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瓦斯防突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此次学习,对煤与瓦斯突出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明白了什么是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原理以及突出可能造成的危害,如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针对煤与瓦斯突出后如何处理等,梳理整个培训学习内容,将培训的重点和主要问题做一个慨括总结。
煤与瓦斯突出主要是地应力和瓦斯在煤层中的压力及其他一些非常复杂的原因造成的,随着煤层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的几率和风险也随之增加,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主要手段是采取瓦斯预抽放,以减少掘进和采煤过程中煤层瓦斯含量,降低煤层瓦斯压力。
煤层瓦斯抽放一般采取钻孔,有穿层和顺层孔两种。
穿层孔的布置是在煤层的顶板或底板开掘岩石巷道,再在岩石巷道中向煤层底板或顶板钻孔穿透煤层,使用PVC塑料管放置在孔内,然后封孔,使用水循环真空泵抽出煤层中的瓦斯,顺层孔一般是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内,顺着煤层倾向或走向钻孔,抽出瓦斯。
总之,瓦斯抽放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了。
关于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教育心得体会警示事故安全生产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在调度室会议上观看了省厅制作下发的典型水害事故案例、四川桃子沟煤矿5 11瓦斯爆炸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片,并浏览了由安监部搜集整理的《吉林省吉煤团体通化矿业团体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 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抹不往的痛走不完的路吉林省吉煤团体通化矿业团体公司八宝煤矿3 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周年祭》等事故教训文章,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事故暴露出来的题目是:只顾利益,违章、麻痹、不负责任、蛮干,没有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有侥幸心理,怕麻烦。
这就造成了煤矿惨烈的重特大事故,给国家、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遇难职员家属带来没法抹往的伤害。
惨重的教训让我深入的领悟到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公司定要引以为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建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果断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建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建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业绩观,认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摆正生命与生产、生命与矿井、生命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以安全为条件和保障,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和企业的发展。
结合公司精
公司了解危险源心得体会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和物质释放的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可能转化为事故的部位,是引发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是对煤矿各岗位工种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对其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进行超前防范的过程。
煤矿危险源辨识不同于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检查已经出现的危险,排查的目的是为了整改消除隐患。
而危险源辨识是为了明确所有可能产生或诱发风险的危害因素,辨识的目的是为了对其进行预先控制 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
全国来说,对于危险行业的煤矿就是一个危险源,在井下生产来讲,所遇到的灾害很多,例如:瓦斯粉尘、地质水害、冲击地压、顶板内在应力、煤的自然发火以及井上下火药库、化学危险物品的储藏等,其中每一项都是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源应是三个基本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
煤矿水害防治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煤矿防治水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防治水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 “有疑必探”是指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钻探和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 “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 “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
五项治理措施是水害治理的基本技术方法。
“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开采破坏; “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导水通道; “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如华北地区奥灰水)进行疏水压; “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 “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
煤矿六大灾害指的是什么
【煤矿六大灾害】: 煤矿多采用地下作业,从客观上讲,时时会有顶板压力、瓦斯、煤尘、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况且,由于作业条件复杂多变和管理失控等原因,还会发生机械电气、运输提升和爆破等其他事故: 一、顶板事故(塌方) 二、矿尘(煤尘)爆炸 三、瓦斯突出爆炸 四、矿井火灾事故 五、矿井水害事故 六、机电事故 【参考资料】: 煤矿五大灾害事故分析和防治对策 煤矿五大灾害再析
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是谁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等)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各煤矿必须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办公会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煤矿必须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费用提取等制度,加大矿井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煤矿必须加强入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日常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识灾抗灾能力;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做到教室、设施、师资、教材“四到位”;配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成立培训中心,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定日常培训计划,专项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
煤矿区队(班组)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区队(班组)长的培训教育。
(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
各煤矿要充分利用煤炭专业院校资源,培养煤矿专业的技术人员。
培训方式分脱产与半脱产,培训时间分长期与短期。
对采矿、地质、测量、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管理、采煤工艺、作业规程编制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不间断培训。
同时,各煤矿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战略,尽快解决煤矿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问题。
(五)强化水害防治。
各煤矿必须购置2台以上大功率探放水设备,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60米;必须聘请水文地质专业机构进行全井田地面物探,查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范围;建立专职防治水机构、队伍,防治水制度、探放水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矿井,要配备水文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必须实行钻探、物探相结合的手段探水,积极购置先进的探放水设备;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搞好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报,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
所有矿井必须彻底杜绝多头掘进、串联通风现象,必须做到风量充足,通风设施齐全,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配风合理;必须安装、使用、维护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设置各种传感器,并定期升级改造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数据准确、动作灵敏、运行稳定;瓦斯检测必须使用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仪、人工检测三结合;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监控系统服务部,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换等方面的管理,保证瓦斯检测系统的高效运转。
(七)加强技改矿井施工管理。
技改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核定人数组织井下施工。
严禁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
对技改方案中不用的井筒必须彻底关闭;非技改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打上密闭墙,对密闭墙实行建档编号管理制度。
对利用密闭掩盖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依法予以处罚。
(八)大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
各煤矿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状况和资源回收率。
所有煤矿必须采用正规的壁式采煤方法,井下巷道必须使用锚喷支护、工字钢支护、U型钢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梁、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等先进支护工艺;所有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提高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逐步取消多级绞车提升,推广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淘汰落后的老式回采、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消灭木支护、裸体巷道、爬行巷道。
? (九)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井下作业每班必须确保有矿长带班。
各煤矿每周必须组织“五职”矿长、各科室长、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按“五定”(定标准、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原则进行整改。
严禁矿井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技改或生产。
(十)加强对整合煤矿的安全监管。
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将整合矿井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必须向整合矿井派出具备任职资格的矿长以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政府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一)各产煤镇政府是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产煤镇政府必须对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产煤镇分管领导对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所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定期检查指导所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督促煤矿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基础建设。
(二)实行领导包矿驻矿责任制。
不折不扣地执行市级领导包矿、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领导驻矿制度。
包矿、驻矿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技改或生产;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及隐患整改措施。
(三)建立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各产煤镇、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建立煤矿安全工作周例会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由市煤炭管理部门牵头,每季度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每半月对煤矿进行一次深入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通过检查执法,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肃查处、打击各种违法生产行为。
(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和台账管理制度。
深化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公示、分类建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市煤炭局、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不间断对辖区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台账,隐患整改完毕销号。
(六)建立矿井考核管理机制,对煤矿实行动态分类管理。
建立煤矿“百分制”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矿长管理、矿长入井带班、技改工程进展、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管理、矿井防治水、矿井通风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矿井日常管理工作。
并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按季度通报。
根据排名情况对煤矿进行动态分类管理。
(七)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煤矿)的监管责任。
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煤矿)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