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关于李庄案件的反思 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月2 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撤消李庄律师执业证书。
李庄案件是一同律师违法立功而遭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为认真吸取李庄案件的深入经验,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实行职责,司法部决议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展开警示教育。
经过这次教育活动,我对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危害结果和问题本质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律师的职业任务和执业纪律有了愈加苏醒的认识。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庄的主要立功事实如下:2 0 0 9年1 1月,重庆市龚刚模等3 4人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担任第一被告人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先后收取律师咨询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参谋费1 5 0万元。
李庄担任辩护人期间,应用会晤龚刚模之机,向其宣读同案人供述,唆使龚刚模假造被刑讯逼供,诱惑龚刚模妻子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模之弟龚刚华布置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承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践出资人和控制者,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通知龚云飞等证人出庭作伪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
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立功分子,究其基本缘由,就是其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请求,在执业行为上违背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根本标准,在执业操守上违犯了律师应当具有的根本职业道德原则。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实在从中吸取经验,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指导下,我国律师制度日益完善,律师队伍曰益壮大,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显著。
但是,我们也必需苏醒地看到,当前在部门地域、局部范围内,律师队伍呈现了鱼龙混杂的场面,律师行为呈现了违犯律师职业任务的现象。
李庄奉公守法并遭到法律和纪律制裁的事实劝诫我们:律师在承受当事人拜托承办案件时,务必做到: 1、坚持严厉依法办事,恪守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要想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效劳,不只需求具备较高的执业程度,更要严厉依法办事,实在恪守执业纪律。
李庄却丧失了作为一名律师根本的职业操守,其违法立功行为不只遭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其“造假”、“拿钱捞人”行为严重违背了律师执业根本原则,其形象也遭到了社会公众和言论在道义上的谴责。
我们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在执业活动中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加强执业纪律观念,严厉恪守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原则,珍爱与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
2、坚持诚信实行工作职责,维护律师职业道德。
诚信实行职责,是律师工作的实质请求,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在律师工作中的详细表现。
律师不能借维护当事人权益之名,行损伤国度、社会和当事人利益之实;不能借维护法律正的确施之名,行奉公守法之实,不能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名,行蹂躏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之实。
李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为了到达捞钱的目的,一方面伪造证据、歪曲事实,诈骗、蒙蔽司法机关,影响法律施行结果;另一方面以各种项目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诱惑当事人作虚假陈说,损伤当事人的利益。
这种行为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严重蹂躏。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管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还是在非诉业务中,我们都要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旨,以老实信誉的准绳办理应事人拜托的事务,坚决根绝为谋取一己之私而蒙蔽司法机关、诈骗当事人的现象。
3、坚持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牢记律师职业任务。
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视等法治范畴的根本指导思想。
我们要在思想上结实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指导的社会主义法管理念,坚持不懈地做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要在行动上,实在实行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
李庄在辩护活动中,采用违法手腕,指使证人作伪证协助被告人开脱罪责,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些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影响了法律的正的确施,使得社会公平正义无从完成,也势必会损伤人民大众的基本利益。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入认识律师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属性和职责任务,依照“政治坚决、法律通晓、维护正义、遵守诚信”的请求,坚决地反对党的指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宪法和法律;盲目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模范恪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中努力完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事实证明,以李庄案为契机在律师中展开警示教育活动不只是必需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经过警示教育,律师的职业理念得以净化,律师的职业道德得以维护,律师的执业活动得以标准。
在往后的职业生活和执业活动中,我必将牢记律师的崇高任务,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收费员廉政心得体会
收费员廉政心得体会【篇一:廉政学习心得体会】廉政教育心得体会(一)通过廉政教育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懂得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对一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使我感触颇深。
当前,临沂公路事业正处在大发展、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做为一名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收费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和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文化修养、人生观与价值观取向不同的人接触,从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如何把握自我,坚守防线,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律:一、坚定信念,保持清醒头脑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础。
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
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
做为手上掌握着祖国和人民赋予公权的国家干部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律己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正确对待名利,把住关键环节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近年来,很多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虽然职务各有高低、年龄差别较大、学历层次不等,走向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也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名利得失,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7月13日,县交通局组织我们广大干部党员到县法院旁听审理潘正成贪污受贿一案的警示教育,通过这次旁听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
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
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为司乘人员服务。
我们收费站是我县的东大门,更应为我县做出表率。
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发展交通事业,为我县交通多做事情。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不要以为是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
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
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新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
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
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
驾驶证扣了12分,学习七天每天要学习多久
这是两篇文章,仔细看看吧,应该对你有帮助: 第一篇: (一)要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
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要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教育乱收费以及私设小金库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条纪律”,对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由于各级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因此采取了强力措施。
然而对于廉洁自律问题,我认为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
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
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1、加强党内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落实领导干部报个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适时开展自查自纠,这是防止重要事项出现违规问题的有效举措。
2、健全干部谈心制度,要经常分析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责任人谈话制度,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及时予以指出,帮助改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3、加强社会监督,以积极探索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个层面的反馈意见进行剖析整改,以改进工作,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靠流程中各岗位的相互制约,来形成一条监督有力的链条,是预防工作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长效措施,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4、逐步健全制度和法规,完善考评体系,做到有章可循,使各种制度能够有效的执行。
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实际中的很多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制度,实绩考核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等,制定定量评价系统,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统,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科学化,数量化,精确化,监测,导向,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到位是干好任何工作的前提,不仅需要理论的政治学习,还需要要求从一个个事例中警醒,善于找到问题的实质,并且要把这种宣传深入到群众中,做好政策的宣传与引导,维护好队伍的和谐与稳定,经常开展知识问答,从内心建立廉政的意识,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还要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无论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
如果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就应该从教育,制度和监督等方面入手,并且要做到时刻做好工作记录,预防职工出现违纪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并要树立“切实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理念,按照上级的要求,真心实意的为职工实事,解难题,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适时通报,为正常反映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对敏感岗位要加强监督,做到依靠制度规范个人行为。
对于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仅要把信访反映的问题审时度势,还要长期的观察整个队伍,再找出问题的症结,能够很好的处理问题,渐渐的规范整个队伍,使得相互之间共同进步。
若作为一名职工,在做明知违规的事之前,要三思而行,多衡量一下得失,想到事情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工作也需要我们多动脑,勤思考,会用心,善于从很多普遍性的问题中发现和找到一些有规律的东西,总结一些有经验性的做法用于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三、强化警示教育 从小事做起,时刻敲响警钟,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的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严于律己。
纵观古今,所有的贪官污吏都是恶性膨胀而起的。
打开走向犯罪道路的腐败分子,他们走向犯罪的每一个阶段,隐约都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告诫,然而由于太多的人的侥幸心理进一步推波助澜,让那种贪恋的心态摧毁了是非或道德界限,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当听到这些人的犯罪事实和忏悔时,无不让人感到震惊和惋惜,曾经是一个多么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人,却走在了这种不归路上。
如果当初多一点自律,少一点怂恿,那么就不会走上与人民为敌的邪路。
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权力观上,要有自己明智的权衡与考量,不要自己毁了自己,这样的行为不仅造成企业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还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
四、积极弘扬廉政文化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容,以提高预防腐败能力为目标,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班子,单位,岗位,家庭为主要形式,培育“廉政从政,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理念,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治理堵塞腐败源头和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和个人道德操守。
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建设廉政文化贯穿于反腐的各项工作中,从而建立一种新的机制,顺应企业的快速发展。
公务员之家: 五、做到静心和尽心 心要静,戒浮躁。
三国时期,诸葛亮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浮躁,是一种轻浮急躁的心态,心要净,不存私心杂念。
出淤泥而不染。
在现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下,共产党员要保持人格力量。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
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要保先,只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只有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做到这些,我认为关键是一名共产党员还要有一个静心平和的心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敬心敬业的精神。
总之,我们要在各级的正确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务实的作风,加强党风的廉政的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同时也要好好的加强自身的修养,丰富自己的内涵,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时刻把党和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尽心与静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