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底带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好处
70年代末,我国小范围内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验,取得了成功,后由政府推广,成为广大农村都采用的生产形式。
经历包工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过程。
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这极大地促进了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又逐渐显露出来。
优点:1、解决了合作社时期监督困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效率。
合作社的生产规模大,人数多,个人的兴趣、能力和禀赋不同,付出的努力会不同,由于监督成本过高,难以实现,很多人会选择偷懒,“搭便车”,当退社自由被剥夺后,变为一次博弈,因而大家的积极性都不高,效率低;而在家庭联产承包制中,农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投入的劳动,精力增多,产量也会增加,那么收入就会增加,于是就能实现自我监督,不会再轻易地偷懒。
由于收益增加的归属由全队改为自己,农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的可能性。
2、与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大,土地少的基本国情相适应。
由于个人农产规模小,耕作主要依靠人力和蓄力,机械化水平也非常低,养活众多人口的压力很大。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离用好每一寸土地,进行精耕细作。
合作社完全剥夺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加之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必然会导致农民相对粗放的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以激励,使他们自觉地在自己很长时间内拥有使用权的小块土地上尽可能的精耕细作,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高。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分离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其收益分配明确划分,大大刺激了农业总产出和剩余产品的增加,增加了农户的财产,使得农民的生活大幅度改善。
逐步解决了温饱问题,一些地区已经向小康迈进。
4、有利于运用比较优势,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
各家各户的土地与劳动力边际产出是不尽相同的,在生产队体制下,各地区的粮食主要在本地区进行分配,各管各的,资源相对停滞。
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生产各种粮食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户和地区间可以进行交换。
既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又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局限性:随着整体改革的深入、社会条件的变迁,家庭联产承包所有制也表现出了它的局限性。
具体表现在:1、土地产权不明确,土地关系混乱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但事实上是国家集体双重所有。
国家通过强硬的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严格限制集体土地的处分权,严格控制土地的经营过程,严格控制土地承包期限。
农民对于土地只享有使用权,使得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
这样一方面限制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其选择谋生方式的自由。
甚至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大片的田地被荒芜的现象。
大量农民外出打工、中青年劳力不足而导致的土地抛荒、弃耕等问题。
2、农民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低,技术进步慢农业的技术创新具有规模效应,创新投入很大而传播相对较容易,因而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一般农民很少有积极性进行技术创新。
同时,由于单个农户的生产规模较小,技术革新带来的效用并不是很明显,而学习技术是要付出一定的学习成本,这种情况下,农户的学习积极性很低,从而导致这个农业的技术发展缓慢,平均土地产量难以得到很好的提升。
3、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耕地的条块分割不利于经营的规模化。
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交易方式落后。
由于势单力薄,谈判资本弱,难以保护自身利益。
论文基本要求
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答: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它不仅体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公同共同愿望,而且对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措施:一.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改善民生上应遵循以下几点:1.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立人,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健全教育体制。
2.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重点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革并完善相关薪酬制度,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
4.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统筹并整合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5.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的综合改革。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解决我国在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必须深入认识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规律,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具体做法如下:1.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坚持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方面为辅助,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
坚持依法治理,协调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2.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3.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制,权益保障体制,行政复议体制等相关体制。
4.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监管机构,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加强社会管理。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政府加强和改善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也要广大人民群众以积极的热情,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为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