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崇严尚实言行准则心得体会综合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如何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形成反腐整体合力,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让政治生态的天空清朗起来。
1.坚持有腐必反,全力打好“攻坚战”。
腐败问题影响恶劣、反响强烈。
惩治腐败决不能讳疾忌医、养痈遗患,必须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在惩治态度上坚持零容忍。
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
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管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再轻、数额再低,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要在惩治力度上做到满功率。
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
要在惩治方式上推进法治化。
反腐倡廉法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要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法律法规。
同时,切实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
2.坚持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要长期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连续打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
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的道路依然还很漫长。
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不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要反复抓。
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治理一下就会好转,放松一会肯定反弹,必须下大气力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
决不能一阵风刮过就停。
如果中途松口气、歇个脚,就可能反弹,甚至是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反弹。
只有一丝一毫都不放松、一时一刻都不停顿,坚持不懈地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强度,才能断绝腐败分子的从众心态、侥幸心理,以步步为营实现久久为功。
要及早抓。
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
把抓早抓小落实好,可以挽救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起到治病救人、加快治本的功效。
要着眼于未雨绸缪,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避免“温蛙”效应,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3.坚持全党动手,合力打好“整体战”。
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工作。
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总书记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承担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亮剑,承担推进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善于统筹,承担支持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办相关部门落实反腐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追究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治腐不力的责任。
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管好纪检监察队伍,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
要落实部门的协同责任。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是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具体单位。
只有每个单位的治贪网眼织牢收紧,党的反腐大网才能百密不疏、坚而不摧。
一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的分内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细做实。
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麻木不仁、明哲保身的现象,做到不护短、不纵容、不留情,以实际行动使正气充盈起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
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努力,切不可“牛栏关猫”。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必须针对权力配置、权力行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管权制度之“笼”扎紧关严。
1.强化制约,保证权力科学配置。
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要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社会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改革举措。
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权力“瘦身”、廉政“强身”的“先手棋”,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把社会力量能落实办好的交给社会,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交给地方和基层,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改革审批制度,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瘦身、放权、让利”,铲除行政审批中滋生腐败的土壤。
要依法确权。
权力的法理依据决定权力的行使边界。
要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和规范,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和责任,坚决取消无法律设定依据、部门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有据。
科学设定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固化权力运行的环节、步骤和时限,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寻租空间,努力使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流程有序。
要科学分权。
权力只有科学分解,才能实现有效制衡。
要以权力行使既廉洁又高效为目标,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和权限,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系统。
按照“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的要求,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要突出监督重点。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身居要位、责任重大、权力相对集中,管人、管钱、管物、管政策、管项目等部门腐败易发多发,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
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防止“一手遮天”。
同时,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寻租、扩张和异化。
要形成监督合力。
把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全覆盖。
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进一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
要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既是对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对权力主体的保护。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忌横眉冷对,甚至抓辫子、打棍子,真正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3.强化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
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度。
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完整链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落实到位。
要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
逐步推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电子监督、网上服务等平台。
疏通拓展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等主动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让阳光照彻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
要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
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是建设民主政府、法制政府,不断密切党群关系的内在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拓展群众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在作决策、定政策的时候,坚持开门纳言、集聚智慧,广泛倾听各方面声音,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使各项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
1.坚定理想信念,拧紧防变“总开关”。
人生如屋,信念如柱。
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毫不放松地加以强化。
要以学习强志。
同志曾经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
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工作状态,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
要以忠诚励志。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
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才能保持昂扬向上的状态、敢于担当的韧劲、拒腐防变的自觉。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要以行动践志。
共产主义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科学理想。
我们强调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是说要天天高喊共产主义口号,去干“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种事,而是要把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为“接力赛”中的下一棒积累一个较快的基础速度。
2.恪守为民宗旨,把正用权“方向盘”。
权力是柄“双刃剑”,为公则壮党威,为私必斩自己。
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腐败问题几乎都殊途同源,由公权私用所致。
党员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指向。
要弄清“我是谁”。
公权姓公,人民赋予,每个干部都只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
党员干部一定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坚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责任举过头顶,把私利踩在脚下,把百姓装在心中,以赤诚之心赢得一片民心。
要明确“依靠谁”。
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才能保证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的执政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与人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史观不丢,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牢记“为了谁”。
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权力指向,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献身人民作为自己的鲜明政治立场,把是否实现和发展人民福祉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获得更加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3.坚守从政底线,系牢廉洁“安全带”。
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
”这里的底线,不是最低标准,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硬性要求。
要严以修身,不失官德防线。
崇德修身对于增强自律能力具有基础性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思想就容易出错、道路就容易走偏、行为就容易失范。
要始终保持自励之心,正确认识自己,经常省察吾身,不断完善自我、修正自我。
要始终保持平和之心,正确看待职务升迁、正确看待岗位留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
要始终保持自强之心,争先进,创一流,以永不自满、永不停顿、永不懈怠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把事做实干好。
要严以用权,不越纪律红线。
“纪律是霸道”。
如果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始终做到地方和部门部署以中央精神为前提。
必须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关系,把班子集体智慧发挥好,以充分民主保证决策科学。
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为物欲所累,不为金钱所惑,管住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人,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
要严以律己,不碰法律高压线。
“畏法度者最快活
”法律是种刚性约束,只有严格守法,人生才能轻松愉快。
如果把法律当成最松弛的低压线,时不时地去触碰,就会常常寝食难安、整天提心吊胆,终会东窗事发、受到法律严惩。
所以,一定要手握戒尺、慎初慎微,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法之心,常祛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模范。
如何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言稿
一、充分认识加强队伍的重要性要性 ,不断增强自身建设的责任感迫感 随着城市管理向纵深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和繁重,特别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求,以及广大市民群众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要求更高了,更严格了。
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队伍夯实思想基础。
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为此,城管局要紧密联系队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观念创新,把学习与提高队员素质结合起来;二是抓作风转变,把学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三是抓工作方式转变,把学习与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
通过全体学习,讨论,摆问题,找差距,写心得体会及交流学习经验等方法形式,改进队员的作风,提高了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城建监察对维护整个城市卫生,环境以及其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城建监察工作在新区建设时期中的重要意义。
目前队伍自身建设的总体水平还不能很好的适应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一些队员的组织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把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它作为关系到综合执法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地发挥,关系到综合执法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各项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系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全力推进,全面提高队伍自身建设水平,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明确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工作原则,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方向 加强队伍建设应遵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结合我们的自身特点,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开创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坚持榜样带动、整体提高的原则,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励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作风纪律要更加严明。
“教人先教己”,只有自己在平时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才能在做出处罚时让人信服。
在工作中,也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不允许队员风纪不整,不讲究执法艺术以及在岗不管不作为等现象,希望大队无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队伍稳定,人心思齐。
人心思进。
三、明确队伍自身建设主要内容,整体提高队伍自身建设水平 首先,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要用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导,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狠抓工作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次,从大力弘扬“四种精神”入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容执法与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联系群众。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大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执法实体到执法程序,都严加管理,规范。
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注重违法,违章实体,轻视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要做到老生常谈,警钟长鸣,让队员脑中时时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心里时时刻刻不忘“规范执法”这四字,既保证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不野蛮,失范。
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情况下,大队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的保障执法的规范化。
规范不文明的执法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也树立了城市管理新时期的新形象。
如何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执纪审查安全的重要性
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纪检机关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职能定位,落实“三转”要求的核心和关键。
执纪审理工作,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特殊、作用特别,发挥着关乎能否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违纪行为的保障作用。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执纪审理工作就需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严格运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言纪语描述,进一步突出执纪特色和党内审查特点,体现出纪律检查的政治性。
改变惯性思维,树起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党章规定纪委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
这一职责定位决定了纪律审查本质是党内审查,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不是司法检控,纪检工作也不是“警察抓小偷”,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挺在法律前面,使其在“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
对此,执纪审理人员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特点,聚焦审理主业,由重点审查违法犯罪问题向重点审查违纪问题转变,并由此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引导转变以往贪大求全的办案模式和纪律审查方式,紧紧围绕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回归本职,回归党章要求,不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不能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
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向,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切实肩负起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职责,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
完善审理程序,突出纪律规矩的强制性将党章意识贯穿于执纪审理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突出纪律处分的特点。
明确把突出执纪作为案件审理程序设计、改进和规范的重要目标。
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案件受理、形式审核、初审、审理谈话、室务会集体研究等重要节点上,把突出执纪明确为重点工作。
优化涉刑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司法机关已作出刑事处罚的案件,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条规直接作出纪律处分。
对于自办的既违法又违纪的问题,不纠缠于查深查透、“吃干榨尽”,不苛求对全部违法行为的精确界定,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和处理档次的轻重,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审明后,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争取快审快结、快进快出。
完善自办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和内容,对重大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以及领导交办的案件可以提前介入审理,在确定调查方向、证据认定、法规使用、程序履行等方面为调查部门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引导、督促调查部门执纪围着纪律转、冲着纪律去。
改进与被审查人谈话制度,坚持纪律审查突出党纪的特点,重点核对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听取其本人的意见,使其明纪认错、服纪悔过。
建立执纪审理台账,对审理过程实施动态流程管理,严格时限管控,确保抓早抓小、违纪必究。
突出重点审核,彰显纪律规矩的严厉性明确把违纪问题作为审理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凸显纪律处分的严厉性。
更加注重准确定性违反“六大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体现执纪审理的政治性。
加强对立案依据的审查。
对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其作为立案依据的违纪主要问题事实不清的,协调调查部门补充调查;对立案后新发现的被调查人涉嫌犯罪问题,事实不清的,不再建议调查部门补充调查,而作为线索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在证据收集、鉴别方面,借鉴司法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加强对证据收集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及证据证明力强弱的审核,认真排除非法证据。
在证据使用上,对于司法机关依法获取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能够证实违纪事实的客观方面证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对司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如被调查人的交代与其他证言一致,且不涉及本人其他违纪的,经审查核实后,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坚持监督执纪方式多样化,更多地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更好地体现“挺纪在前”。
改进文书体例,体现纪律规矩的约束性摒弃审理文书特别是审理报告与司法审查报告趋同的传统做法,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在审理报告、相关请示、处分决定等文书制作过程中都要体现出“挺纪在前”要求。
严格区分“纪”与“法”,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违纪、后违法的原则,规范违纪行为排序,突出审理特色。
对于共同违纪案件,违纪人员均为党员的,在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和定性处理部分,按照先党员领导干部,后一般党员干部的顺序进行表述,充分体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严于一般党员的精神;对于共同违纪案件中,既有党员干部又有党外人员的,按照先党员干部,后党外人员的顺序进行表述,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非党人员的精神。
对于被审查人既有违纪行为又涉嫌违法的,将其违纪问题置于违法问题之前表述;对既有违反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又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其违反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置于其他违纪行为之前表述。
在叙述违纪事实时,不仅围绕违纪事实构成进行表述,而且聚焦党纪党规,更加突出表述违犯党纪的情形和后果。
在定性及处理意见部分,对行为人违犯党纪的情形和后果进行概括提炼,增加对违犯党纪党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突出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
注重综合效果,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建立健全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方面的制度机制,强化违纪行为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效果。
积极创新违纪干部处分决定宣布方式,在宣布严重违犯党纪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时,邀请宣传部门同步录音录像,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让其忏悔违纪错误、剖析思想根源、汲取沉痛教训。
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把宣布范围扩大到发案单位全体人员,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违规违纪的害处,认识到不仅贪污贿赂的“烂树”要拔除,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顾组织原则、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病树”、“歪树”也要治疗、扶正,做到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认真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组织、人事、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明确在执行纪律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分工,杜绝推诿扯皮。
完善处分决定执行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管理,把住受处分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处分决定送达回执、执行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做好纪律执行工作。
强化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
认真梳理所审理的各类案件,适时编写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刻总结值得汲取的教训,提供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力求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如何在自己的本职岗位激发军人的血性
军人的“血性”刚强果断、勇敢无畏、赤性格,是军人所具备的高贵品质,也是一支军队克敌制胜的有效法宝。
军人血性的内在表现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外在表现为披荆斩棘、一往无前的锐气,狭路相逢、刺刀见红的胆气和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豪气。
部队来讲,培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军人血性,对实现“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
1、要用坚定的信仰培植军人血性。
军人的血性来自于“忠”。
忠诚的信仰是军队的灵魂,只有为了捍卫自己所坚信的真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军人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起高昂的战斗热情,将生死置之度外,英勇作战,所向披靡。
培树军人血性,首先要树牢精神支柱,解决“为谁扛枪”、“为谁打仗”的问题。
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使官兵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制度等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要坚强党史军史学习和军魂教育,引导官兵从我党我军的光辉历史和生动实践中深刻体悟军魂的内涵、本质和作用,深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子。
要加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使部队始终保持坚定的革命信念、昂扬的革命斗志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
2、要用严格的训练锤炼军人血性。
军人的血性来自于“勇”。
勇敢是对军人的最基本要求,军人的职业特殊性决定了军人的勇敢较一般人而言,必须承载更多的意义和内涵。
血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艰苦训练“训”出来的,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而是长期坚持养成的,不是战场上的“专利”,而是融合在平时各种行动之中。
要提高科目难度,加大训练强度,增强演练险度,在高强度、快节奏的训练中,锻造官兵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要针对作战环境艰苦、恶劣、复杂等特点,通过组织官兵进行心理素质训练,培养官兵英勇顽强、不畏艰险品质;要组织模拟实战演练,使官兵“身临其境”地体验复杂火场环境下可能引起畏惧的各种刺激因素,培养官兵打硬仗、打恶仗的顽强战斗精神和“有苦不言苦,吃苦不叫苦”的意志品质。
3、要用尚武的文化张扬军人血性。
军人的血性来自于“武”。
“尚武”是每名军人所必备的精神,只有时刻牢记“天下虽安,忘战必危”,牢固树立“当兵打仗”的思想,才能在和平的环境下保持血性,才能做到“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通过加强军营环境建设、张贴战斗标语、观看战斗影视、叫响战斗口号、学习战斗英雄等活动,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的思想;要创新方法手段,善于借助网络文化平台,让军事游戏、智能娱乐承担起军事高科技知识普及、实装操作、教育训练的任务,在寓训于乐、寓智于乐的过程中强化战斗意识;要大力加强形势教育,讲清当前形势,教育官兵消除思想麻痹放松思想,全力做好打硬仗准备。
4、要用严明的纪律磨砺军人血性。
军人的血性来自于“威”。
这种“威”体现在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上,体现在紧密团结,严守纪律上。
没有纪律约束的军队是不可能在战场上不怕牺牲、勇敢作战的,只有用纪律来保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行动一致,把分散的力量集中和汇聚起来,把潜在的力量挖掘和发挥出来,才能更好地激发和磨砺军人血性。
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建设部队,坚持以平时养成为基础点滴培养军人血性,切实把军人血性培育融入到严守条令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之中、落实到坚持一日生活制度的每项要求之中,使官兵在一言一行中展现军人应有的气质。
要坚持公正执纪,在条令条例面前,重刚性不变通,讲规矩不逾越。
凡是条令条例明确应该做的,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一抓到底不留余地。
凡是条令条例明确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不打“擦边球”,不触“高压线”,使官兵养成守纪如铁的严明纪律观念。
如何做个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想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首要的一点是,守纪律,讲规矩。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属性。
我们的党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肩负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相辅相成、互为表里。
总体看,党章是全党必须严格遵循的总规矩;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最大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规矩。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
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说到底是党的宗旨意识、党的观念强不强的重要表现。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的基本义务。
我们在入党宣誓时,都曾举起右手庄严承诺:严守党的纪律。
为了这句承诺,多少共产党人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今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同样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此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担负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话不说,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事不做,以遵规守纪的模范行为,为党旗增光辉,为群众做表率。
守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稻草人”,不是华而不实的摆设,必须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不可触碰的刚性约束。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耳旁风的所谓“聪明人”,必须让他付出沉重代价。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性、严肃性。
任由破坏党的规矩、党的纪律的行为自由泛滥,我们的党就会成为毫无战斗力的一盘散沙。
守纪律,讲规矩,必须强化问责,以此解决“不能”的问题。
纪律作为一种外在约束,一种“他律”,必须依靠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予以保证。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靠严密的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必须在组织纪律、组织程序和制度规范的范围内行事,避免违规违纪的主观故意和触碰规矩底线的无意之举。
这既是尊重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权威性,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
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使违纪的人不敢肆意妄为;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使守规矩的人吃亏倒霉,甚至走向反面。
守纪律,讲规矩,必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以此解决“不想”的问题。
“不敢”是慑于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不能”是囿于严密的制度设计无计可施,两者都是外在约束。
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担心遭到惩处而约束自己,只是做人的低标准,是底线中的底线。
党员干部对制度机制心有顾及、不去钻制度机制的空子和漏洞,自觉以此约束自己的行动而不逾矩,不失为遵规守纪的好同志。
但两者都不是什么人生的高境界、大气象。
一个党员干部只有从内心深处高度认同党的宗旨、性质、主张,自觉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要成为这样的人,只有通过反复不断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上遵规守纪、拒腐防变的堤坝。
我们党一贯倡导“教育、预防、惩治并举”的原则,道理就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