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政法委员工作总结
乡镇政法委员工作总结 篇一:乡政法书记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乡党委委员*** 我叫***,自20XX年6月任**乡党委委员,负责政法、武装、综治、信访、安全生产、交通、民政等工作。
在市政法委、武装部等上级单位的业务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和村干部的支持帮助下,我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全部稳步推进,成绩显著。
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我乡新农村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我任职以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实绩 (一)武装工作 根据市武装部的指示精神,我认真抓好,落实本乡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完善本乡的民兵抢险应急方案,组织民兵参与和维护全乡的社会治安。
抓好本乡每年的征兵征集任务。
平时支持和帮助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发展经济勤劳致富。
(二)政法、综治工作 1、高度重视重视政法、综治工作。
我在政法、综治工作中,多次强调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坚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尽早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
2、进一步健全群治群防网络体系,严密社会控制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和避免了大量民事纠纷转化 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利用赶场天设宣传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综
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创新形势下乡镇政法工作新局面
乡镇政法综作汇报一:乡镇政法、综治、平安工作汇报托里县****乡政法、综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汇报(2011年10月)今年以来,我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平安****为主线,以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现我就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6.51万亩,主要种植作物有小麦、玉米、打瓜及饲草料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我乡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一同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乡党政各项重要工作同研究、共部署。
一是在召开的乡两干会议上与各村(队)、站(所)签订了《****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乡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酒后驾驶、强超抢行,农用车辆、摩托三轮车等违法载客现象。
对重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使重点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进一步得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 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 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第十六条 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
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
第十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
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
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第二十三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
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
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
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
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开展三必问,三必谈工作心得体会
三问三解心得体会 一、突出先进性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以开展“六个推动”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推动党性养成,推动思想解放,推动能力提升,推动团结共事,推动作风转变,推动勤政廉政。
2、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提高干部培训质量,提升能力素质。
一是加强培训网络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培训基地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3、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富民和谐强基培训工程”。
按“增强党性、提高能力”的基本要求,从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和保持的迫切需要出发,切实加强村级主要干部,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党员创业就业。
4、深化拓展农村干部“双创双争”活动。
创建“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实践创新”示范点。
5、在开办栏目。
组织部领导每周讲1个专题的党课,讲稿在洛南党建网刊发,系列专题讲稿突出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知识的系统性、时代性、开放性、包容性,为基层党务干部提高业务能力和党性修养服务。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书记、副书记也要开展深入基层讲党课活动,每人全年讲党课不少于12个专题。
6、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创建活动。
按照“体现时代特征,贴近生产生活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主题鲜明集中,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解决实际问题,准备充分、组织严密”等要求,全县基层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本年度至少开展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每个基层党委最少评选推荐3个最佳组织生活样板。
7、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突出本单位核心职能的充分履行开展专题调研,进行理论创新。
8、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理论创新。
各基层党组织重点研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如何充分发展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
探索在新形势下实施创先争优常态化战略的新思路、新举措和长效机制。
二、突出执政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加大“四个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大薄弱环节的攻坚力度,加大探索创新力度。
10、坚持和完善“一报二审六对照三评判”考核指标设置办法。
探索对部门、单位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绩效控制的项目化管理、分阶段督导、特色亮点观摩、专项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重要工作专项督查和日常工作月安排、季交流、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和运行机制。
11、探索“五型机关”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三、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 12、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
结合本地(单位)实际,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创建精品示范点。
13、开展“四为主优质服务树形象”活动。
以优化一线窗口服务为主、强化关键岗位服务为主、加强日常规范服务为主、推进信息化服务为主,深化拓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各级各单位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活动。
14、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群英谱”活动。
以县直党委或部门为单位,分行业、分系统举办“共产党员率先创业、创新、创优,积极实施‘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事迹报告会”。
表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典型。
汇编《洛南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业、创新、创优,强力实施‘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群英谱》。
各镇党委也要在本辖区开展此项活动。
15、实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
选调百名科级领导到挂职锻炼抓重点项目、选派千名机关干部抓新农村建设、组织万名党员抓农民增收。
16、推行“三问三解”群众工作法。
以深入开展“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总揽,以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核心,组织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或特定服务对象)、深入实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解民忧、解民愁、解民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17、继续以“三亮三创三评”为载体,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18、以“察民情、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为主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为民服务建新功”活动。
19、以“四化”建设为着力点,推进机关、部门、单位核心职能的履行。
“四化”即:坚持人本化的工作理念,实行标准化的工作规范,讲究精细化的工作方法,追求质量化的工作效果。
四、以“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为动力,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20、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四化”、强化“五基”。
“四化”即:围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推进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
“五基”即:一是以功能建设为重点,健全“基本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功能完善;二是以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建强“基本队伍”,做到增强素质、优化结构;三是以搭建平台、发挥作用为重点,开展“基本活动”,做到贴近实际、活动有效;四是以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机制为重点,健全“基本制度”,做到务实高效、长期管用;五是以健全保障机制为重点,落实“基本保障”,做到责任明确、保障有力。
21、在企业、事业和“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强组织、增活力,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
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总揽,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素质,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2、开展“四包三扶”活动。
县直部门、单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包村、包企业、包基层单位、包项目实施,积极提供政策、信息、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服务;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和党员限期脱贫致富,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整建提高,帮扶基层单位解决科学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23、开展党政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1+3”结对联建活动。
每个单位党组织要与“1个下属单位、1个农村社区、1个企业党组织”联创联建,做到党员队伍联建、活动载体联创、服务群众连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要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子、交朋友,采取“一帮一”、“一帮多”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4、创建“双二三”致富增收工程精品示范点。
以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为根本,以建设生态型、循环型、优质高效型“五大洛字牌”主导产业基地为依托,以“每户农户培育二至三个增收致富财源,参加二至三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目标,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双二三”致富增收工程,深化“三树三强三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25、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5个3”集中整建活动。
在全县农村(社区)分期分批选派工作组驻村,开展集中整顿创建工作。
主要任务是:开展“三个整顿”即:整顿党务,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整顿财务,加强村级集体负债清理化解;整顿村务,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强化“三个民主”即: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规范“三个公开”即:规范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建立“三个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公共服务中心。
实现“三个创建”目标即: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村即一类村,创建精品示范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潜力村即二类村,创建特色品牌村;欠发达村,创建平安和谐村。
26、各镇全面推广“文建明工作法”,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促进职能转变。
27、开展党代表“一岗双责”联系服务基层活动,发挥好党代表在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