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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党校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6-01-17 05:31

如何做好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

如何做好社区网格理工作 社区网格化管统是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

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

做一名受居民群众欢迎的,就应该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做好网格里服务居民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

所以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于器”要做好网格里的社会事务工作,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一、要协调好内部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  辖区面积2.1平方公里,居民楼房47栋,居民3100户,8796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657人,未成年人328人,社区直管党员475名,辖区企事业单位25家。

社区办公设施完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齐全。

  目前我们正在推行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和谐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

应从我做起。

社区是一个整体,仅靠一己之力办不成事,需集思广益、分工协作、密切合作,俗话说得好,。

要做好社区工作就必须和同事们多沟通、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营造良好融洽的工作氛围,实现社区这个大家“家和万事兴”。

  网格化管理服务由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社区因地制宜,坚持便于管理,长效服务的原则,把社区划分为5个片区,片长分别由5个经验丰富的担任,负责每个片区的各项工作,网格内涉及服务居民的计生、综治、民政、就业、社保等各项具体工作均由该名工作人员承担二、要努力学习社会事务知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网格工作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纽带作用,这就要求网格工作者认真学习,了解、掌握专业知识,熟悉流程等.向居民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虚心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居民家庭的疾苦,把网格居民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及时向上反馈,并为社区制定工作预案提供依据。

  今年以来,我们推行了“网格式”管理,社区成立了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社区人口数量、分布特点、居住集散程度等,按照混居型、单位型、小区型,将社区划分为5个网格,按照“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中、事在网中”的模式,在划分的5个网格中,每个网格由一名社区干部或优秀担任网格长、居民组长或辖区单位负责人为网格助理信息员。

研究制定了、、、、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运作,使服务工作有效运行。

  设立了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中心负责受理、办理、反馈有关事项,本级难以解决的按程序反馈给有关部门协助办结。

各网格长切实做到“四清”,即对所负责区域“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并定期对网格调查到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对居民反映求助的事,进行分类处理,一般性事务,由网格管理员现场处理;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由网格长和社区协调处理;紧急性工作,网格管理员立即上报社区、并现场全程跟踪,做到“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服务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进格入户,我们建立了资料信息库,建立了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单位信息、劳动、民政、党建、计生、综治信访、城市管理等信息。

特别是对辖区内的党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特困群体等各类人群的数据进行了录入,基本上实现了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的格局。

  为增强网格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社区居委会将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制做成公示牌,把网格示意图、网格管理职责、制度、片区划分情况,工作人员职责、照片等在社区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同时,印制了网格化管理居民联系卡,由网格管理员发放到各自网格内的居民家中,方便群众联系。

网格负责人通过上门走访,发放联系卡,电话联系等形式,采用拉家常、交心谈心等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方法,定期不定期地联系服务群众,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很好地解决了遇事互相推诿和“踢皮球”现象,大大提高了社区的工作效率,做到群众事情有人管,群众问题有人解,群众心声有人听,使真正成为“百姓网格”。

三、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党的十八大后,在新的历史时期下,社区网格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广阔,因此,对社区工作者的能力要求更高。

从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政策推进看出,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干精神,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网格工作者,要想做好网格里的工作仅凭一时的学习是不够的,而应该以科学的发展观看问题,锐意进取,与时俱进。

  1、要加强理论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社会事务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丰富自己的精神内涵,逐步完善自己的行为规范。

  2、学习政策法规,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树立谦虚谨慎、不耻下问的工作态度。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实际工作中,居民不仅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更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作为一名社区网格工作者,应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以民为师,,养成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学以致用的工作作风;同时,要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重握应对突  发事件的处理方法,使自己不断成长、进步。

  3、在日常工作中多自我批评,学会“回头看”。

现实工作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不足,有了问题就要勇于面对,不能应噎废食,要时刻剖析自己、勉励自己、充实自己。

  随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对网格的投入力度加大,网格工作者的各项素质也要不断提高,网格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其作用。

网格工作者,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来认识和把握网格工作中的机遇,自觉地做好网格里的社会事务,完成这项重要的社区任务。

以上三点建议是金鹏信息网格化专业小组结合网格化管理的现状,总结的几点建议,供广大群众参考。

入党推荐理由怎么写

该同学思积极要求上进。

认真党的理论知识爱学习,勤奋工作,与同学相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推荐入党,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谢谢采纳

社区如何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社区工作者处在网格工作第一线,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

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俗语讲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网格的工作就是最基础的工作,虽然做的都是累事、苦事、琐事,可却在“积小安成大安,积小赢为大赢”。

努力做一名受居民群众欢迎的社区工作者,就应该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做好网格里服务居民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

所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于器”要做好网格里的社会事务工作,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一、要协调好内部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目前我们正在推行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和谐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

应从我做起。

社区是一个整体,仅靠一己之力办不成事,需集思广益、分工协作、密切合作,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要做好社区工作就必须和同事们多沟通、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营造良好融洽的工作氛围,实现社区这个大家“家和万事兴”。

二、要努力学习社会事务知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网格工作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纽带作用,这就要求网格工作者认真学习,了解、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办公自动化流程等.向居民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虚心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居民家庭的疾苦,把网格居民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及时向上反馈,并为社区制定工作预案提供依据。

三、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在新的历史时期下,社区网格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广阔,因此,对社区工作者的能力要求更高。

从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政策推进看出,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干精神,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网格工作者,要想做好网格里的工作仅凭一时的学习是不够的,而应该以科学的发展观看问题,锐意进取,与时俱进。

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社会事务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丰富自己的精神内涵,逐步完善自己的行为规范。

其次、学习政策法规,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树立谦虚谨慎、不耻下问的工作态度。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实际工作中,居民不仅是我的服务对象,更是我的良师益友,作为一名社区网格工作者,应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以民为师,理论联系实际,养成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学以致用的工作作风;同时,要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重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使自己不断成长、进步。

再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多自我批评,学会“回头看”。

现实工作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不足,有了问题就要勇于面对,不能应噎废食,要时刻剖析自己、勉励自己、充实自己。

随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对网格的投入力度加大,网格工作者的各项素质也要不断提高,网格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因而,我深信网格工作的前景是美好的,网格工作是大有可为的。

网格工作者,应用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来认识和把握网格工作中的机遇,自觉地做好网格里的社会事务这项重要的社区任务。

为社区工作站争光!

如何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

一、加强思想建设。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建设的首务,是贯穿的一切建设的中心环节。

这一点,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更显得尤为重要与关键。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贯彻、执行、实践党与国家政策、方针、路线时不走样,不偏差。

我们必须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努力提高他们接受、理解与执行各级党委指示精神的能力。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思想实际,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核心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

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切实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从而为更好地执政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一直以来,各级党组织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纪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但不可否认,目前,我们有些基层党组织建立的制度,同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弱化了执政效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巩固完善,统一规范,简明易行,系统配套”的原则,花心思、下力气,分门别类地对现行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容。

基层党委应重点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向党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基层党支部则应重点建立、健全和完善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外出外来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委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才能确保我们执政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问题,事关执政的好与坏,成与败。

大量事实证明,各种不良作风直接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现代化建设必须要有好的作风,新形势、新任务也对我们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更严的要求。

首先要努力改造思想作风。

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与基础上,与时俱进,注重培养开拓创新意识;其次要培养好的学风。

这就要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面,坚决克服主观主义、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不良倾向,对党的理论要认真地学、刻苦地学、有的放矢地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再则要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作风,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只有具备良好的作风,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执政才能顺畅。

四、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执政能力的高低取决于党的队伍素质的高低。

基层党组织必须根据基层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切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

而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就必须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好选拔配备。

特别是乡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一定要选配政治上强,清正廉洁,公道能干,党员和群众真正拥护,同时又具备带领群众发展地方经济,增加人民收入的能力的优秀青年干部。

二是抓培训提高。

要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培训,提高贯彻执行党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培训,提高把握市场规律,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培训,提高依靠科技加快发展的能力。

二是抓工作方式方法转变。

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必须实现四个转变,即由行政命令转变到教育引导上来,由直接干预转变到依法管理上来,由催种催收转变到提供服务上来,由一般号召转变到典型示范上来。

网格化管理的其他模式

理顺管理体制  (四)匡定管理职责。

  (五)明确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六)综合设置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

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所在省、自治区政府审批,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行确定。

  (八)下移执法重心。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九)优化执法力量。

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

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

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

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

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

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四、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制定权责清单。

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规范执法制度。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

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十五)改进执法方式。

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五、完善城市管理  (十七)加强市政管理。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并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档案信息共享。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

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入廊单位生产运行和市民日常生活。

  (十八)维护公共空间。

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

加强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

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严查食品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十九)优化城市交通。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协调衔接,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加大交通需求调控力度,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高路网运行效率。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

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

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

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十)改善人居环境。

切实增加物质和人力投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水平,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

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二十一)提高应急能力。

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

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等综合演练。

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

  (二十二)整合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基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

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

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

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二十三)构建智慧城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虚拟仿真系统,强化城镇重点应用工程建设。

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

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

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

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

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六、创新治理方式  (二十四)引入市场机制。

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

鼓励地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2349.253,15.39, 0.66%)、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

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

  (二十五)推进网格管理。

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二十六)发挥社区作用。

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协商机制。

推动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促进居民自治管理。

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

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

  (二十七)动员公众参与。

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

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引导志愿者与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依法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

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十八)提高文明意识。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让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城市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

  七、完善保障机制  (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规。

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

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三十)保障经费投入。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

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

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强司法衔接。

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

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二)明确工作责任。

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

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先行试点,直辖市可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各省、自治区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

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

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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