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通用版)
乡镇干部个人党政建设工作总结(通用版)XXXX年度,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自觉执行县委“六不准”规定,全力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坚决杜绝不良行为发生,维护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现将自己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自己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知道,自身素质的优劣、品德的好坏对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乡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肩负着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应以严谨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只有对党风廉政建设真抓实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才能促进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如果对党风廉政建设只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说一套,做一套,势必失去同志信任,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将极大危害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光辉形象,影响其他干部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信心。
因此,我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增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制定目标,履行职责为取得个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自己制定了工作目标,在工作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坚持集体决策。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与乡党委、政府的规定,约束自己,从不违规开支经费,违规办事,坚持从我做起,正人先正己。
自己作为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自觉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真抓实干,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
如何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思考
(一)抓组织建设,在宣传教育培训上下功夫。
加强乡镇党政班子、村级班子的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执行能力。
乡镇党政领导集体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的操作者,党政班子的素质好坏直接影响中央的各项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政治素养、工作能力、是否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执行各项制度,是决定一个地方风清气正的决定性因素。
在乡镇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落实《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开展“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为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学习方法,把共产党的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以及党纪政纪条规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表率,把乡镇党政班子、村两委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集体。
(二)建立和完善机制体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乡镇党委和村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乡镇党代表常任制、重大决策、人事变动、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会议决定,做到事前公示,事后通报制度,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二是健全完善乡镇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各项工作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等,以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源头上杜绝腐败;三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改变乡镇纪委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工资和人事在同级党委体制,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享受正科级待遇),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类似于乡镇派出所设置模式),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营造一个良好环境;四是建立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纪委委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凡涉及房屋建造、房屋买卖、经商办企业、大额资金来源、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车辆购置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告,在乡镇纪委备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书记由乡纪委报告县纪委备案;五是建立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有效的考核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没有抓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调整单位领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汇报制,及时总结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队伍建设,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一个好的组织、好的班子、好的队伍。
抓乡镇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抓乡镇党政班子建设,党政班子又是由党政领导组成,在党政班子的能力配置、知识结构、个性特征等因素上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在能力上重在执行力上,在知识结构上呈梯形结构,在性格特征上体现相容相互谦让,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强的团结奋进的领导集体。
其次要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的纪检干部,抓好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批“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党的忠诚卫士。
除此之外,还要全面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乡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理想信念坚定、务实正派、能力过硬、敢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
乡镇纪委要加大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工作不实、作风不正、工作漂浮、损坏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对领导干部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建立涉农资金备案制度,在抓规范管理上下功夫。
乡镇涉农资金多,而管理部门也多,乡镇纪委在监督上难到位。
不管是什么资金,不管是中央下划,还是省政府直补,只要是到乡镇的资金,不管是拨给老百姓的,还是其他工程款,也不管是从哪个部门下拨的,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且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必须监督检查到底。
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操作规程,充分发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作用,款项拨付情况做到事前公开,使用情况做到事中公开,工程完成情况做到事后公开。
乡镇纪委将每笔款项使用情况的检查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拨款单位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乡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乡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带领某某镇党委一班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正确行使职权,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精心安排,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本人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班子成员共同提出了“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年来,镇党委4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下发了《某某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基层终端。
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
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情况报告
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县委要求,现将xx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如下:一、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乡党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
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出台我乡《关于做好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工作的通知》并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任务到班子成员及办公室。
三是是强化督查考核。
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乡机关干部、乡直单位、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乡党委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XX年以来,我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党章活动,比如邀请专家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报告解读,观看党章教育片、分党小组讨论过组织生活会等,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党章意识。
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四)改
浅谈乡镇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作出的重大部署。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重大。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效。
结合大理市实际,对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了思考。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党风、反腐败,力度和举措前所未有,威慑和成效前所未有。
我们必须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责无旁贷的大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的内在要求。
腐败现象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水火不容。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全市各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的职责所系。
《党章》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同时,规定各级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这充分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是纪委的事,更是党委的主业,党委是真正的责任主体,只能到位而不能缺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
中央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抓住了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给党委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厘清了责任。
从原大理经济开发区“7.05”专案来看,正是因为主要领导带头违纪违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才导致管辖范围内歪风盛行、上行下效,出现系统性、行业性的腐败,主要负责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体现。
各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坚守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以不胜不休的韧劲和狠劲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仗和持久仗。
(四)落实主体责任是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
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该扯袖子不敢扯,该敲警钟不敢敲,就相当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
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的不是为了查处人,而是为了教育人、管理人,防止干部出事。
近两年来,因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而被处分的领导干部比比皆是。
2014年初中央对湖南省衡阳贿选案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委书记因为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而被追责,受到了撤职、双开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等一批人也给予了相应处理。
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王鹏先,因主体责任严重缺位坏了“班子”害了自己,2015年2月喀什地区党委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大理市喜洲镇党委书记洪玮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喜洲镇桃源村委会村民未批强占、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填滩占滩、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12月30日,经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大理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这些案件充分说明,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不履行好主体责任,不仅害了自己,更害了同事和下属。
全市各党委(党组)一定要以案为鉴,牢记“政责自负”的道理,真正把主体责任想到、悟到、做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关心、爱护干部。
二、认真分析形势,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依法惩治腐败,顺民意、得民心,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了强大正能量。
大理市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全党动手、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近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来看,448个签责单位中,16个单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个单位确定为不合格;2442名党政领导干部中,18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名被确定为不合格;从近5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全市共查处违纪案件177件184人,审结193件205人,给予党纪处分173人,政纪处分4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9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6人。
在实际工作中各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党委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认识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
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新情况新要求学习不够,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不了解责任制的内容,不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没有深刻领会相关责任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责任制,淡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理解存在偏差。
党风廉政建设本身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的领导干部却认为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存在回避之心,认为抓经济工作才是头等大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没有将其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有的有敷衍之态,认为履行第一责任就是开开会、发发文、提提要求、签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等现象,穿新鞋走老路;也有的有抵触之情,认为主要工作就是要促发展、保稳定,廉政工作抓多了,搞得人心惶惶,不利于其他工作开展,会影响团结和谐的好局面,没有把反腐败工作归入工作的“主业”,将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单位虽然“一把手”重视了,但领导班子成员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的事情、是分管领导的事,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单位认为自身业务单一,既无权力又无人手,没有必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放松甚至忽视了主体责任的落实等等。
由于思想认识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三是落实中流于形式主义。
少数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疏于学习、疏于研究、疏于落实,还是依照往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的老套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分解责任目标时,依然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或者去年的内容,大而泛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分解没有细化和量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二)落实不力。
一是制度执行走样。
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定轻执行,责任追究形同虚设,制度保障乏力。
如某些监管单位党组存在不够重视“一岗双责”谈话、廉政谈话现象。
二是监督检查角色缺位。
个别监管单位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三是考核评价体系欠缺。
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个性化考核方案,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目前,大多数党委(党组)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仅仅照搬市上考核指标。
同时,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方式上基本都是采取年初分解,半年汇报,年终考核的固定模式,考核中的形式主义色彩较为突出,没有很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三)追责不严。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虽然我们对一些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厉问责,但责任追究不严肃、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
比如:在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中,各乡镇每月都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但被乡镇主动处理的干部很少,大多数干部都是市明察暗访组查出并交办所涉单位进行处理。
这说明压力传导不够,没有形成责任追究压力,责任追究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究其原因:一是主要领导怕担责任不想追究,出了问题,往往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有的还说情阻挠、隐情不报。
二是主要领导怕丢面子不情愿追究,出了问题都是捂着、掖着,不愿去追究,怕给自己的单位丢脸抹黑,处理时搞以功抵过、下不为例,不愿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主要领导能力不足不会追究,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追究的对象和追究的程度,谁来追究、怎样追究、追究什么弄不清楚,出现上级要求的就追究,上级没要求就不追究的现象,责任追究处于被动的状态,影响了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各党委(党组)要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以上率下、支持保障等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定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敢作为、勇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一)要担组织领导之责。
党委(党组)班子要认真履行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班子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核心,对党的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党委(党组)书记要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着力构建以下行传导机制和上行报告制度为主的责任体系,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担负好组织领导之责。
主要负责人作为“班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份内之事,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
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自觉做到在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在总结工作时首先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二)要担教育管理之责。
各党委(党组)书记要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教导员”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各党委(党组)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担负好教育管理之责。
要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负责。
要采取以案说纪、知识测试等方式强化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责、尽责、负责。
(三)要担检查考核之责。
加强检查考核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
各党委(党组)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出现责任虚置,切实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下狠手”。
要严格执行市委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四)要担责任追究之责。
各党委(党组)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各党委(党组)要发挥好“纠风员”的作用,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既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决杜绝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的现象。
要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四重一大”事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过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大力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政治生态,让庸官、混官、懒官无处容身、难以立足。
(五)要担以上率下之责。
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班长”要坚持作廉洁的表率、正气的化身,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发挥好“示范员”的引领作用,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要更快、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层层传递廉洁从政、清正为民的“正能量”,带动班子和党员干部讲正气、树新风,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六)要担支持保障之责。
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部分。
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思想行动一齐转、形式内容一齐转、党委纪委一齐转、各级各部门一齐转,做好纪检监察部门的“主心骨”和办案部门的坚强后盾,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要真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让最守纪律的人抓纪律检查,让作风最正的人抓作风整治,让自身过硬的人抓监督执纪,把敢于担当的干部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
要高度重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始终高扬反腐“利剑”,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各类案件,对纪委查办案件不护短、不说情、不干预,及时帮助纪委排除干扰和阻力,为纪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点:XX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点XX镇党风廉政建设责工作要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为切实抓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现把今年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基本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和区纪委全会精神,围绕服务和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载体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拓展反腐倡廉工作新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人为本,狠抓落实,为维护城关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要点(一)、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职责。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
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
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近年来,乡镇(街道)在低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农机补贴等领域发生腐败现象呈明显上升趋势,直接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有效防治乡镇(街道)腐败现象的发生,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从制度上防治腐败。
一是紧紧围绕阳光用权、规范用权、权责统一,编织权力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有关资金的申领和发放程序,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做到阳光用权,确保权力公开运行;三是坚持规范用权,让权力在轨道上运行;四是坚持权责统一,使权力和责任紧密结合在一起,不能只享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与义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充分发挥人大、新闻媒体等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新闻媒体等监督机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干部下访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多渠道收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舆论反映,及时发现腐败的苗头和线索;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专项治理活动,集中纠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案件查处,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
对发生在低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等领域的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以及权钱交易、套取骗取资金、贪污私分资金,
如何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一、 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廉洁自律是一面镜子,经常照着自己,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陷。
在社会交往中,尤其是领导干部与外界交往甚为频繁,如果把握不好,在社会上就会出现负面影响,造成不良后果。
特别在这项目建设年中,一些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如果交往过多、过滥,就容易被糖衣炮弹袭击,就会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
因此,领导干部要严格规范自己的交际行为,要把握分寸,讲政治,守规矩,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切实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做到“出污泥而不染”,要具有不为金钱美色所动,不为物欲名利所惑的崇高境界。
上一级党组织和领导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加强对下一级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检查和抽查,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领导干部要诚心接受组织的关心和监督,真正走好每一步。
二、强化廉洁制度落实 近年来,凌云县委、纪检监察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和规定。
总体来说,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但还是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视若罔闻、有章不循、守章不严,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大大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同时也导致了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
2006年以来,凌云纪检监察部门党纪立案51件,政纪立案9件。
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1人,给予党纪处分59人,给予政纪处分15人。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收缴财政300多万元。
我们从落马的案例中可以清醒地看到,哪一个腐败分子的堕落不是从无视党规党纪开始的呢
要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必须从加强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抓起,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的作用,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
上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法规。
做到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
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典型,严肃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廉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
当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内部缺乏有效制约,对权力监督不力等。
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监督的核心。
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同时,要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到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等方面来加强监督,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具体要到某个领导干部,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的职位,对其权力还应明确界定。
要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支笔”审批财务,审批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审批的额度多大、审批要负什么责任都明确规定。
上一级组织和领导不仅要管好人,还要管好思想、管好作风,对下级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
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结合当前的项目建设工作,特别在项目征地、拆迁、项目招投标等,要增强审批透明度,加大监督的力度。
四、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因此,我们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善纳群言,主动让下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来“管”自己,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不能把下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看成是挑自己毛病与自己过不去。
同时,还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采取一些好的方法让职工群众参与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中来,比如以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考核、问卷调查、信访举报、走访群众、大接访活动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引导下级和职工群众主动通过正常的途径和渠道,向上级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乡镇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首先你不要追问,你这个是没有悬赏的,我是义务帮助你。
如果你是下乡的大学生,我的建议落不落实跟着乡镇的一把手来,你只管出谋划策。
如果你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那就多张贴海报,唰标语,喊口号。
落实责任制度,没有人喜欢担责任的,这个需要时间,参照我以前学习的经验,就是:口号喊的响,宣传要到位。
走乡串户听意见,多往基础跑。
不说话埋头干,有意见私下提。
好好配合一把手,将来工作好开展。
补充:一开始会如火如荼,过不了1个月,就搞着搞着没劲了。
责任分工很好搞,书记抓内部党建,镇长搞外部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