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国为题写一篇自己的感受
依法治国,更要以德治国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 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 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 就是孝顺。
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 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汉文帝刘恒在 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 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 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 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
这 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 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 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 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
爱刘德华成痴的 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 卖血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 入江里自尽。
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 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 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 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 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 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 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 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 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 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 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 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 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 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 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 中越来越凸显重要。
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 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 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
当他走进董 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 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
只因这一个小小的 举动,他就被录取了。
这位年轻人就是制 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
能够看 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 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 乏。
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 试却让人感叹。
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 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 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 的文件,左掀右翻。
结果可想而知——无一 被录取。
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 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 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 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 个人的修养美德。
个人、社会乃至国家, 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
日本、 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 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 力量比枪支炮弹来得更为惊人。
而我们 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 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 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 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 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 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党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两个“最根本的保证”充分说明了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八二宪法”,包括“修正案”。
下文有关宪法的引用均出自“八二宪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从多方面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一、“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族人民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的英勇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特别是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取得的,实质上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二、从“国家的根本制度”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阶级社会里,群众是划分为各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上就是肯定工人阶级通过它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行领导,这从国体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三、从“国家的根本任务”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定了国家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实现国家建设目标的根本路径。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无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从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上看,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四、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问题,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存在“要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恪守法治精神必须坚持宪法精神,坚持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五、”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到2010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在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解决之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
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目标已然确立,关键在于落实。
依法治国的目标,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
1、因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党章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根本执政原则。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源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理念,代表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利益。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国家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中国共产党自身历史方位的成功转变,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累了治国理政的经验。
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些基本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政治根基。
坚持这些基本原则,就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历史已经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将来必将证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党的第几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提出的历程:1996年,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将法治与法治国家予以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容: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如何更好发挥党委政法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把握政治方向:统一思想行动、当好参谋助手 政法工作首先姓“政”。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突出政治性、把好政治方向应该是政法委工作的根本逻辑起点。
一要统一思想行动。
不断强化政法战线党的建设,党委政法委责无旁贷。
其首要任务就是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统一政法队伍的思想和行动。
通过经常向党委常委会请示汇报,召开党委政法工作会议、政法委委员会、政法委书记会等形式传达上级党的精神和指示,分析形势,提出建议,使各级党委领导及时明确了解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指示精神。
根据党委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善于从政策和工作实际中找思路,把思路变方案、方案变行动,确保党的主张在政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法工作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配合党的全面工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
作出了部署以后,还要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要维护政治稳定。
维护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刚性任务,而党委政法委对整个维护稳定工作担负着组织、协调、指导的第一责任。
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指导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分工合作,齐心协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要强化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责任担当,全力防范颜色革命,强力推进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及反恐工作,维护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的稳定,继续做好信息情报、维稳处突、舆情引导等,不断健全、完善、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竭尽全力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稳定和发展及有影响的刑事大案件、治安大事件、安全大事故、集体大非访、队伍大丑恶、舆情大炒作这“六大”问题。
三要勇担政治责任。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委政法委是领导和管理“刀把子”的职能部门,当好党和人民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重任在肩,不容懈怠。
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所处的时代背景、政治背景要十分清醒,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要明确坚定,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错误思潮、行为要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在政治风浪中做好压舱石,在政治挑衅面前不做骑墙派;善于把握“关键的具体”,关键时刻要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坚决完成党交给的重要任务,确保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用得上、拉得出、打得赢。
统筹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治水平 法治建设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很多地方均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其办公室不少也设在党委政法委。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中,与政法部门有关的就达到70多项,党委政法委理应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一要统筹法治建设。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牵涉到改革的方方面面,作为代表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担当起统筹法治建设的任务义不容辞。
二要促进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本来就是由中央政法委具体谋划下实施的。
政法委要加强领导,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宏观思考和设计,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着力在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影响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对于四中全会部署、涉及政法系统的改革措施,结合地方实际,逐一分解、逐层落实,认真做好清厘、立项、分解、落实等各项工作,实现重点任务项目化、项目推进责任化。
三要打造过硬队伍。
做好政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有坚强战斗力的政法队伍。
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
党委政法委应当经常分析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战斗力的方针政策及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更好地实现管人与管事相辅相成,为做好政法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在坚持提升政治素养的同时,要加强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增强政法干警的业务理论能力、执法办案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追得上、打得赢、写得清、说得过、判得明”。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的关系,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同时要扎紧律师管理制度的笼子,对违法违规执业的进行严格惩戒。
四要督促依法履职。
要按照依法监督、集体监督、事后监督的要求,不断规范执法监督,促进政法各单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党委政法委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要做守法的模范,牢固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权力制约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政法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难题。
同时,要对政法部门实行严格监督,敢抓敢管、会抓会管、善抓善管,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今后,党委政法委尤其是县级党委政法委对个案应尽量少协调,即使确需协调的,政法委也不得提出定性的具体意见和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刑期如何确定等理应由政法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的结论。
五要提升全民意识。
积极做好“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月)”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健康有益的法制文化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六大行动”,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企业“法律体检”,让群众把枯燥单调的法律条文读得懂、看得见、用得好,坚持法治惠民,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深化综治维稳:推进平安建设提升“一感两度” 平安是公民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平安建设是政法机关三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综治的统筹协调作用。
一要压实责任,动员各方力量。
综治平安建设不能孤军作战,必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
政法委与其合署办公的综治办及维稳办、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在党委的领导支持下,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组织发动全党全社会的力量,采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多种综合手段,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要做实防控,确保公共安全。
坚持传统作法与科技手段、专项整治与基础工作、严厉打击与严密防范、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相结合,加快建立全面设防、高度协同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
三要抓实重点,突出严打整治。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财性、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
落实治安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强化责任措施,持续不断地开展整治,坚决防止形成气候,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四要夯实基础,提升整体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强力推进城乡网格化建设,做到好用、实用、会用,有效发挥作用。
积极推广特殊人群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继续深化“三调对接”,完善专业和行业调解工作,切实解决“法院管不着、村(居)管不了、部门管不好”的矛盾纠纷。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前,全面深革,其广泛性、深、性前所未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各式各样的“改革药方”争相涌现,改革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只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更不是取消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理想目标、以劳动人民利益需求为价值取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价值观。
中国共产党在南湖游船上诞生就昭示了党与人民群众“舟与水”的密切关系。
人民民主制度是在吸取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成果基础上的伟大创举,但人民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地方,其制度的优越性还没得到充分展现。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充分保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必须不断加强民主法制观念的培育,提高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必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把人民民主落实到底。
要让全体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有更加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感受到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要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无处不在。
这样,人民民主就能得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发展,党的领导就能得以巩固和加强。
总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
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就会落空;没有广泛充分的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没有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就没有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关系
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导与依国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坚持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
依法治国的确立,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
在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权的实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依法治国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纲领和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的必然要求。
律师定义的理解律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我个人认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就是律师职业的法律定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职业的价值归宿。
委托人的授权,是律师工作的法律依据。
第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意味着中国律师职业的民间性。
律师就是在接受委托或指定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民间执业人员,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其谋利益是律师执业的基本理念,这一民间职业角色类似于法律的民间代言人,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显然属于“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的范畴。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律师职业的法定职责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
出所、法庭称为“两所一庭”,构成乡镇政府的政法体系同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司法所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实施依法治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它承担着普法宣传、依法治乡(镇)、街道依法治村社区的职责,是乡(镇)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履行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了维护农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免费打官司,体现了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五种类型犯罪较轻人员纳入社区进行矫正,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目前在我县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助理员就成为了所在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执行者。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作为所长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的情况下,为了促进乡镇街道经济协调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特别是在化解农村及社区矛盾纠纷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认为应当“必备三个素质”、“树立四种心态”、“具备六项能力”:“必备三个素质”。
指的是要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素质。
首先,从政治素质上,司法所长是本单位的带头人,其一言一行都影响和带动整个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能影响和带动整个司法所队伍的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
因此,基层司法所所长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思想水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好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做为一名执法者,做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在努力做到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成熟,把握好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的同时还要带好队伍,不让一个同志掉队。
其次,在业务素质上,作为一名司法所长没有一身扎实的基本功是很难胜仼的。
要干出成果必须知识宽,业务精、能力强。
为打开工作局面,一定要注重平吋苦练内功,从知识业务上全面塑造自己。
自觉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调解业务技巧及相关社会知识。
因为司法所所长的工作中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故而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
司法所所长必须要有做好夲单位业务工作的能力,熟悉和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确保本所各项业务工作协高有序的进行。
司法所所长只有在业务上成为能手、尖子,才能够给全所人员起到示范,指导和检查督促作用;才能够充分发挥所长的指挥员作用;才能有利于全体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有利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的开展下去,要通过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活动,并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总结提高司法工作和经验的能力,使自己具备较丰富的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视野,以适应司法所岗位工作的需要。
第三,在领导素质上,要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要熟悉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要有做好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并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能力,才能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
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都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就要求基层司法所所长在平时工作当中要注重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办事,注重领会领导的意图,努力做到依法办事,同时要勤汇报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多汇报得到上级领导的答复和解决。
二是要协助好驻地地方政府开展工作,基层司法工作相当难,虽然司法所收编管理,人、财、物都条条管理,现在部分经费、办公条件等大量工作的开展还得靠地方政府的帮助,这就需要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和地方政府搞好关系,得到他们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使他们能够在人力物力上支持司法所的工作。
当然取得当地政府支持的前提和关键应该是为他们多做贡献。
我想司法所应该与当地政府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因为我们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
在人、财、物上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倾斜。
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
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不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树立“四种心态”我认为:一是要树立高尚的道德心态,这是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必要条件,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形象的典范,在高尚道德心态的驱使下,时时要敢为人先,处处为人楷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完成驻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赋予的各项使用。
二是要树立良好的健康理念心态。
这种心态最主要的一点是懂道理,明是非,正确看待自己,经常不断的警示自己,把握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是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在工作上,要时刻牢记群众,随时掌握自己所在乡镇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树立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四是树立坚定不屈的心态,作为司法所所长的工作上绝大部分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工作纷繁复杂,特别是实施“诉调衔接”过程中,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维护群众利益,不要退缩不前,做到坚持真理、维持群众利益,是每个基层司法工作人员都会遇到的选择。
坚定不屈的心态,也就成为了一名司法所所长的必备要素。
具备“六项能力”指的是:一是要有果断的处事能力,在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处理要果断,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果断的处事能力是必须具备的,二是要有广泛的交往能力,司法所所长的工作涉及到一个乡(镇)街道面很宽,范围也广,群众素质参差不齐,在正常的业务的工作中,不能不求得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在交往中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处理各种关系,不能不求得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在交往中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处理各种关系,是当好司法所所长的关键所在。
对广大群众,不注意处理关系他不跟你说真话,得不到信任,对同事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协调,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甚至带来负面效应;对部门和上下级联系不够,工作得不到协调配合的支持,工作起来显得苍白无力、出现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就特别大。
更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
要时刻了解驻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意图,随时掌握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是在敏锐的观察力中实现的,但要用心,善于思考,通边观察,对获得的信息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特别是在经常不断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观察事物真相显得尤为重要,四是要有严格的管理能力。
要在自身建设的管理上体现出严格和魄力,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积累。
五是要有口才能力,司法所所长每年要做大量普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直接面对的广大群众,面对面进行工作,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口才是做好工作的工具,如果一件事你说得好就能成功,说的不好就会引起矛盾激化,说话不婉转,群众不愿听,讲大道理,别人不信任你。
六是要有不懈的创新能力。
司法所所长的创新能力是工作与时俱进的前提和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基层司法所工作,对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不断的开拓创新成为一名司法所所长必须研究的课题。
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经常修改完善自己的工作计划,主动地吸取他人的经验和办法,自觉地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所所长,第一要“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就是明确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这样才能避免“荒自己的地,种他人的田”的现象的发生,真正集中精力投身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第二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是要明确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做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够避免工作上的盲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第三“要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就是要明确自身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作开展,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够避免少走弯路,在较短的时间内推动工作发展。
总之,当好一名司法所所长,体现的是事业心,落实的是责任心,实现的则是社会稳定的局面,真正做到合格还需要千锤百炼,需要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提高自己,需要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