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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改变谁也救不了你心得体会

时间:2019-01-27 05:02

“读书心得体会(不少于200字)

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一: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

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

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

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

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

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

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来说,读书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愁苦时,读书可以忘忧;兴奋时,读书可以畅流……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

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读书心得体会300字范文二: 教师,肩负着引导人成长的重要使命,因此,比其他任何人群都更关注自身的成长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没有与时俱进的成长,没有素质的提高,就很难完成自己的使命,学习是教师实现成长的主要途径。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必须养成学习的好习惯,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只有这样才能积小善为大善,积小能为大能,孔子就曾经说过:“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值得他人学习的地方。

教师向周围的人学习固然能够汲取营养,增长经验,而向学生学习更能拉近距离、沟通感情。

我们说教师不是万能的,所学知识肯定也是有限的。

可使学生不同,每届的学生都在发展变化,况且每个学生都各有所好、各有所长。

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如果教师能够以孔子为先例,把自己当成学生,虚心向学生学习,真诚地做到不耻下问,那不仅是对自己学识的充实,也是对学生学风的熏陶。

总而言之,不管是向谁学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只有这样,学习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意义。

读书心得体会300字范文三: 我读了《精灵鼠小弟》以后,有很深的感受。

文中的小老鼠很爱帮助别人,有一天,它开着车,看见一只小鸟从天上掉下来,恰巧落到了它的车里。

那只小鸟说有一只老鹰在追它。

小老鼠回头一看,后面真得有一只老鹰在追赶它。

小老鼠把车开到了一个管子里,老鹰没看见就飞走了。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老鼠一样乐于助人的人。

最后小老鼠从楼上掉下来,也是这只小鸟救了它。

这也说明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我以后要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更要像文中的小老鼠一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

比如,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我要主动热情的去帮助他们,遇到盲人过马路时,我要扶着他们,并且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

力争做一个文明好少年。

读书心得体会300字范文四: 《格林童话》写的很精彩,一口气就看了十几篇故事。

下面,我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吧

我觉得,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

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 。

读书心得体会

读书的心得体会读书心得体会读书使人明智,使人善辩,使人深刻,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这里,xxxx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的文章和材料,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

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

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

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

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

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

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

如何解决和男朋友之间的矛盾

小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滨逊的性格。

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在、无束的生活。

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

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人的故事。

他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

他的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安安稳稳的当法官,可鲁滨逊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

在途中,他已经遇到过许多险情——遇到强劲的暴风雨、被海盗头子抓去当奴隶……他没有想到这是上帝对他离家航海的惩罚,仁慈的上帝一次次让他逢凶化吉,他却没有感谢上帝,一心想去航海冒险。

最后惹恼了上帝,把他的船打翻,让他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

他终于相信了已经被他遗忘的宗教,天天认真祷告。

后来他从被掀翻的船上找到了一部分生活必需品,又想了许多有创意的办法,努力活了下来。

并且救出了被其他部落的土著人俘虏到岛上的土著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使他成了他忠实的仆人,最后还救了一位英国帆船的船长,并且帮助他镇压了船上的叛乱,并一起回到了英国。

回到了文明土地。

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

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我们,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有可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

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

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我一生的榜样——鲁滨逊克鲁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2)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3)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4)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5)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6) 如果我是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7)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斗破苍穹的大结局是什么啊

萧炎到斗帝,大战魂天魂族族长),最后毁掉肉身封印天帝,最后他的老婆只有两美杜莎和萧薰儿,云韵和纳兰嫣然还是四处云游,雅妃还是在干拍卖行(麻痹,她竟然有斗皇实力)小医仙回到青山镇做医生(不好好排队就灭了你。

汗。

谁敢来你这看病

)现在虽说结局了,不过每个星期土豆还是会更新一点外传的。

楼主给分吧,纯手打不容易。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每章简介和每章读后感

111 ,你可以从古说到今。

例如:水浒,三国之类的。

你可以考虑看看。

人越来越现实,会因为( 金钱,地位,权势等因素)而改变自己。

我们常说的不都是让自己适应社会吗

没有谁说过要改变社会,让自己吧

不是有这么段话么:接受不能接受的,适应不能适应的,改变不能改变的。

这不都是说个人要去适应社会的么。

既然社会是不能改变的,当然就只有人在不停的改变去适应它,不是变相说明了人的命运决定于社会

222 哲学方面:整体是决定环境的基础 个人方面:你做同样的一件事情,在现代和唐朝时期获得的效果会一样吗

也许现在的一个观点现在人看来是进步可取的,而在唐朝也许会被杀头

再说的时代那些读书被杀的同志们难道不是社会决定的吗

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的影响任何人都无法抹杀,社会总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个人的命运掌握在谁的手中

这个问题很简单,有位哲人说过一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和社会不发生联系,个人就想一滴海水,而社会则是大海。

我们离不开大海,同样的道理,大海也离不开海水。

这是谁说的呢

这是我说的……嘎嘎,恶搞下先。

问题是这样的,一个人注定不能离开社会独自生存,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行动以及思想什么的都要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左右着我们做出各种的决定。

有句话说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社会是个概念,是虚的。

而组成的是我们每个个体,是我们自己个人。

这就成了到底是我们掌握社会还是社会掌握我们的问题了,社会是由无数个个人推动的,而它又反过来影响着其他无数的个人。

个人和社会是相关相生的,不能简单的说掌握在谁的手里。

333 时势造英雄,同样的道理英雄也可以造时势。

对于辩论题我是最讨厌的,因为你仔细分析一下凡是被用来做为辩论的题目都不是唯一的,也就是说它的答案就是把正方和反方的观点融合一起就是正确的答案,但是结果是把这个答案一分为二的让人辩论。

个人感觉完全没有意义,辩论的结果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

谈到命运,首先,我们应该懂得什么是命运

根据的权威解释,命运就是人一生中的生活状况,通常是指人的所谓吉凶祸福、高低贵贱和人生遭遇的总体状况。

人是社会的个体,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其源动力在于自己,而非别人。

外因即社会是否起作用,要看内因即自己的意志是否被蛊惑,如果你是一个执着而坚定的人,那你会依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前行,这样成功就是属于你的。

社会只会给你机遇,而是否把握机遇还得靠你自己。

有句古话说的好:。

想吃馅饼还得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博取。

纵观古今中外,的确有那么一部分人把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力交给了神,交给了上帝。

但是,当人们通过斗争把命运的主宰权收回来之后,发现人是可以掌握自己命运的。

因此,一代又一代日益觉悟了的人们,一直在不懈地奏响着自立、不屈、抗争的。

远在中国古代,就主张“知命”,否定命运的不可知论。

主张“非命”,反对所谓“命中注定”之说。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造命”,认为人只要认识和遵循事物的必然性,就可以主宰命运。

现代科学研究成果表明,人是目前宇宙已知的一切存在物中最高级、最具灵性的存在者,正所谓“天地之性,人为贵”,根本不存在什么主宰人类命运的神或其他东西。

主义第一次科学地说明了“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是由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的。

而人的命运,就是人在与客观世界的各种关系打交道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基本状态。

在同一个社会环境中,人的命运之所以会表现出很大的不同,主要是由一系列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不同造成的。

其中,内因即主观条件是人的命运变化的根据,具有决定性,外因是通过内因发挥作用的。

所以,不论是人类发展的实践,还是科学理论的分析,最终的结论就是一句话:个人命运主要由个人把握。

认识到命运在自己手中,是正确把握自己命运的前提,对人的解放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建国五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一切,都是中国人民把握自己命运的结果。

假如我们一直把国弱民穷看作是“命中注定”或者是“神的安排”,从而不思进取,不敢与之抗争,哪里会有今天的好日子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不能正确认识这一点。

看到别人工作、生活比较顺利,就说人家“命好”;自己遇到了什么挫折和困难,就说“命不好”。

朋友们,天生我才必有用。

人人都是才,就看你怎样去展示你的才华。

最终的成功者是能够驾驭社会和生活的人。

个人的命运有一半掌握在社会手中,一般掌握在自己手中。

因此单独的一方都不能决定你自己的命运。

强调个人努力的例子也有,如陈景润在小卖铺中学数学,最终被清华数学系主任清走了。

爱因斯坦也说:“不管社会环境如何,一个人总可以排除影响,走自己的路” 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可能孤立存在,应该适应环境,应环境的需求而改造,一味的做自己,会有逆流而上的困难和阻碍.但并是提倡随波逐流. 不知道可不可以 自己选择需要的吧

祝你好运

夏洛的网读书心得,少一点,很急,谢谢啦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

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

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大作家借物喻人的散文

有两篇《白杨礼赞》和《合欢树》  《白杨礼赞》  ——茅盾\\\/文  白杨树实在不是平凡的,我赞美白杨树

  当汽车在望不到边际的高原上奔驰,扑入你的视野的,是黄绿错综的一条大毯子;黄的,是土,未开垦的荒地,几十万年前由伟大的自然力堆积而成的黄土高原的外壳;绿的呢,是人类劳力战胜自然的成果,是麦田,和风吹送,翻起了一轮一轮的绿波——这时你会真心佩服昔人所造的两个字“麦浪”,若不是妙手偶得,便确是经过锤炼的语言的精华。

黄与绿主宰着,无边无垠,坦荡如砥,这时如果不是宛若并肩的远山的连峰提醒了你,你会忘记了汽车是在高原上行驶,这时你涌起来的感想也许是“雄壮”,也许是“伟大”,诸如此类的形容词,然而同时你的眼睛也许觉得有点倦怠,你对当前的“雄壮”或“伟大”闭了眼,而另一种味儿在你心头潜滋暗长了—— “单调”。

可不是,单调,有一点儿吧

  然而刹那间,要是你猛抬眼看见了前面远远地有一排,——不,或者甚至只是三五株,一二株,傲然地耸立,像哨兵似的树木的话,那你的恹恹欲睡的情绪又将如何

我那时是惊奇地叫了一声的

  那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实在是不平凡的一种树

  那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

它的干通常是丈把高,像加以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

它所有的丫枝一律向上,而且紧紧靠拢,也像加过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不旁逸斜出。

它的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几乎没有斜生的,更不用说倒垂了;它的皮光滑而有银色的晕圈,微微泛出淡青色。

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

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

  这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

  它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旁逸斜出”之类而言,那么,白杨树算不得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温和,更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

当你在积雪初融的高原上走过,看见平坦的大地上傲然挺立这么一株或一排白杨树,难道你就只觉得它只是树?难道你就不想到它的朴质,严肃,坚强不屈,至少也象征了北方的农民

难道你竟一点也不联想到,在敌后的广大土地上,到处有坚强不屈,就像这白杨树一样傲然挺立的守卫他们家乡的哨兵

难道你又不更远一点想到这样枝枝叶叶靠紧团结,力求上进的白杨树,宛然象征了今天在华北平原纵横决荡,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

  白杨不是平凡的树。

它在西北极普遍,不被人重视,就跟北方的农民相似;它有极强的生命力,折磨不了,压迫不倒,也跟北方的农民相似。

我赞美白杨树,就因为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尤其象征了今天我们民族解放斗争中所不可缺的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

  让那些看不起民众,贱视民众,顽固的倒退的人们去赞美那贵族化的楠木(那也是直挺秀颀的)去鄙视这极常见,极易生长的白杨吧,我要高声赞美白杨树

  ----------------------------------------------------------------------  散文《合欢树》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散文。

  《合欢树》 全文: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

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

“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

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

”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

什么叫‘可能还不到’

”她就解释。

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

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

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

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

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

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

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

“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

”我说。

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

“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

”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

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

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

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

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

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

我还总是在留神呀

”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

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

”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

“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

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

那就写着试试看。

”她提醒我说。

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

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

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

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

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

我摇着车躲了出去。

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

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

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

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

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儿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

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

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

”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

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

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

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

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

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

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

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

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

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

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

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

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

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

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

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

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

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

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

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

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

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一共出了几部

哪几部好看

一共是四部,但第四部是新加坡拍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所以你可以当它只有三部就好了。

主演就是()、(况天佑),。

其他还有、、陈炜几个美女,还有的金正中也很经典。

先从第一部说起,看过的人应该没好什么好说的,就是经典,里面小玲和天佑真的是真正的主角,一个是吸血的僵尸,一个是收僵尸的驱魔女孩,光这2人的身份就很吸引人们的关注,从2人处次见面直到最后大结局才确定的爱情,令人感动。

里面还有个女孩珍珍,相信也蛮多人喜欢,珍珍戏也不少,但在里面完全被小玲的风采给盖过了。

小玲,一个马家的驱魔人,一个表面上很现实的拜金族,却让多少僵尸迷为之疯狂,为什么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她

我想喜欢的就是她的爱恨分明,她的嘴硬心软,她表面的冷漠和内心的善良,还有那滴万分珍贵马家,小玲的一切的一切,都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喜欢她的所有,甚至于那句:不要和我谈感情,和我谈钱。

小玲讨人喜欢的应该还有她的驱魔本领,在我们的眼中,她好象是无所不能的,任何邪恶的东西碰到她都得完蛋,当然少不了神话中最吸引人的马家神龙,及那:临兵斗者列阵皆在前。

况天佑,一个抗战时的游击队长,现代的警察,正义的化身,但他偏偏是个僵尸,不敢爱不敢恨,这使得他越加的吸引人们的注意。

的确,他不算很帅,没偶像剧里都是帅哥美女,动人的对白,他和人说话可能还有点木纳,不尽人情,是个怪人。

但不可或认,他很酷,很容易吸引人,最主要的是,他善良,他正义 。

两个这么特别的男女主角,以及和珍珍3人间微妙的动人感情,剧情的波澜起伏,全新的僵尸概念,注定了这个电视剧的轰动,注定了它的经典。

第一部在僵尸迷中的地位是无法代替的,它的看点太多了,里面感人的情节太多了,正中和,虽说有点离谱了,但正中好象就是许仙的转世,最后受天劫时,那苍白,可怕的样子及正中不顾一切想留住白蛇的行动,好感人。

还有求叔和他收养的小鬼,求叔死时留给他们的希望,山本一夫和女儿未来的感情,山本这只野心级大的僵尸,想把人都变成僵尸的疯狂分子,为了女儿未来,可以和死对头天佑,小玲合作,去做极度危险,可能回不来的事情,这其中深刻的感情让人感动,谁说僵尸只会吸血,谁说僵尸无情还有一个人大家是无法忘记的,就是我们那可爱的复生,童年的厄运让他永远只能在10几岁,但善良,可爱的复生带给大家多少希望和开心,他那大人的思想,小孩的样子,以及利用小孩的身份占漂亮女孩便宜的举动,嘿嘿,想想也觉得好玩,最重要的是他和大哥佑2人间的感情。

人世间一切的情都包含在这部小小的电视剧里,让我们在感慨现实的无情,冷漠时可以来看看这小玲和天佑的故事,让受伤的心得到点解脱。

第二部也不错,虽然很多人都说不如Ⅰ,太天马行空了,太离谱了,但其实也很经典。

Ⅱ部中,天佑在前几集已经死了,是他爷爷况国华顶替他,(这里的国华既Ⅰ里面的天佑),性格上和Ⅰ里面的有点变化了,不像Ⅰ里面天佑对感情的拖泥带水,我想这也是很多人喜欢Ⅱ的原因,小玲嘛,没什么多大变化,还是Ⅰ里面那个特别的马家女孩 。

Ⅱ里面出场人物挺多的,将臣和女娲,司徒和珍珍,大咪,小咪,马丁当等,感觉有点杂乱,不过里面的感情可能比较容易理解,所以更容易让人感动,况中堂和马玲儿的誓言:不愿同生,但愿同死。

千秋万世,至死不悔。

当况中堂被迫杀死马玲儿,将剑刺进去的时候,可能有很多人大骂,刚发完誓言就杀了马铃儿,让马铃儿发下毒誓,马家女人不能为男人流一滴眼泪,不能原谅他。

但我想,当时最痛苦的我看不是马铃儿,是中堂吧,杀死自己心爱的女人是什么感受,况中堂不杀马铃儿,他全家要死,杀了马铃儿,等于杀了自己,在忠孝面前,他只能选择杀了马玲儿,然后自己自杀。

他的痛苦是别人无法想象的。

还有就是小玲不小心中了白狐的暗算,去到灭世后的2天,天佑赶到后,小玲不肯见他,但当天佑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小铃叫小咪给自己的血给天佑吸,后找到小玲时他们的对话,好感人

更感人的是当小玲快要死去的时候,天佑想咬她,想救她的时候,小玲说的那句:你不爱我,就不要咬我。

真是催人泪下。

珍珍死的时候也说过这句,天佑没有咬,小玲气愤的要杀天佑时,天佑那发狂,绝望的神情,以及请求小玲拿出马家神龙收了他的样子,小玲眼泪要出来的瞬间,让多少人伤心予绝,比起偶像剧里的情情爱爱呀,哎,不知崇高了多少倍

感人的情节Ⅱ好象比Ⅰ还多,小咪对天佑的爱,珍珍的爱,将臣对女娲千百万年来的爱和守侯,不过有个很特别的女人,就是马家的另一个女人马叮当。

马叮当这个人物出场不到20集,可是她对将臣的那种爱,她所表现出的马家女人的坚强却让人那么的感动。

她第一次出场,是在酒吧里。

有人故意赖酒钱,这个老板娘立刻显现出她的强悍,打的那个人乖乖拿出钱来,落慌而逃。

接着就是未来拿着将臣给她的手绳要她帮忙,当然这个时候还不知道那个酷酷的男人就是将臣,僵尸之王,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之间有什么样的感情纠葛。

只是知道马叮当看到这条手绳有些失控,不过她还是一口回绝了未来的要求。

只是自己在揣测将臣想怎么对待这个魔星。

第二次就是魔星出世的时候,她拿着枪去救未来。

鼓励她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无论未来怎么想,她都注定是魔星的妈妈。

叮当最终还是无法拒绝她最深爱的男人的要求,去帮未来。

尽管他们之间注定要永远对立。

接着我们就知道这个老板娘不是一个简单的酒吧老板娘,她还是驱魔龙族马家的的后人。

却因为一滴眼泪而被赶出家门,从此背上背叛家族使命的罪责。

然而她真的落下了那一滴眼泪吗

后来我们知道不是,她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宁愿被误会。

即使知道她和将臣永远都不可能有结果,他们之间不仅仅有家族的仇恨,还有女娲的存在,她还是那么义无返顾的爱着那个某种意义上不该爱的男人。

尽管将臣也同样爱她,是她教会了真主什么是爱。

可是她在将臣的心目中始终都是第二位,永远也取代不了女娲的地位。

所以尽管她可以向将臣这个无所不能,能力甚至超越大地之母的男人提三个要求,她一开始都没有为自己要求过什么。

让我们来看看她和将臣之间的相识相爱。

他们因为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而相识,本身的爱情都有同样的悲剧色彩。

初初入世的将臣什么都想学,学什么都很快。

可是却不明白什么是爱。

他们之间的相处出现的最多的台词就是将臣念罗密欧的对白:“我宁愿他们用仇恨将我的生命结束,都不宁愿放弃爱情,来换取生存。

” 可以永生,不老不死的僵尸王当然不会明白这些。

可是他却被眼前的女孩所吸引。

他们两个就这样因为这出话剧而相爱了。

可是即使是僵尸王也有自己逃不过的宿命,改变不到他们之间对立的局面。

当他明白马叮当就是马家的后人的时候,选择了离开。

两年后他们还是再次相遇了。

马丹娜要叮当和她一起杀将臣。

当面巾跌落的那刻,叮当明白那个化名江曾祖的男人就是将臣的时候,尽管有片刻的迟疑,还是下不了手,于是慌称自己落过泪,宁愿被姑妈赶出家门,都不愿意对自己爱的男人下手。

就这样一直爱着这一个男人。

但马家的女人有自己的天职。

她们要消灭将臣,更要阻止女娲灭世。

马叮当最后还是无法放下这个历史使命。

“每一个女人都想要穿上最美丽的婚纱,嫁给自己所爱的男人。

可是这一切对马家的女人都是不可能的。

在我那么多的衣服里,觉得最漂亮的始终是这件不愿意披上的战衣。

” 当她决定要用自己的生命来阻止女娲灭世的时候这样说过。

她用将臣欠她的最后一个承诺,救了大家。

可是自己却不愿意离开,用尽最后一口力气要杀将臣,却伤害了女娲。

激怒将臣,死在自己最爱的男人手里。

将臣为了自己最爱的女人而杀死同样爱过,也许仍然在爱的叮当。

当他抱着叮当的尸体,做最后的吻别,然后送她上月球的时候,我们宁愿相信将臣同样也是这样深爱着叮当。

她并没有错爱。

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最后听叮当死前事先录好的录音。

提到了所有的人,给出了自己最后的意见。

真的是个很坚强的马家女人。

一般任何小说,电视剧经过第一部经典之后推出来的续集,大多是不尽人意的,但僵尸Ⅱ是个例外,它比起前作一点也不逊色,剧情不错是真的,但和天照,雯雯等的演出脱不了关系,到底是僵尸捧红了他们,还是他们捧好了僵尸呢,这就是智者见智了~仁者见仁了。

僵尸一和二实在是电视剧里不可多得的经典,至于三呢,怎么说呢,我们看僵尸一是看人和人间微妙的感情,天佑的坎坷命运,小玲驱魔伏妖的动人英姿及僵尸发怒时的力量和全新的僵尸概念。

僵尸二呢,看剧情的波澜起伏,看天佑和小玲动人的感情,看里面所一直强调的爱的力量,爱的力量是无敌的,人和僵尸都不例外,僵尸三嘛,坦白点的说,看的就是天照和雯雯,其他的真的没啥好说的,感情过于虚假,做作。

不过只要是个忠实的僵尸迷,不好看也没什么,只要还有天佑和小玲,那就还得看

以上是在僵尸吧里转载经过我修改的,其实我个人认为僵三也是非常好看的,出现了人王伏羲、瑶池圣母、地藏王、死神、命运,还有小玲的父母、兄长以及她和天估的孩子天涯。

人物繁多,剧情也挺有趣的。

我是个僵迷,忍不住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说得够不够仔细。

你还是看吧,一定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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