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参加过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呀
怎么样呢
我同学建议我报这个班
要不要上辅导班要看个人而定,还要考虑一下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时间安排,对于法本学生的考生来说,那些自学能力和自控力很强的学生是可以不考虑的,认真复习3-6个月过司考机会是很大的。
对于非法本和自学能力和自控力不是很强的考生上一个辅导班是很有用处的,对于把握重点,加深理解,增加自己零散知识的联系是很有好处的。
但是参加辅导班也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很多人可能冲着什么内幕消息去参加辅导,这是不可取的。
如果相信所谓的押题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辅导班上,最后的结果肯定会让你失望。
总之,参加辅导班就应该在上课过程中真正学到一些东西才行。
当然,我们把往年上课录音资料免费的放在天星考资上,如果自己认为可行也可以下来听听。
我们相信一定会有所帮助的。
司法考试培训到底行政法谁讲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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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你就一SB,我之前在另外一问题看到你回答这么详细,看你15级,还以为你高手,仔细看了你回答几路,你TMD就全部一样的。
行政法我听过林鸿潮的。
求劳动法合同法中所有关于员工培训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考律师资格证需要些什么条件?主要学些什么课程?需要买那些书本?
现在的律师资格考试即司法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列明的中部六省的部分地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的时候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国际三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是很重要的一门课程,卷二包括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考试的范围也很广泛,卷三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最后是卷四其中包括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刑法 刑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题型有案例分析、简述、论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论述方面的复习。
指定教材就是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一般每年4月中旬面市.现在许多人也极力推祟万国的<专题讲座>,那套书也很好,但他只突出了一些重点难点的知识,更多的细节内容还是需要看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