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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18-01-07 06:34

如何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沟通水平

(一)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政法机关应健全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和渠道,为新闻记者深入、真实的采访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新闻稿件和素材。

通过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重大涉法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主动宣传舆论引导,从而牢牢掌握主动权,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的动向。

政法机关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法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查办的重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先进典型;与政法机关有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政法机关举办的重大活动;对有关报道及舆情的回应等。

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减少流言和谣言传播及其负面影响,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及时的信息发布和有效的媒体管理,也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危机处理中争取到广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

(二)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在新时期,政法机关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危机,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不断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牢牢把握政法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具体策略有:(1)强化政法机关自身建设,从根源上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这是根本。

网络时代带给政法机关的,是无孔不入的监督,只有严格执法,让群众满意,才不会产生舆情危机。

(2)增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舆情意识,树立正确的舆情观念。

长期以来,在部分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中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与媒体打交道是宣传部门的事,与己无关。

对一些突发事件反应迟缓、被动应付、危机公关意识缺位。

由此,往往造成恶性循环,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

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

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

先上网,后见报。

先简报,后详报。

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

(3)高度重视互联网等传媒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危机评估分析、预警报告机制,切实加强网上舆情的控制。

敏锐发现和整理有关的舆情信息,正确甄别筛选。

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开展动态跟踪,科学分析研,尽可能全面客观地揭示舆情的状况和走向,形成定期分析制度。

定期对舆情动态做出阶段性的分析评估,对形势进行适当的研判。

(4)网络评论员队伍的组建与舆论引导。

网上凡是政法系统的负面信息,网民几乎千篇一律“吐口水”,但是很多时候事实真相并非如此。

在这种情况下,网评员的介入就显得非常必要。

网评员通过法言法语、客观评述和劝解,化解网上极端信息,对于平息网络舆情危机是极为重要的。

组建网评员队伍并有组织地对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已经成为一种现实需要。

(三)通过政法宣传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强监督。

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就是要把司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增强透明度,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

这些工作都需要加强宣传,通过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当前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法机关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正执法所付出的艰苦努力;通过宣传努力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通过宣传将政法工作和各项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要良好的引导社会舆论,需要通过政法宣传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干警的言行,鼓舞队伍的士气。

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宣传,进一步统一广大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执法公正。

同时要加大对政法干警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干警的各项素质,建设一支学习型的政法队伍,满足时代的新要求。

还要加大对政法宣传工作的投入,把宣传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基本的宣传阵地和必备的宣传装备。

政法干警如何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总结

(一)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二)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三)通过政法宣传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如何引导社会舆论 加强政法宣传工作

嗯,我觉得,你加强法律宣传就行了

如何提升新媒体时代政法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能力的调研报告

第,主发声,掌握舆情应技巧信息爆炸代,网络舆情鱼龙混杂,面些重事件,新闻媒体要主发声,积极应民众关热点问题,并掌握舆论危机应技巧,握舆论引导节奏报道新闻,媒体要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用事实说,关注新闻事件核价值;要抓住社公众关注点聚焦点,设置受众兴趣议题于社焦点问题,新闻媒体切忌视见、充耳闻,要积极介入引导新闻事件,避免现失语缺位情况

如何为政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论舆论宣传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其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广播电视作为思想宣传战线的主力军,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宣传有着特殊的功能。

我们应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给予高度重视,突出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正确、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具体来讲,正确的思想舆论宣传与构建社会和谐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广播电视是国家重要的舆论阵地,我们在宣传报道中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导向就是指运用各种新闻形式和手段,把握和控制好舆论的宣传方向,并努力将其引导到符合党的纲领、路线、方针上来,引导到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上来。

在宣传报道中我们应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正确的导向放在首位,凡事都从全局考虑,要反映大事、大情、大理,那么,我们怎样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呢

首先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

我们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主导思想,处理好重点宣传和舆论导向的关系,使宣传思想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当前,我们必须客观地分析我国社会当前的形势,和谐的方面固然是社会的主旋律,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和谐的地方,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因此,我们在舆论引导中应避免出现两种极端:一是片面夸大宣传,认为我们社会根本不存在不和谐的地方,忽视社会阴暗面的报道;二是无限夸大报道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方面,比如腐败严重,司法不公、两极分化严重等等,容易导致人心低落,认为社会严重不公,带来消极影响。

其次新闻报道要始终以事实为依据。

广播电视不同于其他媒体,当某一事件发生时,我们可以及时介入,迅速地通过画面、声音等新闻报道手段来表述和形成对事件本身的看法,从而组织和引导舆论。

特别是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要及时发表评论,亮明立场,引导社会舆论,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这是广播电视媒体所具有的优势。

如在2003年“非典”期间,山西省作为当时的主要疫情区,社会上一片恐慌,人们哪儿也不敢去,不敢上班、上学、逛商场,去医院。

有的人甚至生病了也不敢去医院看病,生怕普通感冒被传染为“非典”。

这时,太原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太原新闻》、《新闻快车》等品牌栏目及时跟进,许多记者身穿防护服走进病区采访,请专家谈“非典”的防护常识、治疗知识等,并每天在固定的栏目中公布各大医院收治的患者人数以及治疗情况。

节目播出以后,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强烈的反响,不仅打消了人们对“非典”的恐慌、惧怕心理、增强了人们对抗击非典的信心,同时也正确地引导了社会舆论。

实践证明,越是形势严峻、群众产生疑虑的时刻,越是需要新闻媒体以准确的判断力分辨事件的真相,及时正确地宣传并引导舆论。

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必须以超前的思维,大胆的谋略,主动出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新闻策划与报道能力,积极稳妥地引导社会舆论,缓解重大突发性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强烈冲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二、构建和谐社会,新闻媒体应切实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责任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舆论,而舆论的和谐则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舆论和谐的程度也反映和影响着社会和谐的程度。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生活、群众情绪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作为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重要标志,舆论监督一方面是反映人民的意愿,监督政府的施政活动;另一方面,舆论监督也是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重要保障。

今天,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利益诉求的相继出现,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变化,都给舆论监督带来了许多新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舆论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显突出,做好舆论监督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舆论监督要坚持真实客观的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真实客观的舆论监督才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舆论监督报道一旦失实,其危害程度会远远大于一般的新闻报道,它不仅会损害媒体的声誉,甚至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舆论监督真实客观,体现在监督者应该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出以公心,不偏不倚不私,秉持公理,主持公道,不把个人的情绪好恶和地区部门的利益观念带进报道中;体现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用真相说话,用证据说话,不道听途说,不添油加醋,不言过其实;体现在全面辩证客观地看问题,不把话说满,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不偏听偏信,不报道一面之词,不发表一己之见,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有说话的机会和权利;体现在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的现象,不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

其次,舆论监督要求实效,体现积极向上的主旋律。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先决条件。

我们实施舆论监督,必须为大局服务,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舆论监督不是简单的曝光、揭丑,重在建设和指导。

舆论监督要围绕改革、开放、稳定这个大局来进行;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目标来进行。

因此,我们要选择涉及全局性的、对改进工作有着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舆论监督,而不是为了“猎奇”与“出奇”。

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舆论监督绝不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把握好宣传的分寸、力度、口径、时机,不图一时之快;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批评报道为辅,加大舆论监督反馈报道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稳定群众的情绪,推动工作的改进。

舆论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激发人们的活力与信心。

因此舆论监督,重在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矛盾,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向积极方面引导。

在许多成功、有效的舆论监督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曝光着的许多阴暗面的背后,主旋律却是积极的、向上的,通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营造“人心顺、士气高、干劲足”的精神氛围,这是舆论监督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三,舆论监督要掌握好“度”。

古人曾说过“过犹无不及”,这就说明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的问题,舆论宣传也一样。

现如今,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范畴,只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我们的舆论监督应本着既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又不要产生太大的社会影响的原则。

对一个问题是否该曝光、曝光到什么程度、什么范围,都应作到心中有数。

总之,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应客观、真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新趋势,不熟视无睹、不主观武断、不推波助澜。

在掌握新规律的基础上,力求舆论监督的方向更准确,把握更适度、更科学,只有这样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下使舆论监督水平不断提升,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担负起传媒应尽的责任。

三、构建和谐社会,舆论监督应实现新闻正义 我国的新闻传媒有舆论监督的传统,并在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揭露社会弊端、纯洁党的干部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近几年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我党对媒体监督的支持,大大提升了媒体在人民群众中的美誉度。

一项调查显示:“64.1%的被访者表示,‘当看到社会上的不平事’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有24.3%的被访者‘在生活中遇到依靠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

事实上,许多社会不良现象就是通过新闻曝光才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比如“西安宝马彩票案”被媒体披露后,使即开型彩票在全国叫停。

一些私挖乱采、制假贩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的“始作俑者”,往往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记者来曝光”,媒体一曝光,他们就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这说明舆论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媒体记者已成为公众心目中社会正义、公平的化身。

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是实现新闻正义的最本质手段,但是如何正确地进行舆论监督,实现新闻正义呢? 首先是舆论监督的稿件必须符合事实,揭示事物真相,使信息没有阻碍地得以表达和流通。

一提到舆论监督,人们马上就会想到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今日说法》、人民日报的《人民论谈》等栏目,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栏目,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栏目很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监督作用,而且他们都无一例外地体现了新闻正义。

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曾播出了一期“断骨增高术,致残消费者”的节目,在广州打工的25岁女孩小梅,为了让自己长得高一点,在一家医院做所谓“断骨增高术”,结果双腿变成残疾,动一动就引起剧痛,晚上难以成眠,不仅“增高”梦想破灭了,而且还落下终身残疾。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卫生部早在2006年12月就曾经下发紧急通知,明确指出“断骨增高术”只能用于残疾矫正,并且只能在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实施,严禁用于美容项目。

节目一经播出,社会反映十分强烈,相关部门也及时跟进,责令该医院向受害者致歉,退还钱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记者不忘告诫还想做这种“断骨增高手术”的消费者:人的身高是和遗传、体内的激素水平,还有营养状况等因素有直接的关系。

目前,国家批准开展的美容手术并没有增高术这一项,而且目前也没有一种药物或者保健食品被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确实具有增高的功效,对于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名目繁多的增高美容项目和产品,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对待。

通过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不仅让大家了解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及真相,而且增加了公众对社会正义与良知的信心。

其二是要让被监督对象说话,使各方接近媒介的权利平等。

媒体是社会的公器,被赋予了实现新闻正义的职责,而它并不具有法律和道德审判的功能,只是通过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公民平等地接近媒体来实现。

因此新闻从业者应该具备很强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知识,明确自己在从事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与采访报道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

舆论监督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它不可能代替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更不能代替党和政府。

记者要做的只是敏锐地发现、忠实地报道事实,尽职尽责地代表受众采访发问,并且要让被监督者及时地回答受众欲知的问题。

由此可见,新闻正义是通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前提条件。

我们在开展舆论监督尤其是进行批评报道的时候,应该特别慎重,应该遵循与人为善的原则。

监督的初衷应该是善意的,监督的态度应该是公允的,监督的效果应该是积极的。

我们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促使被监督者改进工作,改正错误,让更多的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给人以“梯子”,给人留下改正的机会,让社会公众看到舆论监督的正面效果,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体现在报道方法上是摆事实讲道理,不用过激言词,不扣帽子、不打棍子。

四、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典型,使舆论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闻宣传工作对社会大众心灵的影响是深刻而又普遍的,因此,广播电视要在舆论宣传上协助政府树立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突出强化“社会和谐”这一主题,使其成为社会思想的主旋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播电视强化主导性舆论,通常就是采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方法。

因为先进典型是各个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他们站在时代的潮头,代表着时代发展的方向,是时代精神的标志。

在当代中国新闻传播发展史上,有关先进典型的报道,影响了一代乃至几代人的价值标准和人生选择。

像众所周知的新闻名篇《共产党员刘胡兰慷慨就义》、《优秀共产党员董存瑞舍身炸毁敌坚固碉堡》、《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黄继光》、《谁是最可爱的人》、《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伟大的战士——雷锋》、《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

还有改革开放新时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孔繁森、徐虎、李素丽、吴天祥、李国安、牛玉儒、任长霞等等,这些优秀人物的影响力远远超越了时代,人们常常被这些人物身上所散发出的博大的胸襟、执着的信念、坚韧的意志、崇高的信仰、忘我的大无畏牺牲精神所折服。

其实,我们的时代并不缺少偶像和英雄,重要的是我们推崇的是什么样的偶像和英雄,中央电视台的《感动中国》给社会做了一个良好而清晰的示范。

该栏目作为中央电视台倾力打造的一个精神品牌栏目,已经连续举办五年,它以评选出当年度具有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人物为主打内容,以人物典型报道为基础,通过评选“感动人物”的方式,起到了“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的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作用。

《感动中国》播出几年间,共向全国观众推出了四十多位人物,其中有徐本禹、高耀洁、田世国、丛飞、王顺友等来自民间的杰出人士,有成龙、濮存昕、刘翔、姚明等光彩耀人的明星,也有钟南山、袁隆平、桂希恩、黄伯云这样的睿智学者,每个人物身上都有一种让观众感到心灵震撼的精神力量。

很多观众是含着眼泪看完节目的,他们说“《感动中国》是一部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的经典之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长春对该节目给予了充分肯定:《感动中国》令人十分感动,十个年度人物选得好,看了给人以力量,给人以鼓舞。

这个节目再一次证明,主旋律的节目,是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的。

先进典型身上所显示的时代精神和风采,所体现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见贤思齐”的示范作用。

综上所述:正确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不仅是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加大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用大局观念去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着力改进舆论监督工作,坚持建设性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确保事实的准确,确保与人为善的态度,确保舆论监督报道的适度、适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实现群众利益;同时要强化主导性舆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使他们的价值标准和人生选择影响社会公众,激励后来人沿着他们的足迹去奋斗、去探索。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配合政府解决好社会问题,达到社会稳定、和谐的崇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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