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能提供反腐倡廉心得体会.500字左右
H:\\\\fanwencaijitwo\\\\大学暑假工商银行实习报告.doc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08年*月*日上午,市**局集体组织参观了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主办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
参观中听取了讲解员对一个个案列的讲解,图片中有的曾经是高级干部;有的曾经掌握者司法权的执法者;还有的曾经是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局长、处长或经理等,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一步步走向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使人看后,受益非浅,感慨良多。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
结合当前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我认为,作为国家公务员、党员干部应带头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
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势主义,结果只闻学习口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反腐态势
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建议,“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④在“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工作报告建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出台”等。
2、深挖案。
深入挖掘腐败案件和深入排查违纪线索,使其不敢腐败。
在“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方面,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建议,“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严厉惩处行贿行为”等等。
中央纪委的报告对今后五年的办案工作提出建议——除了“继续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办案重点外,还建议了三个新的办案重点:一是“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其旨在增加腐败的成本,让腐败分子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二是“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在北京和黑龙江,都发生过这样的商业贿赂案件:一家医疗器械推销商通过送回扣,“放倒”数名医院院长和其他干部。
这说明,惩治权钱交易行为,只查办受贿者是不够的,还要惩办行贿者;三是“加大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内外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
这是我国反腐败职能部门为治理商业贿赂中出现的新情况,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惩治商业贿赂的有益经验,同时为履行确定的缔约国义务,而需要采取的一项反腐举措。
3、讲民主。
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意识,使其不能腐败。
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在监督机制上,党将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今年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崔静、周英峰)备受关注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近日在京闭幕,围绕腐败与反腐败的话题却依旧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其中,腐败现象是否已积重难返,“越反越多”
反腐败斗争应坚持“持久战”还是“速胜论”
群众参与,能否成为反腐“生力军”
这些问题,成为中纪委全会后人们对当前反腐形势的三个追问。
追问一:腐败现象积重难返,“越反越多”
2011年新年伊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人们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2010年,有近14.7万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近12万人受到党纪处分,3.8万余人受到政纪处分。
案件的查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7亿元。
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案值不断增大,让不少人对反腐败斗争产生了悲观情绪,认为腐败是一种社会顽疾,积重难返,无法根治,“反腐无用论”“反腐无效论”一时间扰人耳目。
对此,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所谓“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必须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他用一个统计数据来证明:2010年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比例约为1.5‟。
按照违纪性质来区别,受处分的这些党员并不都是腐败分子。
有些是属于因失职、事故等原因受到责任追究,还有些是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等等。
其中因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受到党纪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占受处分党员人数的比例并不大,占党员总数比例就更低。
因此,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
“通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极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正在治理,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干以胜说。
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季正矩对此表示认同。
他认为,近些年来,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不断增多、案值不断增大,一方面说明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尤其是在查处腐败案件,特别是查处腐败大要案方面的工作力度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了,各类媒体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更多的报道,广大群众能够更快、更多、更便捷地获取反腐败的信息。
追问二:反腐败斗争坚持“持久战”还是“速胜论”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原副局长彭长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副检察长毛建平„„近年来,重庆市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使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应声倒地,人民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在采访中,专家们纷纷表示,“重庆经验”值得借鉴,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应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反腐举措,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处于易发、多发、高发时期。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违法违纪行为也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这些都对反腐败斗争构成巨大挑战。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必须清醒地看到,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他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毫无疑问,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将直接决定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成功与否,由此决定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他认为,为了提升我国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就要实现反腐倡廉目标定位科学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化、反腐败路径模式选择科学化、反腐败行动规划科学化。
“反腐败成功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将腐败控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二是这种低水平是可持续的。
”任建明说,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追问三:群众参与,能否成为反腐“生力军”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这一表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风清政廉是党心所归,风正气顺是民心所向。
“反腐败要取得成效,必然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政府唱独角戏是不行的。
”任建明说,这也是全球反腐败的一条基本经验。
开通“反腐热线”、开设举报网站„„近年来,我国在和反腐败斗争中,越来越重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与此同时,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也日益高涨。
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越来越多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被群众通过网络等手段示之于众,进而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事实证明,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无论是举报热线还是网络监督,既说明政府重视民众的呼声,更说明公民意识的觉醒,而这两者对于反腐和防腐都非常重要。
”中央党校副教授洪向华表示。
但是,也必须看到,举报机制不健全、举报渠道不畅通、“举报成本”太高昂等诸多难题,成为现实中制约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拦路虎,影响着全社会参与反腐的信心和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相比,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对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更多强调,也提出了更多举措:——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参与越广泛,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
专家指出,综合运用制度和科技两种手段,让群众切实拥有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重视群众的举报和意见,及时调查反馈,才能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才能真正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力量媒体:中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建党90周年之际,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纪委副书记介绍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
一些媒体认为,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但也有一些媒体认为,这充分说明中国执政党正在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中国在线律师网—提供律师免费咨询)作为长期从事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学者,笔者认为,近些年来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增多,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正在通过增加反腐倡廉的透明度取信于民。
不过,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与增加公众的信任度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正关联关系。
由于信息不对称,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越多,越容易增加公众对执政党反腐败工作的疑虑。
正确的做法是,在增加信息透明度的同时,增加信息的对称性。
换句话说,在披露反腐败查处案件的同时,必须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了解案件查处的来龙去脉,而不只是看到案件处理的结果。
当前,我国反腐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查处率不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不是因为缺乏惩治腐败的技术措施,而是因为出现了制度化腐败或者集体化腐败的问题。
不少学者批评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已经出现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这个集团不仅能把某些特权制度化,而且通过各种方式,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个人化。
在一些地方,存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消费行为、事业单位特殊的经费分配机制等现象,这都是在把腐败行为常态化。
这就使得中国许多领域呈现出灰色地带,反腐败一旦触及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就会出现联合抵制的情形。
中国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滥用公车消费,但由于形成了既得利益格局,公车改革的进展面临很多障碍。
改革开放以后,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反腐工作很难被外界理解。
关于对政府官员采取“双规”措施的规定,非但不被海外反腐败组织所认同,反而被错误理解为侵犯人权的规定。
这次公开反腐倡廉的情况,实际上是向外界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工作,并且愿意与公众分享反腐败取得的成果。
笔者认为,反腐败不能过度依赖互联网络。
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互联网络在我国反腐败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运用不当不仅会放大公众情绪,而且会动摇执政根基。
副书记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络的管理,实际上已经觉察到互联网反腐败产生的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
反腐败必须努力营造一个理性的表达空间,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同时,反腐败不能忽视基础性的制度设计。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最基础性的反腐败制度。
如果没有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其他反腐败的制度都靠不住。
好的制度一定要有一个配套措施和一个水到渠成的环境,完善社会信息统计系统恰恰是题中之义。
换句话说,反腐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按照全面及时地公开统计信息。
(中国在线律师网—提供律师免费咨询)总而言之,要想从根本上反腐倡廉,不仅要公布案件的查处情况,更要让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肯定。
《警示录》观后感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又迈上了新的征程。
“十二五”时期是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
综合判断国内外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同时也面临许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 两会前夕,在人民网推出的“你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中,社会保障、司法公正、、、房价调控、、物价调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教育改革位列其中。
两会期间,这些问题也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话题,许多议案提案对此都有涉及。
网友的关注、两会的热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体现了人们对过上更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也凸显了科学对待这些热点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课题\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问题,人类社会正是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的。
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是伴随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而逐步产生并日益凸显的,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一个现实国情。
\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
3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显著提高。
历史告诉我们,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就没有人民生活日见红火的生动景象。
\ 然而,发展是一个过程,它不仅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而且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
正如同志深刻指出的,“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
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而随着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评判标准的深刻变化和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权利意识、公平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这些问题带来的困扰、造成的压力感受更明显,对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要求和期待更强烈。
因此,我国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凸显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伴生现象。
\ 问题是一种现象,因一定的客观条件而存在,随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客观实际和人们主观认识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 数量明显增多,表现更加复杂。
我国在30多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发达国家数百年才走完的历程,任务的叠加必然带来矛盾和问题的叠加,有的问题在多年发酵以后逐渐显现出来,有的问题在客观条件形成之时自然产生出来。
尤其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问题不仅数量多、表现在方方面面,而且形态多样、十分复杂。
而现代科技和传播手段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大大强化乃至放大了这些问题,使之显得更加突出。
\ 关系改革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社会热点问题带有普遍性、综合性、代表性。
分析一下人民网的调查结果不难发现:无论是社会保障、司法公正、、、房价调控问题,还是、物价调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教育改革问题,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都关系和影响大局。
同时,这些问题都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感受和幸福指数。
\ 不同问题相互交织,解决难度明显加大。
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形态多样,既有全局性的,也有局部性的;既有长期积累的,也有新近形成的;既有经济领域的,也有社会领域的;既有不同特点,也有共同之处。
从总体上看,不同社会热点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强,它们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还有不少属于“两难”问题,它们彼此依存、彼此牵扯,往往“按下葫芦浮起瓢”。
\ 容易引发对立情绪,甚至造成社会冲突。
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热点问题是公众利益和情绪的集中体现与表达。
有的社会热点问题“热”到一定程度,就需要加以妥善解决或者进行必要的降温。
如果应对和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就很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对立情绪,甚至演变成。
2010年,全国呈高位运行状态,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于对热点问题处理不当而引起的。
\ 社会热点问题凸显及其新特点表明,我国改革发展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口,难得机遇和严峻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同在。
科学对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已经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课题,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突出任务。
而科学对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归结起来不外乎正确认识和有效解决,也就是要弄清“怎么看”,明确“怎么办”。
\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清才能方向明。
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十分复杂,正确认识并不容易,特别需要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
立场、观点、方法正确,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形成正确认识;立场、观点、方法不对,必然陷入主观和片面,造成认识偏差。
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唯物辩证法这一锐利思想武器来加以认识。
这样才能不断增进共识,为有效解决问题奠定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从这个前提出发,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呢
\ 理性地看。
就是客观承认、积极面对。
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会因为人们不承认而消失。
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国家在特定的发展阶段都曾经出现过这样那样的社会热点问题,我国在经过30多年的深刻变革和快速发展后社会热点问题凸显并不奇怪。
因此,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当客观承认、积极面对。
那种对问题视而不见、漠然置之的态度,那种闻问题而色变、视问题为洪水猛兽的态度,是不理性、不可取的,既不利于正确认识问题,更不利于有效解决问题。
\ 严肃地看。
就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看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放大,也不缩小;不言重,也不看轻。
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都是大问题而不是小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却把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看小了、看轻了、看淡了:或者认为它们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都是“问题”,没什么了不起;或者认为它们既然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就是“正常的”;或者认为“虱子多了不痒”、问题多了不愁,用不着太在意。
这些认识需要及时改变。
\ 全面地看。
就是系统分析、整体把握。
同其他事物一样,问题都是普遍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复杂问题更是如此。
要正确认识问题,就要对它全面地看:既要瞻前顾后,也要左顾右盼;既要总体把握,也要分清主次。
如果“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就很容易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比如,对于“看病难”问题,就可以从多个层面寻找原因——政府投入不足:2009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24.7%,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55%的平均水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本应为“金字塔”型的体系,在我国却呈现为“倒金字塔”型,高新技术、优秀人才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城市的大医院,从而导致了“全国人民上协和”的现象;人们的心理因素:有些人的病在社区诊所和一般医院就能看好,却非得去找大医院的名专家,导致原本稀缺的优质医疗资源更加紧张;等等。
所以,出现类似“看病难”的问题,很难说只有哪一个方面的原因。
只有坚持从总体上进行把握,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进而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 具体地看。
就是区别对待、“就事论事”。
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性质、成因、形态上有某种相同和类似的方面,但不可能完全一样;即使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表现。
这就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范围内的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不能搞“一人生病,全家吃药”。
比如,对于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和收入分配不公这两个问题,有的人简单地把它们都归结为体制机制不合理的结果。
其实,这两个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一样: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不高,固然有制度设计相对滞后的原因,但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不具备实行“高福利”的现实条件;收入分配不公固然也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但主要原因在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收入分配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
把这两个问题的成因等同起来,势必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 发展地看。
就是看到变化、面向未来。
社会热点问题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必然随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变化;因一定的客观条件而存在,也会因客观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从总体上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都是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必将在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解决。
特别应当看到,党和政府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并在不断加大解决的力度。
当然,解决任何问题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既不能动摇信心、看不到希望,也不能盲目乐观、不下大力气解决。
\ 加快改革发展。
社会热点问题凸显,从根本上说是发展不充分、不科学导致的。
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根本途径就在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
努力“做大蛋糕”,不断增加社会财富,才能为有效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切实“分好蛋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为有效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大蛋糕”,应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分好蛋糕”,应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注重统筹兼顾。
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数量多、涉及广,性质、表现、成因复杂多样,解决难度也大。
这就要求我们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战略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局视野进行通盘考虑,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整体思路、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先后顺序、实施步骤、有效措施等,制定路线图,列出进度表,确保稳步、协调推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要求,把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与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顾此失彼;把科学精神和负责态度有机统一起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统筹规划又突出重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哪些问题已有解决的可能、可以尽快解决,哪些问题尚不具备解决的条件、需要逐步解决,防止急于求成。
\ 坚持真抓实干。
解决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不能靠拍胸脯、喊口号,也不能“等等看”、“慢慢来”。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和作风,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全面信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考虑群众的感受和感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雷厉风行、少说多做,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件事一件事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这个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急事先办、小事快办,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为此,需要健全必要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力的工作措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做到该哪个部门和岗位管的就归哪个部门和岗位来管,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同时,把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成效纳入干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奖优罚劣、导向鲜明,切实改变回避矛盾、只说不练的现象。
\ 紧紧依靠群众。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和根本动力。
解决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一个、几个部门或一部分人,而需要依靠广大群众共同努力。
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着力做好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工作,特别要适应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形势,畅通和拓宽渠道,搭建和丰富载体,健全和完善机制,方便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表达诉求;多做析事明理、解疑释惑的工作,把有关政策、所作努力讲清楚,把实际状况、面临困难讲明白,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问题的成因与实质,赢得人民群众对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理解和支持。
最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树立人人有责、人人有权、人人共享的观念,积极建言献策,自觉履行义务,协力推动社会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共同谱写幸福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