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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巡展心得体会

时间:2019-09-14 18:40

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哈尔滨市粮食局直属粮库之一,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尚志市,是从事粮食收储、贸易、加工于一体的中型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松花江地区粮食局直属粮库”,隶属松花江地区粮食局领导,因松哈合并,1997年4月粮库更名为“哈尔滨市粮食局尚志直属粮库”。

2003年以来,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企业通过五年的推进,于2008年4月,经哈尔滨市国资委批准,组建“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控股,总股本1,250万股,金额1,250万元,其中国有股1,062万股,金额1,062万元,占总股本的84.96%,43名企业员工以现金188万元入股,为188万股,占总股本的15.04%,公司现有员工43人,其中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含局机关1人)。

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家及哈尔滨市级政策性粮食的收储业务,兼营自主非政策性原粮贸易。

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被中储粮黑龙江省分公司评为先进单位,哈尔滨市政府授予诚信企业称号,哈尔滨市文明单位标兵,哈尔滨市委授予优秀党组织,企业生产的珠江牌大米被省授予“放心米”称号。

1.2015年6月11日,哈尔滨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师逸带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江山粮库检查指导工作。

局领导班子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粮食库存、管理及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并听取了江山粮库领导班子关于企业功能定位及发展规划、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有关情况汇报。

哈尔滨市粮食局及时贯彻落实省局仓储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

2015年8月13日,省局召开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进视频会议以后,哈尔滨市粮食局第一时间组织参加会议的各区、县(市)和直属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讨论,落实省局视频会议精神。

会上,市局就省局视频会议和我局下半年仓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区、县(市)粮食局回去后要向班子汇报,并组织所属企业对《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善农民综合服务设施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对《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抢前抓早,尽快落实。

二、要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特别是沿江、沿河和地势低洼的库点,要重点做好防汛预案。

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巡查。

要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主汛期间要严格24小时全天候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顺畅、信息传递及时。

三、会上还通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要求各区、县(市)要全力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好三级保粮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加强露天储粮的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重点安全隐患的排查,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

四、要全力推进仓储设施建设进度,加大督促力度,抢时间、抓主动,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在省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市粮食局召开全市粮食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常委办公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9月23日,市粮食局召开了由各区、县(市)粮食局局长及主管安全和秋粮收购工作的负责人,局直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粮食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十三届二次常委办公会议和全市消防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市粮食局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师逸同志就我市粮食消防安全工作作了讲话。

师逸局长指出,各区、县(市)和局直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省、市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做为当前最首要的任务,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监管,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氛围。

师傅逸局长强调,要落实责任,从严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个环节逐项进行排查。

要建立排查隐患登记表,将排查人员、隐患明细、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等记在册,主体责任人和监管人员都要签字。

对排查隐患不认真,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比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要认真履行好安全工作的监管职责,主要领导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要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人责任制,细化安全岗位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管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投入。

要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力度,对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要加紧完善,对安全设施缺失的,要加紧购置。

要加强消防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始终保持满水满油的战备状态,形成较强的初级灭火能力。

四是进一步抓好秋粮收购的安全管理。

当前正值秋粮收购旺季,要特别加强粮食收购的安全管理,对收购现场的机械摆布、操作规程、用电管理、吸烟管理、车辆指挥都要格外小心,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隐患都得以遏制。

市粮食局参加哈尔滨绿色食品(上海)展销会并赴杭州市考察调研。

2015年12月15日至21日哈尔滨绿色食品展销会在上海农业展览馆成功举办。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展销工作,组织优秀粮食加工企业参展,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宣传哈尔滨优质粮油品牌。

局领导师逸参加了展销活动,副市长张万平在巡展时亲临我局展台,品尝了由我市优质稻米现场制作的米饭,并通过参会的上海市领导向广大市民推介哈尔滨粮食产品。

会展期间,局领导还赴杭州市粮食局考察调研。

先后参观了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考察了网上交易中心及现场竞价交易程序,深入到哈尔滨方正秋然米业有限公司杭州销售中心、杭州富义仓米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杭州粮食市场需求和我市粮食产品销售情况。

考察中,杭州市粮食局还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

两地领导就近年来杭州市粮食企业改革、市场建设、地方储备粮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

通过本次考察调研,进一步巩固了哈尔滨市与杭州市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就积极开拓网上交易新的合作平台达成共识,将通过发展线下交易,全面推动两地间产销深度合作。

市粮食局召开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会议。

市粮食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早谋划2016年工作思路,在先后听取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汇报的基础上,12月30日,召开了由局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师逸主持。

师逸局长全面总结了2015年各项工作,认为通过一年来的运行,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意识、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都有很大增强,尤其是信访稳定、企业改革等问题的解决,从中得到了很多启示。

师逸局长分析了2016年粮食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指出要立足发展现状,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角度谋划工作。

提出了2016年全市粮食工作总的思路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发挥职能,高点站位,以提高工作层次、服务手段、管理手段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严格执行成本管控、效益否决。

全面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要加强市级储备粮动态、静态管理,修改完善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实施军粮供应保障工程,将市军粮供应站打造成全省龙头、全国百强站。

要创新管理机制,减轻市级财政压力,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粮食绝对安全。

二是全力拉动农民增收。

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扩大仓容,增强收储能力,保证粮食应收尽收。

实施粮食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建设工程,年内建成以三棵树粮库为代表的13家省级一流企业。

指导农户开展庭院科学储粮,想方设法增加农民种粮收入。

利用各类展会平台,拓展产销合作空间,提升我市粮食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抓好依法治粮,全面整顿和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粮食监测体系。

加快哈尔滨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投入使用。

发挥93个粮油市场监测点作用,形成工作网络,实现主要粮食经营场所全覆盖。

提高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在全市大型粮食批发市场建立粮油质量检验室,确保食品安全。

四是推动局直企业改革。

依托对青粮库有限公司地理优势,纳入我市松北物流园区,作为粮食物流的一个重要节点,建成高标准的市级粮食物流产业中心;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三棵树粮库逐步建立仓储、加工和贸易“三位一体”的现代化粮库,打造全省标杆企业;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要加强与杭州等先进地区合作,提升粮食线上线下交易水平,初步完成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经营模式的过度;全力支持江山粮库有限公司与厦门夏商集团的合资合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五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要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切实抓好各项监督问责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师逸局长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粮食行业发展内升动力。

一是要通过大处室改革精干局机关干部队伍和机构设置。

二是要通过改革创新提升局直单位内生动力。

法定代表人:和秀广成立时间:1993-04-22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23018310000325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地址:尚志市新建路储备库街33号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怎样影响法制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

在当前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我们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打造“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各级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在内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一切为民、法律至上”的思想,从思想观念上摒弃“特权”和“人治”思想,解决“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问题。

规范权力运行,倡导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则上,积极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在更好地反映民意、实现民利的重大实践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打造“透明政府”,主动实施政务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让政府官员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政府的决策因群众参与而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完成。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由政府做的事情全力做好,该由市场调节的事情,政府要引导而不指令、扶持而不放任、服务而不包办。

必须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规范和制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违法执法现象。

注重内部、法律、民主、群众监督相结合,将各级、各部门、各领导干部的执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国家和社会监督之下,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不断增强公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认同感,形成共崇法治、共创文明、共保平安的强大合力。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

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

要促进各级机关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

要实行政务公开,结合执法和管理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努力提高全民依法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能力有序,才有力量。

这个序,主要体现在全方位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上,体现在所有公民都自觉敬法、畏法、循法、守法上。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凡是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干部自己先要搞懂弄通;研究重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考虑法律效果;制定规划时,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经受住“人情、关系、金钱”等方面的考验。

二是政法队伍要从严管理,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者坚决出局。

三是要培育法治和人文精神,针对不同的人群,深入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使遵纪守法、维护秩序成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扭转当前相当一部分人不找市场找县长、不找法律找信访、只要权利不尽义务的错误思想和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幸福、人格和权利作为重要价值取向,努力构建社会稳定、邻里和睦、家庭幸福的和谐社会。

抓实抓好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

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努力促进重点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学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日益常态化。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效深化校园法治建设。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离岗进修、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漫画、图片宣传巡展,组建外来员工法制宣传员队伍,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提高单位法治化管理程度,依法规范和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

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的思想和观念要通过法治手段,每年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难题,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进步、看到法制建设给自己带来的实惠。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法治发展历程表明,只有把维护公平正义、确保人民满意作为最根本的发展取向,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顺利推进,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法治建设,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既要享受社会主义法律的保护,又要遵守法律规范的约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新一轮社会发展背景下,改革在继续深化,利益在继续调整,各种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进程,导致各类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地产生。

贫困问题、弱势群体问题、非正常上访问题在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段集中反映出来,对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为此,高度关注社会公平、大力维护社会正义,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取向,也是法治发展实践的必然要求。

基层各级普法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加强针对性,找准结合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载体和方式,把宣传和实践相结合,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把普法的重点与当地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

坚持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摸清群众真实所需,切实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搞空洞的宣讲,切实把法律与群众要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把法律知识真正送给群众,提高群众学法并掌握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相结合。

通过听取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反思政府工作自身的不足、缺陷,制定措施,对症下药,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依法维权相结合。

深入基层摸排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积极引导居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使法制宣传工作真正成为调节一方平安的 “稳压器”、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器”和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的“加速器”。

为什么社会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

在当前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我们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打造“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  各级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在内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一切为民、法律至上”的思想,从思想观念上摒弃“特权”和“人治”思想,解决“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问题。

规范权力运行,倡导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则上,积极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在更好地反映民意、实现民利的重大实践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打造“透明政府”,主动实施政务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让政府官员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政府的决策因群众参与而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完成。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由政府做的事情全力做好,该由市场调节的事情,政府要引导而不指令、扶持而不放任、服务而不包办。

必须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规范和制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违法执法现象。

注重内部、法律、民主、群众监督相结合,将各级、各部门、各领导干部的执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国家和社会监督之下,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不断增强公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认同感,形成共崇法治、共创文明、共保平安的强大合力。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

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

要促进各级机关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

要实行政务公开,结合执法和管理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努力提高全民依法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能力  有序,才有力量。

这个序,主要体现在全方位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上,体现在所有公民都自觉敬法、畏法、循法、守法上。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凡是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干部自己先要搞懂弄通;研究重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考虑法律效果;制定规划时,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经受住“人情、关系、金钱”等方面的考验。

二是政法队伍要从严管理,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者坚决出局。

三是要培育法治和人文精神,针对不同的人群,深入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使遵纪守法、维护秩序成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扭转当前相当一部分人不找市场找县长、不找法律找信访、只要权利不尽义务的错误思想和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幸福、人格和权利作为重要价值取向,努力构建社会稳定、邻里和睦、家庭幸福的和谐社会。

  抓实抓好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

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努力促进重点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学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日益常态化。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效深化校园法治建设。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离岗进修、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漫画、图片宣传巡展,组建外来员工法制宣传员队伍,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提高单位法治化管理程度,依法规范和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

  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的思想和观念  要通过法治手段,每年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难题,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进步、看到法制建设给自己带来的实惠。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法治发展历程表明,只有把维护公平正义、确保人民满意作为最根本的发展取向,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顺利推进,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法治建设,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既要享受社会主义法律的保护,又要遵守法律规范的约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新一轮社会发展背景下,改革在继续深化,利益在继续调整,各种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进程,导致各类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地产生。

贫困问题、弱势群体问题、非正常上访问题在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段集中反映出来,对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为此,高度关注社会公平、大力维护社会正义,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取向,也是法治发展实践的必然要求。

  基层各级普法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加强针对性,找准结合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载体和方式,把宣传和实践相结合,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把普法的重点与当地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

坚持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摸清群众真实所需,切实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搞空洞的宣讲,切实把法律与群众要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把法律知识真正送给群众,提高群众学法并掌握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相结合。

通过听取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反思政府工作自身的不足、缺陷,制定措施,对症下药,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依法维权相结合。

深入基层摸排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积极引导居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使法制宣传工作真正成为调节一方平安的 “稳压器”、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器”和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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