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考虑增值税吗
因管理不善损失的材料,可以将增值税税转出。
购进的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而销售是指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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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财产物资
会计人员无权处理,应报上级领导.
存货管理不善原因短缺应计入哪个科目
原材料管理不善原因短缺应计入
1、如题所指事项,一般应属于盘亏性质,发生并经核实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2、经查实原因,经确认属于个人责任的,借记其他应收款(个人),贷记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如经批准不属于个人责任的,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处理财产损益科目;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现场废旧物资如何管理?
1、企业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盘亏经批准核销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2、账务处理是:(1)报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2)报经批准后:1)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后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丢失、被盗、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
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处理项目。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发生盘亏和损毁,应按其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期末再根据造成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不必要审批)计入管理费用;入库前的定额内损耗计入存货成本。
定额内损耗不需作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料损失,假如之前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话现阶段应该怎么处理
因不善造成的损,属于非正常按照规定,非正常损失的,之抵项税额的,要失部门相应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不能抵扣。
做账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盘亏一般应作为
由理不善导致存货盘亏一般为“管理费用”。
1、管理不善,在有人赔偿的情况下,就需要计入到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若没人赔偿的情况就直接计入到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