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总结词
紧张忙碌之中, xx年渐行渐远。
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各部门的支持和办公室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作为离退休党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能以“为老同志营造温馨家园,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为工重点思路,以“注重学习、构建和谐、加强服务、创新提升”为基础要求,较好地完成了离退休各项工作。
现进行个人总结如下 : 着力于提升自身的政治水准: 能够认真学习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着力于提升自身的政治水准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努力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离退休工作,以和谐为基本,健康为重点,规范为要求积极推进离退休各项工作;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廉洁自律,同时切实抓好部门的廉政建设,获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组织奖,个人获“读书思廉”一等奖。
着力于建设学习型离退休党组织: 能够带领离退休党委,结合老党员的特点,提出了建设离退休学习型党组织以“与时俱进保先进,科学养生保健康”为抓手,坚持做到一抓班子——离退休党委每月进行主题学习:一年来先后进行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什么”和“怎样学”、“世博与低碳”、 “谈两会精神”“xx届五中全会精神”、“老党员怎样进行创先争优”、“我国周边国际形势分析”等专题学习研讨,并参加了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交流并多篇获奖,在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的同时,促进、带动了各党支部的学习;二抓党员——坚持做到离退休党员每月进行组织生活,把建设学习型离退休党组织的措施落在实处,积极创建离退休“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提出“不忘我是共产党员”的离退休老党员承诺,并通过离退休党员的模范行为去教育、引导、影响子女、家人和身边的群众;三抓方法——重视离退休党员学习方式的实践创新,开展了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如时事政策报告会、培训班、参观学习等,用形象生动的图文开展老党员的学习报告会,传递党的声音,报告学校近况,展示工作的成效和设想,还穿插进行了世博介绍、老年保健知识讲座等,受到离退休老党员的欢迎。
此外,与校团委、学院、后勤总公司等联合开展了交流会、座谈会、书画展、文艺表演等多类师生共建活动,做青年学子思想教育的编外守护者。
今年,离退休党委获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着力于建设离退休老同志温馨之家: 能够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在活动
如何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同志说过:“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
”这一著名论断,阐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
不断加强并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后,注重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针对离退休干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卓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我县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基本情况我县有离退休干部1460人,组织关系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的离退休党员603人,其中离休党员26人、退休党员529人、提前离岗党员48人。
可以说,离退休干部队伍发展迅速,1982年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初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仅200人左右,现已过千人,翻了近7倍。
从年龄来看,离休干部基本上在八、九十岁之间,且多数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行动不便;同时,提前离岗干部的逐年增加,离退休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退休干部已成为主体,年龄结构日益年轻化。
从资历而言,有参加过革命战争、浴血奋战、迎来新中国诞生的老革命,有为长海各项事业、呕心沥血、作出很大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从离退休时间上看,有的离开工作岗位已达二三十年,有的仅二、三个月。
老党员居住也很分散,居住在县镇区的有401人,居住在大连市区的有196人,居住在外省市的有6人。
二、当前我县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老干部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同时,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了出现了老办法不灵、新办法难寻、软办法不行,硬办法难用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老干部工作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从当初的落实政治待遇、落实生活待遇、发挥作用三项基本任务,现已向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广度和深度扩展;二是老干部工作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不平衡现象,存在着离休干部工作与退休干部工作的不平衡,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缺乏统一的规范;四是部分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的领导对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不够重视,总认为抓老干部工作就是逢年过节慰问一下,平时不够关心,忽视了离退休干部了解政治、渴望交流等精神上的需求;五是部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不具体,往往是搞抽象理论多,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少,对老干部缺乏吸引力;六是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不活,有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往往只是简单地把老干部组织起来学文件、听报告、收党费、过组织生活,方法教条单一,不能针对新时期老干部的新特点采取新方法;七是全县老干部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着政策理论水平不高、观念陈旧,思想不够解放等问题,导致对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理解不深,解释不透,对老干部提出的各种问题没有说服力,因而在老干部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不够、深度不够、效果不佳。
三、适应新形势,拓展新途径,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实践,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问题之中。
要以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为载体,根据离退休干部思想实际,抓住他们关心的工资待遇、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等问题,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此,须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通过组织座谈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日,让老同志畅所欲言地倾诉自己的心声,反映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热情接待来访的离退休人员,通过设立意见箱、主任接待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跟踪落实;三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对患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及时慰问,每逢重大节日,由领导带队慰问老党员、老干部。
如近两年来,我县共为建国前老党员、身患重病和生活困难等老党员、离休干部及遗孀、县级退休干部送出慰问金及慰问品(折合)共计20万元左右。
同时,针对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干部,连续5年开展了“结对包户”亲老行活动,对老干部的思想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要加强党支部建设,选配好班子,充分发挥其在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扬声机和消音器作用。
如我县根据老党员居住地和原工作行业系统等情况合理设置了15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长海11个,大连4个)。
历次换届选举都坚持把担任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威信高、身体健康的老党员选任党支部书记。
其次,在选配支委上,要推选民主作风好、党性强、有奉献精神、表率作用好的老党员担任,使党支部始终保持有好的带头人和坚强团结的班子。
如我县每年两次采取支部工作交流会的形式,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业务培训活动,并采取走出去的培训活动方式,先后组织支委去大长山岛镇杨家村、哈仙岛和安波等地以休闲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活动。
2012年起,又分批次组织支委外出考察学习,拓宽了支委们的视野,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加强老干部思想教育阵地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要切合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实际,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体现适应多样化和层次化。
在实际中,我县努力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和老干部大学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又适合老同志兴趣和特点的组织活动和文体活动,如举办各种党课辅导讲座、大型报告会、公益讲座等。
2012年以来,先后举办了《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会3次,举办题为《与未成年人同学十八大》报告会1次,举办《为建设文明道德和谐社会而奋斗》大型公益讲座1次;组织老干部合唱团开展“红歌学练唱”活动,并参加过多次县举办的大型文化广场演出活动和2次全市老干部系统举办的红歌大合唱活动等;在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的墙面上开办学习园地,组织老同志撰写回忆文章,心得体会,诗歌等定期进行展示,还根据党员教育形势需要开设“作风建设年” 活动等专栏。
此外,以老干部大学书法小组的10名成员为骨干,2012年10月,组织参加了辽宁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2幅作品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今年3月,又组织参加了省纪委开展的“万众书廉”活动。
通过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营造了创建部门新文化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离退休干部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把握新时期老干部的精神需求,积极搭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要将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灵活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搭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如结合外出参观,组织离退休干部多和社会接触,开阔他们的视野,使老同志亲眼目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走向富裕的事实。
如我县定期组织老干部考察县内经济发展情况,每年春季组织县镇区老干部开展“老长海看新长海”活动。
各支部也改变党课形式,“七一”期间,组织老党员乘坐公交车参观长山大桥在建工程等。
同时,组织退休干部外出疗养观光,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五)把“老有所为”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在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引导工作。
在发挥作用的主体上,注意向退休干部转移;在发挥作用的领域上,注意向社会领域特别是向构建和谐社会、关心教育下一代方面转移,切实把离退休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使其成为理解支持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的积极力量。
要组织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维护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组织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内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在政治学习上创先争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创先争优,在关心教育下一代上创先争优。
要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热心公益事业,争当“家庭关系好、邻里和谐”的表率,尽心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作政府工作的监督员和参谋员。
目前,我县有400余名老同志加入了关工志愿者队伍,有6名老同志组成了县老干部报告团,深入中小学校和社区为学生及家长作报告,其中有2人授聘为大连市委讲师团主讲人,在“学党史讲故事”活动中为上千名离退休党员干部和4所中小学校的近2000名师生作党史报告。
2012年,我县开展了“夕阳群星献礼”十八大活动,在离退休党员干部中开展“夕阳之星”评比活动,共评选出16名“夕阳增辉之星”、“夕阳文明之星”、“夕阳理论学习之星”和“夕阳文体之星”。
(六)全面提升老干部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老干部工作者是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
老干部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为此,老干部工作者必须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好三个环节:一是经常深入老干部中进行调研,带着深厚的感情,了解老干部的冷暖,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老干部的家庭;二是耐心疏导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开展“做老干部贴心人”等活动;三是坚持“四心”(“孝心、爱心、耐心、安心”)标准,从老干部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发,将热情服务、耐心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要做锦上添花的工作,更要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使老干部从切身利益的落实中领悟到深刻的道理。
总之,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子,推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
怎样发挥退休老师的作用
特殊的捐赠子彬昌下午3点刚过,门厅接待捐款的刘云杰老师告诉我:“王镜师傅又来了
”在场的人心里都一阵高兴,我撂下手头工作赶忙走到前厅:“大冷的天,这么远您怎么来了
”我问。
他迎过来,右手拿着200块钱一扬:“这不,我把这钱捐了。
”王镜——就是那位住在北京黄杉木店周转房、捡破烂向希望工程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捐款万元的退休老工人。
今天出现在我眼前的王镜老人,无论从脸色上,还是穿着上,都和以往来时大不一样了:他的脸黑中透出红润,而且胖了;身穿黑色棉外套、土黄色新工作罩裤,足下一双黑色包头胶底棉鞋,显得干净利落。
我请老人坐下,没等我问寒问暖,他就满脸堆笑地说:“这不,人家知道我困难,给我寄来200块钱,好人哪
我怎么能要人家的钱呢
”我接过话茬:“你节衣缩食,捡破烂把1...
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给两篇参考一下进入2011年以来,在公司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基层分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文化公司工会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强化自身建设,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调动职工的聪明才智,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全面落实依靠方针,组织引导职工积极开展“建功在企业、和谐促发展”主题活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公司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本年度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文化公司工会以《监督之窗》为载体,深入学习“xxxx”重要思想、和与企业管理息息相关的各种知识,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快工会干部理论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提高工会干部综合素质。
二、参与企业经济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更多公会工作总结zongjiewang.com\\\/news\\\/gonghuigongzuozongjie\\\/文化公司工会积极参与各项经济工作,围绕稳定与发展,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使广大职工明白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树立危机意识、竞争意识,转变工作态度,激发职工的聪明才智,为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寻找对策,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使集团更好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广纳良言,为企业发展征集好建议、好点子,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做好工会工作计划,发展新会员,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我们在工作中深深地体会到,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必须培育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精的员工队伍,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组织企业工会,2011年上半年,文化分会共吸纳新入会会员22 人,为集团工会输送了一批新鲜血液。
依靠工会组织的特殊作用,为企业的稳步、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劳动竞赛,为完成企业任务建功立业。
文化公司工会围绕着“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教导员工树立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围绕着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中心思想,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黑板报、通信报道等形式及时表扬竞赛中的好人好事,在公司上下掀起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劳动竞赛热潮。
部分同志利用年休假时间学习,苦练基本功。
通过一系列的竞赛活动,员工的业务知识熟悉程度和业务操作能力大大增强,窗口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得到明显改善,业务发展日新月异。
五、落实“关心”二字,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增强企业凝聚力。
公司工会干部以关心员工生活,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为已任,工会委员把关心做到“家”,利用节假日及晚上的时间,和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谈心,认真了解员工家庭的生活、工作状况,努力为员工排忧解难。
“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的节日慰问工作,降温费的及时发放,将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心坎。
这些工作既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又维护了员工的具体利益。
六、响应集团号召,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我们集团历来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倡导者,支持者,文化分会自然不甘落后。
我们分会员工知道矿业农庄要建职工书屋的消息,为书屋捐献一批图书,为急需知识的人群送去了甘泉。
我们工会还参加了“爱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2400余元,对社会慈善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今年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搞好2011年的工会工作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积极配合上级工会组织,做好工会工作总结报告,配合企业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抓紧抓实职工的现代化管理,开展理论、技术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FS:PAGE]素质,组织职工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知识的培训,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今年,我局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会,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全局员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全年制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各工会小组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协助党政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各方面发挥了工会的作用。
现将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积极强化学习机制,提高了全局职工素质。
工会积极协助局党组,从强化学习、廉洁自律、做好服务入手,本着“外树形象,内求质量”的宗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确立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理念。
一是坚持定期政治学习。
坚持每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组织职工集中收看了《xx大会议召开精神》、《抗震救灾英模报告》、《城市营销相关的新闻报道》《反腐败警示录》等电教片,引导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
深入开展“勤业、敬业、创业”为主题的三业教育活动和“以全心服务、树全新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
使全体员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了不进则退的竞争意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自我加压。
三是参加各项业务培训。
今年我局参加培训单位有产权业务、交易业务、测绘业务、白蚁业务、档案业务培训,提高了服务本领和技能。
增强本领,掌握政策,熟悉市场规则,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市场经济知识指导工作的水平。
四是加强法制学习。
先后组织了局上办理产权、交易管理人员进行新《物权法》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和行政执法讲座,并参加《物权法》知识测试。
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心全意推进我区房管工作的发展意识、积极推进本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真心诚意为人民造福的服务意识、强化维护房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
二、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把工会建成温暖的职工之家。
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在工作上压担子,更要在生活上关心职工,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职工之家。
今年,我们着重加强对特困职工生产、生活的了解,随时掌握他们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关键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0月份,组织全局职工进行体检,使他们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凡单位职工遇有病丧产假,工会都组织人员前去慰问,把单位的关心送到每位职工的心坎上,真挚的关怀为广大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把单位事当作自己事,今年我局工会看望生病职工11人次,看望生故老人家庭3家,共计开资3980元。
对单位的困难职工发放了慰问金3600元。
春节期间,工会牵头、局领导参加对离、退休老职工召开“迎春畅谈会”,送去了局党组及工会对老职工的关爱。
三、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为了让职工的业余生活既丰富多彩,又高雅不俗,局工会多次配合区上组织开展了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积极参加区妇联开展“中国妇女风采大展示”活动。
这项活动大大体现出我局当代妇女的精神风貌,并获得二等奖和组织奖。
五一劳动节我们支持上级工会工作,组织100人参加了“学先进、展风采、促和谐”大型文艺演唱活动,此活动受到了区总工会的好评。
我们为“迎奥运、促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区体育运动项目的活动,今年,我局自己组织开展了“迎奥运、贺新春”职工拨河比赛,通过活动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职工的凝聚力,充分展现了房管职工的风采和智慧。
二是突出节日主题[FS:PAGE]活动。
“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历来是妇女工作的重头戏。
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局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三八红旗手的争创”活动,这项活动是由各工会小组开展,动员我局广大女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大干快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以贡献求地位。
从德、才、休养等方面参与评选,最终评选出一名优秀妇女代表报送到区妇联,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真情帮扶,切实推动了扶贫帮困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工会全面参与帮扶结对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帮扶”号召,切实落实区对我局的扶贫帮困计划。
一是做好扶贫村的对口帮扶。
按照缺什么帮什么的原则,确定了对净乐村的帮扶重点项目,本着真心帮,实意扶的原则,全年共投入资金.20万元,帮助该村两年来实现建成生猪存栏500头的养殖小区两个,新增生猪存栏50头的三级农户达12户。
产业结构调整、为家民增收了一条致富的道路。
真正把帮扶项目落到实处,增强净乐村的造血功能。
二是做好了区计划生育“三结合”特困户的帮扶结对工作。
新增五户帮扶户,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少儿住院互助金,基地建设费用,共计5600元。
积极带动特困户走共同发展的号召,把创争双文明单位与扶贫帮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扶贫帮困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全年目标工作中,全年顺利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结对帮扶任务。
五、搞好共建, 向灾区同胞献爱心。
今年工会配合区红十字会组织局职工积极响应号召开展献血活动,共有11名职工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八一建军节”期间,工会和行政共同组织开展了拥军慰问活动。
11月,局工会、团支部共同和部队开展老兵退役联欢活动,增强了友好的军民关系。
总之,我局工会在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发扬优良传统,为职工服务,为房管事业的发展服务,很好地发挥了桥梁作用。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做好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及物权发的心得与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
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
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
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
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
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
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
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
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
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
“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
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
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
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
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
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
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
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
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
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
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
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
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谈xxxx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
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
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
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
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
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
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
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
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
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
不可以。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
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
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
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
有总则,有分则。
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
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
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
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
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
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
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
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
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
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
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
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
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
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
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
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
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