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讨论学习十七大提出的“五破五立”心得体会
建议去百度文库去查一查,拿上面有很多关于五破五立的文章,可以借鉴。
基本上照抄就可以了,设计到实际工作的就换成自己的实际情况
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解放思想要做到五有
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解放思想要做到“五有”一要“有胆”。
现实中多数人不敢解放,有“怕”的思想,怕出毛病、怕犯错误、怕上级责怪、怕同级嘲笑、怕下级疑惑,归结到一点,就是顾忌个人的名利得失。
有胆就是有胆量、有勇气,是解放思想的先决条件和必然要求。
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就是要求我们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改变因循守旧、不接受新事物的精神状态。
解放思想的过程,必然会和人们头脑中固有的观念发生冲突,常常会遇到安于现状的习惯性思维方式和脱离实际的种种主观偏见的抑制或干扰,需要不断地排除阻力,克服干扰,彻底打破一切僵化的教条主义约束,破除一切陈习陋俗,使认识跟上变化了的实际,一步步地向绝对真理逼近,以更加科学的思维、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科学的举措攻坚破难。
解放思想的胆量和勇气从立场上说,来自于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解放思想是精神上和实践上的一种探索,往往会带来失败和挫折,这些失败和挫折还不容易得到宽容,容易受到打击和排挤,甚至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解放思想有风险,甚至有可能引火烧身。
领导干部能否解放思想,取决于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
只有抛弃私心杂念,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心得
根据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药品稽查工作实现新跨越,促进思想大解放和经济社会大发展,现将我的学习情况汇报如下:通过这次学习活动的总体要求和达到的目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强市名城,我们怎么办”为主题,紧紧围绕落实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围绕药品稽查工作新的任务目标,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标准、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形成加快建设强市名城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重点解决好思想观念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破“满”,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
“满”即固步自封、小成自满。
稽查大队的整体工作与先进地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发展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们必须反骄破满,切实增强优患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强稽查、促创新,推进聊城稽查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二是破“旧”,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
“旧”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敢于突破旧框框的束缚,重新审视过去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探求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思路,在不断创新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破“浮”,进一步强化实干意识。
“浮”即工作漂浮、不抓落实。
要克服思想浮躁、工作飘浮,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四是破“难”,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
“难”即畏难发愁、思想困惑。
我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意识、机遇意识。
要充分发挥主动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不断拼搏中开创新局面。
五是破“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
“小”即思想狭隘、目光短小。
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努力达到以下目标:1、观念上要有新飞跃。
通过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使我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了科学发展观,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思想上要有新突破。
通过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使我提高了各项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整体工作大提高的局面。
3、作风上要有新改进。
通过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使我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基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脚踏实地抓落实,不达目标不罢休,把各项工作做到位。
4、环境上要有新改善。
通过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使我从大局工作上出发,自觉地摆正了利益关系,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难事、做好事,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5、工作上要有新局面。
通过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使我能理清工作思路,强化了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标准,争做一流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稽查队 梁宝河
关于大学生如何深刻认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心得体会
大学生首先要知道百年大变局的具体内容,理解其中的前因后果,然后探讨自己的感想。
读书心得体会(关于解放军精神)
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核心、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我也在找,我到处搜都搜不到,太痛苦了
帮帮忙呀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约束军人行为的准绳,通过 “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们更快的实现从一个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何谈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新同志来说。
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回答者: 124.31.104.* 2010-6-2 11:12 痛苦寻觅中…… 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这句话说给谁听的,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的税金不为人民的安全护航,要你又有何用,我还不如花钱请保镖,你可能觉得有委屈,但比起那些平民百姓又算什么么,你起马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平民怎么办,一方面花钱买安全买不到,花钱请的保安——“人民警察”还处处为难咱,“为难”一词已经很客气了……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如何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新形象
新时期,在人民群众面前呈现良好的公安形象,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形象深入人心,是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必须努力塑造人民群众信得过、业务本领过得硬、社会公信力叫得响的警察形象,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的警民关系。
塑造亲民爱民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爱戴的警队。
一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力量和源泉。
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公安工作才能更牢固。
努力做到“三懂四会”,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
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增进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和感情。
二要建立健全警察公共关系机构,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从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到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再到丰富多彩的活动,可以说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向公众展示警察形象,从而赢得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塑造素质过硬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放心的警队。
一要加强政治建警。
要培育警察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这是人民警察与西方警察和普通职业的根本区别。
我们必须用共同的理想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教育民警当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要建立大教育、大培训的格局。
公安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我们的民警有很强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体能素质、科技素养、人文素养。
三要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
随着社会体制的变革,公安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治安形势,但队伍能力不强、警力不足是普遍问题,在人员结构和警力不可能有大幅改变、增加的情况下,紧紧抓住公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操作使用科技装备的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
塑造公正廉明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拥护的警队。
一要养成廉洁从警的职业操守。
公生明,廉生威,公安的形象,出自于我们纪律严明、公正廉洁。
民警大多拥有执法权,执法执勤活动分散、接触社会阴暗面多,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廉洁刻在每个民警的心中,使“从警一日清廉终生”化为全警的自觉行动。
二要完善各项执法制度。
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各项执法制度对执法活动的有效规范和约束。
要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证据标准以及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
三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
各部门、各警种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面临复杂情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
要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语言和动作,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
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塑造敢于作为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满意的警队。
人民警察必须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向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及时整治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让人们实实在在体会到安全就在身边。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集中优势兵力,把斗争锋芒直指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要有不怕把小案办成大案的气魄,也要有把大案办成铁案的能力。
塑造与时俱进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信赖的警队。
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既给公安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公安队伍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考验。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形势的变化,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树立起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办法,着力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题和瓶颈,我们才能完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才能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良好的公安形象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必须不断加大投入和努力塑造,必须成为每名民警和公安机关的自觉行动。
努力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塑造成一个与人民群众期望相统一、与党委政府要求相一致、一个与时代发展相协调的形象,为完成好新时期党与人民交给的公安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