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讲座心得体会
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从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
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
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
观看《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的感想600字
我就简单说下一个: 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的生活,全球性问题。
2.法律宪法的其他立法基础,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是标准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积极。
4.在制定和程序,要经过不同的特别程序的普通法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征文怎么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
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
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
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
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公民法制观念的内涵很丰富,包含了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观念,依法规范生产和生活即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监督国家权力行使的观念,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等。
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
因此,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全体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和提高。
今年我们确定“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个主题,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使公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
围绕这一主题,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体公民要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广大青少年要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小公民。
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题目的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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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 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
这项工作对于夯实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首先在于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活动准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
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宪法日”意味着是“宪法意识深化日”、“维护宪法权威行动日”。
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
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
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
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宏观上、原则上、全局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
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
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的价值,从而把遵守宪法作为指导、规范行为的最高准则,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的公民责任。
诚如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
关于宪法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600字
“12.4”多么熟悉的数字,它不仅给人们感动,更多的体现了中国几十年来的进步和法治的力量。
看了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晚会,我心潮起伏,那些法治人物成了中国光辉的旗帜,也成了我仰慕的英雄。
最帅的交警在北京的一个繁华路口,一位帅气的交警正熟练地指挥着交通,他还哼着自编的歌。
这个快乐的交警就是被网友们评的“京城最帅的交警”——80后孟昆玉。
他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站了8年,在这8年的时间里,他获得了7枚奖章。
他还发明了“孟昆玉疏导法”,让人们前行的道路畅通无阻。
他不仅帅气,我认为他不仅是“魅力派”,更是一个“实力派”。
在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力、乐而忘忧,这就是最帅的交警。
不朽的青春奔腾不息的长江见证了三位90后的壮举。
他们是方招、何东旭、陈及时。
为了救落水儿童,他们奋不顾身。
落水的孩子得救了,可他们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冬泳队带回的只是这三个大学生的尸体。
他们一个准备长大了为父母盖新房子,一个是青春剧的主角,一个开朗阳光。
可他们的青春刚刚开始,却转瞬消失。
然而,他们虽长眠地下,可精神永存。
他们讲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青春短暂,然而不朽。
诚信的温度你见过一个念过八旬的老人替父亲还债吗
他从17岁开始四处奔波,想方设法还上父亲的一笔笔债务。
任何困难也不能阻止他,这一还就是几十年。
这漫长的还债路上,不知他踏破了多少鞋。
其中有户人家当年借给他父亲一角钱,连这么少的债务他也不放过,千里迢迢、几经周转,终于把钱还了。
这样一个心胸坦荡、诚实守信的老人给我们传达一种温度,一种坚守诚信的温度。
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束了,他们的事迹将感染和影响很多人。
我也要把他们当做学习的榜样,让自己努力接近他们。
当更多这样的人涌现出来,我们生活的社会将会是多么和谐美好
学习宪法个人心得体会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
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
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当合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之一法治建设。
我们党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我们党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
关于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1500字文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宪法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宪法,能有效地提升人员对法律的了解,下面是想跟大家的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浏览。
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体会一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xx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
这不仅是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
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
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
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
要求法律的规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
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早在80年代初,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