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试卷 然后我表示看不懂这题目是什么意思
到xxx工作已有一年多了,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我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长期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
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本人从内心拥护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
规定出台后,本人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努力做到出差时,按照标准食宿;开展工作力求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
2、官僚主义方面 不存在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3、享乐主义方面 杜绝了享乐主义方面的主要问题,但满足于现状,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
4、奢靡之风方面 不存在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四、问题存在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
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等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对其科学的观点理解得不深透,平时学习有时只是流于形式,学习缺乏深刻的思考,没有做到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思考整理、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思想和工作存在有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进取心不强。
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因此,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自己份内的事情的考虑,没有站在更高更新的立场想问题。
总是认识自己的工作能完成,不精益求精,不统筹兼顾。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
2、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立足本职。
一定要看到自己的责任,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教育为人民,做人民满意的事情”这一重要思想,真正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者。
3、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
4、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
(二)庸懒散奢自我剖析范文 在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该项教育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部署,通过系统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自己的思想、纪律、工作和作风方面进行了检查和剖析,发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警醒。
下一步,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分析缺点,查找原因,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
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根源和整改措施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方面:一是学习上不够主动、不够自觉,对于深入的学习,系统的学习做得很不够;二是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认真对待和深化的思考,只是浮在表面;三是平时学习的内容和学习效果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会上听,回去扔;四是学习不够认真,思考问题也不深,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2、业务知识不够,理论基础不够夯实。
一是不注重更新知识,日常工作必须掌握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不能够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二是缺乏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思想意识,新掌握的知识和业务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认为现在自己新学的知识可以勉强应付目前的工作就行了,对业务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知识不足,光靠经验工作,创造能力不强。
3、对待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进取精神不强。
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有些工作该做细的,没有做到位,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讲究策略,对于工作方法把握政策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对工作的要求标准不够高,满足于现状,缺乏创新意识,新遇到的问题,不够主动的去面对,分析理顺思路,想办法去解决问题;四是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缺乏积极主动性,灵活机动性,过于死板,甚至产生消极的态度。
二、 思想问题产生的根源 1、对自己的政治素质要求
如何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发言稿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一、自己对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
到XXX工作以来,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
这说明自己在学习上还存在“懒”的思想,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2、工作作风上有差距。
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自身建设上有差距。
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
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
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4、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
这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试卷 然后我表示看不懂这题目是什么意思
到xxx工作已有一年多了,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我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长期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
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本人从内心拥护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
规定出台后,本人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努力做到出差时,按照标准食宿;开展工作力求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
2、官僚主义方面 不存在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3、享乐主义方面 杜绝了享乐主义方面的主要问题,但满足于现状,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
4、奢靡之风方面 不存在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四、问题存在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
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等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对其科学的观点理解得不深透,平时学习有时只是流于形式,学习缺乏深刻的思考,没有做到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思考整理、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思想和工作存在有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进取心不强。
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因此,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自己份内的事情的考虑,没有站在更高更新的立场想问题。
总是认识自己的工作能完成,不精益求精,不统筹兼顾。
五、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
2、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立足本职。
一定要看到自己的责任,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教育为人民,做人民满意的事情”这一重要思想,真正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者。
3、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
4、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
(二)庸懒散奢自我剖析范文 在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该项教育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部署,通过系统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自己的思想、纪律、工作和作风方面进行了检查和剖析,发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警醒。
下一步,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分析缺点,查找原因,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
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根源和整改措施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方面:一是学习上不够主动、不够自觉,对于深入的学习,系统的学习做得很不够;二是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认真对待和深化的思考,只是浮在表面;三是平时学习的内容和学习效果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会上听,回去扔;四是学习不够认真,思考问题也不深,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2、业务知识不够,理论基础不够夯实。
一是不注重更新知识,日常工作必须掌握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不能够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二是缺乏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思想意识,新掌握的知识和业务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认为现在自己新学的知识可以勉强应付目前的工作就行了,对业务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知识不足,光靠经验工作,创造能力不强。
3、对待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进取精神不强。
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有些工作该做细的,没有做到位,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讲究策略,对于工作方法把握政策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对工作的要求标准不够高,满足于现状,缺乏创新意识,新遇到的问题,不够主动的去面对,分析理顺思路,想办法去解决问题;四是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缺乏积极主动性,灵活机动性,过于死板,甚至产生消极的态度。
二、 思想问题产生的根源 1、对自己的政治素质要求
如何根据领导的调研报告写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一、自己对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
到XXX工作以来,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
这说明自己在学习上还存在“懒”的思想,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2、工作作风上有差距。
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自身建设上有差距。
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
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
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4、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
县委班子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哪几方面?
关于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二)有信访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
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
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一定影响的;(二)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三)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存在明显问题的;(四)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五)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六)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七)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八)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诫勉的。
第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由干部工作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提出诫勉建议,经部办公会研究,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施。
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核实了解。
第十六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一般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
诫勉通知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进行诫勉的事由和诫勉期;3、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4、制作诫勉通知书的日期。
(二)对诫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领导作为谈话人。
谈话人应当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谈话诫勉要做好谈话记录,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3、进行谈话诫勉的日期、地点;4、进行诫勉的事由;5、谈话具体内容。
诫勉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进行诫勉的机关提交书面检查。
第十七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自诫勉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八条 诫勉期一般为6个月,延长诫勉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诫勉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考核了解。
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延长诫勉期、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十九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后,组织人事部门将诫勉通知书及诫勉对象的书面检查材料(均为复制件),抄送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接受提醒、函询或者诫勉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严禁追查和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员。
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干部的函询回复、书面检查等有关材料由干部监督机构整理归档,其中,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要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和保密纪律。
对不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落实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
关于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二)有信访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
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
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一定影响的;(二)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三)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存在明显问题的;(四)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五)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六)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七)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八)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诫勉的。
第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由干部工作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提出诫勉建议,经部办公会研究,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施。
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核实了解。
第十六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一般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
诫勉通知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进行诫勉的事由和诫勉期;3、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4、制作诫勉通知书的日期。
(二)对诫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领导作为谈话人。
谈话人应当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谈话诫勉要做好谈话记录,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3、进行谈话诫勉的日期、地点;4、进行诫勉的事由;5、谈话具体内容。
诫勉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进行诫勉的机关提交书面检查。
第十七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自诫勉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八条 诫勉期一般为6个月,延长诫勉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诫勉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考核了解。
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延长诫勉期、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十九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后,组织人事部门将诫勉通知书及诫勉对象的书面检查材料(均为复制件),抄送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接受提醒、函询或者诫勉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严禁追查和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员。
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干部的函询回复、书面检查等有关材料由干部监督机构整理归档,其中,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要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和保密纪律。
对不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