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政治轮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篇
2019政治轮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政治轮训是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也是我们需要做好的工作,作为一名干部,我们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具备基本的政治素养。
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19政治轮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0篇。
篇一 全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第30期培训班开班以来,本人通过前往瑞金干部学院集中学习革命旧址群现场教学、聆听专题辅导讲座、观看专题片、观看红色故事汇、诵读红色家书、讨论会等方式,进行了政治理论、视频教学学习。
重点深入学习了《信念的力量》、《重走长征出发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新时代政法队伍先锋》等专题教学。
现就参加此次轮训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政治轮训之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初心的使命 重温入党誓词,就是重温当年的决心和信念,对比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始终铭记入党的誓言。
按照活动安排,3月5日上午全体参训人员冒雨来到红军烈士纪念塔前举行敬献花蓝、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当面对党旗,再一次举起自己的右手,庄严的向党组织宣誓的时候,我的心情特别激动,入党誓词的十二句话,句句千钧,概括了我们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
宣誓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激励,一种鞭策,一种对信仰的强化,它带给我们的震撼已远远超过誓词本身这短短的几句话。
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我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并将对照自己的不足和差距,认真摸索和探讨
企业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组织部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XX县实际,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为重点,全面启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报告如下:s0100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干部XX人,其中中共党员XX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XX人,大专学历XX人,中专学历XX人,高中及以下学历XX人。
XX年,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为主阵地,举办各类培训XX期,培训在职干部XX人,占在职干部总数的XX.X%,培训农村党员、干部XX人,其中:举办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科级领导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班X期,培训XX人;举办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非中共党员干部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理论骨干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基层团干培训班X期,培训XX人;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班各X期,培训XX人,达到了每年培训在职干部五分之一的要求,超额完成了培训任务。
另外,上派了X名县级领导干部、XX名科级领导干部、X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盛市委党校的培训,有XX名县级领导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轮训班,全面完成了上级的调学任务。
二、主要做法(一)着力抓好集中正规化培训1、加强领导,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
培训心得体会收获
培训心得体会收获【篇一:培训班学习体会和收获】加强学习,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学员:大家好
市委党校2010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轮训班就要结束了,我能参加这期培训班的学习,感到非常荣幸。
现在,我将自己一个多月的学习体会和心得向大家做个简要汇报。
一、培训情况在这一个多月的培训时间里,我们认真听取了省委党校、延安市委党校教授和部分县区、部门领导讲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政府执行力研究”、“延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青年干部如何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等24个专题讲座,参加了延安监狱、王家坪革命旧址两场现场教学,赴内蒙、榆林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亲历了甘泉劳山体能拓展训练,感受到了团队协同作战的快乐,彼此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总体感觉这次培训班有三大特点:一是培训内容丰富。
理论学习内容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基础理论、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两会”精神,又有行政公文处理、政务礼仪、保密教育等实用性很强的教学内容。
既能站在全党全国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我国面临的政治经济文化形势,又能结合延安实际,深入探讨延安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困难和对策。
学习内容针对性强,符合学员需求。
二是培训形式灵活多样。
既有理论学习,也有社会实践,既有专家授课,还有学员论坛、实地考察等项目,使学员们在互动中学习,在辩论中思考
党校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
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
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
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
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
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
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
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
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
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志军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保安员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培训心得体会的写法: 心得体会,顾名思义是一个人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想法和感受。
近年来,全党上下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其目的也是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在学习过程中,养成写心得体会的良好习惯,也是加强学习效果的方法之一。
其关键点不在写了多少字,而是自己学习后真实感受“所得”。
为查证学习效果,笔者暗地里对部分“心得”人员进行交谈,发现他们虽然写了多少字的“心得体会”,却对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都不甚清楚,学习目的更无从说起,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不愿意动脑筋,耗了时间花了精力,做了一个形式。
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样来写呢
笔者认为,首先还是要“多读”,熟悉学习内容,起码要知道它到底讲了些什么;其要多想,多对所学内容进行分析理解,明白它的内在含义;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要摆正心理态度,不要把它当成一件不堪重负的任务来完成——就算它原本就是一项繁重的任务,我们反正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去做,为什么不能以一种愉快的心情去把它做好呢。
事实上,许多成功事例都是从一件件小环节小事情方面积累起来的,我们要是能用心去写好每一次的“心得体会”,说不定还会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四抓四看”活动也明确提出,要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从而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更应该按照要求去学习并写好“心得体会”,才能使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适应发展形势。
通过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和长期的联系与培养.有何感悟和收获
一、主要商业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1、宣传和执行党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
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
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
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1、集体领导制度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
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
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
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
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
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
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
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
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
其次要有耐心。
不急不躁,不怕反复。
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
第三要讲究方式。
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
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⑴加强党员的教育。
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的宗旨教育;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
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
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
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
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⑶学习制度①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
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9、党员管理制度⑴党员日常管理制度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
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
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办法,缴纳党费。
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管理制度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动党员管理制度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范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④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
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况报告制度。
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报表;认真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⑧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
党支部在接收流动党员时应认真查验、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中“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的相关内容。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肯定成绩,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特别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竭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完善和落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2、党组织关心党员制度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党员结对帮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
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
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
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采纳一下吧,谢谢……
谁能发我2008年9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不是1995年颁布的《暂行条例》啊。
急用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
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办成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 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四条 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第五条 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六条 围绕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提高学员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大局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已,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
第二章 设置和领导体制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金融机构党委、中央企业党组(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可设立党校。
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可设立分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县(市)委党校。
不设立县(市)委党校的,可设立市(地)委党校分校。
第八条 党委对党校的领导主要包括:(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定期研究解决党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并进行督促检查;(二)制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轮训的政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三)配备、考核党校领导班子;(四)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同志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同学员座谈的制度;(五)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六)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七)定期召开党校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第九条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
校委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
校委会由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
第十条 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
第十一条 上级党委党校负责对下级党委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包括:(一)对下级党委党校执行中央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对下级党委党校工作进行评估;(四)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下级党委党校的教材编写、科研课题立项、学科建设、学位评定等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五)定期召开下级党委党校校长会议,沟通信息,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第三章 班次和学历第十二条 党校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
各种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各级党校根据干部轮训规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各级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
中央党校主要轮训省部级党员干部、正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市)委书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
市(地)委党校主要轮训副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
县(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
第十四条 市(地)委以上党校开设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后备干部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党校主要培训厅局级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省部级后备干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厅局级后备干部。
市(地)委党校主要培训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县处级后备干部。
第十五条 市(地)以上党委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在党校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中央党校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
第十七条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举办主要以党校教师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可与有关部门合作举办以哲学社会科研骨干为对象的研修班。
第十八条 党校要加强对党员轮训培训情况的考核,把学员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规校纪情况的考核内容。
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员在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轮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轮训要求的,应及时补训。
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
第二十条 中央党校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
第四章 教学工作第二十一条 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工作进行,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党校教学布局要坚持以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教学布局。
第二十三条 党校教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
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置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课程。
依据培训和轮训两类班次的不同定位及层次区分,作出既有区别又相街接的教学安排。
培训班的教学应按照任职需要,系统安排理论学习、能力训练和内政外交国防等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
轮训班的教学以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为主。
专题研讨班的教学主要围绕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相关专题,进行集中研讨。
坚持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与各级党校的任务分工相结合,实现全国党校系统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四条 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
党校要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加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致力于坚定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党性教育要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 党校要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二十六条 党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
党校学科建设,要立足于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需要,重点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衔接又具有鲜明党校特色的学科体系。
第二十八条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要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加强党校系统学科建设的协作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建设。
第二十九条 教材建设是党校教学的基础工程。
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党校特点的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党校教材体系。
第三十条 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注重培养质量,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
中央党校要加强对党校系统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指导。
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工作评估制度。
依法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第三十一条 党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重要手段。
各级党校应大力加强和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五章 科学研究工作第三十二条 科学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
党校科研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第三十三条 党校科研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正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鼓励刻苦钻研、大胆探索,努力推进理论创新。
第三十四条 党校科研工作要面向社会,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国(境)外学术界的合作和交流,建立开放的科研体制和以科研项目为枢纽的科研管理体制。
第三十五条 加强党校之间的科研协作,充分发挥党校系统的整体优势。
中央党校负责定期对党校系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各级党校要制定科学研究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中央党校和地方党校设立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要在党校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组织党校系统和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宣传。
第三十七条 党校要重视图书馆(室)建设。
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图书馆要办成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文献资料中心。
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图书馆(室)的数字化水平。
第三十八条 党校报刊和出版单位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要坚持正确导向,活跃学术思想,努力为党校教学科研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
第六章 学员管理第三十九条 学员管理是实现党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四十条 党校学员管理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
学习管理要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组织管理要完善并严格学籍、学习、考勤等制度。
生活管理要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校规校纪,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学习生活,增强学员体质。
思想政治教育要贯穿在学员管理全过程。
第四十一条 党校各班次设专职组织员或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
组织员或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干部担任。
第四十二条 党校各班次要建立学员党支部,在校委会领导下、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和党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严格管理、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第七章 队伍建设第四十四条 队伍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
要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员队伍。
第四十五条 党校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
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
党校教学科研人员要做到:(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三)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第四十六条 加强党校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完善学习进修、实际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培养机制;营造在理论和教学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宽松环境;引进学术界高层次专家学者和有志于从事党校教育事业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等人才;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第四十七条 各级党校中,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部门,其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工资等管理按照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
第四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和聘用要求,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和程序,切实保证评审质量。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要支持和帮助党校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党校干部交流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党校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
第八章 机关党的工作第五十条 党校建立机关党的组织。
相关党组织在上级机关工委和校委领导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协助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促进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党校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五十一条 党校机关党组织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党员人数和所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须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同意。
第五十二条 党校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第九章 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第五十三条 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党校教学科研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行政、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各项必要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后勤保障能力。
第五十四条 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确保党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五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党校教学设施建设,加大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以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
要努力改善党校学员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
要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
第五十六条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执行与监督第五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党校、各级党校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对本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在党委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级党委党校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及党校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本条例的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副省级城市的市委党校,按照本条例的精神执行。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