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
医学生职业生涯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4-01-23 转间大一个学期只剩下短短的半,如今知识经济迅猛增长源源不断,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不由考虑起自己的前程:在机遇与挑战面前,作为一个学习医学的大学生,我将如何面对?俗话说,欲行千里,先立其志。
因此,我首先要把自己今后学习生活以及工作目标大致计划一下,让多一份力量鞭策我、激励我在未知多变的人生旅途中稳健前行。
一、自我分析 专业概况:预防医学的课程主要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专业课,自己的专业课有:统计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学。
结合人才测评报告等分析方法,我对自己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的分析。
我的人才素质测评报告中,职业兴趣前四项是社会型(8分)、企业型、现实型、研究型(7分)。
报告分析显示,社会型的人喜爱训练人、治疗、教育人的活动。
他们具有教育能力和善于与人相处等人际关系方面的能力,这种类型的人适合于做教员、咨询、社会工作者等以与人接触为中心的社会服务性工作,其人格特征是社交的、爱帮助人和善解人意的。
在我自己看来:我的社交能力一般,并不能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占据主导地位;性格上具有内外向的双重特点并倾于外向但有时有点情绪化。
关心他人不知道方式,易与他人发生摩擦,而自己却不知道,而且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
但我对生活和对待他人总是充满热情,有着积极乐观的态度。
总的来说,我的性格相对较符合社会型的特征。
二、职业分析 参考人才素质测评报告建议等途径方法,我对影响职业选择的相关外部环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
1、家庭环境分析 经济状况:父亲是公务员,总体经济情况较好. 家人期望:我的体质不算很好,所以父母都希望我通过对中药的学习来调养自己以及家人的身体。
家庭文化及影响:我的家人对传统医学都非常信赖,小姨是学习中药学的,外祖父舅舅母亲也对养生方面很有研究,这使我对中药学和传统医学有着极高的热情。
2、学校环境分析 学校特色:我们大学的校名就是“湖南中医药大学”,而中药学又是其中开办历史最久最有经验也是在各类中医药学校中最具权威的专业。
专业学习:中药学是医药学同中国传统文化的统一,发展空间大发展潜力大,社会需求量大市场广阔。
实践经验:我校拥有1.4亿元实验器材,8所省内知名的附属医院,创建了具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临床基本诊疗技能训练条件的“模拟医院”,为我们的实践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3、社会环境分析 就业形势:中药学本科就业方向大致分为如下几种: 从政:政府机关部门,如到各级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作公务员; 学术:教科研单位,如到中医药类大中专院校作教师、科研院所作实验研究人员; 基层:医院、药店、药厂,如到各级医院药房、制剂室作药剂师、各医药企业内部或其下属药店作管理人员、各药厂作技术员等; 经商:医药公司作销售代表。
就业政策:在现阶段中国的药品市场西药略占主导,但中国传统医药正呈上升趋势。
国家已放宽对中医药的政策,并加大对中药科研的投资。
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主要为同专业以及相关专业如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学科的人才。
4、职业环境分析 行业分析 (1)行业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药行业的发展前景可观。
随着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风靡,中国传统医学在世界医学界也越来越被重视。
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比较雄厚的医药工业物质基础,医药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为2.7%。
(2)发展趋势:传统医学地位的提升自然带动中药的发展,学习中药学的人才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但“以药养医”这样影响医药产业发展的体制仍然不能消除。
(3)人业匹配:中药地位的提升使各企业、药厂对掌握此技术的人才更为看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内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对这类人才的薪酬待遇都十分优厚。
这也带动了中药学的发展,为企业和人才及广大人民带来实惠。
职业分析 (1)工作内容: 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解释和配制处方,进行药物的服用指示、分配、标签、妥善的处理;为病人选择并提供基本用药的指导。
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
向购买者提供药品用途、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
(2)工作要求:掌
中职学校如何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个人职业规划书范文职业规划书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个人的职业性格特点,职业兴趣分析。
2、个性特长及个人优缺点、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分析。
3、职业环境、岗位工作内容、职业发展前景及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4、自身职业发展方向及职业发展目标确定。
5、职业发展目标分解,职业生涯发展路线及执行实施计划。
6、职业规划实施后的评估反馈措施。
个人职业规划书范文(一)一、前言:现在社是一会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提前做好自己的规划对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打下基础,作为新时代的大专生,就应该对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现在的就业形式,社会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等,对自己的性格能力都应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适应社会,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自我评估:1、我的兴趣爱好:自己性格活泼开朗,善于和同学交流,喜欢听歌,有时和同学打打篮球羽毛球,去阅览室看杂志,小说之类的,平时和同学在一起聊天,散步,上上网啊,学习吗,有时态度不积极,成绩不理想。
2、我想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双重性,我也一样,我作为班里的考勤班长,在性格上我觉的自己比较讲原则,这是我做好考勤所必须具有的,意志控制力也比较强,有时会出现情绪波动的情况,但我还是努力克制自己,不足呢,我来自山东是独生子,肯定受到父母的不少溺爱,有不少的劣根,自立性还不太强,来到广西上学远离家乡,这也许是对我以后生
音乐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音乐音乐新课标的体会一、音乐新课标的要求: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体验价值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
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
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
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3.表现与社会交往价值 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如齐唱、齐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
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
依据音乐教育的性质和价值,音乐教育所承担的任务可概括为:通过提供给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机会,使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并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学习最基本的音乐文化知识技能技巧,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爱好;使学生获得音乐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欢愉;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奠定其终身学习、享受音乐,发展音乐的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通过音乐教育,着力培养学生个性,创造精神以及合作意识,陶冶高尚情操,发展创造力,并为其他方面的学习创造有利的条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对人和生活乐观的态度。
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通过学习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将会拓宽他们的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因为音乐教育承担着上述任务,因此其教育观念知道思想及其具体的行为方式沙锅必须承担以下几个特征。
(1)基础性。
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将不在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基础性的全部或主要内涵,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并奠定学生在音乐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这是音乐教育基础性的要义所在。
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学内容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学生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参与音乐实践活动,获得审美愉悦体验为主要取舍标准。
(2)民主性。
音乐教育要真正面向全体学生,包括弱智、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学生都有接受一虐教育的权利,承认和维护学生在音乐方面的个性差异,为学生在音乐方面的学习和自由发展,创造宽松的时空环境。
音乐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音乐学习方面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欣赏学生在音乐鉴赏和表现方面的才能,真正把学习音乐的幸福和成功的欢愉带给每一个学生,音乐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都必须以学生主体为主要依据,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学习为本。
(3)开放性。
学校音乐教育要把社会音乐教育环境和家庭音乐教育主动纳入自己的视野,使三者形成合力,把音乐教育与学生的日常音乐生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在内容的选择、要求的确立、教材的编排等方面不过分追求系统、全面和整齐划一,为教学留有足够的接口和创造余地。
要加强音乐课程与学校其他学科课程、特别是其他艺术课程之间的横向联系,使之密切配合,互相渗透,共同发展。
(4)科学性。
中小学音乐课程必须建立科学地反映出中小学音乐课程为普及的、普通的、音乐基本素质特点的独立、完整的国民音乐教育的科学体系。
要科学地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使之切合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与心理需求,并能更好的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5)实践性。
音乐课程在小学教育中是活劳动、实践性最强的课程之一,因此,小学音乐教育不应该理性化、学术化,而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音乐生活化,让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中,有趣地、令人开心地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识技能,获得审美愉悦体验,增强进一步学习音乐的兴趣和自信,即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从做中学”、“从乐中学”让音乐充满人生,让快乐伴随终身。
正因为有以上的一些特征,因此音乐教育要体现以下教学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
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
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
在实施中,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
3.面向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为了培养音乐的专门人才,而应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
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
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5.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
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
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造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
对音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7.提倡学科综合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 8.弘扬民族音乐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
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
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等诸多方面。
应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利用评价起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作用。
汽修专业自我评价怎么写
大概五十到一百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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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
通过在学校四年的学习和生活,并参加了多次社会实践,我有健全的人生观,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一、通过系统完善的汽车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且有一定的汽车管理知识。
课外大量猎阅图书馆中汽车类书刊资料。
了解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动态方向,特别是汽车后市场服务领域。
知道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善于学习新的知识方法工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能够熟练的利用互联网查询汽车维修资料,收集本行业最新信息。
二、诚实守信是每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也是我信守的原则。
我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忠于自己的企业,将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
勇于创新,善于开创,能承受较高的工作压力;吃苦耐劳,注重合作,具有年轻人火一样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成为一个有技术,会管理,善经营汽车人。
将是我一直努力和奋斗的目标。
当然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中我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我一定会努力的挤身于这一优秀的行列之中。
在中国的汽车业中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有公司发给我在线性格测试,我是应届生,测试系统是北森的,要怎样答题分数才能到70分
不要可以达到70分,做这类测试要看你应聘什么岗位了。
依据应聘的岗位答题没问题
律协从递交纸质材料到拿到实习证需要多长
首先祝贺你通过司考,在欢迎你加入律师队伍;实习材料很繁琐,你参照我说的准备吧,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发表时间:2010-7-20〕】,具体注意的地方我给你列在下面。
第七条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实习申请表》;----------律协网站下载2====《实习协议》;---------------律协网站下载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6========户籍证明-------派出所7======实习人员符合实习条件书面承诺;8=======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自己打印好让派出所盖章;9======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把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就开出个证明10=====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1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12=====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具备接受实习律师的条件证明。
以上全部打印,好了,由事务所报是律师协会登记发给你实习证;也可能让你买书260元,接下来就是点睛网络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网络考试通过,在等市省律协的现场培训。
第三章集中培训--------1===先是是律师协会组织培训;2====省律师协会组织培训第十四条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或者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
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集中培训大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
集中培训教材,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写或者指定。
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培训的律师协会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律师协会为其再次安排的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发表时间:2010-7-20〕协会网站有自己下载了对照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规则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登记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在拟申请律师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习;司法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实习申请表》;(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七)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八)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九)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规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九条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申请实习人员姓名;(二)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三)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年限;(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五)申请实习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
《实习协议》自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实习登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和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准予实习登记的理由,同时将不准予实习登记的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
申请实习人员对不准予实习登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其实习登记:(一)有公开发表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言论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五)有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的;(六)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因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而不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另行选择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
申请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应当暂缓实习登记,待案件查处有结果后再决定是否准予其实习登记。
第十二条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四)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五)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六)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一)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实习人员准予实习登记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准予实习登记的。
申请实习人员因有前款第(一)项情形被撤销实习登记的,应当同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发现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责令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
第三章集中培训第十四条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或者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
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集中培训大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
集中培训教材,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写或者指定。
第十五条集中培训包括下列内容:(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有关的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律师协会可以自行组织集中培训,也可以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培训机构或者高等法学院校合作组织集中培训。
律师协会自行组建培训机构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组建培训机构的,应当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可以组织示范性集中培训,实习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七条律师协会组织集中培训,应当选聘有较高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素质和丰富实务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授课教师,也可以根据培训需要选聘有关专家、学者、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管理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可以推荐授课教师人选名单,供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选聘。
第十八条集中培训结束时,应当对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可以采取笔试结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根据集中培训大纲确定。
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培训的律师协会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律师协会为其再次安排的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四章实务训练第十九条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实施。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并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二)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四)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二)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三)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业务规则;(四)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五)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实习活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定期或者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研究改进实习工作的措施;(二)对实习指导律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背规定职责的,应当停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三)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查,并在实习结束时为其出具《实习鉴定书》。
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一)独自承律师业务;(二)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四)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五)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六)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报告当地的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应当给予该实习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一)私自以律师名义从事本规则第二十三条所列违规行为的;(二)不服从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监督管理的;(三)不能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项目的;(四)擅自中断实习活动的;(五)有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或者损害律师职业形象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发生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报告。
经查证属实的,律师协会应当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区别下列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一)实习人员因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被停止实习的,不得再次申请实习;(二)实习人员因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被停止实习的,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不得再次申请实习;(三)实习人员因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被停止实习的,应当给予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实习人员对律师协会依据本规则规定作出的停止其实习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实习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依规使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实习证损毁或者遗失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或者补发。
第二十七条实习人员因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而被中断实习,或者因律师事务所发生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情形而被中断实习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律师协会申请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
律师协会同意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的,应当为其实习变更登记。
原律师事务所应当将转所人员的实习情况记录及评估意见移交新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
第五章实习考核第二十八条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二)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四)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五)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第二十九条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因同一时期申请考核的人员过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律师协会可以适当延长考核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案件查处有结果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
实习考核委员会由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代表组成。
具体人员构成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一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材料审查与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据实出具考核意见。
第三十二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一)审查实习人员及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发现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者有疑义的,应当要求实习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作出说明或者予以补正;(二)根据审查情况,可以采用笔试或者面试的方式,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和掌握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三)对经审查、测评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其名单、基本情况及审查、测评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日,接到有问题的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四)对通过前三项考核程序的实习人员,由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集体评议,形成最终考核意见,并由律师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经考核,实习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协会应当为其出具考核合格意见:(一)完成集中培训项目并取得《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二)完成实务训练项目并被实习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评、鉴定合格;(三)通过综合素质测评被评定为具备律师执业基本素质;(四)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没有发生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合格意见填入《实习人员登记表》,并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实习人员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将考核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十四条经考核,实习人员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律师协会应当对其出具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并区别下列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该实习人员不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的考核意见;(二)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十二条第一款所列不良品行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三)有本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严重违反实习纪律的行为之一的,应当出具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四)有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条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区别情况要求实习人员补足或者完成相关实习项目,待其完成实习项目后重新进行考核,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不合格的意见、理由及处理结果填入《实习人员登记表》,并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实习人员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将考核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
实习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及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发现考核工作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重新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律师协会出具的考核合格意见,是实习人员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
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
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应当重点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实习期满至申请律师执业之前的期间是否有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及第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并据实出具考核意见。
第六章实习监督略------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则所称的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包括地区、州、不设区的地级市以及直辖市的区(县)设立的律师协会。
设区的市以及前款规定的地方尚未建立律师协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承。
第四十二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本规则执行;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人员的实习管理,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
《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样式,以及《实习协议》的示范文本,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定。
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法,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规则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6年11月28日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大学生思想政治实践自我总结
你可以借鉴一下大学2009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时间:2009-12-27一年来,在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省教工委指导关怀下,我校党委认真践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的地位,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专兼职队伍相互结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年度工作要点,年初下发了《2009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从而保证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今年5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题调研,举办调研成果交流活动。
6月份召开务虚讨论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列入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
10月下旬,中央16号文件颁布5周年之际,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校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专项检查,向教工委呈报了检查总结情况。
11月25日党委行政又召开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务虚会,回顾总结了中央16号文件下发5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与此同时,重视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相关的工作制度,各院系也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加强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的新要求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任务,学校党委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形势政策和法纪教育。
加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育人功能,使各民族大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倡导教研人员发挥科研优势,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
充分挖掘学校优势资源,针对师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和9月分别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两次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得到省委领导的好评和特别批示。
各党总支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和党、团日活动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政策以及相关知识,并以多种形式召开专题讨论会。
学校党委宣传部印发了《党和国家民族理论与政策宣讲提纲》、《青海省省情教育宣讲提纲》,开展了“宗教对大学生的影响与对策”调研活动。
组织举办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题讲座,邀请北京大学马戎教授来校作《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和《关于当前城市民族问题研究的几点思考》两场学术报告。
举办民族民俗知识竞赛、民俗风情展、各民族师生书画展,《西藏民主改革50年》图片巡回展,“56个民族概况”图文巡回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辉煌成就图片展;青海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辉煌成就图片展,举办“民族书画家进校园”书画笔会交流活动。
校工会、校团委举办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师生文艺汇演。
团委学生处组织团学干部、学生代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座谈会,组织大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一二·九”挑战杯系列活动。
校普法办、法学院举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及实践活动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积极利用大学生广播台、校园网、思政网、院报、宣传栏等院内媒体开展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品、举办黑板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护稳定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与各级党团组织签定了维稳责任制,与全体学生签定了维稳承诺书,实行校领导联系制度和中层干部联班制度等,从而保证了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正常秩序,形成了校园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师生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加强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
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经和省上编制部门多次协调,专门成立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作为学校独立的二级机构专门负责全校各专业学生思政理论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下设四个教研室分别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课的教学工作;认真推进思政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调整了课时和学分,积极开展思政理论课教师培训,一年来参加教育部和省级各类培训24人次,使思政理论课教师全面准确把握思政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12月份组织开展思政理论课教学竞赛活动,9人分别获得学校教学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3人上报省教工委参加全省教学竞赛。
同时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的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学分制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系统地开展相关理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推进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三进”工作,将廉洁教育、普法教育也纳入“三进”方案。
同时,根据大学生关注的热点和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集中开展了省情教育和校情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坚持周三下午学生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一年来开展相关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达80多场次,对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以及政治理论修养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学生党的建设,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学生党员构成情况,设立班级、年级、院系学生党支部,目前学校学生党支部发展到37个,其中研究生党支部7个。
与此同时,加强学生党员培养工作,充分利用业余党校,针对学生入党积极性高,低年级申请入党人数明显增加的实际,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年内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期(因甲流原因第三期与第四期合办),年度培训达1128人。
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实行逐级审查、公示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比例,年内发展大学生党员共500多人,目前,全校学生党员数量达1137人,占全校学生的10% 。
五、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开展了多层次的师资培训工作,扩充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更新方法和手段,积极面向各民族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举办专题讲座40多场次,参加人数在6000多人次,在大学生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矫正心理问题,养成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贴近师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学校重视推进校园文化硬、软件建设工程。
首先,加强校园文化的硬件建设,在建筑布局、环境营造、石景建设、人文氛围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建成校园中心广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设施,亮化、美化、绿化了校园环境,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大学校园文化氛围。
其次,加强校园文化的内涵建设,拓展其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功能。
结合学生特点和专业特点开展了“社团艺术文化节”系列活动,举办“青春风采”校园主持人大赛、外语之夜、首届“脚斗士”大赛、“社团杯”女子篮球赛、 “阿力腾布拉格”蒙古语知识竞赛、“时代数码”杯征文大赛、创业设计大赛、环保展板设计大赛、藏学院诗歌朗诵比赛等23项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开展“五四”系列活动,举办先进团组织、优秀青年、十佳青年选评表彰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强校风、促学风”演讲比赛,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等,开展“挑战杯”系列活动,举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大学生征文大赛,大学生辩论赛,“学子杯”新生演讲比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青春校园”舞蹈大赛,“形象设计”大赛,“做文明学生、创和谐校园”论文大赛等活动。
另外,承办全省大学生“五四红歌会”,第九届全国机器人大赛,校庆60周年庆典文艺晚会等活动。
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以及各种学术科技活动,“三下乡”活动等,呈现出参与人数众多,内容丰富,影响力大的新特点。
经过多年的积淀已经形成了传统化、系列化、群体化的校园文化新格局。
在培养师生高尚品格,拓展大学生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七、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建立思政工作保障机制。
首先,重视和加强思政队伍建设,把逐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形成以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为主体,以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认真加以落实。
一是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辅导员培训、待遇落实等工作,年内选送13人参加全国和全省培训,调整提高了辅导员的工作津贴,细化了辅导员队伍管理、考核、职务评聘等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辅导员例会制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并推荐6人晋升相应中级技术职称。
二是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了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按照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的要求,配备班主任共240人,其中,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担任班主任比例达30%。
三是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学生不断充实到学生会、班委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团支部担任学生干部,建立例会制度,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了学生干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作用,完善了学生自我教育体系。
目前学校学生干部队伍发展到2000多人,成为大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
其次,加强经费投入,建立思政工作保障机制,我校在省财政专项拨款8万元的基础上,配套专项经费8万元,并将80%的经费以项目申请的方式直接用于各院(系)开展相关活动,其中用于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不少于40%,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学校也注重思政活动的场所、设施建设,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思政工作保障机制。
八、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建立学生自我发展平台。
近年来,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建设,不断加强学生社团发展和管理工作。
使学生社团得到空前的发展,截止2009年12月学校共有学生社团53个,其中今年发展社团8个。
参与人数达4000多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5%,社团数量、社团质量、社团类型、活动内容、活动品位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和提升,大学生社团已经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主力军,为诸多大学生搭建了成长成才的平台,并在社会就业竞争中获得验证。
同时也打造了一批具有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精品社团。
如:大学生校园广播电台,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本着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办台原则,不断更新办台观念、创新办台思路,自办汉语、英语、藏语、蒙语等22个栏目,每天播音时间达350分钟,覆盖区域达15平方公里,不仅为校区提供宣传文化娱乐服务,而且也为周边单位社区提供了生活信息服务。
在广播电台锻炼毕业的许多学生,在省内外多家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宣传新闻单位,从事主持人、播音员、记者和编辑工作;《河湟草》、《中流》等刊物,紧贴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际,从身边的人和事挖掘素材,无论从文学鉴赏、还是在应用写作技巧上,都达到了教育人、感染人和激励人的良好效果;大学生创新活动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等社团,积极开展创业设计大赛、名人名家创业讲座、科技作品制作等一系列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不仅为广大学生提供动手和参与平台,而且还获得国家级奖项,为自己为学校争得荣誉;环境保护协会、爱心服务社等社团,在校内外长期与省市环保、园林、社会残疾福利机构合作,开展帮扶救助和劳动活动。
一年来,回收清理废品垃圾2吨多,开展宣传咨询、义务植树等活动10多次,为残疾智障人员、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和地震灾区累积募集善款20000余元、衣服1200多件,深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武术爱好者协会,本着强身健体、发扬中华武术精神,刻苦锻炼,凝练技艺,在青海省举办的各种武术大赛上,多次夺得并包揽多种级别的冠亚军,为学校赢得荣誉;大学生辩论社,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利用渊博知识、敏锐思维和口才,在校内外大学生辩论赛上获得冠亚军;昆仑风协会、大学生心灵俱乐部等社团,利用各自的专业优势,在校内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实践和心理咨询活动。
通过召开模拟法庭公开审判大会、举办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深入农村牧区以及社区街道进行法律咨询、走进“劳教所、西宁监狱、东川监狱”开展‘一帮一’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热线电话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不仅使参与学生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而且帮助了部分社会群体解决有关法律知识和心理障碍问题。
通过多层面、多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亲眼看到国家的发展进步,亲耳听到人民群众的心声,亲身体会到服务社会的价值,不断增强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坚强信念。
九、加强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学校党委、行政非常重视大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形成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编印了学生手册,加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力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风、校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主题性系列教育管理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首先,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力度,本着“必须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资助贫困生工作,健全了领导机构,年内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6个,校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620个,发放校内勤工助学资金17.2万元,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并通过“奖、助、补、贷”等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年内发放各类奖学金、资助金和贷款共1700多万元,基本保证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保证其顺利就学,从而使各民族大学生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学习成才的信心。
另外,学校非常重视和关爱病、残学生,并与社会相关机构建立了相应的保障制度。
其次,加强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邀请人事部门有关人员、专家教授、知名企业家、历届校友等对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专题讲座18场(次),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培养毕业生择业能力、提高择业技巧为主要内容的模拟招聘大赛、就业意向调查、人才素质测评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牧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在团中央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团省委组织的“青南志愿者计划”、省教育厅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以及省市人事局组织的“三支一扶”和“村官”、武装部组织的大学生征兵等各项招聘活动中,共有近2000人(次)报名,经过选拔、培训后,有305名学生上岗。
举办了大型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4场,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内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就业洽谈会,等大型招聘会4次,专场招聘会70场(次), 广泛动员毕业生主动应聘,积极签约;公布就业信息260多条提供就业岗位近6000多个。
发挥《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就业指导工作, 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不断开拓服务渠道,以信函、电话和走访的形式主动与用人单位和各地人才市场联系推荐毕业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渠道与用人单位加强合作与联系;继续保持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教学科研院所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使这些单位成为我院毕业生较为固定的就业基地;积极挖掘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人才市场,努力使其成为毕业生就业新的增长点,通过积极努力本年度毕业生就业率达70%以上。
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专门网站,构筑了功能齐全、栏目较多、内容丰富,融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专门思政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内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组织开展网络征文2次,经验交流材料4篇,校内外重大活动宣传报道50多次,视频报道12次。
12月份接受省教工委的专项检查,并将自评总结上报省教工委。
目前思政网站建设还在不断加强,重点在丰富栏目内容,增强吸引力方面下功夫,日点击率在不断上升。
同时,各职能处室、各院(系)建立了大学生思政教育网页,不断拓展网络的教育功能,形成了以校园网、思政网为主体,各职能处室、各院(系)网页为辅助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阵地。
利用校园广播开展思政教育。
校园广播是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媒体,也是青年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一种宣传教育形式。
在以往设备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东、西、南三个校区增加和更新了部分音箱设备,调整了广播时间,加大了人员培训的力度,提高了编播的质量和水平,更新了相关栏目,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一、加强思政理论研究工作,提高思政科研水平年内政工人员和思政理论课教师撰写发表思政研究论文60多篇,参与评选省级优秀思政案例10项,全国性辅导员优秀论文3篇,2009年新设校级思政课题5项,为提高思政队伍的科研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尚未完全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工作合力;二是思政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增强,教育教学方法有待改进;三是辅导员队伍建设数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就业指导工作还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毕业生就业率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以及我校第十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更加符合我校实际的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要着力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形成以党建带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着力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和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和工作优势,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着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炼大学精神;着力加强学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贫困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着力加强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特点开展理论研究;着力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政教育,积极做好校园网和思政网站建设。
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开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民族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中共民族大学委员会2009年12月21日
结合学习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体会,谈谈你对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认识
素质教育已实施多年目前仍未取得根本的。
学生负担过重,学习被动,缺乏实践应用能创新精神等现象仍广泛存在。
据调查,目前影响素质教育推进的有社会历史、就业压力、传统体制、队伍素质、办学条件、等因素。
除外,其他均非短期内所能解决。
所以就条件比较而言,当前基础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应该是。
2001年出台的《基础教育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推进的内容有九个方面。
我认为,当前课程改革的重点应当是改革课程结构、教学过程和课程评价。
一、关于改革课程结构。
“纲要”出台后,进入课改实验的中小学基本上限于按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开设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而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选修课整体上没有得到落实。
综合实践活动课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告诉我们: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过程,必须有学习者积极主动的活动。
学习者完成建构还受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非结构性经验背景”的影响,所以应强调学习的社会性和情境性,即强调在真实的社会和劳动技术环境中去加深体验。
同时,还主张学习应在合作中进行。
综合实践活动课最具有促进主动学习和结合社会、生活、生产实际进行综合体验,从而促进学生的特征。
根据理论,我认为应大力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并把握以下原则:1.突出研究性学习,把社区服务与、劳动与技术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
学生的根本任务是学习。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是为了学得更好。
研究性学习最具有的特征,所以应放在突出的位置。
但是如果研究性学习仅仅是从理论到理论,便很难达到建构主义所要求的产生真实而深刻的体验的效果。
所以应当把研究性学习与、结合起来进行。
2.教学内容以任务型为主。
应在社会和生活、生产实践中寻找适合的课题作为任务让学生去完成。
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去观察、调查或亲自操作,获得必须的素材。
然后师生共同对素材通过理论的逻辑的分析处理从而完成任务。
完成任务的过程必然引导学生主动去手脑并用地学习探究,从而加深知识理解和拓展知识面,掌握学习、研究方法,培养综合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
3.教学过程以学生自主探究为主,体现师生、学生之间的充分合作。
从资料的搜集、资源利用到探究步骤和方法都必须由师生共同探讨设计。
教师不仅起组织引导作用,而且是参与者。
4.为活动课提供课时保证。
关于选修课。
目前少数重点学校在数理学科、艺术体育方面为少数学生提供了特长培训的机会,而多数学校包括重点校的多数学生却是千人一面地接受统一的课程。
按照多元智能理论,无论哪个阶段的学生都具有不同类型的智能组合和特长。
而开设选修课,正是用不同的课程结构去适应具有不同智能结构的学生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以:1.对不同年龄段的所有学生都应分类开设选修课,而不只是针对少数学生。
2.学校应提供丰富的选修课菜单。
3.进一步精简国家统一规定的学科课程内容并降低难度,以腾出课时开设选修课。
二、关于改革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的核心是。
按建构主义的观点,现在的明显存在学生被动接受,师生交流不畅,缺乏合作,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等问题;学生身临其境、亲自参与的体验以及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内的综合体验严重不足。
按多元智能理论,现在的过分强调统一要求,缺乏个性发展的空间。
为此,课堂教学改革应体现以下原则:1.情境性。
应利用图表、资料、卡片、实验设备、实物以及现代教育技术或师生的人物活动等手段创设生动的情境,必要时让学生深入现场,直接操作,加深体验,以激发学生的情绪和思维,使其始终处于主动学习的状态。
2.平等互动。
建构主义强调的学生主动学习,绝不只看学生是否在教师的指挥下活动,而是看学生是否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之中,是否主动积极地进行体验和建构。
因此,要求教师树立民主平等的教学观,在课堂教学中真正走到学生中去,发挥组织引导、调控点拨的作用;不仅允许学生说话,而且提倡师生平等对话,积极互动;不仅体现师生共识,而且体现差异,甚至对立和交锋;不仅学生受到教师的影响而改变,而且教师及教学过程也在学生的影响下改变。
课堂教学目标和程序可以预设,但必须根据课堂活动的实际随时调整。
3.交流合作。
课堂应促进学生之间在学习上合作,整个教学过程要体现师生和生生之间畅通的信息交流。
4.三维目标。
由于学习过程不仅受学生原有知识结构的影响,而且还受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影响,所以课堂教学目标应是多元的。
可以分为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课堂教学过程应围绕三个维度开展,以利于学生进行综合的体验,促进建构的进行。
5.个性化。
根据多元智能理论,课堂教学应针对不同智能结构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三、关于改革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改革是推动课程改革最有力的杠杆。
这里仅就如何通过课程评价改革推动课程结构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谈谈看法。
目前课改推进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学校缺乏动力。
而评价(包括考试)恰恰最能有力推动学校进行课程改革。
评价和考试改革的取向,应促进学校进一步“精选双基”,从而减少统一学科教学的课时,腾出时间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选修课;应促使学校在课程的设置和实施中重视发展个性,、综合实践应用能力以及研究意识和创新意识;应促使学校重视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协调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就学校的常规管理评价而言,1.要建立目标体系,对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选修课在数量上提出明确的要求并纳入考核。
2.要建立标准体系,对于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选修课以及课堂教学从资源的开发利用到过程的实施和产生的结果均有明确的评价标准。
3.要建立经费保障和奖惩机制。
为开设综合实验活动课、选修课和改革课堂教学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奖惩提供经费保障。
4.要建立展示平台。
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选修课的典型课展示、观摩以及艺术节、科技活动月、学科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和课堂教学比赛等活动,让课程改革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展示出来。
就考试改革而言,目前最关键的是改革高考。
虽然早已明确了“三个有助于”的高考改革方向,但到具体的方案设置上仍争论不休。
我的看法是,1.严肃会考,简化高考。
会考应真正精选双基、降低要求,以统一为学生提供一个各学科全面发展,经过努力绝大多数都能达到的标准。
会考应严密组织,确保结果可信。
会考分应以适当的比例记入高考总分,以防止中小学在课程安排上偏科。
在会考基础上,高考应分类要求,对多数学生总体而言应降低学科“双基”要求,而对个性特长、实践应用创新能力应加强考核。
2.分类设科,分类组织。
根据多元智能理论,语言智能和数学逻辑智能属于不同的智能类型,所以文理分科的设置应坚持。
对语言智能或数理逻辑智能突出的学生实行全国少数重点大学和其他大学的重点专业联考,科目设置可采用“3+小综合+1”模式。
因为这是针对极少数学生设置的考试,所以要求既相对全面又体现特长。
其他本科大学由各省统考,内容深度比前一类降低,科目按“3+1”设置。
这样设置的目的是减少统考的科目并降低难度,让学校平时更注重会考和活动课、选修课。
3.特殊录取,对于有特殊成果和才能的学生,大学有权力不经高考(但要会考成绩)直接录取。
4.扩大面试,为了鼓励培养实践应用能力,根据大学的专业要求应扩大面试,面试的内容应是实际应用方面的,并且允许学生自由发挥。
最后,高考录取应以综合素质测评为重要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应依赖于成长记录档案,而该档案应对学生参加活动课、选修课的数量提出明确要求。
课程评价和高考改革如果能按这样的方式进行,相信能有力地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