欢在贮藏室放满物品,因此贮藏室过大,可能会引起存货过多的问题;如果贮藏室时没有放满食品原料,社会空余的场地就有可能用来堆放其他用品,各类存货增多,进出贮藏室的人数也增加,会影响安全保卫工作。
贮藏室面积过小,也会引起一系列问题:不少食品原料只能露天堆放,贮藏室的食品原料堆得满满的,保管人员既不易看到、拿到,也不易保持清洁卫生。
(2)各类贮藏库(贮藏室) 餐饮原料的易坏程度是不同的。
不同易坏程度的物品需要不同的贮存条件;对餐饮原料要求使用的时间不同,因而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点;餐饮原料往往会处于不同的加工阶段,例如新鲜的鱼、洗削好的鱼、半成品的鱼和加工成品的鱼,又需要不同的贮存条件和设备。
因此 ,饭店就设置不同的功能、不同类别的库房。
库房的类别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按地点分类 a、中心库房; b、各餐饮经营点的分库房。
②按物品的用途分类 a、食品库; b、酒类饮料库; c、非食用物品库; ③ 按贮存条件分类 a. 干藏库; b. 冷藏库; c. 冻藏库。
(3)食品贮藏库对温度、湿度和光线的要求 几乎所有食品饮料对温度、湿度和光线的变化都十分敏感。
不同的食品饮料在同一种温度、湿度、光线条件之下的敏感程度又不一样。
因此,不同的食品饮料应存放于不同的贮藏库之内,并给予不同的温度、湿度及光线条件,使食品、饮料始终处于最佳待食用状态。
①温度要求 a、干藏库。
最好控制在10°左右,当然15°C-22°C也是普遍被接受的温度。
b、冷藏库。
冷藏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细菌生长。
细菌通常在10°C-50°之间繁殖最快,因此,所有冷藏食 品都必须保存在10°C以下的冷藏间里。
由于食品的类别不同,就有存放对象不同有冷藏间,其对应的冷藏温度也各异。
肉类的冷藏温度应在0°C-2°C之间; 水果和蔬菜冷藏温度应在2°C-4°C之; 乳制品冷藏温度为0°C-2°C之间; 鱼的最佳冷藏温度应在0°C左右。
存放多种食品的冷藏库只能采用折衷方案,将温度平均调节在2°C-4°C之间。
c、冷冻库。
冷冻库的温度一般须保持在-18°C—-24°C之间。
② 湿度要求 食品原料仓库的湿度也会影响食品存储时间的长短和质量的高低。
不同的食品原料对温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a、干藏库。
干藏食品库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60%之间;如果是贮藏米面等食品的仓库,其相对温度应该再低一些。
如果干藏库的相对湿度过高,就应安装去湿干燥装置;相对湿度过低,空气太干燥,应使用湿润器或在库内泼水。
b、冷藏库。
水果和蔬菜冷藏库的湿度应在85%-95%之间;肉类、乳制品及混合冷藏库的湿度应保持在75%-85%之间。
相对温度过高,食品会变得粘滑,助长细菌生长,加速食品变质;相对湿度过低,会引起食品干枯,可在食品上加盖湿布,或直接在食品上泼水。
c、冷冻库。
冷冻库应保持高湿度,否则干冷空气会从食品吸收成分。
冷冻食品应用防潮湿或防蒸发的材料包好,防止食品失去水分及脂肪变质发臭。
所有食品仓库均应避免阳光的直射。
仓库的玻璃窗应使用毛玻璃。
在选用人工照明时,应尽可能挑选冷光灯,以免由于电灯光热,使仓库的室内温度升高。
另外,贮藏仓库应保持空气流通。
干藏室最好每小时换四次空气。
冷藏间和冷冻室的食品不要靠墙存放,也不要直接放在地板上或堆放到天棚,以利空气流通。
(4)食品贮存库对清洁卫生的要求 干藏库和冷藏库的地板和墙壁的表面应经受得起重压,易于保持清洁,并能防油污、防潮湿。
食品仓库的高度至少应该是2.4米。
如果使用空调,仓库里就应有充足的压力通风设备。
仓库内应有下水道,以便清洗冰箱,擦洗墙面和地板。
食品仓库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清洁卫生。
企业应制定清洁卫生制度,按时打扫。
食品仓库里绝对不可堆放垃圾。
干藏库同样应每天清扫,特别是要注意角落和货架底下的打扫。
食品仓库里绝对不可堆放垃圾。
干藏库要做好防虫、防鼠工作。
墙上、天棚和地板上的所有洞口都应堵塞住,窗口应安装纱窗。
如果暖气管和水管和必须穿过贮藏室的墙壁,管子周围应填塞。
在杀虫灭鼠工作中,以管人员应请专家指导,以便正确使用杀虫剂和灭鼠毒药。
2、餐饮原料贮存保管 餐饮物品储存管理的一般过程 餐饮物品储存的基本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入库验收—贮存保管—离库处理 (1)入库验收 这项工作通常由采购部门与库存部门联手进行,采购部门的验收侧重于对货品数量的点验,而库存部门则侧重于对物品本身质量的检查和分类工作。
这是由于这两个部门各自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库存部门的工作中心是物品地贮存保管,因此在管理上就十分强调验收时的质量检查和对物品的分类签收工作。
①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是以数量检查为直接前提的。
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在两方面:入库物品的质量把关和对物品本身储存条件的分析。
入库物品的质量把关主要是根据采购规格书所定的标准进行,而对物品自身储存条件的分析,主要是看订购的食品原料是否适宜于存放在饭店的仓库中。
②分类签收 通过检验的入库物品应立即入库保管。
物品入库之前,要进一步分类、登记和签收,分类是为了更方便地管理;登记和签收,是为了来龙去脉清晰的账目体系。
(2)贮存保管 餐饮物品验收入库以后,进入贮存保管阶段。
贮存保管是库存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对贮存保管的基本要求是:合理存放,精心养护,认真检查,使物品在保管期内质量完好,数量准确;使库存耗损开动和管理费用下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使物品发放工作便于开展,更好地为生产和销售服务。
库存物品保管的四项原则; ①库存物品的贮量与生产、销售、消费相吻合; ②库存物品应分类集中存放在明确的地点; ③库存物品应建立在健全的保管、养护、检查制度; ④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影响贮存保管的因素 ①物品的种类和性质; ②物品的成品程度; ③餐饮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 ④物品的库存能力; ⑤市场的供应状况; ⑥供货期限; ⑦库存部门内部工作组织实施; ⑧餐饮企业购销政策和计划。
科学、合理的存放方法 科学、合理的物品存放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些方法有: ①分区分类。
根据物品的类别,合理规划物品摆放的固定区域。
分类划区的粗细程度,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条件来决定。
②四号定位。
四号是指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四号定位是指对四者统一编号,并和账页上的编号统一对应,也就是把各仓库内的物品进一步按种类、性质、体积、重量等不同情况,分别对应地堆放在固定的仓位上,然后用四位编号标出来。
这样,只要知道物品名称、规格,翻开账簿或打开电脑,就可迅速、准确地发料。
③立牌立卡。
它是指对定位、编号的种类物品建立料牌和卡片(此处的“料牌”就上一章中的“食 品存货标签”)。
料牌上定明物品的名称、编号、到货日期,有可能再加上涂色标志。
卡片上填写记录物品的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等。
④五五摆放。
五五摆放就是根据各种物品的性质和形态,以“5”为计量基数堆放物品,长×宽×高,均以“5”作为计算单位。
这样,既能使物品整齐美观,又便于清点、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餐饮库存原料都可以用这十六字的存放方法来处理,因为餐饮原料的外形、包装等在许多情况下是无规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