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2019年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我作为一名基层警察,面对劳教工作不断发展,劳教体制不断改革,新的戒毒制度不断完善,作为戒毒场所的民警,只有想方设法提高自身在工作岗位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所有作为。
一、心态要平稳 作为戒毒场所的普通民警,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用人机制灵活多样、工作方式复杂多变、场所地域差别明显,岗位分配参差不齐、单位经济收入差距带来的思想影响,将直接制约自身发展。
如不具备平抑、消除来自社会以及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压力,其思想波动必然影响工作质量与效率,甚至丢失工作岗位。
所以,具备成熟稳健的性格心理,是合格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好高骛远,妄自菲薄往往滋生烦恼。
只有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少一些浮躁,才能在劳教事业中找到适合扮演的角色。
需之起点不同,差距必然客观存在;能力不同,发展必有快慢之分;业绩不同,待遇必有高低之别。
境况好时,不以物喜,境况不好时,不以己悲,始终以常人心态面对荣辱得失,这才是合格民警追求的心理品质。
知识改变命运。
一般地说,“能力恐慌”越大,填充知识的意识就越强,业务优势就越明显,生存压力就越小,心态就越平稳。
二、目标要明确 人生没有目标,就像航船迷失了方向,俗话说得好:“英雄不问出处”。
所以,劳教民警的发展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倡导能力胜于资历的年代,平庸无为的人必将面临淘汰。
要树立“以作为求地位”的思想,对人生的某个时段,或一定的工作期限内,为自己设
帮忙写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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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了
百度有范文,在修改。
浅谈社区民警如何走访群众
一是走访面要广。
随着我国社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势必产生人员大量流动,公安机关原先以户籍地管理的模式已经越来越体现其不适应性,就许多社区而言,走访群众不应该停留在走访本地(居)民身上,“群众”的范畴应该界定为“在辖区的实有人口”,包括外来人口、本地人员、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所以,我们在走访社区中首先就要面广,当地居民、当地干部、流动人口都应该是我们走访、工作、宣传的对象,因为走访的意义和工作的收获并不会因为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
\ 二是走访时机把握要准。
走访工作是随机的,一般是由社区民警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但重要的是时机选择时间与否将直接影响走访的效果,从一般意义上讲,走访时机应该选择在群众下班、但又不能太晚,因为这一时间走访,群众大都愿意和你交流,也更需要您的安慰和理解。
最好是选择在星期天、节假日着便服走访,这会让被访者感觉到你是把他(她)当是家人或好朋友对待,他(她)们就会和你说知心话。
\ 三是走访次数要多。
当社区民警因为办案需要群众配合提供线索时,走访的次数要逐步增多,要连续数次地上门工作,特别是面对一时误解或不理解的群众,绝对不要“硬碰硬”对着干,要多说好话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 四是不要顾忌细节。
在走访社区居民时经常碰到一些尴尬的细节,如好客的居民给你一支低价的烟抽等情况,这时,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必须做到热情坦然而不顾忌细节,因为这是群众对你的尊重,更是群众与你套近乎,你受了,心近了,事好办,你顾忌这顾忌那,留给群众的便是遗憾,所以,你必须和他们“同甘共苦”。
\ 五是不要失约拖沓。
社区民警管的事情多而杂,但对于走访群众的工作,必须做有心人,群众要你办的事,必须记牢,在本子上记一记,你约群众走访谈话的日子,千万不能失约。
说不定被访的群众还请了假在等你呢
俗话说“以小见大”,群众会认为你架子大,说话不算数,面对这样警官,谁会信任他,谁跟他讲心理话,要是再去事后补救可能就“事倍功半”了。
\ 六是要有亲疏之分。
社区民警接触的人员是广泛的,既有社区干部、企业名人、也有帮教对象、高危人员,但绝不能不分远近、毫无原则地一味交往,一般而言,村居干部、普通群众、弱势群体要多走访、多体察,帮教对象和高危人员要多了解、多关心,但与私人业主、青年异性、帮教对象走得太近太勤是大忌,这会使群众误认为你们是“好朋友”而冲淡对你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损害你的形象。
\ 七是要讲究场合。
对于工作上的问题和调查访问,最好选择在单位进行,对年青人的帮教谈心可以到相对隐秘的地方,千万不能在公众场合走访调查敏感问题,工作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
\ 八是要树立形象。
在日常警务工作中,民警形象即代表着国家、政府和公权,是正义的化身,所以民警除了特别规定外,一般都要规范着装,做到举止得体、礼貌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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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地方派出所的民警都是公务员么
还有,他们都分什么编制
我家里人找关系说要给我安排在派出所里,
公安干警都是政法编制 属于公务员序列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编制 有些不正规的安排叫做协警 那是地方为了安排一些人自己开的口子 别的就没有了 你的不是正式的 正式的只有进去
如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青青陵上柏》无名氏汉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
驱车策驽马,游戏宛与洛。
洛中何郁郁,冠带自相索。
长衢罗夹巷,王侯多第宅。
两宫遥相望,双阙百馀尺。
极宴娱心意,戚戚何所迫
1、意义:“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出自《古诗十九首》之《青青陵上柏》。
意为头顶的天,脚底的地,当然更其永恒;而生于天地之间的人呢,却像出远门的旅人那样,匆匆忙忙,跑回家去。
比喻人生的短暂。
离家远行,思家更切,到了那里,尤其不能久留。
不但极言生命的短暂,而且暗示有厌世的意思2、类似诗句: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人生如逆旅 我亦是行人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人生譬朝露,世变多百罗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
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
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
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
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
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
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责任“扛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树牢责任意识。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
一是回归本职。
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
二是转变方式。
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抓早抓小。
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
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
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
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哪里写的警察体检要摸高的
知道明确出处的请回答。
谢谢
警察体检不摸高,摸高是1000米、4X10米往返跑属于体能测试一种。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是根据二0一0年十一月人社部印发〔2010〕82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警察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