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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清明祭扫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02 19:33

扫墓后的感想

2020年清明祭扫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倡议市民少出门不聚集,尽量不到公墓、骨灰堂现场祭扫,尽可能选择家庭追思、网上祭奠和代为祭扫服务新方式。

对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实行预约登记,分时限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祭扫服务时间\ 3月21日至4月12日,总计23天。

预计群众祭扫出行高峰日为3月28日、3月29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共5天时间。

\ 二、祭扫服务措施\ 1、实行预约登记祭扫。

市民可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祭扫预约”填报信息预约。

可通过网上和媒体公布的殡葬服务机构祭扫电话进行预约。

\ 2、开通网上平台祭扫。

在首都之窗、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方网站开通网上祭扫服务平台,提供寄语、献花、点烛等网上祭奠服务,平台同时链接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3、提供代为服务祭扫。

可通过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申请由公墓代为祭扫的方式进行先人祭奠。

公墓可免费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基本服务。

\ 4、严格入园限流祭扫。

实行每日入园人数限制,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实行分时分批限流进入。

\ 5、暂停群体公祭祭扫。

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海撒、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 6、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入园。

祭扫群众需佩戴口罩进行入园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入园,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园。

\ 三、祭扫服务要求\ 1、推行绿色低碳祭扫。

禁止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散坟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扎祭品等;公墓内的烧纸桶、焚烧炉一律停止使用。

\ 2、注重文明有序祭扫。

自觉响应号召,严格按照防护要求和预约的人数时间日期前往祭扫,服从引导,无预约不祭扫。

提前备好祭扫和清洁用品,时刻保持疫情防控的警觉性。

清明防火安全—心得体会 谁懂啊,急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历来是火灾防控重点时段。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消防局3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当前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增多,大部分地区雨水偏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入常态,加之因气温转暖群众踏青出游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

要继续扎实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清明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对本地区组织的大型祭拜活动,要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要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等高火险地区违法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警示。

要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安全燃放爆竹,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对祭祀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现场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要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熟悉演练,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

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同时,要加强官兵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

烈士家属扫墓有什么待遇

民政部关于做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民电〔2010〕30号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兵团民政局: 近几年,烈士亲属要求到异地祭扫烈士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做好祭扫接待工作,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现就烈士亲属祭扫组织接待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组织祭扫的烈属为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 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

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

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

三、组织接待补助办法 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超出人员或不服从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待的,民政部门可不予接待。

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待烈士亲属扫墓所需经费,从中央下达的烈属接待费中列支,其他省份组织祭扫所需经费由当地解决。

四、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烈士亲属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祭扫规定;烈士亲属要珍惜荣誉、服从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确保社会稳定。

民政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海民政局对今天清明扫墓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在今年清明期间(3月28日至4月12日),不要前往公墓、骨灰堂进行现场祭扫。

全市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将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三项便民服务措施。

同时,对确有落葬或现场祭扫需求的市民,实行“预约落葬”和个别“预约祭扫”。

文明祭扫,传承先进文化的要求是什么?

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民众有序祭扫。

交通部门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加强引导,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各地区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

北京清明祭扫服务措施有哪些

祭扫服务措施\ 1、实行预约登记祭扫。

市民可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祭扫预约”填报信息预约。

可通过网上和媒体公布的殡葬服务机构祭扫电话进行预约。

\ 2、开通网上平台祭扫。

在首都之窗、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方网站开通网上祭扫服务平台,提供寄语、献花、点烛等网上祭奠服务,平台同时链接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3、提供代为服务祭扫。

可通过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申请由公墓代为祭扫的方式进行先人祭奠。

公墓可免费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基本服务。

\ 4、严格入园限流祭扫。

实行每日入园人数限制,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实行分时分批限流进入。

\ 5、暂停群体公祭祭扫。

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海撒、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 6、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入园。

祭扫群众需佩戴口罩进行入园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入园,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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