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冈山精神作文300字
我听说了毒品并且光荣的成为了禁毒志愿者服务队的一员,我感到很荣幸。
毒品无情,它破坏人的正常生理机能催残人的生命,搞的吸读者家破人亡,倾家当产,众叛亲离,走上不归路,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君子,一时的快乐带来千古的悔恨,当我在强制戒毒所看到戒读者他们的年龄时我震撼了,最小的8岁,最大的还补足0岁,花一样的年龄,正处于人生最高峰的时候,却在戒毒所里度过,是什么导致人民走上这条路
主要是好奇心趋势吧,青少年就是这样的莽撞,梭鱼肚皮就趁机而入,殊不知毒品害人又害己。
以为年过半旬的老人提到他那双吸毒的儿女是就老泪纵横,但亲情没有使他放弃他的孩子,对内无情但人有情。
当我在戒毒所参观时,我便知道人间还有真情,还有爱,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市政府投资了2000万兴建了强戒楼和自戒楼,而且内部环境优美,绿荫环抱,令人心旷神怡,戒毒者可以凝神去燥,安心戒毒。
当我走到他们居住的地方时,我感到有总家的感觉,以为里面有电视机,热水器,卫生间,完全按照宾馆的标准设计,而且8人一间,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方便,戒毒更加轻松、舒适,还有专门病房和治疗室,高科技的设备让戒读者减轻脱隐期的痛苦,更可贵的是,为了让患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清毒害,戒除毒隐,回报社会,开设了阅览室,这种坚持人性化管理的方式让我懂得了社会对他们的关爱饿对他们的信心。
他们的业余生活也是丰富多采的,经常组织比赛,如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
一位戒读者 说“因一次冲动我染上了毒隐,但是社会没有放弃我,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回好好表现,争取早日脱离毒隐》”不错,冰冷的铁栏禁锢者他们,但我相信这么多人关字着他们,他们一定会重新回到我们正常人的生活,因为毒品无情人有情
哪天天气很冷,但我们的新很温暖,因为有情,因为有爱。
我们青年志愿者回肩负宣传“关爱生命,拒绝毒品”的使命,让更多的人享受世界的精彩
参观监狱观后感300字
“无视法律的人,必将毁于法律”,这是参观沙洋陈家山监狱第一眼看到的警示牌,印象特别深刻。
7月5日,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与单位同事一同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监狱选派了两名因职务犯罪的典型人物现身说法,介绍他们当初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坎坷的经历,令我震惊,让我惋惜,犯罪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
两名犯罪人员,他们都是国家干部,都很年轻,曾有较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党和人民对他们赋予了崇高的荣誉和信任,但贪婪、不知足使得他们终究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放松了警惕和思想改造,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航道。
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此大的反差,令人深思。
其实,生活很简单,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吃穿不愁足矣,何必挖空心思去追逐那些本不该属于的东西呢?人贵在知足,知足者乐!知足者,才能常修为政之德;知足者,才能常思贪欲之害;知足者,才能常怀律己之心。
学习井冈山精神,写对井冈山精神感受论文
井冈山学习心得体会XX年X月,我有幸参加了公司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处级后备领导干部培训班,并于X月XX日~X月XX日到位于井冈山的江西干部学院进行学习。
现将我在井冈山学习期间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学习期间,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通过组建团队、破冰、红歌会、军训等活动,增进了师生之间、学员之间的团结和友爱。
江西干部学院组织我们到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大井同志旧居、荆竹山雷打石、黄洋界哨口、小井红军医院、小井红军烈士墓、曾志同志墓等地点进行了现场教学。
在体验式教学中,我们重走了当年朱毛红军挑粮小道,我们沿着当年红军行军路线穿越河谷、山林、救护伤员、举行了誓师大会等。
我们还听了感人肺腑的红色故事会,追忆了前辈的人生坐标,参观了茨坪同志旧居,观看了井冈山革命斗争全景画,接受了大型革命斗争实景演出《井冈山》的情景教学,听取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等专题讲座,参与了主题为井冈山精神代代相传的互动课堂。
通过上述学习和活动,我们踏着先辈的足迹,回顾党的历史,缅怀英雄烈士,切实感受到了我党建业初期的艰难,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现在井冈山地区和整个中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国家的强大、民族的富强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艰苦创业和正确领导,因此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共产主义信念。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于1927年在井冈山亲手开创了中国革命第一个农村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井冈山因此被载入中国革命的光辉史册。
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石。
登上井冈山,心中的那种悲壮与神圣的情感油然而生,我们参观了老一辈革命家在井冈山地区战斗、生活过的遗址遗迹,重新回顾了那一段前赴后继、艰苦斗争的光荣历程,我仿佛回到了过去那段血与火的峥嵘岁月,在参观过程中,我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受到震撼,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革命道路,实现了中国革命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井冈山的斗争,代表着中国革命的正确方向。
井冈山革命斗争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摇篮,在井冈山红色根据地,党的领导在这里得到加强,中国革命从这里走向胜利。
井冈山时期是我党我军创业的艰难阶段,条件艰苦,生活物资极为短缺,人员武器严重不足,加之敌人的严密封锁和多次围剿,使得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
但是,在党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坚定的红军战士保持高度的团结与旺盛的革命斗志,团结广大群众,以惊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自力更生,百折不挠,英勇奋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建立了第一个红色革命根据地,开创了中国革命新的篇章。
一九二七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白色恐怖笼罩全国。
在湘赣秋收起义失利的情况下,毅然率领起义部队向反动统治薄弱的农村进军,把党的工作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在这里,无数革命先辈为革命胜利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不惜抛头颅、撒热血,粉碎了敌人一次又一次围剿,壮大了革命队伍。
在井冈山的伟大斗争中, 我们党形成了“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为中国革命播撒了燎原火种,成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井冈山上你会明白,生与死不过是生命的不同存在方式,将自已融入到祖国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就会获得永生。
井冈山精神教育和鼓舞了几代共产党人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祖国富强而前仆后继,流血牺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从而彻底改变了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革命先辈们所培育的红色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是激励中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力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竭动力。
在今天,我们更应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红色精神和他们敢于开拓创新的勇气。
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过程中,我们应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与时俱进,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革命精神、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同志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我读完讲话全文后深受启发和震撼,加上这次在井冈山学习,听取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等专题讲座,使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心灵受到了洗礼,更加坚定不移地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
通过在井冈山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共产党人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解放与发展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科学。
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最科学、最完整、最严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和政治信仰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树立和坚持明确的理想信念。
我们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就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指导下把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确立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为之不懈奋斗的坚定信念。
在血与火的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革命先烈在生死考验面前所以能够赴汤蹈火、视死如归,就是因为他们有坚贞不渝的崇高的理想信念。
通过井冈山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这句话的含义。
同志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本质要求。
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我们共产党人掌权用权,最重要的是要出于公心,做到公正处事、公道用人,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不拉帮结派,严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政策办事。
党组织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给我们提供为人民服务的大舞台,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一定要珍惜使命、不负重托,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尽心尽力干好工作。
通过井冈山学习,我体会到了革命先烈们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听到了革命后代们不为名利所动的感人故事,使我摒弃了注重“个人名利”、“个人奋斗”等狭隘的事业观。
重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事业观,就是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一切个人的追求和价值都应当体现在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之中。
同志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不坚持科学发展,即使一时搞得轰轰烈烈,最终也干不出党和人民需要的事业来。
对待政绩,要坚持实践观点,把求真务实作为实现政绩的基本途径;要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
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很重要的是对人民群众要充满感情,对工作对事业要富于激情。
激情是一种可贵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品质,往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潜能。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满怀激情投入工作,把干事创业作为自己的天职,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求《东京审判》的观后感(1500——2000字)
给你两篇参考:1、观后感 不见了往日的城市的喧哗、没有了尔虞我诈,我怀着悲壮的心情看完了 本部电影法官出色的表现令在场的每一个同学赞叹不已。
其中的几个场景令我记忆由心。
“啪”的一声,梅法官毅然地发一个装满水的玻璃杯砸在地上,水花溅了一地,破碎的玻璃片分散在四周的角落里,永远也无法重合,这个举动震撼了在场的各国法官、也震惊了我们每一个观众,他用自己的决心表达了为中国人民讨回公道、非将战犯置于死地的决心。
试问今天,有多少人有这种勇气,智慧敢于和强大的外国势力抗衡。
各国的出场顺序本无关紧要,梅法官竟为此争论不休,甚至以辞去法官职务为代价,最终使外国法官妥协。
试问今天,已经有多少人能在国际场合为了这种所谓的“小事”和别人发生冲突,敢于站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曾智伟饰演的日本兵也很使我感动。
国家正处兵荒马乱之际——长岛原子弹事件刚使日本人民损失惨重,国家首领又被送上。
每一个日本青年都对外国势力充满了无限憎恨,而他,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已下跪、切腹、甚至大骂,杀死自己的兄弟,与另一个日本青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种明辨是非的精神在当今的社会中几乎销声匿迹。
爱国主义在各类教科书、媒体上已无数次反向,共鸣。
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我很迷茫。
记得小学去春游,同学看到路边一群说着似乎是日本话的孩子破口大骂,又记得在网上看到无数侮辱日本的帖子,感觉很悲哀。
试问,这就是爱国主义精神吗
我们生处和平年代的孩子,从未亲生体验过被别国人侮辱、残害的悲痛,上一代的是是非非似乎已离我们很遥远。
而今,我们怀着未赋新词强说愁的心情去指责外国那些对过去发生的事同样很迷茫的新生代,倘若我们是他们,会怎么想呢
怨怨相报何时了,上代的恩怨需要有一个了结,但决不是新生代的我们,我们不应生活在渗透仇恨的时代,我们应以健康向上的面貌来迎接每一天,这是国家所期望的。
相信看完这部影片,很多观众会重燃爱国之情,也相信很多观众也增加对日本人民的仇恨,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决不是影片所期望的结果。
爱国主义绝对不是无尽的仇恨,对他国的鄙视,而是要我们学习影片中法官在和外国势力交接中不卑不亢,坚决维护国家尊严,在关键时刻站起来,:““我不是斗士,我是法官,中国的法官
” 2、——国人必看。
为什么
冲着它的名字,想着它的内容,就足以让我、让很多国人涌现出一种莫名的愤恨和爱国的冲动。
就在前半个小时,我还在电影院里默默的体会着这部电影。
现在,在刚回到家的第一时间,我没有做任何事,只是打开电脑,开始记录我的感受和思考。
这是值得留下的记忆。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让我比较失望的作品。
在看片花的时候,几个主角义愤和激情的演说辞让我对它非常的期盼。
然而,在亲身坐在电影院中用心感受的时候,整个过程却只有一种木漂于水的轻浮感。
明知道这些历史足以让人的心感到压抑和刺痛,但是这些历史的负重却堵塞在咽喉处,缺少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力量,让这些负重瞬间超重,或者甚至可以慢慢沉淀——然而,没有整个过程中,感受不到、侵略主义以及其伴随的杀戮、血腥给人带来的悲痛和憎恨,感受不到各国对历史事件激辩的碰撞和爆破,感受不到罪恶受到惩罚以及和平得以彰显的快感和激动。
总而言之,缺乏——震撼力。
影片是从中国法官梅汝?H的角度作为切入点,将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些节点作为重点,还穿插了中国记者和日本记者之间的恋情,某些日本人的觉悟,某些日本青年对战争的曲解、对中国的仇恨心态以及报复行为,日本老兵在战争后留下的阴影以及悔恨,日本女性在战争中响应国家号召被侮辱后的恐惧等等。
印象比较深的重点情节:一是庭审刚开始时梅汝?H对审判座次的据理力争;一是两醉酒日本人被美国司机开枪打死的情景;一是的作证;一是美国法官对的盘问,以及最后死硬承认如果可能还会将侵略战争继续进行的丑恶嘴脸;一是日本老板娘被子弹打死时的情景;最后是对死刑进行投票的情节。
然而,让我不太满意的恰恰就是这些重点情节。
这些情节并没有深化和细腻,无法让人将感情投入,甚至是我这个满怀激愤、时刻准备投入情绪的观众都无法将感情沉淀下去。
整个影片中其实时刻都存在爆发点,况且有和这两个老牌的实力巨匠的存在,根本不用担心他们无法将这些情绪表达出来。
然而,不知是编剧的原因还是导演的原因,这些情绪激动的演员却在阐述一些空洞的说辞,完全没有力度。
这就好像朝你打过来一个大拳头,让你颤抖,让你恐惧,但是打到身上却没有想象得那么痛。
不知道是否导演的角度太过客观,却又极力的想用情绪来煽动观众,以至于在影片的拍摄中产生一种情绪上的矛盾。
整个影片中贯穿的真实的历史胶片,以及不断出现的字幕,使得这部影片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让人有一种被人搔你痒痒但是又无法发笑的难受感觉。
似想爆发,却如鲠在喉。
上,上不去;下,下不来。
还有一点也存在着失误,那就是整个情绪的导线都是集中在中国法官身上。
中国法官力争座次问题,中国法官说服大家赞同死刑,似乎整个的审判都是中国人在主导,都是中国人在利用大多数的权力来对日本进行镇压和报复。
这样容易误导观念,误导情绪。
在演员方面:首先,的出场应该是一个爆发点。
在这个情节上,应该是让用平静而朴实的语气诉说让别人气愤和窝心的事实,但是溥仪的表现更像是在做秀,有很着迹的伪君子的圆滑和无赖;其次,“小偷”和尚的回忆,情绪激愤是对的,但是他回忆的内容还无法让别人感受到切身的疼痛和颤栗,应该换个内容并且继续细腻;再次,美国律师对的盘问是很不错的一个部分,有情绪也有内容;还有就是那个日本辩护律师,让他的辩护词更为卑鄙和狡猾一点,也许效果会更好……类似的小角色还有很多,但是都有一个总体上的毛病——没有细腻和深化,只是粗线条的描绘和表演者的冲动肯定是无法让人有情感上的共鸣。
不过,这些的表演者实力还是值得肯定的,除了在演技上有些欠缺之外,其他人,包括小角色的表现都比较到位。
而且,这些演员从外形到气质和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比较符合,在选角上没有太大的参差,可以表扬。
另外,影片的画面与画面之间的衔接有不连贯感,有些地方甚至是有断裂的迹象。
比如对东条英机审判的那个场景,镜头对准了东条英机的头顶处,似乎定格了一般,然后下一个画面就直接切到了美国律师的脸上,如果从头顶处往下推进,再缓慢过渡到律师的脸上,效果会很好。
不知道导演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疏漏,显然监制和剪切的工作没有做好,或者至少也是做得不够。
总而言之,鄙人认为这部影片原本应该拍得比现在的更精彩,演员的表现总体上还是不错的,音效也还是有分量的,画面还算精致;但是剧本显然没有写到位,该入的不入,该出的倒是出的很开;导演、监制、剪切也有很大的欠缺。
整部片子看下来,真的很平静,还会有一种很窝囊的感觉。
不过,这部影片的意义以及本意还是好的,我也很希望用电影这样的宣传手段将历史的真相揭露到国际社会面前。
不过类似作品的后继者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剧本的深度和力度问题,不要再浪费这些优秀的实力演员。
最后,考虑到配音的不真实性,鄙人觉得还是再重看一遍原声片比较好,也许没有加工过的声音会比配音后的更有震撼力。
求一篇 法庭审判观后感
这个位置谁上谁死”论调的警示一些人没有权力时,想方设法谋取权力;获取权力后,就大肆寻租,并不会将“位置”当成烫手的山芋。
腐败行为被揭穿了,被追究责任了,却抛出“这个位置谁上谁死”的奇谈怪论,妄图逃脱罪责,这真招不来同情 “我本来不想干的,辞职辞不了,没人肯来坐这个位置,这个位置谁上谁死。
”2012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广州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王宝林利用负责城管执法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447万余元,另有689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庭上,王宝林关于受贿的供述与指控基本一致,但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否认,有诸多辩解。
一段时间以来,“不得不收”、“不收就得罪人”等言论不时出笼于一些贪官之口,现在又冒出“这个位置谁上谁死”的说法。
这些论调表达的不外乎是“腐败出于无奈”、“受贿是迫于周围环境”等意思,它们似乎成了一些腐败分子的“脱罪”救命稻草,这无疑是在混淆视听。
一些腐败分子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从自身找原因,而将其归结咎客观环境,以博取社会同情,甚至梦想减轻罪责,注定是徒劳的。
想想看,全国范围内与上述新闻中王某有着类似执法权力的人不在少数,人家也面临着大体相似的执法环境,是不是都在以权谋私呢
打铁还需自身硬。
一些人没有权力时,想方设法谋取权力;获取权力后,就大肆寻租,并不会将“位置”当成烫手的山芋。
腐败行为被揭穿了,被追究责任了,却抛出“这个位置谁上谁死”的奇谈怪论,妄图逃脱罪责,这真招不来同情。
当前,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不时发生一些腐败行为,出现一些腐败分子,其中有一定的共性,有些腐败分子有着共同的思想轨迹。
因此,对于“这个位置谁上谁死”等类似论调,应该有足够的警惕。
特别是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出发,我们有必要将这些奇谈怪论背后的问题当作一只麻雀进行解剖。
首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矿产等资源日益稀缺,一些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违法占用土地、开采矿产等现象屡禁不止,为了保住非法利益,这些人往往大肆行贿;其次,为了发展经济,一些地区对于某些超越法律政策界限的行为,有时并不严格打击,甚至故意规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后果是给寻租行为开了绿灯;第三,虽然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但要做到将所有行为都及时纳入法治轨道也并不现实,这就为一些人利用权力寻租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差”;第四,在一些领域,对权力的约束有待强化,有些岗位的权力过大,监督有些滞后,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得又不理想。
【编后】“这个位置谁上谁死”之类的奇谈怪论,至少给我们提出三个方面的警示:其一,不能为了经济的一时发展,而放松监管或允许“先上车后买票”。
以拆迁为例,一些地方为了推进小城镇建设或者拓展城市空间,默许无证开工、无证建设的现象比较突出,拆不拆、拆谁的,都是难题,如果不能做到政策一致、公平对待,权力寻租就不能避免;其二,对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滞后问题,对于先行先试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现象,应及时进行政策引导,对不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行为,应及时出台政策进行规范;其三,对于腐败行为的预防与整治,应强化社会监督,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
(本文部分摘自《工人日报》《羊城晚报》)
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参加庭审观摩的几点体会今天上午,我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审观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因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某有不正当,便一直怀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户人家办丧事,被告人得知其妻与被害人将一同去帮该户人家做饭,便劝其妻不要去并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劝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态度傲慢,反而说出一些风凉话,从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十多公分的石头,朝向被害人的头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从口袋里掏东西时,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头砸向其头部,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再次用石头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头部,便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过往群众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后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重伤。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体会颇多。
体会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从7月12日到公诉科报到以来,虽然也参加了几次庭审的记录工作,对庭审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从庭审的规范程度,审判、公诉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验来说,今天的庭审效果是最好的,对我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为下步即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体会之二、对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为的处境感到担忧。
庭审开始前,我看到两个年龄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低声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无助眼神,含着眼泪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父亲的背影,两眼不时向审判台和公诉席和辩护人望去,乞求能听到有利于自己父亲的声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紧紧地抱住即将走上囚车的丈夫,,丈夫上车后,她发疯似的拼命追赶着飞速行驶的囚车,那种伤感的离别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此至现在,同情、惋惜等情绪一直笼罩着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岁,年轻力壮,在农村来说是全家顶梁柱的他为什么行事鲁莽、意气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对农村、儿童现象感到种种担忧,这一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的客观存在也是本案的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长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带着两孩子在家耕种农田,料理家务,照顾双方年迈的双亲,体力上超负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个人,委屈、烦恼无处诉说,情感缺失,如出现在自己艰难的时候,有异性主动关心照顾,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轨,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对出现这种现象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她们进行责难和谴责。
如当囚车开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跪在审判法官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乞求法官从轻发落,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见人、难以启齿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顾自己的尊严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们凭什么理由认为留守的妻子与自己丈夫没有感情,凭什么理由认为她们对自己的家庭没有责任心,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社会体制问题,是农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的担忧,并期待政府能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体会之三、被害人过错应作为量刑的法定情节。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过错有二。
一是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双方终结不正当关系后,还出现骚扰现象。
二是当被告人与谈话时,对被告人不屑一顾,且说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从而激发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想想没有被害人的过错,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就不可能造成妻离子散、身陷囹圄的恶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过错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把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这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行为实施正确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在处理案件是做为酌定的量刑情节,但由于法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差异,导致实践中对哪些情节是酌定量刑情节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在案件情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此地的判决与彼地的判决不一致的情况,造成适应法律的不统一。
其次,在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在量刑时如果仅仅做为酌定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考虑,难免会与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相冲突,判决的结果很难让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会引发被告人的逆反心理,从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因此,应把被害人的过错做为量刑的法定情节,尽可能地把那些较为定型的酌定情节予以明示,成为法定情节,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遵守,正确量刑。
同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的、令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