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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心得体会

时间:2018-11-09 23:42

怎么成为农业技术员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农业生产作文、心得体会。

要整篇 700——800字 100分 急

将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本职工作中 近日来,我参加了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学习讨论,并自学一些相关材料。

通过这一阶段以来的学习,以及自我反思,深刻的体会到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日常工作、生活的思想武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才能使自己不断地进步。

作为一名农业工作者,通过我们的工作要使农民满意,要使群众认可,才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到了位。

首先,我们工作还必须要做到以农民群众为中心,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兄弟的生产、生活问题,这是我们工作的根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内容。

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

农技站担负着农业生产技术指导职责。

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是每一位农业技术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把农民满意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做到心系农民,急其所急,千方百计为其排忧解难,是农技统统工作目标最高标准。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很辛苦的。

但是,当农民兄弟生产、生活得到了改善,城乡得了协调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地区经济快速提升,做为农业技术方面的工作者,在其中贡献出一份自已力量,那一份满足和喜悦,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那时便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体会到平凡中的快乐。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服务就是“满足别人期望和需求的行动、过程及结果”。

增强服务意识,要求我们要发自内心地为农民服务。

服务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指导,更表现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上。

我们追求的是有效的服务,致力于使农民群众体验到我们优质服务。

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农民朋友要有真心、爱心,更要有耐心,通过我们的服务,最终达到促进农民增收增效的目的。

此外,增强服务意识还必须做到无私奉献,万事以农民的利益为重。

最后,坚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是基础。

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以技术作为支撑。

这需要深厚的专业功底,如果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再谈指导农业生产服务,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增产增收,都是无源之水。

因此,作为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工作者,只有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了,才能真正地做到以农民为中心,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使自已站得高、看得远,才能把握全面,才能正确把握农业发展方向。

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业务知识,用专业知识武装头脑,将学到的技术、理论、方法,贯彻落实到平常的工作中。

我们不管学什么,都要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善加利用,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目前我们现有知识结构远远不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一定要树立一种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当学习型干部,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农业技术员申报条件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一、岗位职责(一)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下同)1.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2.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 3.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5.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

(二)农艺师(含畜牧师、兽医师,下同)1.负责制定本专业主管工作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2.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实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做出结论;3.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4.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工作。

(三)助理农艺师(含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下同)1.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2.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

(四)技术员 1.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2.正确地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二、申报条件(一)高级农艺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农艺师5年以上,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国内外本专业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有全面的了解。

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

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取得重要成绩;2.近4年以来,积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持过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应用,并在较大范围内试验示范,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三位)、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二位)、校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首位),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首位)或主编学术专著1部以上。

(二)农艺师1.具有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农艺师4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专科学历任助理农艺师5年以上;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3.近4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1次以上考核为优秀,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首位)。

 (三)助理农艺师 1.具有中专学历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工作3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2.能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意见,独立设计简单的试验示范方案,参与过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技术员1.具有中专学历见习1年,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

2.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能进行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渉农保险工作总结及计划

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基本条件 1、技术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 畜牧兽医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上述工作; (2) 具有本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 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非本专业大 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 (2) 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 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能力。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8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满4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满2年;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分别满4 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年、 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业务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扎实,能撰写出有一定水 平的专业论文; (3) 能正确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能总结工作经验,能研究分析技术问题,能处理技术难题,能承担技术咨 询; (4) 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农业类职称有哪些

一、农职称有以下方面:  1、技术员;  2、农艺师(助理、兽医师) ;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

  二、农业类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  1、技术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上述工作;  (2)具有本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能力。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8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满4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满2年;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业务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扎实,能撰写出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3)能正确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总结工作经验,能研究分析技术问题,能处理技术难题,能承担技术咨询;  (4)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黄店区域站2018年,黄店区域中心站在农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站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年初委党组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现总结如下:一、2018年工作总结1、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一年来,我站人员根据农时季节,经常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与村级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建立紧密联系,在农作物田间管理关键季节,利用农民空闲时间,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截止目前,累计进行技术指导小麦、大蒜约合8000多亩,其中以大蒜居多,指导效果明显;全年来对村级农民技术员及科技示范户开展农技培训30余次,培训总人数5000余人次,接受农户上门咨询病、虫、草害防治技术1200余次,发放资料3200余份。

上报指导信息十余篇。

对黄店镇、刁家乡塑料大棚种植的草莓和蔬菜,从定植到采收的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得到了所辖区域内广大农民的认可。

2、积极完成各类农业项目的实施。

一是继续实施《油料倍增计划》项目,其中花生油料倍增计划的3个千亩方和1个百亩方已在黄店镇段村、杓王、袁家、前杜顺利实施。

并且技物结合根据测土数据引进了蔬菜专用肥、花生专用肥和配合引进的3个玉米新品种使用的玉米专用肥等,还根据上门咨询和下乡指导的病虫草害情况引进了多种高效低毒,符合无公害作物生产规程的农药,目前反映效果不错。

二是把区域站运行与“补助项目”、“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行动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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